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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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管理制度1

(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再次召开,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召开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

(1)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2)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3)讨论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代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3.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4.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会议内容:

(1)听取讨论院长年度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3)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6)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要求,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参与、教育职能。

3.承担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代表和组织会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4.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传动员群众贯彻执行。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维护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全体会员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积极参加医疗卫生改革、完成经济指标、实现

医院的任务目标。

6.配合院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多种形式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民主与法制、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围绕医疗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会员群众增强全局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完成好本职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成果,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8.坚持民主协商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会员群众,动员和依靠广大会员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活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9.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参与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办法的制度并监督其实行。及时了解和向有关科室反映职工的意愿与要求,尽力协助解决。努力满足广大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讲座、联谊等活动及组建各类群众性团体,引导会员群众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身心健康。做好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10.审查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经费工作审查报告,做到工会经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帐目公开。

11.搞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四)工会会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会会员制度。

1.入会条件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与我院签订正式劳动协议的职工,并承认工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⑴权利①会员可以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机。

②会员有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和罢免违纪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③会员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的权利。

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会员有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的权利。

⑤每个会员都有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的权利。

⑥会员有享受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和福利的权利。

⑵义务①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②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⑤维护医院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互助精神,搞好互助互济。

⑥遵守工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3.入会程序⑴职工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⑵工会办公室将填好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集中报送工会委员会审核。

⑶工会办公室根据工会委员会审核结果,统一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上交市总工会加盖公章。

⑷工会办公室将《工会会员证》发给职工,完成入会手续。

⑸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⑹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4.会员转出手续:会员调离医院,需到工会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医院管理制度2

手术室属于医院感染的高危区。感染来自病人的皮肤、医护人员的手、器械敷料、输液、输血以及空气等。流行病学调查,造成手术切口感染,绝大多数可溯源于手术时刻,而且与医护人员的直接和间接接触有关。因此,手术室的医护人员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操作规程。为了预防院内感染,应采取以下各项措施:

一、严格限制进入手术室的人员,患有上呼吸道感染及皮肤破损者严禁入内,参观和带教实习人员尽量减少。

二、手术室中的人员要避免不必要的流动和谈话,外出必须换衣、鞋或穿外出衣。

三、病人进入手术室前,应做好术前一切清洁工作,衣服、用物不应带入室内。

四、手术中,医护人员要加强协作配合,缩短手术时间,递送器械以手语表示。

五、医护人员在手术中应随时注意自己和他人如有违反无菌操作者,及时纠正。

六、每月对手术人员的洗手进行一次检测。

七、连台手术之间,手术人员应更换手术衣,地面及用物应用消毒液擦拭,手术间用紫外线照射20分钟。

八、高压蒸汽灭菌器应定期检查灭菌效能。

九、各“种”(类)消毒液和灭菌物品,每月应做一次细菌培养,发现有可疑污染,立即停止使用。

十、一次性物品的使用、保管、采购,坚决执行国家对一次性物品管理条例,对每一个批号进行自查。

十一、坚持执行清洁卫生制度,手术间定期进行空气消毒,每月做培养一次。

手术室基本制度

一、为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除参加手术的医疗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手术室(包括直系亲属)。患有呼吸道感染,面部、颈部、手部有创口或炎症者,不可进入手术室,更不能参加手术。

二、手术室内不可随意跑动或打闹,不可高声谈笑、喊叫,严禁吸烟,保持肃静。

三、凡进入手术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更换手术室专用的手术衣裤、口罩、帽子、鞋等。穿戴时头发、衣袖不得外露,口罩应遮住鼻孔。外出时更换指定的外出鞋。

四、手术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接私人电话和会客,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和护士长联系,把工作妥善安排后,方准离开。除特殊情况外,手术进行中的医生,一概不给传呼。

门诊手术室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

发现有医院感染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3

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充(:医院廉政管理制度)分发挥院长办公会议集体领导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提高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议事水平,根据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则。

1、商议重大事项要在民主集中制和院长负责制原则下,召开由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参加的重大事项决策会议。

2、决策会议由院长或院长委托副院长召集和主持。非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列席。

3、决策会议实行例会制,原则上与院长办公会合并召开,有重大事项需要紧急处理,可由院长或副院长决定临时召开。

4、凡属医院重大工作决策实施情况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由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讨论决定,主要议事范围是:研究院重要文字材料、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安排部署和完成情况;落实上级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审定涉及全院的规章制度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和年终财务决算报告;审批单位大额经费使用与决算;审议讨论医疗纠纷赔偿处理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宜;讨论院长、副院长提交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讨论的其它问题。

5、提交会议的议题必须是涉及全院、需要院领导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在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按照院班子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的要求,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能够研究确定的事项,不列入重大事项范围,由分管院长组织安排部署,不再提交决策会议讨论。

6、各科室提交决策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事先报请分管院长同意,并通过调研、协调形成明确意见,为院领导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

7、决策会议实行议题登记报审制度。凡需提请决策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各相关科室应提前三天向院办公室报送议题,同时,向院领导提供与议题相关的简要、准确、主题突出的书面材料。

8、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的事项,由分管院长组织协调,提交科室须事先做好与相关科室的沟通。

9、提交议题的科室原则上由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并汇报情况,并按照办公室要求依次、准时参加会议。

10、决策会议议题由院办公室负责收集、审核、把关,并呈送院长审定。

11、决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属机密文件,不许泄露,因工作需要查询,须经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

12、根据工作需要,院长可直接决定重大事项决策会议议题,并由相关科室事先做好准备。

13、决策会议的工作和议定的事项,相关科室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落实,并向分管院长报告。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督办;医院围绕“三重一大”强化监督的检查工作由院纪委负责,并将落实情况向院长或院党委汇报。

医院管理制度4

一、食堂的配置、卫生及管理要求,食品与餐具的卫生要求以及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要求,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卫生规范》的规定。

二、食堂布局合理,设专用的交通通道和出入口,设置有洗涤、消毒、更衣、通风、冷藏、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废弃物存放等设施。操作间、厨房入口必须设设置洗手装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该职业。总务科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洗净双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外出不得穿工作服。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作间。

五、随时保持室内卫生,操作台、各种物表及地面,每日必须进行常规清洁,必要时用消毒液消毒,有污染时立即消毒。

六、餐具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工作程序。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立即放入消毒柜内,用餐前30分钟才能摆上餐桌。

七、食品加工必须做到清洁、无毒,严格执行"四分开"。必须注意凉菜加工环节的管理,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医院管理制度5

随着院前急救业务量的不断攀升,急救业务的不断拓宽,急救设备配置的不断完善,中心对院前急救病人的抢救能力在不断提高。但鉴于院前急救中危重病者病情凶险、且变化快,数分钟内即可危及生命,有的危重病人在家属发现时或急救人员抵达现场时已经死亡,有的病人虽经急救人员全力抢救终因病情危急,在抢救现场和转送途中死亡。为了防范院前急救纠纷,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水平,并对院前急救现场及转送途中死亡病人的死因进行分析,故中心要求对现场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实行死亡病例报告制度及死亡病案讨论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死亡病历报告制度

1、报告时间:急救队员现场对死亡病例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中心调度室报告情况以便掌握统计。对现场危重病在急救及转送途中死亡者,白班出诊人员应在当班时间汇报中心领导,夜班出诊人员应于次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周末及节假日于随后第一个工作日9时之前汇报中心领导(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对于到达现场时病人已经死亡,家属提出异议的,应按上述规定时间报告中心领导,便于及时处理。

2、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及对病人死亡原因的初步诊断和抢救过程概况。

3、报告部门:急救中心是实行死亡病人报告制度的职能科室,急救队员应按要求将死亡病人情况报告中心当班负责人或中心领导。

4、病历要求:经抢救的死亡病例,必须详细填写,应真实记录抢救过程及环节,完善病历资料及死亡登记,并现场告知家属开具死亡诊断证明所需的资料。

5、对于非常死亡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在现场抢救或转送途中死亡的病例即为死亡病例。

2、病历要求:按照病历书写要求,详细书写、真实记录,认真完成每一死亡病例的病案,为病案讨论提供确凿依据。

3、对于死亡病例应认真组织进行病案讨论,病案讨论程序和资料按规定执行。病案讨论准备及程序:

(1)应由急救科专人负责组织并在当月进行,由急救科确定讨论病案及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确定主持人;确定记录员。

(2)向参加病案讨论的相关人员提供死亡病案资料。由相关急救人员收集有关资料,提供病案讨论依据。

(3)参加讨论人员熟悉病案,查找资料,做好讨论准备

4、应详细记录病例讨论内容,汇总归纳,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附:

(一)开具死亡证明

1、填写死亡证明书必须严肃认真,用黑色或兰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填写准确,不得涂改,若写错时,要写“作废”(亲笔签名)后另开一张,有加盖急救中心公章的死亡证明书方可有效。

2、死亡证明书由负责救治的医师填写,中心领导审批,不得由其他医师任意填写,因家属丢失证明,急救中心不再补开。

3、凡可疑为非正常死亡者,需经110人员判定后(开具证明或介绍信)方可开具死亡证明书。

4、死者必须有户口本或身份证作为依据才能填写死亡证明书,否则不能开具。开具医生认真填写院前死亡病历登记表,将死者及委托人的证件复印件存档。

5、死亡证明书必须按规定填写。死亡原因用医学专业术语,命名尽量完整,不准使用外文或外文缩写。车到人已死亡未进行任何抢救者,不开具死亡诊断证明,应由公安机关、当地政府或居委会开具。

6、遇到外籍和港澳台死亡者,开具死亡证明的手续与国内人士基本相同,但必须具有法定证明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并均要有“110”警员到场或出示证明。

7、外来流动人口要做单独统计,提供流动人口暂住证(公安机关证明)及身份证。

(二)心肺复苏

1、在院前急救中,急救人员到达发病现场后,经临床诊断已确诊死亡的病人,应根据病情及年龄告知家属并征得同意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经心电图检查确诊死亡应向家属告知临床死亡。

2、在抢救和转送过程中呼吸心跳骤停的病人必须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在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时应立即进行药物复苏。

4、详细记录徒手心肺复苏和药物复苏的时间。

5、复苏成功或临床死亡均应做心电图以作为评价依据。

医院管理制度6

1、为保证医院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维护医院利益,杜绝违法、泄密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对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介绍信等重要印鉴凭证的管理。

2.2凡属以医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医院公章;

2.3凡属医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医院公章;

2.4凡属医院对外签订合同文件,使用合同专用章;

2.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凭证,使用财务专用章;

2.6部门(科室)印章只在医院内部有效,对外无法律效力;

2.7凡属介绍医院员工对外办理重要事项,使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

3、内容

3.1印章的刻制

3.1.1医院需刻制公章、财务章时,应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报送集团董事长批准后,由院办(人事行政部)凭有效证明文件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3.1.2医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门(科室)负责人报送总经理(院长)审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选择的材质、形体及规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3.2印章的启用

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3.2.2印章启用前应向集团总部及其它关系单位正式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等信息。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

3.3.1医院各类印章均由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保管,并在院办(人事行政部)备案。

3.3.1.1医院公章、专用印章、钢印、总经理(院长)的手章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或总经理(院长)指定人员保管;

3.3.1.2.部门(科室)印章由部门(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3.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保存在办公室或随身携带,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3.3.4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保卫部门查办。

3.4印章的交接

3.4.1印章交接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3.5印章的停用

3.5.1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3.5.1.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3.5.1.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5.1.3印章使用损坏;

3.5.1.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3.5.2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报经总经理(院长)批准(医院公章停用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至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3.6印章的使用

3.6.1使用印章,一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用印人需填写

《用印申请单》(附件4.1),由总经理(院长)或授权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盖印,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应拒绝盖印。

3.6.2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在《用印登记表》中填写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3.6.3因工作急需而又无合适的印章时,可以采用借章的办法,借章要在落款处加注“借印”或“代”字样。

3.6.4使用印章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3.6.5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员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3.7介绍信管理

3.7.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3.7.2介绍信一般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保管与开具。

3.7.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重要事宜需报总经理(院长)审批。 3.7.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4、罚责

4.1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管理制度7

1. 客户投诉接收与记录

2. 投诉分类与评估

3. 投诉处理流程

4. 责任部门与个人的确定

5. 投诉解决期限

6. 回访与反馈机制

7. 投诉数据分析与改进措施

8. 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

内容概述:

1. 客户沟通技巧

2. 问题识别与分析

3. 内部协调与合作

4. 服务质量监控

5. 客户满意度提升策略

6. 法规遵从性

7. 企业形象维护

医院管理制度8

投诉中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客户关系维护:有效处理投诉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

2. 问题发现与改进:投诉是发现问题、改进产品和服务的重要途径。

3. 风险管理:及时处理投诉能降低公司声誉风险,预防潜在的法律纠纷。

4. 内部管理优化:通过分析投诉,可识别管理漏洞,推动内部流程优化。

医院管理制度9

为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制度。

第一章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一条 处方印制和保管发放:

1.处方由医务、药学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做出样模,统一印制、保管,分为普通处方(白色),急诊处方(黄色),儿科处方(绿色),麻醉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红色),二类精神 药品处方(白色)。

2.处方领用、发放应进行登记,计数管理。

第二条 处方书写要符合下列规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应以蓝色或黑色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要在修改处签医师全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每张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重新开具。

4.药品名称要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按说明书服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处方中有规定作皮试的药品时,医师须在相应药品名称前注明皮试结果,或“续用”。

6.患者年龄要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儿童患者到急诊科或其他临床科室就诊时,要使用儿科处方。

7.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要单独开具处方。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9.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要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要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10.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要在处方“诊断”栏注明原因并在剂量右上方再次签名。

11.门诊处方要注明临床诊断。特殊情况下,如一些诊断对心理产生影响的疾病;涉及患者隐私的疾病等,可使用标准疾病代码。某些疾病在首次门诊或急诊不能确诊时可写某症状待查。

12.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处方已达5种药物且正文无空白处时可省略斜线。

13.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要与药剂科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要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第三条 医嘱书写要符合下列规则:

1.一般项目:患者姓名、科别、住院号、页码。

2.医嘱格式包括:起始日期和时间、长期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停止日期、医师签名、停止执行时间、执行护士签名。

3.药品顺序:先开具口服药品,后开具肌内注射或静脉用药品。

4.医嘱不得涂改,长期医嘱需修改时应直接书写停止日期和时间并签名,然后开写正确医嘱;临时医嘱需修改时用红笔在医嘱上标注“取消”字样,并紧随“取消”字样后签名。

5.开具成组药品时,每种药物书写一行,然后在一组药物后划一斜线,表明加入上药液,斜线右侧书写用法;成组药物停用其中一种时,应先停止该医嘱,再写新医嘱。

6.药物过敏皮试要单独一行书写在临时医嘱上,写明皮试药品,在药品名后标注一个括号,由执行护士将皮试结果填入括号内,如结果为“阳性”时需用红笔记录结果。

7.临时医嘱不得出现每日多次用法的医嘱,需要一次以上治疗时,应分别开具临时医嘱,或开具长期医嘱;出院带药仅书写药名、数量、单次用药剂量,并注明出院带药。

第四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1.剂量要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以克(g)为单位时可以略去不写,液体剂型或注射剂以容量为单位时,须注明药物浓度。药品用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前的“0”不得省略,整数后不写小数点和“0”。

2.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

3.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要注明含量;中药饮片方剂以剂为单位。

第二章 处方权的获得与签名留样管理

第五条 医院制定医师处方权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

处方权审批包括:本人申请、科室意见、医务科审核、批准等。

第六条 医院制定医师签名留样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普通处方、麻醉 药品、精神 药品处方签名留样册。签名留样册包括:医师姓名、职称、科室、处方权限、个人签名、处方权批准时间、备注等内容。签名留样册保存于医务科和药房,药剂人员审核医师所开处方的签名与签名留样一致时,方可调配处方并发药。

第七条 医院对批准授予处方权的医师办理签名留样,同时将处方权通知书和签名样模送达药剂科等相关科室。医师要在医院签名留样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第八条 医院对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 药品、精神 药品、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调剂资格。

第九条 试用期人员和进修人员开具处方,要经带教老师审核、并签名后方有效。

第十条 医院对因各种原因受到停止或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办理停止手续,医务科应及时通知药剂科和相关科室,并在其签名留样登记册内注明取消。药房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停止调配该医师处方。

第三章 处方的开具

第十一条 医师要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开具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品的处方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医院制定药品处方集。内容包括:规范化的处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价格;处方的注释部分应包括:作用机理、临床应用、适应范围、相互作用、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症、合理用药提示,剂量增减提示等信息。

第十三条 医院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第十四条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在“诊断”栏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药房有权拒绝调剂超期限处方。

第十五条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要在“诊断”栏注明理由。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医师要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 药品和精神 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

第十七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的,首诊医师要亲自诊查患者,建立并保存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要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2.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八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 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 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 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要注明理由。

第十九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要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第二十一条 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 药品,盐酸麻黄碱处方为一次常用量,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院内使用。

第四章 处方的调剂

第二十二条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药师资格在药剂科备案。药师签名式样要在医院留样备查。

第二十三条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第二十四条 处方调配、审核、核对、发药岗位不得少于两人操作,特殊情况单人值班时,应按两人调剂岗位的程序操作,并实行单人双签字。

第二十五条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第二十六条 药师要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第二十七条 药师要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第二十八条 药师要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第二十九条 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要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三十条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三十一条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要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1.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要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字”)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

2.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3.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本院由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调剂复核工作,复核率应当达到100%。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要在±5%以内。

第三十二条 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要在处方上签名。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院建立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医师处方进行综合评价,实行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第三十四条 医院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警告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第三十五条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取消:

1.被责令暂停执业;

2.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3.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4.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6.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第三十六条 处方由药剂科统一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 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第六章 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医院管理制度10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本医院水、电等资源能源消耗的管理。

二、职责分工

1、医院总务科领导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

2、办公室负责制定节能减排,控制措施,组织内部检查与考核工作。

、财务科负责水、电等能源资金消耗统计报表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用电管理

1、优先购买国家认证的节能产品,优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率产品。

2、减小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场所的照明采用环保节能型产品,降低瓦数。

3、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门诊下班时统一关闭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温度低于28℃,冬季温度高于15℃停止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25-26℃,冬季不高于20℃。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关好门窗。

二)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

2、医院内卫生间的抽水马桶内的水位调节到适应的位置。尽量调节到最低。

3、办公室根据需要装灌适量开水,一般不提供饮水机和装瓶矿泉水。

4、使有水尽量进行循环利用。

医院管理制度11

为了保护病人隐私权,保护医院资料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特制订以下信息管理制度:

一、医院信息系统除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之外,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侵入登录,凡非法入侵者,按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处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二、具有操作权限的管理员,只能按规定处理相应业务,不可超越权限处理业务,因操作系统所获知医院和患者信息,必须严守保密义务,如擅自对外泄露,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的处分,造成患者或医院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患者本人持身份证明,可以申请查阅、打印本人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其他任何人未经院长批准不得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

四、本院员工自行或者协助他人非法查阅、打印、下载医院信息系统资料的,按侵犯医院机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医院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医院长期委托社会保洁服务专业机构,对医院环境卫生提供定期优质清洁服务。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生活、医用垃圾的收集、归类、打包等均由保洁公司专业人员负责。

第三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实行每日定时清洁和随时保洁办法,医院总务科对其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评价等。

第四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清洁范围、程序、措施等操作,不得懈怠。

第五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出现有违双方协定的问题时,医院总务科应及时与保洁公司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医院管理制度13

计量检定管理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生产过程的精度和产品质量。它涵盖了计量器具的采购、验收、登记、校准、使用、维护、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内容概述:

1. 计量器具的选择与采购:明确计量器具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确保其满足生产需求。

2. 初始检定与验收:新购计量器具需通过专业机构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设备登记与标识: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对每件设备进行唯一标识,便于追踪管理。

4. 周期检定与校准:制定定期检定计划,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符合标准。

5. 使用与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流程,防止误操作导致的测量误差。

6.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维护保养制度,预防设备老化、损坏。

7. 故障处理与报废: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应按规定程序报废。

医院管理制度14

1、仓库人员必须按计划、定额、分月、合理报购,保证供应。

2、进库物资验收合格后分类,分规格有序存放。

3、所有库存物品必须作好防潮、防霉变,存放时离地20cm,离墙5cm,离顶50cm。

4、库存物品每半年盘存一次,保持帐物相符。

5、作好防火、防盗、防鼠工作,下班后及时关灯、关门窗。

6、保持库房卫生整洁,仓库场地实行分片、定期、包干。

医院管理制度15

根据卫生部等部门《关于20xx年起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为在全院开展控烟活动,禁止医务人员在医疗公共场所吸烟,倡导医务人员率先戒烟,创建无烟医院,经医院讨论决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医院控烟活动,提高医务人员控烟知识,降低医院职工吸烟率,增强医务人员控烟意识,帮助吸烟者戒烟,达到卫生部《无烟医院卫生机构标准》的基本要求,逐步实现人人自觉戒烟、医院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的目标。

二、总体要求

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场所、办公室和会议室等区域禁止吸烟,在全面禁烟前设立固定的吸烟区并有醒目标示。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成立医院控烟领导小组,制定控烟工作的规定医院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唐国林(院长)

副组长:陈明志、潘国添(办公室)

成员:黄静(产科主任)

张慧云(妇科主任)

吴华胜(内科主任)

贾光磊(医学检验科主任)

李宗照(外科主任)

朱国庆(超声科主任)

蒋国雄(放射科主任)

叶梅珠(门诊护士长)

高天秀(住院部护士长)

陈丹(导诊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潘国添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同时也是各科控烟监督员和控烟宣传员。

(二)具体实施方法:

1、广泛宣传: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院报院刊和新闻媒体等对吸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如何戒烟等内容进行广泛的宣传。

2、张贴宣传画和禁烟标识,制作控烟宣传栏,设立固定的吸烟区。

3、控烟培训:开办控烟知识讲座、竞赛等系列控烟活动,加强和促进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

4、设立控烟告示牌:告知医院职工、患者和家属及来访者禁止在医院吸烟,不向医生敬烟。

5、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区域禁止吸烟。

6、在全面禁烟前设立固定的吸烟区域,吸烟者必须到规定的吸烟区

吸烟。

7、控烟办公室将组织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开展禁烟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8、调查我院目前的吸烟率。针对吸烟人群加大宣传力度。

本方案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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