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心中有法,学法用法》。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人们常把我们少年儿童比喻成幼芽、花朵,这是因为我们充满活力和希望。但同时我们又是娇嫩的,经不起风吹雨打烈日暴晒,因此必须要有人呵护、管理、培养,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心中有法,学法用法,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公民、新世纪的接班人,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如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个法的颁布实施对我们未成年人赋予了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我们了解和懂得了这部法,今后我们在受到危险和伤害时,就知道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捍卫自己,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保护自己。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不仅需要有阳光雨露的滋润还需要有人为它们浇水、施肥,更需要有人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我坚信,有党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高度重视,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优化,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地开放!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心中有法,学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20__年12月4日是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总归是相对的,我们的自由受法律的约束,更受法律的保护。所以那些只讲自由而不顾法律存在的人们,无疑将成为法律批驳的靶子!
当今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都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就像生活在阳光下,因为有了法律这一辨别是非黑白的道的准绳,我们才得以安居乐业,有条不絮的进行着社会主义建设。而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只是,校园,还是无忧的天地,我们在这个摇篮里健康成长,校园,更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幸福大家庭的一员,因此,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我们作为十九中人,更应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试想,如果出入门时不出示或佩戴学生卡,就会给社会不良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校园,将会给同学们的校内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试想,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吸烟斗殴等现象,扰乱正常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的直来能够将无法得到保障。
由此看来,校规校纪如同庄严的法律,我们不仅要正式,更要维护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更好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作为中学生,我们更应承担这一神圣责任!那就是付之以行动,从校园内做起,从小事做起,进出校门佩戴学生卡,主动出示学生卡,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做到取之有道,拾金不昧,自觉维护课堂及校园秩序,
培养高尚道德品质,拒绝黄赌毒的`诱惑,严禁在校园内传播黄赌毒,与人友善交往,反对暴力斗殴方式解决冲突,我们要做的是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比如说,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你是否自觉排队,做到先人后己。你是否进入校园时将自行车推行到指点地点。你是否文明用语,见到老师同学主动问好。你是否注重行为举止,时刻铭记以十九中为荣,不做有损十九中形象的不良行为。
作为十九中人,我们应时刻铭记十九的校规校纪,严于律己,营造良好校风,塑造严谨学风,发扬十九校风。我国对触犯法律,建设乱纪行为严惩不殆,法不容情。我们有了法律,一切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才得以正常进行。我们有了法律,人们的活动井然有序,有利于社会。我们有了法律,才会远离犯罪,在阳光下努力成长为明理守法的新青年!加强法制教育,维护校园文明安全,共创美好明天!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该如何保障?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所以,知法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里,看见地上的果皮纸屑,伸手去捡;看见小朋友摔倒了,扶他(她)起来;看见同学在打架,勇敢地上前阻止;看见没关紧的水龙头,伸手关上。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不做小动作,及时做课堂笔记;见到老师热情地打招呼;在同学无助时,给予他们一些帮助;尊敬长辈,尊重同学,热情待人,彬彬有礼。给身边的人一份关爱,自己也会多一份快乐!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孩子们:
大家早上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努力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12月4日是中国法制宣传日!作为一个学生,我们需要了解国家的法制,我们需要努力做一个懂法律、懂法律、守法的好学生!那怎样才能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呢?
我觉得我们最需要的是知道什么是规则,什么是法律!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了解学校的规章制度,然后一步一步的学习和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
知道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实践才是硬道理!
有句话叫“不为小事作恶,不为小事行善。”身边的小事总是在考验我们。不要认为你的某个行为对你有害,也不要认为你的某个简单的好的东西提不起多大的作用而置之不理!事实上,每一件小事都有积累,都有无穷的力量,所以要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
在校园里,我们遵守课堂的规章制度,遵守课堂规范,遵守课堂秩序!观察里面的任何小物品,比如上课听到铃声,快速安静的进入教室;比如说话,先举手;比如先下车报到!再比如和同学一起玩,相亲相爱,不玩不闹;还有比如有序排队吃饭,有序排队公路队!比如考试的时候就光明正大,不会作弊!事情看起来很小,但是如果一件一件去做,你在老师眼里的形象就会很好!
而在校外,我们需要遵守社会的规矩纪律!比如公路上不追逐打闹;过马路时走斑马线,看清红绿灯;乘车时不把头、手伸向车外,更不要向车外投放垃圾!又比如不随地乱扔垃圾,不乱吐口痰,不辱骂别人,不对人动手动脚!如此小事,件件若都做好,那么一个懂规矩,讲文明的好公民形象也呈现在大家眼前了!
法制,法律说复杂不复杂,就体现在我们的一个小小举动上,若你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都文明,都符合礼仪,那么相信你自然不会去触碰到法律底线,自然不会违法乱纪!
所以,亲爱的孩子们,遵纪守法,我们需要了解法律,了解纪律,更需要我们从生活里的点滴做起,从身边的件件小事做起,一件件小事做到位了,一件件小事做好了,那么美好的意识会渗透你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那么法律也自然在你脑海中有了点底!之后在生活中慢慢接触系统的法律知识,相信你们会欣喜地发现,自己是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也会继续用之规范我们的日常行为,帮助我们养成更好的生活习惯,且在适当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
看来,在像冯老师这样的好老师的带领下,川师附校走出去的孩子,每一个都是知法、懂法、维法的孩子!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同学,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