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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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有效治理建设工程土方运输撒漏,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00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主要干线、里巷道路从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系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存入的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的费用。

第五条

保证金实行工程项目存储制。施工单位在土方施工开始前7个工作日内将5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建设银行专用账户,同时提交土方运输申请手续,递交《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详见附件1)和《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详见附件2)。

第六条

按区域管理原则,各工程项目保证金存入手续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地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保证金存入手续到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地址:河西区梅江地区友谊南路与珠江道交口涟水园10号楼)。

第七条

市、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文明施工有关标准对申请单位防治土方运输污染的措施进行验收。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土方运输施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责成项目总包单位和土方承运单位加强土方运输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确定的运输时间和行驶路线组织土方运输,设置巡视车和清扫人员,发生土方撒漏应及时清扫,并用水清洗干净,保持道路清洁。

第九条

工程项目土方运输完毕后,由建设单位向办理保证金存入机构申请保证金返还手续。经验收合格的,全额返还保证金。

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各区(县)防治土方运输撒漏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地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各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

市、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扣除保证金。

1、未使用密闭装置车辆运输工程土方及建筑渣土的,扣留保证金的20%;

2、因撒漏未及时清理造成污染的,扣留保证金的20%;

3、在环境管理责任区范围内工程土方未实施苫盖,地面未实施洒水除尘的,扣留保证金的20%;

4、清运土方造成扬尘的,扣留保证金的20%;

5、对前四项同时发生或单项重复发生的全额扣留保证金。

第十一条

保证金扣除部分,作为应急清扫道路、配备清扫人员和应急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奖励文明运输土方的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

附件2: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

附件1: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办公室人员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不请假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出现旷工现象及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无法及时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特殊私事需要中途离岗, 必须向所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

六、公司员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应请假,未经批准而不按时上下班的作旷工处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杜绝酒后驾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执行部门

公司考勤统计由行管部专人负责,每月月底统计本月员工上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出勤情况并于下月1-3号将上月考勤表打印张贴公布,如果员工感觉出勤情况有异议,请在每月3号前到行管部核对,过期不候,以便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

4:管理规定

4.1.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冬季:上午08:00---12:00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3:30-17:30下午:14:00----18:00

时间调整由公司行管部公布通知

2)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对法定节假日做适当调整。

4.2打卡签到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签到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指纹打卡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替代,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每人每次罚款50元,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4.2.1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4.2.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2.3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个人身体原因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管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送行管部备案,月底由行管部考勤员据此统计、上报考勤情况。

4.2.4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部分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实习期员工、出差等)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行管部审批备案。

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8日前向行管部递交考勤报表。

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4.2.5:行管部人员不得在打卡监督和考勤统计中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处罚。

5:工作时间禁止打游戏、脱岗、睡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一天内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罚。

6: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公司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公司旷工处理。

7、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上班时间打卡、到达工作岗位

2)早退:指提前打卡、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迟到、早退时间(T)处理办法

T﹤10分钟每次罚款10元

10分钟≤T﹤2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20分钟≤T﹤30分钟每次罚款30元

30分钟≤T﹤1小时每次罚款50元

T﹥1小时者当日必须出勤并按事假一天计算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个人私事,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8:加班管理制度

8.1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8.2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等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1)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2)《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3日内上报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8.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8.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8.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调休形式安排补休。加班可以按照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特殊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经总经理批准按照国家规定补发加班工资。

9:调休

9.1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9.2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审批后,送行管部备案。

9.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9.4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10:请假

请假分为事假、公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其中公假、婚假、产假、丧假不扣薪,事假、病假扣除当日工资。员工请假需提前填报“请假单”经批准后送行管部备案考勤,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擅自不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详见“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11: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2: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管部。

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条公司考勤使用OA在线打卡,所有员工均需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每天需打卡四次(早上二次、下午二次)。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分至5时30分,每周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和节日值班按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月度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日。

第五条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须在未打卡的次日填写)上核准签注外,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员工办理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七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如果时间超过1小时者,按半天旷工处理,超过3小时者,按全天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前已知需直接外出办事,不能及时打卡者,应先电回公司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于返回公司后及时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事因、地点。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第九条上班时间开始后迟到5分钟内打卡者,扣除10元;迟到超过5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翻倍扣除,起始为1元(第6分钟,10+1元;第7分钟,10+2元;第8分钟,10+4元;第9分钟,10+8元,第10分钟,10+16元,以此类推),迟到1个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工资。提前1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十条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以内不扣工资,无全勤奖,迟到第4次及以上者,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将约谈该员工。一个季度累积迟到超过10天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假期有: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须于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1、元旦1:天

2、3月8日妇女节(限女性):半天

清明节:1天

五一劳动节:1天

端午节1:天

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

春节:天

(二)病假

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且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一些小疾病,如感冒、发烧、胃炎等,请半天以内的病假时,可以不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人每月不可超过1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根据其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突发疾病的员工,须在当日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补办病假手续并附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可请假半天就诊,须办理请假手续。如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须按事假处理。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明或单据有疑问的,有调查核实的权利,如调查结果与提供的证明不符,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取消病假资格,给予成长,甚至予在解除劳动合同。

4、薪资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享受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以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另加10天。晚婚是指初婚年龄男性满25岁,女性满23岁。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半天产检假。假期申请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90天,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日。

男员工在一般情况下,享有3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增加7天,共10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过世,员工可获3天丧假。亲属是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但不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支付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不享有各项福利补贴。

(六)事假

1、员工本人或家人如有突发事情,可以请事假,事假理由必须充分。

2、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3天,如超过3天以上,需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上班后1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证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补贴一律扣除。

第十二条员工请、销假核准权限

1、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人员请假之前必须指定本人请假期间工作交接人,否则不给予批假。

2、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叙明理由,如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由该部门负责人斟酌情形不准假或缩短假期。如果捏造请假理由蒙骗主管准假,经查明属实者做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人或电话告知,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之类的一律无效。员工请假前,应先填写相关表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由员工本人或授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请假超过3天(不含3天)的员工休假结束后,需填写《员工销假申请单》,报所属部门和人力资源中心签批。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4、请假3日以内(含3日),副经理级以下(含副经理级)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需报部门总监审批,再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副总经理和部门总监请假的,一律由执行总裁批准。

5、请假3日以上,无论级别,在部门总监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均需报至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员工需填写《员工销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存档。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制度篇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员工晋升、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考勤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门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劳动管理,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掌握员工出勤情况,健全考勤记录。

第五条每月考勤周期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凭证(医院诊断证明等)汇总,核准后作为核发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等的依据。

第六条员工请假、休假应按程序办理手续;因公出差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七条实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结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自觉打卡。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开始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违者委托方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代替者扣除当日考勤并给予一次严重书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现异常,须由部门填写《签卡申请》,经部门主管签署,交行政部审核后,方视为出勤、

第十一条迟到或早退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迟到超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2、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者或1月累积早退超半小时(含半小时),按照旷工一天处理。

第十二条迟到、早退和旷工的惩处制度: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或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超过1—3小时(含3小时),记旷工一天;

2、不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小时不够1天,记旷工1天;超过1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3、请假期满,不办理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4、员工患病在医疗期间,未按规定向单位提供诊断证明或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正当理由超假或捏造请假理由骗取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6、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在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三节请假类别、期限及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法定有薪假日

(1)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3)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2、3日)。

(7)妇女节: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条病假待遇:

1、请病假须附有镇级公立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依事假论处、(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响年终奖);

2、若因急病可用电话或便条知会部门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持有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三天按自离处理)、

3、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4、病假超过3天(含3天),必须出具医生证明。

5、末住院冶疗全年病假累积不可超过30天,住院冶疗全年病假不可超过三个月,且须有住院治疗卡及相关证明资料交人事备案

6、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算

第十五条事假待遇:

1、员工每年的事假累积不可超过13天、特殊情况下由经理核准生效、其间工资不予计算、超出天数将影响本年度年终奖金;

2、员工请假须经批准后才可离厂、其间不可消极怠工;

3、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

4、特殊情况下请假时,须(电话及便条等)知会本单位主管,事后(三天内)要补办相关手续,并附相关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目的: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管,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

制度制定程序:

1.调研与分析:针对公司考勤制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员工的需求,对现行制度进行调研分析,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

2.制度起草:由专业的法律团队及HR团队负责起草制度,确保制度合规、合理、可行。

3.征求意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代表员工的工会对制度进行意见征求,并对意见进行收集、整理和评估。

4.制度审核:由公司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并对与法律不符的条款进行修改。

5.制度审定:由公司领导对制度进行审定,最终确定制度实施方案。

6.制度宣传:由HR部门组织对新制度进行宣传,确保全员了解制度内容。

具体内容:

1.考勤制度名称: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2.考勤制度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考勤制度的目的: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管,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4.考勤制度的内容:

(1)考勤时间及休息制度;

(2)考勤的方式及措施;

(3)考勤结果计算及统计;

(4)考勤异常情况的处理;

(5)考勤制度的执行流程及通知;

(6)考勤制度的责任主体及职责义务;

(7)考勤制度的违反责任及相应处理措施。 5.考勤制度的责任主体: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定制度,监督实施;

(2)HR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和管理;

(3)员工: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考勤义务。

6.考勤制度违反责任及相应处理措施:

(1)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

(2)违反规定造成公司、他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以上是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制定的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如果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或其他情况需要修改制度,则需要及时进行合理调整。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实现公司规范化管理,明确工作纪律,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实现公司“十四五”经济进展任务,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工作制度

3.1正常工作时光

上午:8:00-12:00(11点50分至12点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下午:14:00-18:00(17点50分至18点整理内务、打扫卫生)

3.2 公司按照工作、平安、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的工作内容的需要,所作出的时光支配,与当月绩效、年度嘉奖挂钩。

3.3 考勤方式

3.3.1指纹机考勤

一日四次,早上上班一次、下班一次;下午上班一次、下班一次。

3.3.2 查岗考勤

上班期间采取不定时查岗,按照《上班中途查岗签到表》记录查岗状况。

3.4 指纹机考勤时光:

3.4.1上午:

7点50分开头考勤,7点50分至8点00分(含8点)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超过8点(不含8点)到8点05分期间指纹考勤者为迟到,超过8点05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11点50分至12点10分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未至11点50分指纹考勤者为早退,超过12点10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3.4.2下午:

13点50分开头考勤,13点50分至14点00分(含14点)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超过14点(不含14点)到14点05分期间指纹考勤者为迟到,超过14点05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17点50分至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为正常考勤,未至17点50分指纹考勤者为早退,超过18点10分指纹考勤者考勤无效。

3.5因公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的,外出前必需在《公出记录表》上注明公出时光、地点、公出人员、事由,返回后填写返回时光。如遇特别状况公出未按时填写《公出记录表》的,公出人员须电话报XX部核实后填写公出记录。XX部每月负责统计汇总《部门人员公出统计报表》,由公司经理审批后,次月2日前上报XX公司人力资源部。

3.6 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未能打卡的员工,上班前(或下班后)要按照考勤机考勤时光到XX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考勤表》。

3.7 因为工作地点簇拥,员工不能正常参加公司指纹考勤的(仓库、

驻外机构等)人员,将不参与指纹考勤人员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参与公司指纹考勤人员的考勤由本公司负责,考勤表由公司经理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4.考勤违纪界定

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旷工,上班时光玩嬉戏,上班期间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部门员工考勤违纪与个人绩效和部门绩效工资挂钩。管理程序如下:

4.1 迟到

当月迟到一次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工资100元,以次计算。全年累计迟到达5次的,扣当事人全年奖金的50%;超过5次(不含5次),每增强一次的,增扣当事人全年奖金10%,以此累计,全年累计迟到达10次的,不再计发当事人奖金。

部门人员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到2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1%;当月累计次数达到3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次数达到4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3%,当月累计次数达到5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的4%,当月累计次数达6次的,从第六次起算,每增强一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5%,达到第10次的,取消部门当月绩效工资。

4.2 早退

早退按脱岗论处。因有急事离开工资岗位的,由公司经理批条,不计处罚。讲假话哄领导批条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4.3 脱岗

上班期间中途查岗,非因公不在岗的,按脱岗处理。

当月凡是发生脱岗1次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脱岗第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100元,脱岗第2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200元,以此类推,按次累计。半年内累计脱岗二次者取消全年奖金的50%,全年累计脱岗四次者,取消全年奖金。

本部门员工当月累计脱岗次数达到2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在此基础上每增强一次的,每次增强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以此类推。

4.4 旷工

职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为旷工。每旷工半天为一次,旷工壹天为两次,发生一次旷工的员工,取消当月考勤工资,并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50%,以次计算,以此累计。全年中发生两次旷工的,并处予取消全年奖金50%;全年中发生三次旷工的,取消全年奖金。

部门人员当月累计旷工次数达到一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次数达到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5 上班时光玩嬉戏、上网谈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

发觉第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200元,发觉其次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的4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时光玩嬉戏、上网谈天以及其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2%;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4%,以此类推。

4.6 上班期间打麻将

发觉一次上班期间打麻将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500元,发觉其次次者扣当事人当月工资1000元,以此类推,累计计算。除经济处罚外,将按有关规定赋予政纪处分,情节严峻的,解除劳动关系。 部门人员当月发生一次上班打麻将或打牌的,扣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10%;当月累计发生二次的,扣除部门当月绩效工资的50%。 5.请假制度

有事请假应当于当天将请假条交公司经理,凡发生以下假项者不享有当月考勤工资。

5.1 病假

请假一天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50%,以此累计。请病假要有公司认可的公立医院出具的证实。

5.2 事假

请假一天者扣当月效益日工资的100%,以此累计。计发奖金时,按天扣发100元/天。

5.3 产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妇女权益庇护法》待遇及相关规定待遇。

5.4 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

员工在探亲假、婚假、丧假、年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可享受相关规定待遇。

6.批假权限

6.1 病假、事假:

3天以内由公司经理批准;3天以上经公司经理签注重见,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手续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2 另外假项由公司经理签署看法后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按考勤要求送人力资源部。

6.3 全部假项都必需由本人书面书写请假条,并按上述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因特别状况不能事前办理文字请假手续的,须经公司经理同意,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审批手续方为有效假项;未按上述程序办理请假的视为旷工。

7.加班

鼓舞员工在规定工作时光内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部门,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XX总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经XX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落实,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岗位工资计算。

8.考勤统记

XX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每月的考勤举行统计,统计表于次月6日前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9.本制度由XX公司负责解释。

10.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X天以内的(含X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X天以内的(含X天),由副总经理批准;X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X分钟至X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

超过X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X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X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X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X次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

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X次以下者,扣发当月X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X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

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X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X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X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X天以上者(含X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当月累计X次的,按旷工X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X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X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X元;

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X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X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范本),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第1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第2条 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第3条 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4条 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5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6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7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

第8条 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9条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10条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11条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第12条 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 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4条 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第15条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16条 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

第17条 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假期说明

第18条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19条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调休,共7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条 非法定假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21条 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1、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资照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数工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22条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有薪事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2、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过7天(含7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条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凭医院的医疗证明填写请假条,由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再按事假审批权限报批;病假的医疗期及待遇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4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第25条 婚假:员工符合结婚条件,需请婚假者凭结婚证填写请假条,经计管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假期改发补肋工资。

第26条 生育假: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需请生育假的,按请婚假审批程序审批;请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写请假条。其假期及津贴补偿按《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7条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3天丧假;请丧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丧假期间改发补肋工资

第28条 长假:员工请假超过15天即为长假,请长假员工不在归属车间管理,由办公室直接管理,期满后需续请的,须通过办公室来办理。

六、附则

第2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30条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具体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原因。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将酌情赐予1-3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别状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根本工资收入。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准时通知综合部;依据状况严峻程度,综合部于48小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伤假的,根据员工月平均工资的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根据旷工(职)处理。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方法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局部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番排班执行,财务部无特别状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所在部门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视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留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省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的确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托付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托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担当;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当,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留意人员的来往走动,灯火治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全都,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赐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公司供应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准时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9、违反上述值勤规定而擅自行事者,皆按正常工作日考勤治理做迟到/早退/旷工(职)处理。

1、员工因需出差或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应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及《考勤特别状况说

明》按流程呈批,呈批获准的应在出差日开头前一个工作日交综合部门存档备查,未按规定提沟通程文件或所提交的流程文件无领导批示而擅自离职离岗者一律根据旷工(职)处理;

2、员工出差应向同职人员做好岗位工作的交接,并应在出差期间保持联络畅通,准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程。核批的出差期满应准时返岗述职;如因工作处理需延长出差期间的,应在征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后报备综合部门,并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综合部补充报备相关流程文件,未能提交补充文件的,一律根据旷工(职)处理;

3、出差员工应提交《员工出差申请单》至财务部门,并根据核定的拟借出差费用领款;员工应于返岗后两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票据照实核销出差费用;

4、接公司指示出差的员工无特别理由应听从安排;员工出差在外,应留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准时向主管述职。

1、以上列明的违规迟到/早退及违规请假情形根据旷工(职)处理的,依照本条规定予以记录、计扣工资;

2、旷工(职)半日者,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10%以示惩罚;旷工(职)全天的,由综合部予以记录备查,不计发旷工(职)期间内的日/小时工资,并扣除当月月度绩效工资的20%以示惩罚;连续旷工数日的,绩效工资的扣除累计计算;

3、以上第一条至第十二条列明的几种情形下计扣绩效工资比例的规定不与本条关于旷工(职)绩效工资扣除的规定相冲突,有如上条款列明情形的,应扣绩效工资与旷工(职)处理下的绩效工资的扣除并行计算;

4、连续旷工(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职)达十二日者,除依照上述规定予以处理的外,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公司治理标准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公司全部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详细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工程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需仔细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视检查签到状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治理的人员要严厉考勤纪律,实事求是,仔细负责,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非常钟以内扣五元,三非常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别缘由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需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准时到部门销假,开头正常工作,如有特别缘由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担心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行为,保障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制定程序:

1.确定编制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制定。

2.收集资料:收集员工考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3.制定草案:编制人员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制定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初稿,并征求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

4.修改完善: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5.公示实施:审核通过后,将制定后的制度公示在公司内部,同时将制度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员工。

内容:

1.考勤方式:

考勤方式为打卡制,全员实行刷卡考勤,凡迟到早退或缺勤者,将进行扣罚或调整工资等制裁措施。

2.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时间为早上八点,如果员工在八点以后到达公司,将视为迟到。迟到三次或迟到总时长达30分钟以上的将视为严重迟到,将按月扣除迟到工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考核扣分。

3.请假制度:

员工因病或个原因请假的,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将需要呈现病假证明或证明文件。未经批准私自离岗、旷工或滥休者,将按旷工处理,月考核扣一次分。

4.加班制度:

加班前必须获得上级领导的批准,并且必须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加班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并按照加班工资的正常机制进行计算。

5.考勤管理:

考勤管理是公司重要的管理职责,公司将严格依照制度要求进行考勤记录、汇总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责任主体:

公司全体员工。

执行程序:

公司对员工进行考勤管理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进行操作,严格按照制度中的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并将各项制度和考核结果公示在公司公告栏上,以便员工进行监督。

责任追究:

对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员工,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者调整工资等制裁措施。对涉嫌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进行调查处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一、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休假

三、请假手续办理

(一)要求

1.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休假

类别

所需资料

审批权限及流程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调休

调休单

部门负责人审批

/病假

请假条、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证明

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事假

请假条

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年休假

请假条

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工伤假

请假条、《工伤责任认定表》等相关资料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产假

请假条、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缴纳收据

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婚假

请假条、结婚证原件

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备案

四、休假类别及相关规定

(一)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法定节假日

1.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节日名称

法定节假日

天数

元旦

1月1日

1天

春节

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天

清明节

农历清明当日

1天

劳动节

5月1日

1天

端午节

农历端午当日

1天

中秋节

农历中秋当日

1天

国庆节

10月1日、2日、3日

3天

注: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xx年12月11日)

2.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

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事假

1.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原则上,单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计超45天者,取消岗位,如返回视情况重新竞聘;

4.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住院治疗:

(1)原则上,住院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时需取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办理连续请假手续时,还需提供上一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医疗期: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工伤医疗期薪资:

(1)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公司规定内的工伤假、婚产假除外,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相关规定:

(1)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婚丧假

1.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九)调休

1.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出勤,如因工作需要,部门可安排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在《加班登记表》予以记录。

2.员工加班后,可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申请调休,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原则上单次调休不得超过3天。

3.因一线操作员工有明显的淡旺季,如因工作性质无法在当月内休假,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在半年内累计调休,调休的天数不超过加班的天数,每半年清零。

4.非一线操作员工,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加班后至下个月末前完成调休,下月末清零。

5.调休前,由员工本人填制《调休单》报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考勤员处,方可休假。

五、责任追溯

请“假病”或“故意拖延医疗期”的员工,如查证属实,每次将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同时对该员工予以劝退,严重者给予部门负责人降职处分。

六、相关说明

(一)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指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岗位工资不变;非岗位工资制员工(计件工资或综合薪资结构类),带薪休假期间统一执行标准为每天80元。

(二)非合同制员工除工伤假外,只享受假期待遇,不享受带薪假期薪金待遇。

第三章考勤

七、工作时间

(一)公司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

(二)高管、驻外业务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考勤管理的模式。

八、考勤管理规定

(一)新进、离职

新进、离职的人员,考勤员须在考勤表中注明到岗时间、离职时间,包括调入、调出人员。

(二)加班

1.全体员工应当充分利用工作时间,高效优质地完成本职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加班,并将批准后的《加班审批表》交部门考勤员备案。

2.审批通过的加班人员上下班需按时刷卡考勤,否则不予认可。

(三)旷工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考勤的,双方当事人当日视为旷工。

2.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未经部门领导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从事私人活动的视为旷工。

4.超过批准假期未及时续假,又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而缺勤的视为旷工。

5.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

6.连续旷工达5天、年度累计旷工达10天的,部门须在1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并提供其旷工证明。

(四)迟到早退

1.上班后30分钟内刷卡的,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则按旷工半日处理。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的,视为早退,按旷工半日处理。

(五)培训、出差

1.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组织部门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反馈至员工所在部门。

2.出差人员需提前持批准后的《出差通知单》到部门考勤员处备案,方可出差。

(六)请假

员工的各类休假需按照第二章的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备案,方可休假。

其他情况

出勤而未通过考勤机考勤的,视为无效出勤,按迟到早退对待。

九、考勤统计

(一)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病假B

迟到d

婚产假H

出差C

大夜Y

假期

休年休假

N

旷工×

事假S

早退z

工伤G

调休T

小夜g

丧假△

考勤统计

1.加班、出差计入实际出勤天数,用于计算实际出勤率;年休假、调休、婚假、丧假、护理假视为正常出勤,计入调整后出勤天数,用于计算调整后出勤率,当月加班当月调休的除外(调休的,电子版考勤表中需批注相应的加班时间)。

2.每月1日,考勤员将上月的考勤表采取公示、群发邮件等方式进行确认,并对疑义进行核实。每月3日前,考勤员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考勤表(含汇总表)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并对出现的特殊情况予以说明。

3.加班审批表需黏贴好并附在考勤表后面,以部门为单位装订。请假条、《出差通知单》等其他相关考勤资料则由各部门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十、相关处罚

(一)员工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迟到者必须及时告知考勤员,否则记为旷工。

(二)月度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当月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超过“1”。

(三)旷工半天罚款50元,1天罚款100元,并且当月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超过“1”。

(四)对于弄虚作假者(含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刷卡者),除更正虚报的考勤外,每次给予部门考勤员及当事人罚款300元,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同时,进行书面通报。

(五)人力资源部会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将进行书面通报,或进行有关处罚。

十一、其他

实际出勤率将作为阶段性奖励或调资的有效参考因素。

第四章附则

十二、本规定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十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实施前已经请假的职工(须有人力资源部备案手续),按照原请假天数和待遇执行。

十四、相关表单

《请假条》

《调休单》

《加班审批表》

《考勤汇总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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