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残疾人》。
1990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该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
同学们,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能够唱歌,能够欣赏音乐,还能在美丽的学校里读书……当我们再一次沐浴在阳光的温暖之中;当花草重又吐露着醉人的芬芳时,也许,你并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不一样。可是,在我们身边的一些人可能永远都看不见花儿的笑容;永远都听不到鸟儿的歌声;甚至永远都没有“站起来”的权力。他们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残疾人,他们带着残缺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上艰难地活着,忍受着常人无法体会的痛苦,经历过无数的磨难,他们哪怕要取得一点点成绩,都要付出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但他们没有向命运低头,用自我的意志去搏击、去创造,为自我的人生谱写出了壮丽的篇章。
同学们,你们还记得去年春节晚会上那动人的舞蹈——《千手观音》吗?看完精彩的节目,你们可能很难想象它是由聋哑女孩邰丽华领着20位聋哑演员排练出来的。《千手观音》这个节目,整齐度是十分难的,因为21个人的手呈现出来千手这种姿态的时候,每个人手要十分准确的到位,你高一点低一点都不允许的,手的姿态必须统一,一在哪,二在哪,三在哪,都必须十分准确,有一点不到位就会影响了整个画面。这个舞蹈甚至要求二十个人的呼吸就像一个人一样,呼吸不能有快慢,否则会影响动作整齐划一。为了到达这样的效果,排练时,邰丽华等二十名聋哑演员每一天都一齐围着录音机,趴在地上,把耳朵贴在地板上,贴在音响上来感受音乐的节拍,并经过手语教师的分解音乐,来练习音乐的旋律和身体的韵律,他们就是这样经过这种律动来感受音乐的节拍。
同学们,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残疾人,跟正常人是一样,只要靠着他们自我的努力,只要我给予她们机会,正常人能做的,她们同样也能。
同学们,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忙残疾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上周我们全校师生慷慨解囊,为特殊学校的残疾学生献出了我们的爱心。
在此,我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让我们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传统美德,大家手拉手,齐努力,关心、爱护、尊重残疾人,向同在一块热土上生活的残疾人奉献出自我的一份爱心!共同筑起身边的期望,让残疾人跟我们共享一片蓝天!
大家好!
我今日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残疾人》,假如你是盲人,走在漆黑的夜里,你会为别人打上一盏灯,听到那里时,或许你会不屑,盲人何须点灯!可是你是否有真正想过,正是这漆黑夜中的一盏灯,使别人看清了路,看到了你,避免了与你相撞。盲人的举手之劳,在方便了别人的同时,也避开了自我的不幸。
关爱别人其实就是关爱自我,诗人艾青以往说过:“在寒冷中最先死去的不是没有穿衣服的人,而是自私的人;仅有相互拥抱才能带来温暖。”是啊,关爱是何等的重要,它是维系人与人之间完美关系的桥梁。
12月是一个充满爱心的月份,每年12月3日,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一天。可是这对残疾人来说,这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1992年10月14日第四十七届联合国大会经过决议,确定每年的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我们每个人尤其是每个健全的人,都应当牢牢地记住这个关爱残疾人的日子。残疾不是某个人的错,他们只是我们中的不幸者,就像一棵根深叶茂的大树,风吹过,雨打过,总会有残损受伤的枝叶,但我们始终是同根同枝的兄弟姐妹,他们不应被我们轻视漫待,甚至避而远之,因为我认为残疾其实并不特殊,每一个人都是有自已的生命价值,残疾人也不例外。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中,能想到去关心残疾人、关爱残疾人的人是少之又少了。可是,无数残疾人工作者想到了,我们的一届又一届残联领导、全体干部职工想到了,也做到了。在他们的精神感召和引领下,越来越多的志愿者加入了扶残助残行列,为残疾人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
对于残疾人,我们不能仅有所谓的忘却和无视,而是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理解。仅有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团结起来,爱才会传播到每个残疾人的心中。
在我看来,健全人尊重残疾人,也就是尊重自我和尊重生命。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看,自有人类开始就有残疾人,残疾人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是人类的组成部分,残疾虽然发生在一部分人身上,但却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没有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就没有完整的交通法规;没有工伤造成的残疾,就没有劳动安全条例。正是一部分人首先承担了残疾带来的痛苦,才促使现代人类社会在医学、劳动保障、交通管理等方面的物质和精神礼貌不断发展。所以,对残疾人更多一些尊重,是一种道义职责。
在今日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强调企业对残疾人群体的社会职责也是十分必要的。对残疾人的关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必要环节,但这种关爱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同情、不歧视、救济帮忙这些较浅的层面上,而是应当从各行业、各领城中体现和谐社会的优越性,在教育、医疗、通信、就业、交通等各领城切实推动所有帮忙残疾人的行动。这种帮忙不仅仅是帮忙他们生存,更是要帮忙他们生活,这就意味着残疾人群体应和普通人一样,享受他们所应享受到的一切人权要素。关爱残疾人是我们共同的职责。
关爱残疾人,不是口头上的一句关爱,而是在于行动,用行动去捍卫他们的人格。良心使然,道义使然,职责使然!让我们向渴望平等的残疾人献出友爱之心,伸出友爱之手,扶助他们走入社会。为最终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崇高目标而努力奋斗!
多谢大家!
各位教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日我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残疾人,温暖残疾人。
我们大家都是幸福的,每一天清晨从我们睁开双眼,看到这个世界,听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就应当感受到了自我的幸福。只需要设想我们每一天到学校的这一段旅途,在路上我们能够看到天边温暖的阳光,听见鸟儿欢快的歌唱,走进学校里我们能够闻的到花香,遇见认识的人我们能够跟他们说一声你好。可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或看不到,或听不到,或不能说话,或腿有残疾,行动不便,在我们看来一些司空见惯的事情,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奢望,他们就是残疾人。而在全中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对于全体中国人而言,6000万已经不是一个小数字了,他们的每一天又是怎样度过的呢?我们眼中那些很平常、很简单的事情,对他们而言却是那么的困难,并且不仅仅日常生活中如此,他们想要取得一丁点的成绩,哪怕只是一丁点儿,都要付出比我们多几倍,甚至是几十倍几百倍的努力。
当然,对于一个残疾人而言,无论生活中有多少的困难,都并不可怕,只要他们的内心不残疾,他们的内心仍然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未来的憧憬,他们就能够克服这一切困难。他们更害怕的是,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的嘲笑声和那种讥讽的眼神,他们更需要的是我们的帮忙、关心和理解。
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听着音乐,唱着歌,漫步在学校中,可是那些与我们年纪相仿的残疾人在做些什么呢?他们因为残疾,只能生活在自我的小小的世界里,是多么的孤独与无助。为什么我们还不能够伸出我们的手去帮忙他们呢?更何况作为人类而言,我们应当去帮忙,关爱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不是吗!这是职责,是义务。哪怕国家没有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周日是助残日,我们也应当去帮忙他们,不仅仅是在这一天,而是在每一天,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去关爱,帮忙你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才是真爱,而不是作秀。
我真心的期望,能够经过我今日的演讲,唤醒大家内心的那份良知,或是唤起大家的一点点思考,真正地去爱他人,爱世界。仅有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温暖了,这个世界才能够温暖!
我的演讲完毕,多谢大家!
各位教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今日演讲的题目是《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残疾人的心灵》,人生在世,首先要明白有爱,学会感恩。父母亲情、同学友情、教师恩情,甚至素不相识的人的一声问候、一个微笑,都是爱的表现。苦难的人因为爱而看到期望,幸福的人因为爱而懂得珍惜,富有的人因为爱而奉献,贫困的人因为爱而自强,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感受着爱,也付出着爱。
在这个社会上,有一个群体需要我们异常的关爱。当我们每一天迎着朝阳,走向光明的人生时,他们却是需要依靠冰冷的轮椅度过人生的每一个台阶;当我们和家人齐聚在电视机旁,共同欣赏每一个精彩节目时,他们却连聆听鸟语、观看蓝天也是一种奢望。同在一个大家庭中,这些残疾人的生活,较之我们,却是如此的艰苦!应对命运的不公平,他们,更需要家人的亲情和世人的温情。
然而,同学们,你们对残疾人的关怀有多少有谁明白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残疾人由于自身功能的障碍,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还是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目前还有1000万左右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残疾儿童的入学率远低于健全少年儿童。另外,残疾人就业机会少,就业率低;再加上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残疾人问题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尚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关心帮忙残疾人,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职责。
同学们,很多事情在我们看来是举手之劳,对他们来说却是一种奢望。给残疾人一个搀扶只需你付出一只手的力量,给他们一个公交车上的座位只需你付出多站一会儿的辛苦,爱护他们的专用设施只需你付出绕一点弯路的时间。关爱残疾人是全社会的职责,让我们从今日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只是在今日,并且是在每一天。让我们每一个人都献出爱心,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理解残疾人,平等视之,给残疾人更多关爱和帮忙。
为此,我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让我们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传统美德,大家手拉手,齐努力,关心、爱护、尊重残疾人,向同在一块热土上生活的残疾人奉献出自我的一份爱心!共同筑起身边的期望,让残疾人跟我们共享一片蓝天!
尊敬的教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日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残疾人”。
同学们,今日的我们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想唱就唱就唱,想跳就跳,想欣赏什么音乐随时都能欣赏到,我们还能在美丽的学校里欢乐的读书、健康的成长……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呀!同学们,在我们尽情的玩耍时,在我们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闷闷不乐时,不知我们是否会想到我们身边还有一些人可能永远都看不见花儿的笑容,永远都听不到鸟儿的歌声,甚至永远都没有“站起来”的权力。他们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残疾人,他们带着残缺的身体在这个世界上艰难地活着,忍受着常人无法体会的痛苦,经历过无数的磨难,他们哪怕要取得一点点成绩,都要付出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但他们没有向命运低头,用自我的意志去搏击、去创造,为自我的人生谱写出了壮丽的篇章。
“即使是一朵残缺的花,我也要绽放所有芬芳;即使是一棵受伤的树,我也要展现所有绿荫”。这是一位残疾人在应对生命苦难时表现出来的坚韧。的确,当上帝带给一些人生命的残缺时,很多人能身残志不残,以自我超越极限的努力,在黑暗中体味光明,在无声中感受音律,在残缺中追求完美。《命运交响曲》,奏出了贝多芬扼住命运咽喉,永不向厄运低头的壮烈;《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表达了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千手观音》,舞出了所有残疾人生命的美丽与感动。“5.12”汶川地震后,灾区的残疾人们用坚强、勇气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歌曲:失去双腿的绵竹舞蹈教师廖智的一曲“鼓舞”演绎了残疾人不向命运低头的决心。他们,用残缺之身,演绎着自我华丽的人生,成就了自我,也震撼了世界,更是激励着无数健康之人珍爱生命、创造人生。然而,由于自身功能的障碍以及一部分人对他们的歧视,更多的残疾人却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因为残疾,他们难以甚至无法走出家门,连基本生活也得不到保障;因为残疾,他们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为生存而苦苦挣扎;因为残疾,他们不能和正常人一样上学,也无法顺利就业;因为残疾,他们应对自我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却无力拿起法律武器与之抗争。就
这样,他们成了社会的弱势群体和特殊困难群体。
据统计,我国有残疾人6000多万,也就是说每20个人中有一个残疾人,每六个家庭中就有一个家庭有残疾人。残疾人的生存状态成了一个社会焦点,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所以,关爱残疾人,成了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职责;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也成了创立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资料。
同学们,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忙残疾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此,我向全校同学发出倡议:让我们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传统美德,大家手拉手,齐努力,关心、爱护、尊重残疾人,向同在一块热土上生活的残疾人奉献出自我的一份爱心!共同筑起身边的期望,让残疾人跟我们共享一片蓝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