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法术,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电视剧中修行之法,剧中大神总是能腾云御剑,变化多端,立于不败之地。但是,电视剧中的法术到底是虚无缥缈,学好用好现实生活中的“法”术才是关键。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笔者认为,民法典才是2现实生活中更高深的“法”术,党员干部只有学好练好这门法典,才能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人民为中心”是学好民法典的内在心诀。法术皆有心诀,顾名思义,民法典即民事的法典,以人民为中心是其必修心诀。在以“切实实施民法典”的“公开课”中,习近平就强调,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法典规范了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其间,法典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民事权利的保障以及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是用好民法典的外在招式。不论是武功还是法术都有招式,即便是号称“无招胜有招”的独孤九剑还有破剑式、破刀式、破枪氏等等三百六十种招式变化。民法典这门“法”术也是如此。首招就是要规范执法。必须明确认识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杜绝滥用职权、执行制度不严等问题,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次招就是要公正司法。所谓力发于意,确保公正司法最关键的就是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司法工作者需拿捏好心中那杆公平之秤,摒弃“贪嗔痴”的砝码,铸就良心的秤砣。最后一招是“变招”。“法与时转则治。”法贵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当然,功夫越高,责任越大。我们在用好民法典保障好自己的切身权利的同时,更不能忘了法典要求我们每一个习“法”人时时事事遵守法律的义务,做一个正直正义的“修法者”,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只有人人知“法”,人人懂“法”,人人学而用“法”,才能将法典上的“法术”发扬光大,才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教育中心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广大师生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现将我教育中心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11月末,就认真组织全校教师对《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到来做好了知识积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及时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对“12.4”宣传活动做了精心组织、全面安排。
二、认真落实,营造氛围
弘扬法治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教育中心历来重视对师生法制精神地培养,此次法制宣传活动是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更为浓厚的法律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
法律意识,促进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工作地顺利开展。具体活动内容有:
1、加强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法律意识。
(1)利用全体教职工会议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
(2)组织教职工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广大教职工法律意识。
2、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2月3日周一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师生进行主题为“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的法制宣传动员,对全校师生再一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拉开整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序幕。
(2)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
(3)要求各班主任开一次班会,主题为《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实现人生远大理想》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4)出刊一期主题为“法制伴我行安全在心中”的宣传橱窗。
(5)印发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各班组织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救自护的能力。
除此以外,各校还利用学校、家庭、社区资源及网络等媒体,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总之,我教育中心对“12.4”宣传活动始终能够做到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措施到位,并能常抓不懈,使法制教育工作真正成为我校
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今后,我们仍将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全校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为促进学生地健康成长,继续做出我们最大地努力,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一、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宪法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经济社会的发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改,充分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与适应性的统一,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我国现行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
二、宪法施行现状。回顾我国宪法历程,一方面依照宪法我国制定了涉及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法律239部,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取得了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宪法实施过程中遭遇了一些重大挫折和困难。如:党委领导中的宪法意识问题,政府负责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和公民参与中的宪法意识问题。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党章》也明确规定要求党在社会管理事业中应当带头树立宪法意识,依照宪法执政引领依法治国,但在现实社会中,以领导讲话、以红头文件、以现场办公等来代替法律规定,违背宪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在制定有关法律法规时,宪法是依据;但在出台地方政策时,依据的是中央政策;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时,依据的是法律法规。这时宪法被束之高阁,有的还说没有违背法律,肯定不会违背宪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从来没有说违背宪法的。总之我国的宪法目前在实用性和保障贯彻施行、宪法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等还任重道远。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在坚持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从首都实际出发,围绕保证宪法和国家法律实施,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基本权利,开展地方立法,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党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一是要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二是通过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特别是要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经过这次修改,我国的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的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从而更好的治理好国家。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通实践群众路线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作贡献。只有全面准确的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资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深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我们作为小学生,通过学习宪法,充分认识了宪法的重要地位,结合小学生原则,我们一定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好少年。要严格按照宪法规定的要求办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同时,作为小学生,更要懂得维护宪法,积极宣扬宪法知识,结合自身,更好的学好理论文化知识,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同时还特别在20_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__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大法。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
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民法典能深深感受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立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史记·商君列传》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在封建王朝统治的两千多年里,这一直是句空话,并且这句话本身就表示出在立法层面上有“王子”和“庶民”两个完全不平等的对象,这就是在立法层面上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极大侵害。故这句话的用途只能是掩饰封建统治者自身特权,以及安抚不断被剥削的人民群众,用现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古代封建统治者们的“法律遮羞布”。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不一样,它在基本规定第四条中提到: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这就能看出,它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等民事主体,一视同仁地给予保护,同等保护,平等保护。
民法典与各级政府相关,与司法机关相关,更与党政干部及公民个人相关。从政府机关层面上讲,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手段,是正确决策、优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充分保障,这是国家对人民的担当;从组织层面上讲,民法典是谋事、干事的理论源泉,深入学习、全面遵守、带头维护,这是党政干部对群众的担当;从个人层面上讲,民众心怀敬畏,遵从平等自愿原则,依法从事民事活动,是公民对社会的担当。“人民的事,都不是小事”,党政干部要把调解邻里纠纷、评判是非对错那些“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在民法典中寻出最正确的“解题方法”,用担当促进社会和谐。
作为我国的第一部“法典”,民法典包含了大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小到霸座、高空抛物诸多具体权益的保护,包罗万象。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要让民法典“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要在宣传上“接地气”。要加强对专业术语的解读,用人民群众易接受、能吸收,听得懂、用得上的方式和内容进行宣传。要以需求为导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宣传什么,干部缺什么就学什么、讲什么。要以效果为导向,做到生动活泼、形象,要摈弃发传单、念法条的生硬宣传方式,多举群众身边鲜活事例,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要将宣传教育融入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来,融入到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中来,坚决杜绝“走过场”。
我认为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比如,《宪法》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在广东省,每年都有中小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其实,这就是政府在保护着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
法律像是一件安全的外衣。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受教育、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做保护。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法律也是行动的指针。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保护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作为小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要时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我们可以视而不见吗?
离开法律,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网络就会寸步难行一样。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覆盖在我们生活的天空。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阳光照耀之处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