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_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_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学法,伴我成长。法律,一个有些严肃的词语。常人总觉得法律是一个离自己遥远的词,其实,法律一直在伴随我们生活中的任何一个举动,一件小事上。人们时时刻在和法律打交道,无论生活,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如此。
法律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神圣的,谁都是不能触犯的,不论是学生、大人、国家的领导人,他们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我们每一个人在遇到种种危险时或其它事情时,都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伤害。
作为一位公民,我们应经常为自己增加法律知识,不要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走上歧途。可能会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放火,法律就约束不了我们。这是多么的无知啊!我想那些轻视法律的人是没有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家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当今社会人们在不断淡化法律意识,甚至有人在讨论一些传统美德是否已经过时的问题,着不得不是我们呼唤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
所以,我们在吸收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懂得有自制力。在面对冲突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己的脾气;在面对金钱诱惑的时候,要懂得克制住自身的贪念。只有这样,学习法律才有真正的意义。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当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着一些洞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然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捍卫法律!
在遵守法律的同时,我们还要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当别人侵犯到自己的利益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会伴随着一个人的一生,约束着我们的行为,而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守法公民。我们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单位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部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单位干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受益匪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基层干部要爱国守法,我们基层干部是日常办理业务工作过程中的主导力量
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日常工作中。
二、基层干部要爱岗敬业,关爱群众
在日常业务工作过程中,基层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乡镇干部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群众,用基层干部的爱心去化解群众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群众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日常业务工作中,基层干部要自觉关爱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不歧视群众,做群众的良师益友,使群众在湫头镇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普法教育是开放性教育。乡镇制定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业余时间要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才是基层干部构建美丽和谐新湫头添砖加瓦。
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教师”这个称号是我们谋生、赖以生存的一个职业。教师通过自己的工作、劳动,获取相应的报酬,从经济与名誉上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一个教师如果能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帮助每一个学生,比较好地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应该是一个称职的老师,也可以说是一个好老师。
但时代在进步,环境在变化、社会与家长对教师的期望与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好老师”的标准在提升,内涵在扩展。
说实在,现在要成为一个让学生、家长广泛赞誉的好老师的确不易。因而我们每位教师不应把眼光只停留在自己本职的教学任务上,停留在学校内,而是应当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于社会的进步与满意上。
首先,好老师应该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崇高的教育理想。教育理念是完善教育过程,提升教学水平的基础。而高尚的思想情操,则是我们不断克服困难、勇于挑战未来的动力源泉。因而师德建设是提升教师形象,教师发展的关键所在。
其次,好教师必须能够在教学效果上比别人高一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更具感染力,能够使教、学两方面在愉快的心情上互相配合,顺利完成教育教学的任务。
再次,教师无论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当有较强的责任心、较好的心态,和良好的行为意识。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党和社会对教师提出的希望,更是每个教师自我发展所必备的素质。
教师难当,做一个好教师更是不易,每位教师应有成为一个好教师的欲望,自觉地向优秀教师学习,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完善、提升自己,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法律约束着我们的行为,制约着我们的言谈,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定,避免了许多危险,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国家重视法,而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最基本的职责边是遵守法律,遵法守法我们岂有不重之理?其实我们生活中都出现一次又一次违法乱纪的事,导致其直接威胁着人们的生命。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家富强,使全社会逐渐步入小康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进一步提高,但不幸的是,人们生活好了,却越来不重视法律,不遵守各种法,导致现在出现越来越多的惨烈事件。
青少年现在为了扮酷,不惜做一些危险的动作来吸引人的眼球,我前段时间在街边看见一个青少年骑车,他的双手竟然不扶车把,而是侧举伸平,像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他的这一举动不仅吸引了我的眼球,也吸引了周围人的眼光,有的人还大喊:哇!帅呆了,好刺激呀!有的人厌恶的说:耍什么酷呀,拿自己生命开玩笑。有的人担心的念叨着:这小伙子怎么这样骑车,多危险呀!肯定要出事的。虽然青少年这次没出事,但我相信他不谨慎骑车,出事是早晚的这次是它的幸运。还有很多,如闯红灯,人们明知道“宁晚十秒,不早一秒”但还是有很多人去违规闯红灯,导致出现悲剧,危及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还有马路上超速的人,手不扶车把的人,还少吗?在我们生活中也许有人淡忘交通规则,但不知道这样的耍酷是要付出血的代价的。青少年现在越来越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让自己远离危险,避免伤害,而是持一种遇到什么事都不在乎的心态,他们根本不明白生命的意义。
青少年在校期间,不遵守校规,班纪。使班级蒙羞,给学校抹黑,他们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使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再严格,导致产生违法乱纪的学风,使学生的学习成绩上不去,考不上自己理想的大学,荒废自己的.人生。
青少年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言行粗鄙,使社会风气败坏。腐败,蔚然成风,会使别人不尊重你,会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成了不雅的人。
遵纪、守法,这是人们放在口头的一句话,可说实在的,能做到的,往往有几个人呢?其实遵纪守法并不难,只要我们脑海里形成一种观念——这件事违不违规,做它有没有危险。然后在去做这件事,然后形成一种习惯,到最后的习惯成自然,作为青少年的我们越应该从小培养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这一观念。
我们要做到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不违背道德底线,不做损害他人的事,不做危害社会的事。在校期间,应遵守校纪班规,不做损害学校利益的事,不做影响同学的事,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勤学勤问,好好学习。在公共场合中,要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辱骂他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
因此种种,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而我们要是爱护我们的生命,我们就要遵法守法,让我们现在抓紧时刻,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遵纪守法。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才能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人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人走在马路上行走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被车撞伤,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为,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学校也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人不遵守师德规范、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忽视校纪校规,影响美好的校园人文环境。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现如今违法犯纪已成为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遵纪守法是人生最有价值的一种资源。人对社会有多大贡献,他就有多大价值。在这个意义上,做一个懂得遵纪守法的人并不“吃亏”。
一个有法制观念的人,他的守法行为能够促进他的人生发展,并且有利于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就好象,如果你诚实可靠,那么你就会获得大家的信任。这样,你做任何事情就顺利得多。如果你关爱他人,你就容易得到别人的关心,从而形成有利于合作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你保护自然环境,宜人的环境就是对你德行的回报。因此,我们要从生活点滴做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学好教师守则,做优秀教师;学好公民道德,做表率公民。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要教好书,育好人,就必须遵纪守法。一个教师,如果不检点自己的行为,那么对他的学生也一定会有潜移默化的影响。
作为教师,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学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你若行不正,坐不稳,怎能要求学生行得正,坐得稳吗?要想要求学生做好人,你得事先做好人。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牵动着众多的人,你得为大家作表率,身体力行。
在学校,你得做一个好老师;在家里,你得做一个好家长;在社会,你得做一个好公民。只有这样,你才能对得起教育,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代的人民教师,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做为公民,必须遵纪守法,而做为教师,应做遵纪守法的楷模。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什么是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不同的地方遵守不同的纪律、不同的法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上课铃打响时,有些同学漫不经心地走进教室,这务必会影响老师的正常教学和大多数同学的正常学习;中午午休时,有些同学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务必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有些同学不听老师劝阻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所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不可轻视身边的一切小事。
从小知法、懂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
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带着我到莲花湖景区去游玩,一进大门,空气好清新,湛蓝湛蓝的天空漂浮着朵朵白云,景区里的路面被园林工人打扫得干干净净,我们在景区的九曲回廊上,享受着北国古莲的风姿和清新的空气。我从包中拿出一个橘子,扒开皮,顺手将橘子皮扔在了路边。
桔黄色的皮孤零零地躺在路上十分刺眼,妈妈看了看橘子皮,又看了看我,本来面带笑容的脸突然消失了,她停下了脚步。我莫名其妙地盯着她,顺着妈妈的眼光看到了被我遗弃在路边的橘子皮,又看了看整洁的路面,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忙跑过去弯下腰捡起橘子皮丢向路边的垃圾桶。妈妈的脸上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她对我说:“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如果人人都像你这样乱丢垃圾,不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景区会变成什么样呢?”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接班人,更要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小公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同学们,让我们做个时刻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吧!
在学校,大家可能会发现一个现象:老师一不在教室,同学们就无法无天地闹起来,聊天的聊天,打架的打架,玩的玩,又有几个能专心读书呢?
同学们,当你们大声喧哗吵闹时,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周围再温习的同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当你们挥起拳头时,你们是否想过这拳头落下后的后果?老师不在教室,是因为放心是因为信任,我们怎能利用老师的信任为所欲为?我们是学生,我们应当遵守纪律,课间不能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课上要认真听讲,不能做小动作,分心。如此一来,在遵纪的同时,还提高了学习的效率,这不是一举两得吗?
我们不但要在学校遵守纪律,而且要在生活中,在社会上做一个守法的人。
放学了,有的人家离得比较远,步行回家时也许会经过红绿灯吧!当绿灯还有几十秒钟才会亮时,你朝四周看看,没车。哈,天助我也,于是拉上几个伙伴就闯过去。这是万万不可的,或许你观看时并未发现有车,但如果这期间突然冲出一辆车来,后果将不堪设想。人的生命是脆弱的,怎能拿来开玩笑呢?我们不是从小就在说“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吗?为什么一到用的时候又忘了呢?闯红灯虽然只是生活中的小细节,但也是违法的。做为一个21世纪的公民,守法是我们的的基本原则,我们应当学会法律,不犯法,也不知法犯法,这样才能天下太平。
遵纪守法是很重要的,也是我们必须做到的,让我们法字心中留,携手开拓一片和谐的天空!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人们重视,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中学生就应学法、懂法、守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明白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我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就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总之,人,不可能自然而能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同学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作为一名基层__,直接应对基层群众的工作者,我们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潜力,提升为人民服务本领。下方我结合自我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要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首先,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其次,学法、守法是自身建设的需求,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就应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同时,基层工作队伍用心地学法用法对村民守法的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依法办事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对巩固执政基础、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要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我们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稍显淡薄,还存在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要加大学法培训力度,健全考核机制,提高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学法带入工作,充实资料,培养基层干部用法的潜力。
三、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服务为民的潜力。
现今,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迅速,农村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办事,就有可能引发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我们要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原则行使村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群众纠纷。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坚持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对于做好法制宣传___具有重要的影响和表率作用。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有效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必将带动村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弘扬法治精神,在全村构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紧迫。随着“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全民学法用法的氛围已悄然构成,作为党政机关职工,我们的言行举止、工作举措都关系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决策的效率和可行性,我们构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行为自觉,是必要之举、务必之举。
一、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是增强广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的需要
观念决定理念,理念决定意识。切实转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观念,提高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做为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首先要把学法、懂法、守法放在第一位,坚持经常学、认真学、学深学透、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其次是严格守法。众所周知,一切法律都是维护国家权威的准绳,国家公务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学法是为了更好的懂法、守法和执法,只有认真守法,才能公正执法。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法律在完善,无论多么完备的法律都需人去执行。所以,公务员学法用法的观念务必转变,既要适应国家形势需要转变,又要以维护发展大局为重心转变,也就是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务员,务必要学懂弄通国家的相关法律,在懂法的同时要坚决守法,严格执法,使国家的法律效率发挥应有的作用。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务必不断解放思想,切实转变观念,把学法用法提升到思想的最高位,在意识形态里铸就学法用法长效理念,做国家法律学习、遵守、执行、维护的第一人,从而,充分发挥国家公务员作用,到达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需要
国家公务员既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又是国家政策的决策者。无论大事小事,皆关系国计民生,关系人心向背。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国家法律的调控和保障,需要广大公务员更多地学习和掌握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转变哪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行政方式和管理模式,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处理经济事务,协调各种矛盾,自觉依法行政。
公务员学法用法要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来对待,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构成领导干部领学的良好风尚,消除那种领导干部嘴上说一说,中层干部影一影,一般干部混一混的学习习气,要做到真学,学懂弄通并熟练运用,提高运用法律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态度决定着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所以,领导干部务必在公务员学法用法中坚持以身作则、以身示范,认真学,耐心学,要坐住板凳,带着问题学,在学习中提升潜力,在学习中掌握规律,在学习中探索-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真正做到不懂法者不为官,缺乏科学论证的不决策,违背法律的事情不作为。
三、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是加强党的执政潜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需要
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党中央、国务院普法规划中的奋斗目标。切实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不仅仅是当前广大公务员的首要任务,而且,事关党的执政潜力建设的强弱。公务员是党和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执法是其务必认真履行的职责,试想一个不懂法的公务员,将如何承担国家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将如何执法?更谈不上依法行政了,如果一个整体也是如此,那么我们党的执政潜力将无法想象。所以要充分认识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觉守法、用法、懂法、守法的职责感和自觉性,以国家公务员的高度自觉和职责心来正确对待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经常、常抓不懈、循序渐进,不断更新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新机制。公务员在学法用法中要充当播种机、宣传队,让学法用法走进社区、车间、学校;走进村庄、田间、地头;走进人民群众的心里。到达全社会共同学法用法、懂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优良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