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确保了个体和团体的权利得到保护。它们规定了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人们不受歧视,拥有平等的机会和受到公平对待。以下是小编带来的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15篇,欢迎大家一起来收看!
1.全园教职工应高度负责,严守岗位,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园内安全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教人员的责任心。为防止幼儿丢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儿,每日晨检结束即关闭大门,下午到时在开门。
3.早晨来园和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早班教师提前在教室接待幼儿(因迟到或不在场引起的事故确认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等为重大伤害事故),接班教师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外出活动时,必须在幼儿园的.统一安排下,选好安全场地,配足保教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教工要随时清点人数。教育幼儿走路时不离队,不掉队,处处注意安全。
5.教职工要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幼儿不要乱奔乱跑,进园进班后不得擅自离开,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6.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7.带班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带班时不得随便离开幼儿(特殊情况要交代其他教师),做到人在心在,时时处处关心幼儿,注意幼儿安全。
8.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有家长接领孩子时,要进行询问。
9.物品摆放安全,教师每天对班级门窗、水管、电灯、电扇、录音机、空调等进行自查,行政值班每天放学对校园班级进行自查,并认真记录。总务每周定期对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园内烟熏、厨房火种,食堂人员要专门负责检查。
11.带班教师,每天离园前要进行检查,如:教室、午睡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12.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歧视、辱骂幼儿,不给幼儿造成精神伤害。
13.教工在园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叫幼儿为教职工传递物品、用具。
14.炊事员、保育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不得自作主张。
15.灭火器要放在显眼的地方,教会职工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能正确使用。
16.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安全生活,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17.定期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脱落,是否有带钉、木刺、棱角、裂缝、拌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大型玩具列界处有否松动等。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以幼儿为中心,高度重视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随时关注每个幼儿,不让幼儿离群。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来接孩子一定要按幼儿园的接送程序进行,不能违背。
2、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教学活动中,要教育幼儿使用剪刀、铅笔、小棒等时注意安全。幼儿起立回答问题时,其它幼儿不能移动其凳子,避免摔伤。
3、上课前检查上课环境的安全,体育课或活动课要做准备活动,讲清活动规则,避免发生危险。幼儿园的所有电器(电视机、录象机等)在用完后,要拔出插头放置在干燥地方。经常对幼儿进行防火防电等安全教育,使幼儿懂得不能玩电器,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大人。
4、搞好食品卫生,遵守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防止食物中毒。稀饭、开水、汤等温度适宜,要加盖,并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发生烫伤和中毒等事故。
5、禁止上班时间离岗、串岗、聚众闲谈,出现各种事故,应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及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处理。当班人员由于工作失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班人员负责。下班后当班人员要负责关好门窗、水电。
6、加强晨午检工作,随时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必要时送幼儿到乡卫生院就诊,同时通知家长,报告领导。妥善保管药物,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保育员负责。
7、注意房屋、场地、玩具、家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8、告知家长做好子女上学放学时的交通安全,上放学不乘坐“三无”车船。家长还必须为孩子购买人身平安保险。小孩有特异体质(既往病史),家长未向学校报告者,后果自负。
9、加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配合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米以上。
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职责。实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预防异物入耳、鼻及气管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员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不准吃错药。保健室药品标签清楚,不得存放、使用过期的药品,消毒药品专人管理。
4、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5、对幼儿加强安全教育,各班根据实际通过游戏、儿歌、故事、角色表演等教学活动对幼儿进行防拐骗、绑架等自我防护意识的培养,开辟专栏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工作人员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业务学习。每学年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培训及演练(如:消防演练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8、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外来人员来访的一律要求实行登记。坚持规范使用“代接条”,凡幼儿呼不出称谓者及未成年人不得带幼儿离园。
9、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00元。教职员工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10、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整理好教室内的物品。及时关灯,电视、电扇、饮水机等电器插头应拔下。门卫或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各类事件的发生。
11、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发生一般事故做好记录,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不得漏报。
附:常见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由于缺乏自身保护能力或客观因素和条件所限等原因而发生的擦伤、划伤、骨折、跌伤、脱臼、吞入异物等事故。
(2)责任事故:凡由于保教人员责任心不强、照顾儿童不细心,擅离岗位,不执行安全制度或园内其他规章制度而发生的服错药、食物中毒、骨折、缝针、烧(烫)伤、儿童被冒领、走失、高处坠落、体罚、触电、溺水等事故,经积极采取措施未造成重大伤害的,为责任事故。
(3)重大事故:导致儿童死亡、残疾、重要组织器官损伤或增加儿童严重痛苦的事故为重大责任事故。
二、门卫制度
1、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都应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对神情异样的外来人员要仔细盘查,严禁其进入园内。外单位人员出示介绍信,身份证或工作证,并填写登记表,入园后不得随意接触幼儿。
2、教职工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园时要下车推行,园外的车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进入幼儿园或在幼儿园停放。为幼儿园送拉货物的车辆应在采买人员的指引下方可入园。
3、进入园内的车辆要谨慎慢行,凡撞坏门,墙等设施,由肇事者或所在单位承担维修费用。任何人都不得翻越破坏园门设施。
4、谢绝外部人员来我园玩耍、散步、锻练、闲逛等。严禁商贩,传推销人员进入我园。
5、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做到按时开门、关门。
三、外来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绝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接回去时,家长必须持有接送卡和班主任签字同意接走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5、因特殊情况,家长需要探视送药物给幼儿,家长必须持班主任签字同意进入的字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字条存档备查。
四、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师生和幼儿园的人身财产安全。
六、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孩子,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七、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的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严禁家长的车辆入园。
八、接送卡制度
1、为确保幼儿的安全,每天由家长凭接送卡按时接送幼儿。
2、要正确使用接送卡,课前家长把幼儿送入教室教师把卡给家长,放学后家长持卡接人。
3、如接送人有事不能来接送,要委托他人接送,家长应事先通知本班教师,代接人应带好幼儿的接送卡,并在登记本里签名。
4、请家长注意保存好接送卡,不得丢失,万一丢失,家长应在当天放学前到幼儿园(班级)挂失、补卡,以免出差错。
5、要求各位家长大力支持,密切配合。
九、值班制度
1、值班包括节假日、双休日、防汛值班、上课期间的值班(值周、值日)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2、幼儿园安排教师值班班时要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幼儿园处理突发事件。
十、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1、幼儿园每月组织一次全园性安全检查,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认真分析本园的安全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立即整改。
3、值日行政人员做好事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检查食堂、教室、功能室、消防设施、供电设施、运动设施、幼儿活场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
4、教师必须每天对本班幼儿的.活动场地、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检查用电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并做好详细的记录,确保幼儿的安全。
5、厨房工作人员每天应检查炉火、柴油、用电以及食品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
十一、报告制度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性向幼儿园的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日30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当班教师对工作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园长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奖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十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2、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要求幼儿园或安全责任人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3、幼儿园根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十三、用电安全制度
1、幼儿园用电线路的安装和电器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2、严禁在幼儿园范围内使用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取暖器等。
3、幼儿园任何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和撤除过程中都要指定专业人负责,持有电力入网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两证”人员才能从事强电操作并建立电工管理档案。
4、坚持“人走电断”的原则,合理、正确使用一切电器设施设备。
十四、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功能室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记制度,对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进行详细入库、检查、使用情况记录。
2、各功能室负责人应对师生开展有关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时对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协助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幼儿园师生必须在管理员或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功能室内的一切设施设备,未经许可或指导严禁擅自动用。
十五、消防安全制度
1、幼儿园全体师生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指定专人负责园内消防安全,建立园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应重点开展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把好采购关:采购员杜绝买腐烂变质、三无(无厂家、无商标、无生产日期)食品。
2、把好验收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卫生制度,按卫生要求验收保管好购进食品。
3、把好消毒关:搞好厨房清洁消毒工作,炊具、餐具天天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并负责保管好。
4、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确保健康上岗,上班时必须安全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努力提高业务素质,餐点制作过程要确保卫生和安全,杜绝传染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6、搞好幼儿进食卫生,饭前便后要用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做到一人一巾一杯,并天天消毒。
7、预防烫(烧)伤事故,滚烫食物要加盖并放在安全位置。
十七、卫生防疫制度
1、幼儿园的食堂必须“两证”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2、建立幼儿园食堂、餐厅卫生责任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储藏管理制度、菜品留样制度。
3、严把食品采购、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坚持食品原料索证制原则。
4、幼儿园应把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5、幼儿园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的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中站区教育局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现全力推进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达标建设,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现19所中小学已配备专职保安38名,幼儿园聘用兼职安全保卫人员12名,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场所、装备“六落实”。
二、“三防建设”布下天网
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安防监控室,在大门口等重要部位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有监控摄像头576个,能保存40天。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门卫值班室共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31套,并与当地公安接警中心联网;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
三、严格门岗管理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门卫、保安员加强门卫管理和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和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登记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校园,严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学校上、放学时段,组织门卫和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安全巡查工作;组织教师在学校及校门口开展护校工作;对发现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安全知识教育和疏散演练相结合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经常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紧急避险能力。
五、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教育部门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中站区教育局认真履行职责,坚决遏制学校发生学生伤亡及影响恶劣的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做好单位内部火灾预防工作。
3、加强对幼儿活动室、午睡室、教师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的防火安全检查,杜绝火灾事故隐患。
4、经常检查伙房、食堂等明火使用场所的防火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
5、按消防要求,在显眼的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6、严禁在园内焚烧垃圾等物。幼儿午睡室禁止点蜡烛、蚊香。
7、严格控制电水壶、空调等电器的'使用,禁止使用电炉,防止电线超载引发火灾事故。下班前要关掉活动室、午睡室、办公室及各功能用房电源。
8、幼儿园重要场所如电脑房、伙房、档案室等,严禁吸烟,杜绝火种。
9、重要部位(如食堂、幼儿午睡室、活动室等)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电器及电路设备,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防止因电路老化引起事故。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八、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
九、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十、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人。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务室,必要时送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避免发生各种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保护幼儿园教职员工以及全园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情况时,需做好中途探访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时,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幼儿园、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1、根据园内规章制度,做好门卫工作。按时开关大门,做到人不离岗,有事离开时,须有人代班。
2、做好幼儿接送管理工作,来园时间(7:50—9:00)离园时间(夏4:00—5:10冬4:00—4:40)要求家长刷卡进出,防幼儿走失或外人进入。
3、晨间接待时,配合保健医生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不漏检幼儿,不丢失幼儿物品。
4、工作来访、家长中途入园必须登记核实后入内。家长的交通工具、推销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园内。
5、做好园内物资的保障工作,集体财产不得私借或带出园,特殊情况须有领导批示。
6、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保卫处,遇雨雪、刮风天气,做好防护工作。
7、保证院内的清洁卫生。每日清晨、下午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及绿化的养护,及时清除活动场地危险物品(砖块、石子、玻璃、小刀、铁丝、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发生。
8、做好信件、报刊的收发工作。
9、确保幼儿用水安全,每天提前作好烧水工作。
10、门卫人员衣着要整洁,上班不抽烟,语言要和蔼、文明,传达室内要整洁。
1、门卫严格实行幼儿园规定的工作制度,坚守岗位,不闲坐聊天、不擅自串岗离岗,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大门。如需暂离开传达室,必须及时关门。
2、定时开、关大门。幼儿来园期间,上午7:15—9:00,下午4:00—5:45开小门。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出幼儿园登记报告制度。来访人员进出园必须进行登记,并及时用电话传呼有关人员接待。寻找园长者须园长同意后方可进园。不允许非本园工作人员随便进出,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得入园。
4、早上教职工和幼儿来园之前以及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园离园之后对幼儿园进行全面的卫生、安全检查。
5、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幼儿,严格接送卡刷卡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传达室登记,方可进园。离园时间,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6、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热情接待因公事来访人员,学生家长、员工亲朋,主动服务,耐心询问,及时掌握去向和离开时间。不允许无关人员在园内闲坐聊天,不在传达室、大门口逗留。
7、加强幼儿来园离园时的车辆停放管理,协助保安和值班人员指挥家长将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在指定地点,排列有序。
8、放学后,及时巡查幼儿园各室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好。及时关好各个班级的紫外线灯及楼梯防盗门。幼儿园物品、财产,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带出。作好幼儿园财产保卫工作,以防失窃事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9、加强节假日的门卫工作,维护校门附近的清洁卫生,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
10、保护幼儿园里的花草树木,不被外人踩摘;管理幼儿园的环境设施和各种玩具。负责传达室、大门内、游泳池、大小操场水泥路的卫生,做到清扫干净。
11、做好报刊、信件转发工作。
12、夜间不得留宿外人,注意防火防盗,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报警。
13、做好园领导分配的其他有关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宣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为主线,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我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发展。始终把全园师生的安危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二、主要工作:
1、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体系。开学初,利用各种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各项规定,宣布本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安全工作专门的负责人员,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做到人人有责任,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将利用“家与园”、橱窗、黑板报等途径,对幼儿家长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的重视,在接送幼儿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谦让。平时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召开食堂职工会议,对后勤人员加强卫生知识的培训。严格采购、储存、保管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经常检查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5、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员的管理和教育,提供培训、学习机会。安全管理员要尽心尽责,经常组织和开展
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对幼儿园有关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实施监督。
6、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为促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要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们要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以及全园师生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的安全。
三、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需求,安全就是生命。因此《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就指明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为了确保您的孩子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本园有关规定告知如下,望各位家长能大力协助自觉遵守。
1、为了保证园内清洁整齐,严禁任何人在园内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瓜皮果壳等废弃物品请自觉投入果皮箱内。
2、接送幼儿时,家长的自行车、摩托车、助动车等不得入内,以免撞伤幼儿,肇事者责任自负。
3、请家长按本园作息时间接送幼儿,以保证幼儿在园期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幼儿入园时间早上7:30——8:30,离园时间4:30——5:30。时间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4、幼儿来园时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如:硬币、小玻璃球、纽扣、火柴、打火机、小剪刀、别针、小刀和有刺的物品等),以免自伤和伤害他人。不得佩带贵重金银首饰(如:项链、戒指、手镯、耳环、玉佩等),以防损坏、丢失和误吞。
5、幼儿来园时,家长须将孩子亲自送到班上交给老师,不得将孩子放在园门口或楼梯口,让其自行进班。离园时必须由幼儿监护人接出,园车接送的幼儿一定要有接送卡,禁止未成年的亲友入园接送幼儿,在接送幼儿过程中,家长做好内部协调,以免发生错接、误接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家长从班里接出幼儿后,要切实管理好自己的孩子,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①使幼儿的活动在自己的视线之内。
②对幼儿各类危险动作,如持物打闹、跨越护拦、损坏公物、进入楼内追逐等,家长要立即制止并进行教育。
③幼儿玩各类大中小型玩具时家长要进行监护,避免发生意外,由于监护失责所造成的后果将自己负责。
7、家长不得在班上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幼儿正常学习和生活。
8、家长须搞好幼儿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以防抓伤他人。
9、幼儿服装款式要方便幼儿穿脱。自带用品要写上幼儿名字,以免穿错、用错或丢失。鞋子的尺码要适中,便于幼儿参加各项活动。
10、需在本园服药的幼儿,请家长把药交给晨检老师,并写名班级姓名及要求,以防错服和漏服。按有关规定的要求,治疗的药品本园可以代服,凡营养药品本园不代服。
12、家长不得将患有传染病的幼儿送入本园,以免传染他人。病愈后须持医生证明方可进班。发烧在三十八点五摄氏度以上的幼儿需在家休息,以防惊厥。
13、竭诚欢迎您对本园的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园长反映或通过家长信箱反映或来电。
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7、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开疲劳车,不得开有“病”的车。
8、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后勤管理人员的管理,每学期由总务处按本制度拟定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9、考勤管理:迟到一次10元;请假一次(上午/下午)扣30元;缺岗一趟扣25元。
10、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除交警部门罚款外,学校另扣20元;
(2)违反交通管理法其他条规的按交警的处理:
①按交警裁决的责任大小,依比例修复校车;
②人身伤害原则上按交警裁决的比例支付,极其特殊的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乙方必须支付一定的底数(半年的工资)。
一、保健教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要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类的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吃错药为严重职责事故)。
二、炊事人员加强食具的保管和煮沸消毒,把好食品验收关,做到生熟分开,不吃变质食物,杜绝食物中毒。
三、夏天做到冷菜、冷饭、冷汤进教室,要严格保洁。冬天做到热菜、热汤、热饭点心并放置适当位置,以免幼儿烫伤。
四、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备、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五、定期为玩具、被褥消毒,日晒,发现传染病,要进行隔离并加强护理工作。
六、包干地区,室内要一日三扫,其他地方要每周小扫,平时要随时保洁,全园每月两次大扫除。
七、带班不迟到(因迟到引起的事故为职责事故,走失、骨折、窒息为重大事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使唤幼儿为教工传递物品、用具。
八、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及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同志做好交接班工作,要点清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九、外出春、秋游等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确保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十、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本事,不乱奔乱跑,进园后不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明白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十一、教育幼儿不带危险品到幼儿园(如别针、纽扣、尖针、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一天晨检时要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十二、值夜班同志每一天要对全园进行检查,防止将幼儿误留在室内。
十三、保健教师负责保管幼儿园药物,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名字,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物应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发生错误。
十四、总值班人员每一天早中晚要巡视学校,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总务主任。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等将根据职责及情节轻重给于处理。
十五、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而出事故。每学期对课桌椅要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十六、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放在安全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必须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十七、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1、幼儿园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做好应急预案,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紧急启动相应预案,有序组织幼儿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幼儿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和逃生演练,教育幼儿遇事不惊慌,紧跟班级教师。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幼儿的安全。
4、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1、幼儿园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必须在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下实施,幼儿园作好相应的组织工作,提供预防接种后幼儿休息场地和休息的组织工作。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及保健医生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园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