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小学生安全教育”
三月,是春风和煦、万木吐绿、百花盛开、欣欣向荣的美好季节,俗话说:“一年之际在于春。”今天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个教育日,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发出的,确定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其目的是为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降低少年儿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从1996年起,今年已经是第19个年头了。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此,校园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开学到现在,学校同学中小的不安全事件常有发生。因此,在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希望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学或外出。
2、为了同学们的安全,禁止到校的同学未经老师的同意走出校门;有时需要出校门的,要跟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填写好请假条。
3、严禁攀爬学校的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撞,不在各楼层走廊追逐、奔跑、打闹,避免碰撞和不安全事故发生,课间不要做危险动作,要做无危险的正当游戏。
4、上体育课、活动课或其他户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5、要求同学们讲文明礼貌,和睦相处,大同学要爱护小同学;同学之间有矛盾,应找老师解决,严禁打架行为。
6、放学出校门时要礼让不要拥挤,避免出现故意占道。在路上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追逐、打闹。
7、现在是春季,请大家记住:多喝开水,多吃水果蔬菜,尽量吃熟食。不要在外面购买“三无产品”的零食,以免发生不必要食物中毒和诱发肠道传染病。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安全之花。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既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并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的痛苦。也许,你曾听人讲过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或者亲眼目睹过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车轮制造的悲剧,感到十分可怕吧!“车祸猛于虎”,已越来越成为现实。
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
下面我就交通信号灯,以及乘车、行走、骑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想和同学们一起认识一下几个常用的交通标志。
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违法吗?
在一些人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因此“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闯红灯”等时有发生。
“骑自行车靠右通行”、“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里的这些规定去做。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晚矣。
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处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价的。
二、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①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
②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发生危险。
③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发生危险。
④横过车行道时,要先看左后看右,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
⑤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对不要抢行,应等待下一个绿灯信号。
三、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没有满12岁的儿童,或年龄过大、行动不便的人不准骑自行车外出。
2、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则,严禁在机动车道骑自行车、三轮车。
3、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4、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
5、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下车前须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车辆行驶。
6、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7、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8、不准并行骑车交谈、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四、骑自行车转弯应注意哪些事项?
①右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右转弯手势,尽量沿着道路右侧前进。
②左转弯时,必须看清车后是否安全,及早打出左转弯手势。如果有自行车禁驶区,应从禁驶区外侧左转弯,没有禁驶区时,要大转弯。
③自行车在路段行进当中不准突然猛拐。因为这时的机动车驾驶员对自行车突然猛拐事先无思想准备,最容易发生事故。
同学们,我相信大家都能成为一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也更希望大家能成为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者和监督者。
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化工企业安全的演讲稿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交通安全教育,对一个学校,一个家庭,对我们每一个人本来说都是不能缺少的,教育是形式,安全是目的,学校以各种方式教育孩子,安全很重要,教育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我们看到很多横幅上写着: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礼让是美德,安全是幸福。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一停二看三通过,麻痹大意是灾祸。我们不能仅仅当成标语,而是将内容牢记在心,交通安全是我们时时刻刻需要警示的。
每次跟同学们外出,我都以身作则,绝不闯红灯,并且适时地告诉他们,一定记得交通规则不是限制你的自由,而是让我们的出行更畅通,假如人人都按照自己的意愿闯红灯,翻栏杆,逆向行驶,存在严重的隐患,行驶的车辆不能做到及时刹车,一出事故就后悔来不及。
昨天中午,路口上一个骑电动车的突然拐弯,就在那时车已经到了跟前,只听咣当一声,电动车到地上,人也严重受伤,急救车迅速赶到,这就是血的教训,过路口不看车,并且想走哪走哪,视道理交通规则为儿戏,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沉重。
跟一个人聊的时候我问,你觉得一个人在世上最重要的是什么?她说:“生命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一次。首先做的是爱自己,只有保护好自己才能谈别的,学习,运动,旅游,看书,这都在健康生命的基础上。”
从我做起,做到做到走路靠右,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超速驾驶,不随便停车,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往车窗外吐痰扔垃圾等等,细节不是小事,生命只有一次!希望大家要注意交通安全,安全出行。因为安全重于泰山。
“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这是安全工作中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内容。细细品味这一安全工作的要求,其中蕴涵的深刻意义很令人深思。
干每一项工作,要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咋一看,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谁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可是,看看我们身边的事故吧,工作中因违章操作自己伤害自己的事例屡见不鲜: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摔伤;带电操作不戴绝缘手套,发生触电事故;明知不穿防静电衣服会引起火灾爆炸事故,还存在侥幸心理,结果发生了触电事故等等。
看来,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并不是很容易,不但要有安全意识,还要能够真正去执行安全操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至于“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也有很多规章可循、制度可依,如在进行电工操作时,规定了要有“禁止合闸”等标志,在正在维修的设备旁要求有“禁止启动”等警示牌,可往往为了图省事,这些该放的标志不放,该有的警示没有,以至造成伤害的事例也不少。记得有这样一起事故:两名职工一起保养抽油机,保养完后,一名职工既没有检查现场,也没有相互招呼一声,就启动了抽油机,结果另一名职工躺在了抽油机底下。
从对每一起事故的分析来看,每起事故的起因都因违背了“三不伤害”原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看来,“三不伤害”所蕴涵的意义非常深刻,理解其意义,领会其内涵,并严格去执行,我们身边就不会再有触目惊心的事故发生了。
有这样一则故事:说的是有一位盲人在黑夜里提着一盏灯走路,别人问他:你又看不见,提着盏灯有什么用呢?这位盲人说:我提着盏灯走路,不是给自己照亮,而是给别人照亮,防止别人碰伤了我。
那么,我们在工作中,能否也为自己点亮一盏灯,以确保安全呢?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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