制度是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现代社会中复杂的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好的全套管理制度常用制度要怎么写?小编给大家带来全套管理制度常用制度,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2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2.1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5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20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40元。
2.2生产人员
2.1.1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满一年加10元;在职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满1年加15元。
2.1.2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高封顶为200元。
2.4员工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时间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可以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
2.5举例:某员工从20__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__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在20__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15元;20__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25元;20__年1月的工龄工资应为35元。20__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__年8月开始续接,为45元。
2.6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2.7附则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__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____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____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__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9个月;20__年以上20__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__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二、应急情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三、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办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我办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我办的办公用车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我办各科室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综合科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各科室用车超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科室同时申请用车,综合科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综合科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我办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综合科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综合科上级领导或综合科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单位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综合科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科科长签字。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科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科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本单位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单位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本单位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科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综合科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单位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科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主任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1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春风吹绿江南岸”,“三建花开处处春”,年终已至,为了进一步推动三建文明建设,总结过去,畅想未来,弘扬爱岗敬业精神,促进各项工作进程。20__年1月23日下午,在雷南工程部一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大会,会议由菜总主持。会上首先转达了公司董事会老总们对全体员工致以最亲切的春节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柯总对自己工作管理不善抱有深深的歉意,指出了管理不到位的原因,自己表示要以前车之鉴,勿重蹈覆辙,要为自己树立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接着做了春节放假、上班时间及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要求大家认真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高自身修养素质,注意行为举止言谈,强素质,健体魄,学技能,共同创建三建新形象。最后柯总祝大家马年吉祥、生活红红火火。
二、忠总工对20__年工作存在不足与问题,及20__年工作重点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与强调。
三、财务符经理特别强调指出公司财产保管措施及安全隐患的重要性。
四、呈总分析了岗位分配与管理的关系,要求在坐的各位员工明确工作的职责与目标。
五、其他人员踊跃发言,畅谈工作态度与构建和谐同事关系。
六、菜总宣读《关于公司副总经理柯云彩因超前钻工程监管不力的&39;处分通报》。
七、菜总作了会议小结,提出了几点要求。
1、肯定了柯总的工作成绩和对公司所做的贡献。勉励柯总正确对待公司的处分,同时要求每一位员工从中吸取教训。大家共同努力做好往后的各项工作。
2、逐步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3、明确任务与目标,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构建和谐企业,建立和谐的公司人际关系。
5、发扬团队精神,提高公司凝聚力。
6、做好春节期间防火、防盗、交通安全。
最后会议在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春节愉快的欢乐声中结束。
一、日常管理
1、洗衣机属公共财物,要爱护使用。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禁止随意拆卸,以免损坏。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2洗衣机每次最大洗衣量6公斤,禁止超负荷量操作。
3.宿舍管理员应经常检查洗衣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或故障,及时上报,安排专业人员维修,确保洗衣机正常运转。
4.洗衣机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5.洗衣时应检查电源线及插头是否有水,避免触电。经常检查洗衣机电源插座,发现有烧糊、冒火、冒烟等现象,及时断电并立即报修。
6.宿舍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7.洗涤衣物时员工应自觉进行消毒处理,有皮肤病的员工衣物不得放入洗衣机内清洗,请员工自觉遵守。如发生衣物清洗原因造成员工感染病历公司一概不负责。
一、收费适用范围、标准
1、洗衣机主要面向住宿员工使用,实行收费管理。
2、需要使用洗衣机的员工必须到财务部购买洗衣卡并预先充值方可使用洗衣机,洗衣卡工本费20元。
3、洗衣卡充值时最小面额为50元,每刷一次卡收费标准为3元。
4、员工离职或不住宿舍,已购卡员工可到财务部办理退卡手续。
一、前言
__公司为加强对全国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代理商行为,确保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级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代理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代理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代理商均负责必须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必须区域内代理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由地级市唯一代理商统一负责管理维护。
4.价格统一原则
全国的销售价格统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状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代理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按年度向代理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代理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用心协助原则
__市场部用心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对于代理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用心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务必诚实有信用,决不带给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目标是与代理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立足市场,与代理商长期协作,确保代理商用心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则
第一条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代理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代理商;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特许代理商(以下称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与各代理商之间持续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第三条代理商经授权并自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__市场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二级业务点的开发维护以及促销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第四条确定的代理商应遵循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五条各代理商应用心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状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用心发展优质的业务销售点,妥善处理与各业务点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用心做好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维护工作。
三、代理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带给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合法代理商。
2、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潜力和商业信誉。
3、各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愿意专心经营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能够诚实经营并理解经营指导,持续与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全面赞同各项制度,并能用心参加为各代理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务必具有必须的销售网络,有潜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四、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的简历。
◆企业经营业绩。
◆企业经营队伍主要骨干人员简历及人数。
◆本地批发、零售网络状况。
◆区域市场推广计划。
◆接到物料以后能在30天内到达代理点铺设50%的潜力。
五、代理程序
六、代理商权利和义务
各经营者在成为合法代理商后,可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区域独家代理系列产品;
2、使甪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使用商誉开展广告宣传、市场推广活动;
4、维护及其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良好形象;
5、理解经营计划的指导;
6、开拓下级业务销售并负责对上述业务点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7、全面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拓展等业务运作及处理工作;
七、日常工作
①按照指导要求发展维护本地区的下级业务代理点;
②代理商每季度初须做出书面的市场拓展计划并报__市场部备案,以便获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③每月25日前向提交当月的工作报告(市场总结);
④以每半年一次将代理区域内网络状况及销售状况作出说明并提交__市场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区域市场的预测报告(包括对竞争对手的分析、未来市场预测、等)、年度销售目标、工作计划及对工作推荐书;
⑥代理商须按制定的销售任务进行月、季度或年度销售,以确保“睿商宝”在该区域的市场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到达预期目标;
⑦季报: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上季度销售报表报至__市场部,各代理商以季度为单位做季度总结,反映市场开拓及经营中的各项问题;
⑧年报:以年为单位进行总结,采取年终代理商大会的形式进行,其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代理商资格使用。
八、价格、窜货
1、按统一的价格向代理商供货;
2、代理商须参照规定的价格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价或抬高价格销售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内,产品零售价格变动不得超过推荐零售价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展代理产品各种合法销售活动,严禁未经书面认可在其他区域内从事各种形式的销售活动;
5、严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的行为;
6、如窜货与被窜货双方协商解决窜货行为,不提出异议,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恶意窜货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有权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资格。
九、保密
1、实行“同业禁止”的原则,未经同意,代理商不得多头代理销售与相类似的产品,更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资料泄露给任何第
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2、无论代理协议终止与否,代理商均不得泄露任何商业秘密,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职责。
十、销售管理
1、负责建立与代理商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带给宣传资料、信息、政策以及推广方案与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持。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销售代理协议书指定的区域内的代理销售权,但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将保留在该区域内发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权利:
a年终汇总清算时,代理商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职责总额的;
b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试用时;
c代理商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造成市场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d国家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发生时;
e遇有重要客户投诉,经确认属代理商操作不当的;
f其他严重损害形象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发生时。
3、代理商须保证完成约定的销售目标额。在约定时间段内代理商未能到达约定目标且差距较大时,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代理资格,终止其代理协议。
4、代理商需于每季度末向通报销售量并提交下季度销售计划书,每月带给销售、库存统计表,并于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销售计划目标书。
5、对于没有设立代理商的地区,其它代理商应与取得沟通,得到书面许可后,方可向该区域供货并有义务维护当地价格状况,当该地区设有代理商后应停止向该地区供货或透过相应渠道转给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须按代理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认真搜集市场信息。会将市场信息搜集反馈状况作为代理商考核的一个指标,市场信息的质量将影响双方的持续合作。
a)达成年度销售目标,且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按要求反馈市场信息,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作。
b)达成年度业务目标,无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发生,但市场信息反馈工作一般,将重新评估合作资格。
c)未达成年度业务目标、违反本管理办法或不反馈市场信息的代理商,将思考取消代理资格。
7、代理商应用心宣传__企业形象,及时向客户介绍产品及新推出的其它产品。把瑞氏企业及系列产品迅速推向市场。
8、各代理商对下级网络应及时铺货、补货、调货,加强沟通,维护销售网络;
9、市场运作过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场投诉时,应及时做好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十一、交易与结算
1、代理保证金
各级代理商均需按规定向交付必须的账户使用金,并在代理协议签订时交至。此保证金是代理商的代理费用,不用作货款结算。
2、价格
代理商对外销售需严格执行统一的销售价格。
3、退货
如货物确因本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货物发运型号、品种不符,睿商宝负责退货或调换。
十二、考评与辅导
A、将根据实际状况不定期对各代理商经营状况进行考评,考评资料包括:
1、业绩状况:听取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的业绩报告和业绩展望;
2、产品售后服务及客户投诉状况;
3、网络覆盖、促销宣传;
4、本地区竞争对手动态分析;
5、制定政策的执行结果;
6、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代理商资格的考评,合格者连任,不合格者撤消。B、对代理商的辅导办法如下:
1、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
2、有偿代培代理商的业务员;
3、定期(每年两次)带给无偿经营管理培训;
4、带给产品系列宣传品等资料;
5、带给各项管理制度、市场运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持;
6、针对业绩较差地区的代理商,可做“专案研究”,找出病因,对症下药;
7、协助各代理商拟定针对区域市场的,以及协助举办产品推广、订货会等;
8、理解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户的咨询,解答各类经营、管理问题;
9、各级主管定期视察各代理商区域市场经营状况;
十三、违规处罚
1、各代理商在经营过程中,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产品信誉行为时,视情节轻重,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2、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制度开展工作的,但暂时尚未造成损失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整改;
3、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职责额时,代理资格自动取消;
4、未经同意,代理销售产品相类似产品的,将提出书面警告并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5、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取消其代理资格,情节严重者将移交人民法院裁决;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一般损失的,将合理评估损失额度,对其进行50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注: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商誉,但不足以影响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协议的资料透露给第三方;或者违反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
7、违反保密义务,导致重大损失的,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直接取消其代理资格并交由人民法院裁决。(注:重大损失是指利益
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
8、代理商须自觉理解本制度约束,若代理商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或未完成销售职责额,有权暂停供货,直到终止代理关系。
9、代理商如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特许代理协议,可随时解除双方约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约。
十四、附则
1、本制度作为代理协议之附件与代理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总将本着“诚信为本、长期服务”的宗旨和“公平合理、优胜劣汰”的原则对代理商进行合理布局和调整,以实现互利互惠、共同快速发展的目的。
3、商因其他原因需终止代理关系,需向提出书面申请,经本确定后,退还代理保证金。
4、代理商之间发生业务竞争和冲突,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相关制度予以调解、处理。
5、如与各代理商之间出现协议上的纠纷,由所在地法院裁决。
6、本制度的制定、修改与废止皆经由群众讨论决定,解释权归联睿智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集团总部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2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经理初核,中心总监或副总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6、发放时间:每月1-2号(如遇假期,顺延)。其余时间一般不予办理办公用品的领用手续。
7、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文员按发放日期统一到办公用品仓申领,填写《领料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仓管员按《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发放。
8、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9、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总经办电脑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依旧换新。
9、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文秘资源网对于节俭成效突出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集团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