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运用语言文字来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并获得审美体验与知识的活动。它是从视觉材料中获取信息的过程。视觉材料主要是文字和图片,也包括符号、公式、图表等。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重返狼群阅读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这句标题很俗。但是在我读到最后格林与狼妈分离时,那种难分难舍,狼妈的肝肠寸断。格林与狼妈重逢的激动欣喜,决定离去后的不舍与频频回顾。令人百感交集!脑海中影影绰绰就浮现这几个很俗的字:
我是爱你的,而你,是自由的!
关注到这本书,是在_书城里。小说专区的书架上,《狼图腾》的旁边就放着这本书,书页被翻动,小狼的照片落入我的眼睛里。
这是真狼?
生活在城市,对狼的认识只停留在成语和动画片里。好奇不已,就翻开了书,这一翻就停不下手了。
40多万字,一口气根本看不完,断断续续几天才看完。作为读者,觉得十分幸运,因为看到了这本书,才了解到,浩渺天地,人与狼居然有如此奇遇,也有如此深情。狼的世界也如此重情重义!
就像作者所言:狼的世界要简单得多,狼的信任与情感也真挚得多。作为人类,作为如今这个星球上智慧的一员,在面对生存大计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在面对同甘共苦的伙伴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的重情重义。在面对生死以及尊严和自由时,我们远远及不上狼性中的牺牲与顽强。
也许这种对狼精神的崇拜让我的赞美显得很脑残。居然把自己以及自己的同类描述得连动物也不如。可是,生活中,职场中,商场下,各种主流与非主流之中,我们,就是我们这种智慧的人类,有几个能够对自己做过的事,对自己的感情能够像狼一般坦坦荡荡?
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
也许造物主造万物,万物也很像造物主吧!
第一次接触到一本书,能够如此亲近的了解到动物的内心,了解到它行为背后浓烈的感情与生存规则。这种感受真的很奇妙。
前段时间看《大漠谣》关于狼与女主的描述,虽然是小说,但是还是能感受到动物与人之间那种微妙的信任,虽然小说的重点不是狼,对狼的描述远不及本书。
我想,这世界,人与人之间,人与动物之间,其实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只有人类这种单一物种,我们其实很孤独,万物存在,互相联系才能让这世界更饱满,更真实。
惟愿爱动物的人能看到这本书,惟愿环境保护者能看到这本书,惟愿人类给动物留一处生存空间,惟愿万物互相制衡生存也能互相联系。
这是一个狼与人的故事,人与人的故事我们听的太多,看的太多,却感觉离自然越来越远,而动物则更真实。狼与人之间的对话,给湮没在城市喧嚣中的人们带来野性的呼唤。
正如珰湖所言“在这里,书中的狼是不幸的。因为人类的破坏,让它遭遇了早期丧母和脱离狼群的不可名状的无助。在这里,书中的狼又是幸运的。因为人类的关爱,让它又重获新生,重返了自然的怀抱。故事的最初是凄美的。作者通过自己的所见和所感,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了野生动物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以及人类的某些行径对于动物是何等的残忍。收养小狼之后的情节,让我们又可以在忍俊不禁于小狼的可爱之时体会到人与动物的和谐之美。在欢笑的同时,我其实也在沉思。
思索着有关于人与自然以及人与动物关系的问题。动物,人,自然这三者看似无关却又紧密相连;生态,环境,和谐这三者看似抽象却又时刻与我们人类息息相关。其实,细细想来我们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值得揣摩与回味。
作为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的你我而言,零距离的接触那个纯天然的大自然是多么地难能可贵。我们也许只能在电视中看到生龙活虎的动物;我们也许只能够在动物园中看到那些日渐濒临灭绝的飞禽走兽;我们也许只能在图片,影像中观赏到那些自然中的生灵。人类来自于自然,但是人类也在日趋远离自然。人类是自然界中进化的动物;人类却日渐忽略这最原始状态下的动物世界。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够营造一个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氛围呢?欣赏着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小狼的活泼,小狼的争风吃醋,斗智斗勇等等。我从心底里反思着人类的某些错误的对待动物的行为。
一如书中所说:“人破坏了狼的栖息地,狼侵犯了人的安宁,杀戮、诅咒、报复、遗孤, ……这一切终究能怪谁?”其实这是一个因果关系。但是,这更是一个值得人类自己做出自我反省的问题。作为书中的作者,她最终的决定对她而言其实心情肯定是很复杂的。因为她本身就是一个有着爱心的女孩。告别这样一条从喝奶就开始将它亲手抚养长大的羊,她肯定有着一丝情感上的不舍。尽管因为爱,她将狼养大;但是因为爱,她同样需要将狼放回自然的怀抱。草原的放生,人与狼的情感并没有结束。事实上,这样的结尾更是一个新的话题的引申-----人类与动物到底该如何相处与面对呢?”
狼是一种哺乳动物,也是国家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的一员。它们擅长长距离奔跑,听觉与嗅觉也是动物里面的佼佼者。狼是肉食动物,因是喜欢群居,它们经常袭击家畜,也导致了人类在20世纪末期大量捕杀。这在现在的地球上也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重返狼群就是一本关于一位女画家在大草原上捡到了一只濒死的狼崽,把它养大并放归大自然故事。
作家李微漪在一次去大草原的写生旅行上,偶然了解到了关于一窝小狼崽的消息。她在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那户人家,并有缘的救下了最后一只小狼崽。李微漪将狼崽悄悄带回了城市,并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叫格林。重返狼群描述了格林的成长,它的一点一滴仿佛全部都被刻印在了这本书里,现在又重现在了读者的眼前。故事讲述李微漪怎么样在城市里训练格林,并最后将它放生会到它的家乡,若尔盖大草原。她们为此在草原上扎营半年之久,从夏至冬,李微漪和格林搜寻狼群的踪迹,在此间遭到飞禽攻击,粮食短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直陪在身旁的狼/人。
整本书我一字不漏的读了下来,却还是意犹未尽。特别是当李微漪领着格林离开狭窄的城市,回到若尔盖到草原时,我仿佛感受到了格林德自由,回到家的心情。尽管困难还是接踵而来,不过最后还是被她们克服并挺了过去。重返狼群给了我一种其他书不曾给我的感觉,一种真实感,一种让人难以描述的心情。李微漪养小狼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一只我并没又怎么在乎,但现在让我心里留下深深悔恨的一只狗。我记得当时我求着父母买一只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拥有了一只。可是我当时只是三分钟热度,尽管我当时挺喜欢那只狗的,但是我却没有去关心,珍惜与它度过的时间。直到一天,那只狗不在了。真的非常突然,我一天上午去上学,下午回来的时候它就不在了,永远的不在了。我现在心里只留下悔恨,后悔为什么没有去跟它玩,后悔为什么没有去关心它,后悔为什么没有留住它。这些记忆一直被我藏在心底,知道我读完这本书,我打开了这份被我所在心底的记忆。
这本书的真假早已对我来说不重要,因为对我来说这份书里的情感是最诚实的。李微漪并没有用什么花哨的写作手法,而更像这是一本日记,一本更能贴近人心的杰作。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
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