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不久前我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马上就又到12月4日了,这是我们即将迎来的第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今天,我们学校在国旗下组织这一场活动,目的就是用我们自己的方式向宪法致敬!
每个人对于宪法的切身感受不同,作为一名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经常会不得不担当起侦探和大法官的角色,甄别同学们或有意或无意的谎言,然后还要依据不同情况想好怎么教育和处理。在与同学们的交流中我发现,虽然我们学校经常组织关于宪法的相关学习和活动,但有些同学对于宪法的了解仍停留在浅薄的层面。很多同学把宪法和其他法律混为一谈,有的认为它离我们校园太远了,就是用来约束那些犯罪分子的,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宪法就和我们没有太大关系。还有的同学认为处在现在的年龄只受到宪法的保护而不必受的约束,我甚至听过有的同学居然说过这样的话:“我们现在怎么作也没关系,我们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觉得跟大家讲讲宪法是很必要的事。
既然我们今天说宪法,那么为什么叫宪法?其实宪字也是法的意思,(清代的司法衙门都察院的左都御史就是称总宪,也就是总司法务大臣的意思)古代的叠字都有强调的意思,所以宪法的本意就是法上之法、法律之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他的
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依据宪法而来,不可超越。所以宪法还有另外一个名称,就是“基本法”。由此看来它和一般的法律是不同的。
那么宪法是不是就和我们这些深居于校园的学生无关了呢?不是!它和我们每个人都休憩相关。所有的成年人包括我们这些老师能好好地工作不受任何非法暴力手段的干扰是在宪法中规定的;同学们作为中国公民能在这里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在宪法中规定的;包括今天在这里今天我们怀着庄重严肃的心情所唱出的国歌和所凝视的五星红旗也是宪法中规定的!
然而宪法之于我们的生活还不仅仅是这些。它不单约束了违法犯罪的行为,还保证了我们每一个公民的权益。列宁说:宪法就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所以我们才应该知宪法、学宪法。因为不论是将来还是现在,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应该符合宪法以及所有依据宪法所产生的法律的规定。
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有的同学都只是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权利。比如乱扔垃圾破坏公共环境、打架、骂人、上课胡闹弄得课堂无法进行下去、在宿舍抽烟喝酒半夜捣乱打搅别人休息,这都是不尊重他人权利的表现。还有的同学法制观念较淡薄,甚至作出一些更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在校内外敲诈同学钱财、在网上传播不健康信息、任意破坏学校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还有一些可悲的同学,当自己被威胁被伤害时,一味地退让,不懂得依法维权,面对老师的正常调查也只知道做一个沉默的“羔羊”。使得不法分子胆子越来越大,怀着侥幸的心理,一再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
所以,为了我们切身的利益,我们应该积极学习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让我们每个同学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并且积极参与到学习法律、遵行法律的行动中来,才是我们今天开展向宪法致敬的活动的意义!
向宪法致敬,我们应从基本做起,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
向宪法致敬,我们应从遵守和维护校规校纪做起。有的同学天天呐喊着要自由,无视纪律。于是无所顾忌,任性而为。其实纪律与自由并不相悖。你们看见过河水与河堤了吗?假如河水就是自由,因为它形式活跃,不拘一格,热烈奔放,永远有使不完的活力;而河堤就是纪律,也总是处处规范着河水的流向,以它特有的形式和特殊的使命,规范着水的行为。河水既能欢快奔放地流动,又能水力发电、灌溉良田,滋润着沃野千里,哺育万千生灵,而且,不至于让水溢出河岸,这就是纪律和自由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带来的好处,但是河水不听河堤的限制,倒如洪水,它总是泛滥成灾.使良田被毁,房子倒塌,牲畜淹死,交通中断,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这就是自由超出了纪律的界限,成了绝对的自由,结果带来的就只有危害。德国著名的法学家黑格尔曾说过“纪律是自由的第一条件”。自由永远都是
相对的,没有循规守序,哪里来的自由?奥地利作家卡夫卡也说过“我是自由的,那就是我迷失的原因”。我不希望你们在追寻过度的“自由”中迷失了自我,而是希望你们能将“法”根植于内心,从而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向宪法致敬,我们应该从了解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做起。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现在在学校里不单单是学习文化知识,还要领悟、实践做人的基本准则和与人相处交流的方式。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不要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人打动干戈,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
“法”字的偏旁为三点水,有“平之如水”、均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意思。“去”字是古神兽“决狱”的象形。这个字恰当地表现了人们要去伸张正义、铲除人间不平的美好愿望。人类第一部法典《汉谟拉比法典》使古巴比伦取得了经济和文化上的重大发展。遵守法律给了古罗马近700年的繁荣,而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对耶稣的审判)又使得古罗马迅速走向灭亡。美国的自由女神像的手中仅仅地握着美国宪法。由此可见法兴则国兴。我国宪法里的人权、平等、言论自由精神和民选条文,是全人类文明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公理的体现,也可以说是天理民心。我们青少年是未来世界的主人,法律意识淡薄怎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接班人呢?在经历风吹雨打的时候,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在拼搏人生的征程
中,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守法,是我们毕生的义务!让法律规范我们的思想和言行,时时提醒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四小的zz,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法制伴我行”。
当我们呱呱坠地,来到人间,便成为一名幸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儿时,我们能享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上学了,我们又能享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长大了,成人了,我们有《婚姻法》的保护,有《宪法》等各种法律的保护。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当我们惶惑时,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条文来规范和约束自己。
曾记得六岁时为了上学同妈妈的一场“官司”。那时,我家还比较穷,家里要支持姐姐上学已经很吃力了,妈妈想让我晚两年读书。开学时,看到同龄的儿时伙伴都背着新书包高高兴兴的上学去了,我很伤心,哭着去找舅舅。舅舅来了,他搬出《义务教育法》说服了妈妈,我好高兴啊,我第一次知道了法律的威力。自此学习法律就在我心中扎下了根。
《义务教育法》让我顺利入学,掌握法律知识,我还给爸爸帮了大忙呢。前年,我爸爸在一个工地打工,工程结束,黑心的老板还一直拖着工资不发。家里等着钱用,爸爸很着急,很郁闷。爸爸一冲动就想联合工友去武力讨要。听到消息,我忙劝住爸爸。我对爸爸说“讨要工资可以用《劳动法》呀”,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找来《劳动法》和爸爸一起学习,我们找到了讨要工资的合理办法。最后在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爸爸他们讨回了工资。叔叔们都夸我懂法律,办法好。听到夸奖,我好高兴,好高兴啊,心里像喝了蜜一样。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早上好!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每年12月 4 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在今年宪法日来临之际,让我们进一步理解宪法精神,提高青少年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的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公民的所作所为如果超过了一定的法律界限,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是根据宪法而产生,我们知道许多法律法规:比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这些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
也许有的同学会问宪法与我们学生有什么关系呢?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的呢?在这儿我要告诉大家,宪法与我们学生关系密切,我们在场的每一位同学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利,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虐待儿童,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可见,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具体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小学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
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宪法是我国家的根本大法。同学们也许会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们是没满十八岁的公民,法律和社会称我们为未成年人,赋予我们特殊的权益,并加以保护。比如我们的义务教育,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益。也就是说,我们来学校上课,保证我们正常的学习、系统的接受教育,都是宪法规定的。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宪法的约束,我们的成长与宪法息息相关!
说起宪法总会给人以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宪法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多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人类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宪法的存在人们的权益才得到了保障。作为当代的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21世纪的中国,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新宪法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已不在是美好的梦想,而是被写进了宪法,是多么的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如何做到与宪法同行?可能会有人说,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不吸毒,宪法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其实宪法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宪法的人是没有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我觉得这是多么可悲呀!
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的现象不断上升,据来自公安部门的一则数据表明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犯罪无疑是永远威胁着我们的安定生活,但是我坚信宪法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漏洞。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制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制的正义性并捍卫它!
而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常常讲到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应该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的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以后不违法就行”这是错误之极的观点!那就请你尽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对自己小小的放松将来很可能会酿成大错。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集体后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法律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我们小学生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要从小牢记一份责任:为了国家和社会秩序,我们应自觉遵守法律。因为宪法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无时无刻地伴随我们成长!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今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乡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领导,按照根据上级《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做到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早安排,各村、各部门、各中小学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乡党委、政府就制订了《长青乡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对全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乡党委、政府专题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会议,就“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由分管政法领导组织综治、司法、派出所、规划、土地、计生、林业等部门在松柏桥街上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共解答各类咨询216人次。
2、书写张贴标语22条,散发传单200余份。
3、各村、各单位、各职能部门结合自已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各村还利用广播进行宣传,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特点,大力宣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
三、围绕主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在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乡紧密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法律进机关活动,创造普法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供给法律支持,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经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宣传教育,全乡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全乡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