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总则
1.1为确保企业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企业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消防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居安思危、常备不懈、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原则,把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紧密结合起来,使消防安全成为整个生产管理不可分割的主要部分,切实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都有消防安全工作的内容。
1.3根据单位消防安全要求的特点,确定消防重点部位:具体为烤漆房、库房、机修车间、技术车间、配电室,消防重点部位应做到三定(定点、定人、定措施)“四有”(有消防火负责人、有义务消防员、有岗位责任制、有灭火器材)。
二、组织结构
2.1修理厂立三段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1)消防领导小组由分管厂长,专职安全员,班组长组成。厂长为企业防火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
(2)班组消防负责人由各班组长兼任。
三、责任制度
(1)厂长是本企业防火安全工作的总负责人,对单位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将防火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生产管理之中。
(3)经常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领导和组织消防安全活动,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4)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作业和火险及其他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5)消防安全检查安排每月一次,班组每天自查。
四、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直接影响到灭火效果,本厂消防器材由专职消防安全员统一管理。
2、企业所有消防设施要定点设置,按期保养,安放在明显位置。
3、本制度要切实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生产。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适量、适用、合理。
2、所有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值20%予以处罚。空瓶应及时更换。
3、消防器材由安质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质部指定专人孟凡荣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有专职安全员孟凡荣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进场施工队由安质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置。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换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要更换的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质部统一管理。
二、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经过库房管理人员各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库房管理人员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质部批准,施工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库房管理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夜间作业时,油库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库房管理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1、各类物资仓库属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执行出入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废弃的塑胶、油布、纸类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清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卢建国批准,并报安质部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尤其是炸药库和油库。
5、库房内只准许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潮、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之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定无事故隐患,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沙袋、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制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协作队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协作队伍应对本工作部位及生活区消防器材设施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合台账,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专职安全员负责,任何人不予办理领发。
5、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6、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1、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2、进场施工的协作队伍必须与安质部签订《安全协议》。
3、如需要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经过安质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现场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的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6、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1、严禁明火、禁止吸烟,费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持灭火机的完好率,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
3、必须保持房内卫生清洁,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4、严禁动火,因检修必须动火时,要经过管理人员同意。
5、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加强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6、库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经安全负责人林景东许可、并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先拆下、移动至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由动火单位认真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并制定动火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质部,经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动火。重点禁火区必要时要领导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报经项目部安质部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动火负责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检查有无消防安全隐患。
4、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5、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要延长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6、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罐)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托、乱拉。
1、熟悉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2、积极参加上岗前的专门培训,上岗后经常参与有关培训、熟悉掌握本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3、值班和维护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工作。
4、对各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应用,做好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
5、设备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维修,通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并协助有关维修人员工作,以保证消防控制系统设备安全运行。
6、火灾时应及时对地方消防部门119火警台报告,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有效抢救,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消防部门指挥灭火工作。
7、在真有火情时,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冷静,验证火灾发生后全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1、熟悉各类电器设备的性能和用途,正确使用各种器材。
2、每次使用后,认真进行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的烟头、明火及各类易燃物品。
3、工作人员离场前关闭所有电器,切断总电源,并按防盗要求关好所有门窗和锁。
4、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着火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向周围求助灭火,严重火情应立即向119报警。
5、综合办公室是项目部资料重要场所,平时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及易燃品,确保使用安全。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使用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暴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回火装置。
8、工作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1、凡须生炉火取暖的单位,必须报领导同意后,由项目部安质部到现场审验合格后,方可生炉使用。
2、未经允许,严禁生炉取火烧饭。生炉时,严禁使用各类易燃气体(包括油类、乙醇、香蕉水等)引火。
3、火炉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职工区由代立宾负责,民工区有罗保明负责),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炉灰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将炉灰用火浇透。
4、火炉应固定在验收时指定位置,不许随意挪动,火炉周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5、室内使用的炉火必须安装金属烟筒,烟筒上严禁使用小插班或用洞、孔,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是,必须在其周围用难燃材料隔离开。要定期清除桶内积灰。
6、夜间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睡觉。室内要保持通风整洁,不得用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施工现场工棚内,一律不准生炉取暖和烧饭,更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取暖烧饭。
8、员工使用电取暖器必须要熟悉使用规范和方法,并且随时抽检,不能使用过大功率的取暖器。晚上睡觉前应关掉取暖器,以防止温度过高而起火。人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做到人走火灭。
9、生活营地内不能私自乱拉电线乱接电源,老化的电线要及时更换,经常检查用电设备和电线路线是否工作良好,有无破损和漏电,预防电火花的产生。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5.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6.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7.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8.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年检:根据住宅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1、加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熟知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安全自救自护技能,树立维护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
2、每学期至少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一期,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一次,举行师生火灾逃生演练一次,开展好每年的“消防安全宣传月”主题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每学期对全体教职工、安全工作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至少举行消防安全讲座一次,开展员工消防安全现场演练一次。
4、班级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了解常见火灾类型、起火原因,知道火警电话和其他报警方式,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初步掌握初起火情的扑灭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识,学生不玩火、玩电、玩鞭炮,不带火源入山,不损坏消防设施,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5、加强家长消防安全宣传,家长不准在校园内吸烟、乱扔烟头,不给孩子购买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监管孩子不玩火、玩电、玩鞭炮,不玩耍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学校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应按规范设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并长期保持畅通,严禁占用,不得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学校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必须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安装足量完好的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设备,严禁关闭、遮挡、覆盖各类消防设施设备。
3、消防设施设备日常使用、管理由专人负责,师生职工要爱护各类设施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损坏照价赔偿。
4、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员每周检查常用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报修,始终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洁净、运行正常。
5、校园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图书馆、实验室、配电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校园内不准焚毁垃圾及其他物品,确需焚毁的须通过学校领导批准,选择远离建筑物的空地,并由专人负责焚烧,等余烬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
1、学校使用危化燃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取得行政许可;要与资质完备、气源稳定的供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备案供货企业资质证书;供应的每批次燃料均须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建立燃料储存专间,水平距离火源点、师生员工活动场所5米以上,不能建在楼顶、地下;储存间由专人负责管理,平时关门落锁,房间设有标志牌,房间内采取必要措施,做好通风、隔热、防潮、防火工作。
3、燃料储存、使用等硬件条件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标准,储存设备、燃料灶具等设备应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燃料储存应在设备容量的安全范围内(一般系数为0.8),储存及使用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4、燃料储存、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并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5、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每年要请专业机构进行一次安全检测,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危化燃料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经常检查燃料储存设备、管道、阀门等设施,防止泄漏,燃料设施附近禁止一切火源;储存设备、管道、阀门、灶具等出现故障,要请专业人员检修,严禁私自拆、装、移、接燃料设施设备。
7、危化燃料设备做到专人专用,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后要关好阀门,做好防泄漏、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
8、配套的电器设备负荷应在学校安全用电范围内,并严格按照安全用电的规范标准安装,电器设备及配电设施应定期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学校用电落实专人管理,采购电力设施设备、元件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3C认证),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增设电源及线路等,均须经学校同意,聘请专业电工规范安装,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更改线路设计、私自安装各类电器等。
2、食堂、厕所及湿气较重的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防雾照明灯,配电箱应选择防潮位置隔离安装,使用排风机必须安装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同时应请专业电工定期检查设备性能状态;学生宿舍不得预留电源插座,原有插座必须封闭并切断电源,杜绝学生将电热毯、电暖器、火炉带入校园;校园内严禁使用电热棒、大功率电炉等有明火的电器设备。
3、办公室、教室、教工宿舍等降温取暖,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学校批准同意,严禁超负荷用电;使用空调、电暖器等必须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范操作,严谨触摸、覆盖,离开办公室前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煤炉取暖。
4、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学校重要场所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不得出现漏电、短路等现象;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对食堂各类电力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班主任每天对本班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检查;学校每月开展一次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5、加强学生用电安全教育,做到不用金属物具探插电源插座孔,不用刀具刻划照明线路,不私接电源,发现电线裸露、断裂或短路等情况,及时报告老师或管理人员。
6、食堂、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做到按时作息,节约用电,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7、教师运用电教设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按程序操作,不得违规作业;使用紫外线消毒应在学生到来前关闭电源。
8、电力设施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防安全检查制度。
2、学校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堂、宿舍、功能部室、办公室等重要场所疏散通道及各类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随时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消防通道及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学校主动接受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业务指导,对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在规定时限内彻底整改到位,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4、无论是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还是各级部门消防检查,检查人员(或陪检人员)均应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措施及时限,及时整改销号。
5、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1、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按照演练的既定路线,组织师生有序撤离。
2、对于初起火灾,应迅速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力进行灭火处理,努力将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行动。
3、火灾发展到猛烈阶段,学校教职工无法有效扑灭,应立即请求政府、消防部门救援,同时报告主管部门。
4、火灾事故扑灭后,要认真查清火灾原因、损失情况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善后处理等情况。
1、十一月九日为我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日”,应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如“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橱窗宣传”,“专题讲座”等)。
2、学校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平时利用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3、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有义务对该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4、各部门要将消防教育工作纳入对员工的评比工作,做到同检查、同评比。
5、新来工作人员,在工作之前要进行消防培训工作,通过消防安全考核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
6、全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最基本的消防知识,知道“四懂”和“四会”。(即懂得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懂得火灾的逃生要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险情事故、会引导客人、会疏散逃生。)
7、全体员工需知道学校消防工作的方针: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同时对全体学生进行反复教育和必要培训演练,保证学生有安全消防意识和基本的消防技能、知识(比如会使用常见灭火器,会火中逃生等)。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治理制度》,针对餐厅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工餐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餐厅负责人,负责餐厅消防工作的催促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厅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的确需要,需报总公司批准,由机电课办理,用后准时撤除。
四、餐厅内要留有足够的通道,并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五、对操作间内易燃气罐、管路、接头、阀门必需常常检查,防止泄漏。发觉泄漏时先关闭阀门,切断电源并准时通风,严禁消失明火和启动电源开关。
六、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
七、保证电源电路处枯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当日工作完毕前,应检查操作间内全部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炉灶是否有明火,确认安全无误前方可离开。
九、烟道要每半年清扫一次。
十、娴熟把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十一、发觉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马上向企管部报告。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20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1)对积极学习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x;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x。
(注: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修订,20xx年4月11日起执行!)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层层负责。
2.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发现问题,对各类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如遇电器及配电设施有发热、异味等现象要立即报修,并及时关闭电源。
3.对易燃物品要严格规章,严禁使用液体酒精,对天然气炉灶及管线要经常检查、保养,如出现漏气、锈蚀现象要立即停用。
4.加强安全、消防教育,下班之前一定要检查水、电、气等是否关闭,对仓库等重点部位要重点看护,并加强值班、巡视。
5.建立安全防范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部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单位内部及本职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为了加强和规范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社会各单位内部全体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社会各单位的延伸和具体化。根据公安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体上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体系、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大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社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安全标志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
(2)对新进入单位的职工(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外包工等)通常要进行单位、科室(车间)和班组三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还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制度化,单位每月可以确定1-2天作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分析消防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
(4)义务消防队应当在年初、年中或开业、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活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
(5)应当向外来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应当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6)发生火灾后,应当适时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
(2)检查之前应当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
(3)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4)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保证完整、好用;
(5)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实行时值班制度;
(2)消防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
(3)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设备的动态;
(4)消防控制室操作维护人员对本建筑物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应用,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
(5)作好各种情况记录,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
(6)根据当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任务,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3)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
(4)消火栓不得埋压,道路应当畅通无阻;
(5)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等。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
(3)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实行责任制,落实“四定”,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送达整改回执。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确定厂区内的用火管理区域范围;
(2)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检修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
(3)规定火炉取暖场所和吸烟场所的具体防火要求;
(4)划分动火作业级别,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
(2)规定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
(3)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4)规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对防火防爆场所的看管等。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定;
(3)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列入生产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工资、奖励和福利待遇;
(4)义务消防队的人数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5)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对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各组成员应当分工明确,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相互协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3)单位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
(4)单位应当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5)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
(2)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通常要求切断电源;
(3)能够产生静电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必须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和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4)遭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
(5)爆炸危险场所应当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装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
(6)对于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对于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的奖惩条件和标准;
(2)对于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规定具体的评奖标准和方法;
(3)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下属单位和个人,除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之外,单位应当规定具体的内部行政处分标准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主要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包括:
(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插、调查火灾原因;
②对于火灾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③实行火灾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亦即没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过,单位领导和火灾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以及单位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
⑵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库、汽车库、变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岗位等。这些重点部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重点工种大致包括:警卫值班员、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以及涉及易易爆危险物品岗位上的操作工等。这些重点工种及其所在岗位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工作职责和防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毕,要下发所属各部门讨论修改后,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通常还要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并在有关场所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大挂板以便于有关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1、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造成的危害,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3、全体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具有履行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各部门、岗位均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原则。
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法人代表担任,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职责如下:
4.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4.2将消防工作与公司的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的落实;
4.5督促落实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6督促相关部门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4.7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演练。
5.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5.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指导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指导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3审核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4督促指导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相关隐患整改工作;
5.5督促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6指导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5.7督促职能部门对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5.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9组织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行使检查、监督责任;
6、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室主任、各项目负责人及消防专员组成。职责如下:
6.1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公司的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贯彻消防方针;
6.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年度消防计划,组织、协调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相适应;
6.3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监督,纠正违章行为;
6.4接受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
6.5组织本公司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检查、整改结果的记录文件交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6.6针对本公司区域的工作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7.及时纠正本公司区域内,对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挪动、遮盖、封堵等错误行为,保护消防设施、器材、标识的完好;如上述设施、器材、标识出现非正常损坏应及时通知消防安全职能部门;
8.保护本公司区内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门、指示标识完好;
9.公司发生火情时,应立即组织本公司的员工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在事故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如实提供事故的情况报告,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原因。
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岗位必须确定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措施。
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沛、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沛、完美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落实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举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举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20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20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显然标识。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采取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准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二、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4、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四、用火、用电管理: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定期对用电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老院内严禁使用明火。
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全体职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以及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能够达到“四懂” “五会”的要求。 “四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五会”即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