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乡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各部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乡党委、政府就制订了《长青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对全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乡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由分管政法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规划、土地、计生、林业等部门在松柏桥街上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216人次。
2、书写张贴标语22条,散发传单200余份。
3、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结合自已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各村还利用广播进行宣传,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乡紧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供给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经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教育,全乡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乡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局面。
年轻的朋友们,如果我们是展翅蓝天的雄鹰,知法守法就是有力支撑的双臂,如果我们是破浪前行的巨轮,知法守法就是引导正确航向的船舵,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学法、知法、守法并宣传法律,让法律引领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都成为具有法律意识的小公民吧。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
先听这样几个案例:案例一,20_年6月13日,金华某中学初三学生韦某、潘某、王某在球场上玩耍时,发现两个初一学生各骑一辆自行车,就商量“去抢一辆玩玩”。他们尾随二人到公路边将其拦下,以借自行车去拿东西为由问两人借车,在遭到对方拒绝后,3人便对其中的一人梁全进行殴打致轻微伤。由于对方的反抗及附近有人,3人不敢继续实施抢劫,便尾随梁全到另一偏僻路口,韦某和潘某将受害人梁全抓自行车把的双手掰开,韦某某将其价值120元的一辆自行车推走,并由韦某对受害人进行搜身,见其身上确实无钱,3人才匆匆逃离现场。公安机关当天将3被告人抓获,并缴获被抢的自行车退给受害人。3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由于作案时3人均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金华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作出了判决,分别判处3个少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__,是来自__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 不瞒大家说,法律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我曾纳闷,我还是一个小孩,法律跟我有什么关系吗? 带着这个疑问,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订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片刻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
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而我们所知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为大力宣传宪法,推进依法治教,学校决定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办主题小报,听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等,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宪法规定:从你出生的那一天起,你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国家的兴旺就与你息息相关。宪法还规定:从你满18周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参加各个层面的政治选举,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别人的一根笔,一块橡皮,大到用暴力手段敲诈同学的钱物,打架斗殴、上网吧等等。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可能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人,不可能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人的一生除了学习科学知识外,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好多权利都受法律保护,如果不学习法律知识,你就不知道你的一些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成长!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我们国家是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了解、遵守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日是中国法治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就决定了《宪法》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进行修改。
《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促进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到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等。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的事:努力学习,积极向上,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量承担家务劳动,体贴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保护环境。
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20__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进取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站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动员全站集中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活动资料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站高度重视对员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要在全站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员工的法律知识及意识。
1、加大宣传力度。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我站在收费广场前悬挂相关横幅标语,并现场为过往司机发放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组织员工观看关于“12.4”法制宣传日的报纸和电视宣传,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职工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利用每周五午时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法规》等相关资料。在学习中,站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经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收费,依法维权的观念和意识。
4、为进取响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结合我站工作实际,加强收费员礼貌礼貌微笑服务收费工作要求。
三、活动意义
经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但在广大职工中掀起学法、守法的法制宣传热潮,并且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普及了法律知识,提高了收费服务本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交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制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其中,校园欺凌、盗窃、抢劫、网络诈骗为集中表现形式,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行为,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青年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
古人云:“不依规矩,无以成方圆。”英国著名文学家莎士比亚说过:“纪律是达到一切雄图的阶梯”,我们要实现心中的理想,就应该时刻不忘记纪律这一“阶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刘备在临终前曾谆谆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道德修养的座右铭。其实,守纪也一样。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以小纪而不遵”。
其次,要做到学法、懂法。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建设法制国家、建设法制校园要求我们每一位同学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我们肩负起国家的历史使命,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纷繁的大千世界里,健康,快乐,平安的成长。让生命的航船绕过一道道暗礁和险滩,乘风破浪,扬帆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