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中有这么一句话:“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头看到了月亮。”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月亮与六便士读书心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货币,代表显示与卑微,月亮是这世上遥不可及的事物,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代表了无数人心中崇高的理想。
这是一本讲述关于理想和现实的书,正如书中的毛姆所说,如果你忙于在地上寻找那六便士,你便不会看抬头看天。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在人到中年的时候,放弃了稳定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疯魔一般地踏上了学画之路,从衣冠楚楚地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就离自己的理想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
当然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时,他精神中最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显出来。
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奈。
斯特里克兰的行为让一般人难以捉摸,仿佛一直有一股冥冥中的力量让他着了魔般走上作画之路。
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斯特里克兰的眼中,他的人生价值仿佛就是不顾一切代价,舍弃一切欲望,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无疑是在他自己的人生中绽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在我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感到骇然并且敬畏的。
在结尾处,斯特里克兰将自己的画作付之一炬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他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踩着无数追名逐利之人的身躯,打破了一切世俗的枷锁,身旁仿佛是高高在上的圆月。瞬间感觉到在主人公的面前,自己的一切世俗痕迹原形毕露,在一瞬间自己羞愧难当。
作者毛姆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斯特里克兰的故事,看到了他因为看清人性的宽容,让我在羞愧之余似乎又能找到一丝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着空中的月亮。
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是一成不变的活着,也不是不顾一切地追逐心中的理想,也许我们能在两者中找到一个相对平衡的方向,只要专注于此,付出努力我想便是好的。
当然生活中不能没有便士,但也不能没有月亮,没有月亮的人生终将沉沦于便士的铜臭,我尊敬那些追求便士心怀月亮的人,也同样对那些追求月亮的人报以祝福。
也许看完这部作品有许多人对于人生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看法,也许在一些人眼中,斯特里克兰的所作所为是完全自私自利的,不负责任的,也许在另一些人眼里,斯特里克兰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崇拜的;我想这些都无可厚非。
读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之后,我会思考,《月亮与六便士》给我最大的启示是什么呢?坊间流传的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月亮”实在不足以回答我的疑惑。书中从未提到过月亮一词,而便士,除了说男主穷到“no penny”外,也为频繁出现过。虽说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便士代表现实,但作者并未做出评判。“满地六便士”的论断,明显有倾向“月亮”的态度。据传说,毛姆听了一位朋友的玩笑话“人们仰望月亮时往往忘了脚下的六便士”,觉得很有趣,便以《月亮与六便士》为自己小说的题目。就传说而言,似乎是讽刺了理想主义者。存在两个矛盾论断,我们不能取一个观点而强迫自己相信。所以,呼吁理想主义并非本书意图。细想来,我觉得,这本书呈献给读者的是他们不曾企及的,甚至不敢想象的生活——艺术的、孤独的、本真的生活。当我们身负重木,不断为自己铺路架桥,小心翼翼地一步步靠近宫殿时,毛姆先生拍拍我们的肩膀,拿手一指,一个全身赤裸在原始森林里奔跑的红胡子男人进入我们的视野,他自由而健康,疯狂而纯粹,他注定灭亡,却享受了最酣畅淋漓的人生。负重的人们不禁惊呼,奥,原来人生还有这么种活法儿。
这是个令人焦虑的时代,人们苦心孤诣渴望世俗的成功,甚至将幸福与成功画了等号,殊不知,在追求成功的路上所浪费的幸福及其不知不觉形成的执拗思维,早已成为成功所不能弥补的损失。有时我们需要审视不同的活法儿,这些活法儿为我们提供更宽广的思路、坚持自我的勇气和源源不断的热情。
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证券经理人,上流社会的成功人士,甚至有足够的财力可以让妻子在家中举办文学沙龙。在一次家庭旅行后,斯特里克兰德竟然抛妻弃子独自跑到巴黎,仅仅给妻子留下一张字条。可怜的全职贵妇查尔斯太太不得不自力更生,经过几年的挣扎,她开了一爿抄写店,最终又渐渐回到富裕的轨道上来,将女儿嫁给炮兵上校,儿子也成为了上层人士。作为伟大的再创业典范,查尔斯太太已经是传奇,而斯特里克兰德的故事却背道而驰。
看过《月亮和六便士》后,我一直笃信作者毛姆不仅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位很伟大的心里学家。尽管在此之前,同时在此之后,我并没有看过有关毛姆的简介,我的这份笃信我是很坚定的。这本书对人的心里的细节描写及为何会产生这种心里的分析,让我十分震撼,以至于我到现在心中翻起的那份波浪还没有得到平静,甚至是连语言这个我最为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如何说了。尽管这本书给我带来这么强大的震撼,以至于我都不能好好的说话,但是我还是觉得应该写一下自己的感受。
看完整本书后,我最大的感触是“我”认为查尔斯。思里特克兰德寻找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新的灵魂。对这句话,感触颇深。一直以来,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在告诉我要做自己,要做真正的自己。于是我以为只要我做到了自己,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与才华,我便可以一鸣惊人,成为万众瞩目、名留史册的人物。可是当我看见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事情似乎并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亲身经历与感受到了斯特里克兰德的事迹与存在,“我”看着他抛弃妻子,看着他又如何伤害对自己最真的朋友,这样一个未被社会传统价值观的人为何能够取得这么伟大的成就?心中很震撼!
通过作者不断的记述并且引起潜意识的问题,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伟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伟人,他在成长中必须要做一些违背社会道德的事情,他们抛弃以前的生活基础,被人们认为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及社会道德败坏的人。但是他们在做这些时候,早就已经忘却了社会道德对他们的审判,他们心中有的只是一个新的灵魂。但是这个新的灵魂在他们刚抛弃以前生活基础的时候,还没有成行,还不足以让这个新的灵魂发挥到让世界为之震撼的地步。于是他们需要继续磨练,需要在社会里面辗转,寻找一处真正适合他们新灵魂居住的地方。这样他们才能创作出不朽的价值。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在做加法,一个个身份,一个个角色,不停地往身上加,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将你困在生活这个大牢笼里,挣脱不得。思特里克兰德却在做减法。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又一层的衣服,最后一抬脚,赤身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去了。
总有这样一个朋友: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也多半无趣无味--形象就如同一杯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近似于一杯白开水的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我觉得这件事情要是放到现实生活里,他没准儿就会被冠以疯子的称呼,但确实周围的人都认为他疯了,疯的不轻啊。但是我觉得是生活中缺少这样的人,才会被人们视作怪物,文中的“我”同思特里克兰德对话中说,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像你这样做的话,地球就不要转了。但是正如思特里克兰德说的那样,不是每个人都这样想。就算敢想,却是不敢做的。因为愧疚,内心的愧疚,对于家庭的愧疚、社会责任的愧疚;因为害怕,害怕别人的闲言碎语,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形象会以怎样的言语传到陌生人的耳朵里、害怕自己会变得穷困潦倒,成为众人的笑柄,害怕失去,失去现在已经得到的一切。
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抛开自己已经拥有的身份、地位,离开了自己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如果到这里,你以为作者是要说一个追寻梦想,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成功的励志故事的话,那就忽略了主人公的年龄了,他不是20出头的小伙子,是40岁!环顾四周,40岁的人们在做些什么呢?我不了解。中年的人们要么依旧碌碌无为,但是谁也说不准之后会变成怎么样;要么已经攀上事业的高峰,谁又肯放下塞到嘴边的肉呢?说到底是名利在作祟,让人们畏惧不敢向前走的是已经得到的名利。
文中写中年追梦的不只思特里克兰德一人,还有那位老医生,在快要进入事业的高峰的时候,毅然决然地去到小岛上当个小医生,很不多人不理解,更多的人说他的了精神病。他没疯,他只是跟着心走,追逐梦想。这里的梦想不是别人说的梦想,而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恶的又是可恨的。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但他们又很无辜,因为他们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们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思特里克兰德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他们做了一般人不敢做的事,多少人在死前后悔,要是自己也迈出了当时想跨出去的那一步,之后的人生会有怎样的不同?如果说他们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们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诱惑,多么妖艳,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处在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之中。但是思特里克兰德拒绝成为大众。
六便士是英国价值最低的银币,代表现实与卑微;而月亮则象征了崇高。两者都是圆形,都闪闪发亮,但本质却完全不同,或许它们就象征着理想与现实。满地都是六便士,思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月亮。我不敢说我看懂了这本书,但是谁都有选择自己如何生活的权利,不论是选择“六便士”还是选择“月亮”,都没有什么不对。
我对这本书有一种本能的敬畏感,因为作者写着毛姆两个字,只有身为学渣的同类们才能明白这种感受。那种所有听不明了的名人名言总有毛姆的一席之地。本能的敬畏,还因为那些绕口的外国名字。
斯特里克兰,我难得的记住了这个外国名字,读完之后,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也是一个怪人,因为我完全能理解斯特里克兰的一切行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与我何干。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两个相悖的想法——不顾一切追寻理想,还是脚踏实地赚取面包。斯特里克兰选择了前者,我选择了后者。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可耻,面包和理想同样伟大。真的只能感叹,小说毕竟是小说,斯特里克兰有一个虚荣的太太,现实生活里,可能就是个温柔的太太,斯特里克兰估计就要背上更多骂名了。
我和主人翁一样,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眼光的。每次在与母亲的“催婚辩论赛”里,即使我说服了母亲,她总是以“人们应当这样”来绑架我。对啊,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件衣服好看,可只有自己知道穿着舒不舒服。亲戚说这套房子这儿好,那套房子那儿好,可掏钱的并不是他们。仓促的结婚了,要接受后果的,也是自己。为什么要在乎呢?不外乎是道德绑架罢了。在不妨碍到别人的程度里,我尽量的随心而欲。当然,其他人也别企图要来妨碍我。这一点我十分认同斯特里克兰。
我是个心里有远方,但愿意活在苟且的.人,没那么大的勇气,完全的破釜沉舟。矛盾。奔着理想去,很多都不可预知。奔着生活去,又做不到卑躬屈膝。
在读到斯特里克兰填满壁画的小屋时。我竟然有点热泪盈眶。替他高兴,为他感动。舍弃了那么多(或者对他而言这不涉及到舍弃),有成果是多么的令人感到幸运和幸福。或许还有一丢丢的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