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可见眼睛的重要性有多大,但,随着电脑、电视等高科技电子产品进入家庭的过程,现在学生们的近视率正逐渐提高。也就是说,大部分学生的心灵都蒙上了一层灰尘。
作为一名近视的学生,每天早上起床后,我看到的不再是明朗、清晰的世界,如果不佩戴镜子我就像生活在迷雾中一样。
在我近视之后关于是否要佩戴镜子这个问题很是纠结:带镜子害怕同学们叫我四眼妹,不戴又害怕看不清黑板。终于,我也成为了隔着玻璃看世界中的一员。
也许只有戴着眼镜的`人才理解戴着眼镜的人。其实,原来我也觉得没什么,但后来才发现带着镜子很不方便遇到冷天,镜子上就会上霜。而且,如果忘记带镜子,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有些同学也许认为既然戴眼镜这么可怕,那我近视还是不戴眼镜了。如果这么想那你就错了,不带镜子会使你的度数一路飞奔。最后成为高度数的俘虏,那样恐怕不是我们所希望的吧!所以,保护好我们的眼睛可是至关重要的
有人一定认为我太小题大做了,长大之后做一个手术摘掉镜子不就好了吗,其实哪里有这么简单。想要做这个手术,首先年龄是个问题,你一定要年满十八周岁才可以,恐怕我们还要等上好长时间;其次,角膜也要达到一定的厚度;还有在检查中如果你的眼睛有一项不符合要求,那么你就不能进行手术。
通过我这个优秀范例大家一定了解了视力对我们究竟有多重要。我总结出了以下几个方法供大家借鉴:
1,看电视玩电脑一小时后给眼睛放个假;
2,多食像胡萝卜那样可以保护眼睛的食物;
3,多看一些绿色的东西,少在黑暗处看写;
4,如果你现在注意用眼卫生。
近视了并不可怕,你可以定期到医院检查,根据需要调换镜子。让我们一起保护眼睛拥有一个明朗的未来吧!
为迎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到来,我校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这个主题,还向同学们发放了五五普法知识竞赛问卷,使同学们深刻了解到学法,懂法的重要性。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的一代,我们更要成为学法、懂法,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青少年自身的特殊性使学校、社会必须加强普法教育。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不可避免的受到社会中不良因素的影响,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有一定比率的上升,引发了法制教育危机。青少年学生可塑性极强,如果,不抓住时机加以引导,而放任自流,必然要导致社会问题。
今年"五五"普法的主题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则,促进和谐社会,崇尚和谐一直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和谐"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尊重规则和秩序的法制精神。在全社会高调唱响和谐理念的今天,我们即将迎来"五五"普法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时期,我们要宣传宪法、学习法律。
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遵纪守法,崇尚节俭,弘扬传统美德。和谐社会离不开法律和道德,任何一个公民都必须恪守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规范。对于成长中的我们,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比什么都更为重要。我们中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做到知法守法,并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
让我们从心里宣誓: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普法志愿者。我承诺:践行志愿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希望每一位同学都能以这次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素质,培养爱国守法的情操,做一个现代的中学生。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
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学生!
通过今天上午老师与同学们一起观看视频学习宪法,让我对宪法有了新的认识,对宪法也产生了更多的兴趣去认识了解。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到处都有法的影子,到处都要受到法的制约。联系我们在学校的生活,学校的校纪校规虽说不上法,但同学们能否严格遵守也体现了同学们是否具备法制意识。只有时时处处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逐步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一定要意识到健全的法制系统可以维护国家的稳定、保障社会的安宁,但如果不遵守则会破坏社会的和谐,最终害人害己。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宪法、知宪法、守宪法、护宪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和灵巧的双手共建社会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弘扬宪法精神!
我觉得道德就是诚实守信,不贪图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道德就是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关爱他人,爱护公物……道德其实离我们很近很近,近的几乎触手可得。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要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
记得是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上完英语课坐公共汽车回家,上车之后见有一个空位便坐了下来,这时,我看见一位老奶奶拄着拐杖颤颤悠悠地上了车,而这时车上已经没有空位了,老奶奶脸上流露一丝失望的神色。我心里想:我要不要给老奶奶让座呢?要是我不让座,万一老奶奶站不稳,摔着了怎么办?再说了,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尊老爱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而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就必须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这么一想,我便鼓起勇气对老奶奶说:“老奶奶,您坐这儿吧!”老奶奶坐下后,笑眯眯地对我说:“小姑娘,谢谢你了。”周围的叔叔阿姨也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我心里也像吃了蜂蜜一样甜。
还有一天晚上,妈妈正在做饭,见妈妈忙,我便主动帮着洗菜切菜,吃完饭后,又帮妈妈洗了碗,擦了桌子,还扫了地,妈妈直夸我是个好孩子。我也感到心里美滋滋的,便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多帮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要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道德需要我们一同去遵守,一同去落实。如果人人都做一个有道德的人,那么这个世界将变得无限美好!
我们通过班会的时间,在教室里观看关于法制教育的影片,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守法和犯法就一步之遥。
法是什么,简单理解就是公平公正,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说道规范,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似乎就有些身不由己了,比如说早上上班赶公交车,对面正是你要乘的车子而且是最后一班车,但是现在正巧红绿灯跳在红灯上,不过马路上一辆车子也没有,你说怎么办?很简单,我们应该等绿灯,走斑马线,但是生活中绝大多数人会冲过马路,尽管我们都懂得"生命诚可贵",都了解交通法,可有些时侯,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所以说,知法、守法应从我们身边的小事情做起。
我们正值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有太多美的向往,在对美好梦想追寻的同时,不要忘了自己的方法,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新一代青年,应当在今后继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爱法,懂法,知法,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并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做好自己应当做的事,遵纪守法,成为一个阳光,积极向上的青年。
在平时的生活中,每一寸的点点滴滴都应该要用心去做。注意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都应当三思而后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应当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懂得法律的重要性与普遍性。
目前,青少年的犯罪率急剧上升。由于学业,家庭等各方面的压力,许多学生的心理问题也急剧恶化。从开学到现在,报纸上关于学生犯罪的报道各个都让人触目惊心。这更说明了学法,用法,守法的重要性。我们都还未成年,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等着我们。不能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葬送了一生的幸福。目前一些地方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不容乐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危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引诱毒害未成年人。我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我们青少年应当学会辨认是非与自控,为了自己,也为了父母和老师,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让我们做一个人生的计划——不做浪费时光的事,不做自己后悔的事,不做伤害别人的事;做对自己有益的事,做对别人有益的事,做可以创造价值的事。总之,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向往,正确地规划自己的未来,努力创造生命的价值。
孩子,是每一位父母心中的宝贝,我们都盼望着她们茁壮地成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除了老师之外,父母也扮演着重要的主角。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同样至关重要。女儿今年6周岁半,刚上小学一年级,在教育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最深的体会是:
一、温馨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
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父母绝不能经常在孩子面前拌舌头吵嘴,那样会使孩子产生恐惧、自卑甚至厌恶的心理,不仅仅会疏远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在同伴之间还可能会出现偏激行为现象。给孩子一个安全、舒适、温暖的家,是教子的第一步,家人之间要相亲相爱,和睦相处。在这方面,我们是以实际行动让女儿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
二、逐步培养孩子的优良品德很重要。
女儿从3周岁起上幼儿园,步入正规的教育系统,我们要为她的人生的第一步打好基础,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培养她一些优良品德,借此也可改掉“以自我为中心”的当代独生子女的通病。
可以给她讲讲“孔融让梨”的故事,并付诸于实际行动,让她明白尊敬长辈的道理;告诉她帮忙别人是件很开心的事,让她明白就应助人为乐;在和小伙伴之间嬉戏时要相互谦让等等。闲暇时,常和女儿做连句的游戏,我说上句:“妹妹摔倒了。”女儿连下句:“我立刻把她扶起来。”这样的游戏我们乐此不疲。
三、培养孩子的动手和自理潜力。
成人对孩子教育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孩子是否会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成人重视与否,教育方法正确与否,首先是观念问题。有些家长望子成龙,学习上不断加大压力,生活上关怀备至,却将良好行为习惯置之脑后,听之任之。我认为孩子爱劳动良好习惯尤为重要。让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不仅仅能够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和勤劳的品德,而且能够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职责感、自信心、意志力等良好素质和各种潜力。
因此,在我女儿很小时,我就开始让她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如:收拾玩具、穿衣、洗手绢、洗袜子、整理床铺等,当然,孩子干活常常不必须能够干不好,就此我们不能以成人的标准去评价他们。只要孩子作出了努力,家长就要充分肯定。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挑战,需要孩子付出很大努力。
四、让孩子少一点压力,多一份简单。
在学习之余要注意让孩子适当放松,每晚抽出半小时进行散步、慢跑,并利用这一时光,了解孩子的精神需要,并经常和孩子谈心,随时观察其身心的变化,善于利用生活小事,敞开心扉。
学会用欣赏的目光看待自我的孩子,善于捕捉她身上的闪光点,不要将子女与别人的孩子相比,将子女的此刻和过去进行比较,纵向看进步,及时发现和肯定自我孩子所获得的任何一点成绩,使孩子感受到我们的赞美和鼓励,提高孩子的自信心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孩子的心田是敏感的,撒下什么样的种子就会开出什么样的花果,就会有什么样的收获,因此,我真诚地期望家长们撒下的是美丽、善良、友爱的种子。让美丽、善良、友爱的花开满孩子的心田。不要让“望子成龙”的心理变成孩子的压力,顺其自然,因材施教,让孩子轻简单松学习,要相信: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己所学,服务社会。__年7月12日早,我们法学院学子在团委书记石老师的带领下,整装待发,准备前往我们此次暑期下乡的地点——__县__镇,开始我们为期一周的送法下乡活动。
在“三下乡”系列活动中,第一个高潮出现在关帝庙前演出的离婚调解的小品中,演员们卖力的展现着每一个角色的特点,台下的群众看的津津有味,不时响起热烈的掌声。而次日在上演的模拟法庭中,随着审判长敲击法槌宣布开庭,原告方与被告方展开了互不相让的唇枪舌战,情理、法律在场上互相交织,吸引着在场观众聚精会神看着案情的进一步发展。庭审结束后,一位观众惊叹道"真了不起,这么好的口才,我要打官司就找他们了"。在随后开展问卷调查和现场法律知识免费咨询活动中,同学们热情的向群众介绍问卷,积极的为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解答。一位咨询有关宅基地问题的老大爷在咨询后激动地说太谢谢你们了,早知道这样我也不用受这么大委屈了,我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亲身参与了这次活动,学到了很多,感想颇多。第一点,当代社会就需要这样的活动。原因有二,其一当代大学生缺乏服务社会的意识;其二当代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有待提高。现今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现代网络传媒、游戏也得以在大学生中蔓延,有的学生沉迷于网络音像,有的则沉迷于网络游戏,整天宅在寝室,基本断绝了与社会的联系。通过这种活动,将学生从网上从寝室拉了出来,拉近了学生与社会的关系。同学们以自己的知识服务社会有利于提高自己的实践应用能力,真正实现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第二,农村群体法制意识薄弱,迫切需要提高法律意识。进行问卷调查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位姓马的大爷,他从事的是普通的冷饮销售,经过和他的交谈我发现他对法律基本不懂,问他什么叫侵权?他不知道。问他知道消法的存在吗?他说不知道。问他如果碰到假货咋办,他说不会的。其实,这位马大爷不是个例,他代表的是农村老年人群体。这类群体因教育水平、思想意识、经济条件等原因使其在法律方面的知识严重欠缺。相比而言三四十年龄段的人法律意识有所增强,我在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中遇到了两个这样的人,他们都是经常外出打工的农民,受外面世界的熏陶,对权利、义务有所理解,同时在向他们解释法律的时候也能说得通,像老年人我一直费力地说可他们却不理解。但是,他们对法律的了解仍然是有限的,只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却对如何维权不甚清楚。
作为河大法律人,实现"法治中国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关于通过普法活动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我有一下建议:
一、农村群体是法律意识最为薄弱的社会群体,同时也是人数最多的群体,提高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对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最为关键。为此应将农村普法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
二、普法活动要接地气。所谓接地气就是能被当地群众乐于接受,要大众化、先进化、通俗化。本次我院暑期下乡活动中的法律小品、模拟法庭就是典型例子。在观看完之后,在场的观众想起了热烈掌声。一个大妈说道:"这婚离的真是太像了(法律小品),简直就是真的吗。",说完笑了起来。这时另一个大妈急忙说道:"不仅这小品表演的好,这模拟法庭也很好啊,虽然我没上过法庭,但这些孩子一个个都这么认真的样我就知道了法庭审判应该就是这样的。""对对对,这小品、模拟法庭就是很有意思","我们很喜欢这种形式","虽然学的法律知识不多,但还是学到了一点,哈哈。。。"观众们对本次活动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我认为接地气是获得认可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普法之路,教育先行。在本次普法活动中我们发现越是文化水平高的人越有利于懂得或接受法律知识。法律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它的理解需要文化知识做铺垫,把法律一昧的俗语话只会损害法律的严谨性,不能发挥法律的作用。为此要想普法首先要把教育搞起来。
四、普法对象应以青少年为主,中年人次之,老年人最后。当前法律资源是有限的,在有限的资源下实现的普法效果是我们追求的目标。的方法就是让普法的对象成为普法的主体。前面已经说了,文化水平高的人比文化水平低的人更有利于学习法律知识,懂得法律知识。我们知道,我国的教育水平在不断提高,总的来说年轻人这一群体比青壮年、老年人群体文化素养有所提高。同时,青少年思想意识开放,进取心强,正处在一个学习的阶段,同样渴求法律知识。为此将青少年培养成普法的主体是一个明智之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知识,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家庭其他成员在潜移默化中宣传法律知识,通过这种"小手拉大手"活动切实可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通过本次暑期三下乡活动,一方面我了解到了农村的法制状况,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我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同时通过对本次活动的认真总结,我学到了更多的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内容。这次暑期三下乡活动非常的有意义,希望以后有机会还能继续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