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具有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指引方向的作用。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施工安全的制度吗?这里为大家分享施工安全的制度,快来学习吧!
1、凡在本工程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司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公司交管人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安全行驶。
2、各协作单位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交安委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厂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3、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4、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上述车辆进入厂区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进入后按规定定点存放,出厂时换回原证件。
6、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
7、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8、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9、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派出指挥车在前开道。
10、未经指挥长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11、起重车、强夯机、挖掘机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12、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13、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14、工程施工,要求各协作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检查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15、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
抢险车。公司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门卫检查。
16、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公司保卫部门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17、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18、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车管人员有权当场制止,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按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二、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三、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四、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设备。
五、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当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六、严禁拆除施工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第一条安全管理
1、新进场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安排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每人罚款100元。
2、电工、焊工(含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人员、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罚款500元。
3、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4、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所规定的禁忌劳动的或施工现场内有小孩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0元。
5、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检查人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5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6、对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施工单位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0元。
7、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的,每例罚款500元。
8、招聘工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递交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婚育证明及计生证(女工)并办理工地出入证。
第二条建筑机械(包括机具)安全管理
1、施工升降机有下列安全隐患:
1)吊笼限位开关、紧急出口开关、上下限位开关、及山下极限位有碰块、断绳保护开关缺或不能有效使用,每处罚款500元。
2)缓冲器(弹簧)失效;升降机底层进出口未设防护棚;缷料平台无防护门或未关闭、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或高度不足1.2米、架体与外架有刚性连接共同受力、防护门有缺陷等,每处处罚200元。
3)钢丝绳及滑轮系统:
(1)钢丝绳出现断股、缩径、断丝数量等超过报废标准;
(2)滑轮运转卡死、支座松动;
(3)钢丝绳固定,每端小于四个绳夹;每处处罚500元。
4)电气系统:未设置开关箱和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出现破损、漏电,穿线金属软管锈蚀、破损无接零保护;每处处罚500元。
5)违章乘坐井架、吊篮、施工货梯、塔吊、工程机械等非载人工具的,每人/次处罚200元。
2、塔吊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处罚300元。
1)无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的,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
2)吊钩和交换机滚筒无保险装置的;
3)无专人指挥的。
3、工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例罚款200元。
1)砂轮、电锯、转轴、皮带轮、明齿轮、联轴器、搅拌机等转动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灵;
2)混凝土搅拌机料斗升高后非作业时无挂保险钩;
3)园盘锯无分料器、护罩或随机使用胶壳闸刀作电源开关;
4)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锯机、钢筋机械无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的;
5)施工现场加工制作房,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的。
第三条电气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例处罚300元: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电气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保护,违章使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2、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民工宿舍用电线路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不符规定的;
3、使用导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头的保险丝上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等的;电线缆乱接乱接行为的;
4、电气线路,灯具架设和安装不符合规范(含民工宿舍工棚);
5、不按规定架设电线或埋地电缆线路;工作手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
为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2)安全技术交底书。(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4)安全设施验收书。(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3、防火防爆(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①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②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③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①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②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③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2)特种作业教育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由各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主持,在每天工作前进行10~15分钟班前安全活动。
班前安全活动主要讲述当天工作的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项,作业时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对于昨天发现隐患如何进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做好每天活动内容以及受教育人签名,每星期总结一次,并将整理好的记录交项目专职安全员归档。
四、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来进行。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的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完后将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39;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巡回检查,要有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
(3)安全验收
a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生产副经理、设备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
在下列情况下,需进行安全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d、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e、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的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
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六、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严肃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以合同形式来约束项目经理部、以及施工班组的行为,以加强全体人员的责任心。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与劳务承包方、项目经理与班组负责人、项目部与班组工人(职工)均应签订安全生产合约书。
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范围: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3)所有从事特种作业者必须持有国家或当地市、县有关部门或其指定单位的考核上岗证。
(4)施工现场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登记并报公司工程组备案。
八、施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防火制度,明确各岗位防火责任区和职责。
(3)建立防火检查制度,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部每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公司每月对项目进行检查评比。
九、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略)。
一、工地纪律
1、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佩带本人工卡,工卡不得转借,遗失须补办,无卡者不得上岗工作。
2、非现场管理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两米以上高度、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如在光滑的地面使用梯子,必须在梯脚做好防滑措施。
5、施工现场的材料,每天整理归类,长短厚薄分开,妥善保管。每天按排工人清扫现场,清运垃圾,施工现场必需保持整洁,通畅。
6、严禁赤脚,穿上鞋跟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8、严禁在电梯井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9、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10、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住宿,必须留住工地的值班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应经项目部的同意并登记备查,同时应注意搞好住宿区的卫生。
10、对不符合用电要求的电源线要坚决拆除,对影响行人的电线要吊高固定。
11、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详细检查有否带有隐患的危险孔洞并做好足够的围护措施。施工班组每天进行工作方面的自我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如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
12、加强施工现场的日夜值班制度,配备足够的人员加强巡回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要重视实施“护”(提前保护)、“包”(包裹防污染)、“盖”(表面覆盖)、“封”(局部封闭、防损和污染)。
13、存放在现场的施工用料不得随意运出工地。必须外运的应向项目部申报原因及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后发给放行条方能运出。
二、防火规定
1、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
2、严禁乱拉乱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如施工用电超荷致使电箱功率失衡,应立即停止使用,经调整后才恢复施工。
3、在有明火或有易燃易爆物作业处,必需配备手提式灭火器。
三、用电规定
1、未经值班电工同意,任何班组或个人不得自行开合总开关。
2、各施工工种的支路开关箱,统一由值班电工接驳,并分接到各工作段,开关箱的拉线要接到接线端上,严禁接在其他地方。
3、各工作室的分接端必须带有保护装置。
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碘钨灯,一般照明应采用带安全网罩的.行灯,且不得使用裸露电线作为电源线,并由专业电工接驳。对放有易燃物品的室内应设置防爆灯,并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
5、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电炉,电饭煲,爆炒锅等。
6、所有进场的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7、值班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如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应立即停工整改。
8、除值班电工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合照明电源开关。电源配电箱、拉闸上,需挂警示标志牌。
9、支路接线箱内的每个接线端不得同时接二个以上支线端,一经发现,立即拆除。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一、劳动保护用品
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便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工种的需要穿(佩)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具),违者按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罚30元/人次;
2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罚3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元/人次;
4电工、焊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罚20元/人次;
5风枪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或防尘面具,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100元/人次。
二、现场管理
(一)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有序、整洁,有下列违规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有效分隔设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车辆安全,罚200元/次;
2工棚周边保洁差,有积水,尘土严重飞扬,罚100元/次;
3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罚50~200元/次。
4施工场地、住地有闲杂人员、未经同意进入的外来人员,罚值班人员50元。
(二)临时用电、机具
外协队伍对临时用电、机具管理存在下述问题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使用非标配电箱,配电箱及线路管理、保护不规范,罚50~200元/次。
2电线路零乱、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无盖,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罚50—200元。
3特种设备未办理合法使用手续、未经法定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机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装置缺项,罚50~200元/次。
(三)防火防爆
1各施工现场配备有效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或无效者罚50元/次;
2电线裸露未加装线槽板或PVC管,罚100元/处。
3工棚、住所内私自乱接电炉等存有隐患现象的,罚100元/次。
4在防火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被地方政府罚款或扣发防火保证金,由违章者及其施工队承担责任。
三、要求
1安质部会同工程、物设、综合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每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作业队和施工队进行自查。
2凡发生无理顶撞、辱骂或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直至清退出施工现场;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5000元。
3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责令停工整改,待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4罚款额由项目部在验工计价时扣除。罚款用于奖励在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改善本工程安全配套设施。
四、内部安全施工许可证制度
1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管辖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各施工队)实行内部安全施工许可制度。
各施工队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不得在本标段内从事施工生产活动。
2项目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初审,指挥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发放。
3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实行前期取证和过程验证相结合。每季度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安质部门进行一次过程验证。
3.1前期取证应具备的条件:
3.1.1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3.1.2配备符合要求的、能够胜任工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3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3.1.4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
3.2过程验证应具备的条件:
3.2.1各施工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有记录;
3.2.2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章和指挥部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按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3.2.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3.2.4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5及时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
3.3各施工队进行施工前,应当书面明确本队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指派专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安全施工条件的,不予发证,书面通知各施工队并说明理由。
3.4各施工队不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
3.5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接受指挥部、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3.6凡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且在限定整改时间内仍未取证的,属施工队违约,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__〕651号文件)及集团项目部《关于在集团范围内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__〕383号文件)精神,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项目施工工程
三、项目部绿色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吴振庆
副组长:张改亭宋子贤
成员:刘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杨俊友
刘鹏飞
四、工作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室要及时对单位的绿色施工达标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时跟踪监控。
(二)“行政一把手”即经理,为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创建落实达标工作。
(三)项目安全管理部为创建绿色施工达标工作的牵头部门并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环境主管部门负责。
(五)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消防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由项目部行政保卫部负责。
(六)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外管部负责。
(七)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机械安全及现场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材料、机械主管部门负责。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资金审批和协调工作。
(十)项目部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适时进行巡视检查。
五、术语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保卫、生活区管理等八项管理业务,现泛指与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及项目部和各部门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设计: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对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标准、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和要求,施工总平面规划,文明安全施工责任区、责任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方案等进行事前设计,设计后进行书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简称安全设计,也称文明施工宏划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指以单位工地为单元收集和编制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相关文件等内容。
六、组织机构
(一)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由工程管理、劳务管理、物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行政保卫管理等部室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任组员,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的检查组,简称联合检查组。
七、管理职责
(一)根据项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项目文明安全施工检查中的相关隐患、事故、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每月一期工作简报)
(二)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和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设计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相关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会同机关职能部室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三)职能部室: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业务交底、指导、检查、监督,并对相关业务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会同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四)组员: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对与本单位相关的处罚、奖励、制度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做出决定,并贯彻执行。
(五)项目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并进行业务检查,及时提出整改通知单交本单位经理签字确认,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和反馈、存档并签字确认。
八、绿色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绿色文明安全设计制度(亦称文明施工宏划策划)
对本项目工程,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应监督、指导相关各部门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分阶段进行本单位的安全设计及相关交底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阶段的安全设计协调工作,项目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并在各阶段完成后对该阶段安全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安全设计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二)绿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档案制度
项目部所属各各部门凡符合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业管理资料和档案。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记录、考评记录、文明安全工地验收申请表、验收检查记录、相关文件等资料,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在施工程档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时移交给项目部主管部门封存,各各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相关档案,除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档案内容外,还包括各部门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等资料。
(三)绿色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对项目部范围内在施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检查、抽查、复查、验收,所有检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检查均必须留下检查、整改记录,由检查人、各部门经理签字,一式两份,由检查者本人、被检查单位各留存一份。
2.现场检查时,联合检查组应携带相关档案资料、相关检查依据、检查工具及规范的检查表格,整改通知单中必须清楚、规范、准确地描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现状、位置、违章人员、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等内容,检查应着重针对安全设计的落实情况及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中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__)的规定对各部门各项工作现场打分。
3.联合检查组成员应固定,现场检查时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负责对检查组成员的考勤。
4.联合检查组应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检查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包括评分合计,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统计(包括对同类问题、隐患的`统计),整改情况统计,责任人分析等内容。
5.联合检查组应根据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的考评和分析,对先进和落后个人分别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奖罚均应明确针对具体责任人。
6.联合检查组根据每月检查评比情况确定授奖单位并发放奖金,奖金由项目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中支出,罚款列入项目部奖罚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执行项目部现行相关规定,特殊情况由项目部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门检查制度
1.书面整改通知单制度:各部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至少每旬检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本人签字后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监督落实,同时还应监督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上级单位所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的落实,检查的具体要求同本办法第六条款管理规定中的第(二)款第2条规定。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各级检查整改要求的落实工作,各部门副职领导、工长负责本人管理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3.各部门文明安全施工员负责本单位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的编制组织和保存工作,在上级单位检查时应如实提供。
九、绿色文明安全工地创建程序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据项目部在施工程情况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本年度创建文明安全工地计划,经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同意后上报集团项目部审批。
2.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标准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经过自检后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上报项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审定后确定并组织验收,由安全部牵头组织,行政保卫部、技术质量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工会专管人员参加并对现场进行业他指导。
4.文明施工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共九个方面十项内容,工会负责职工的劳动保护检查。
5.凡在计划内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项内容综合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绿色文明安全样板工地评比分数在95分以上)且无因工伤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严重遗洒、扬尘和扰民,无严重材料浪费现象,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