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间读到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余华是中国享誉世界的当代作家,作品获得过法国、意大利、德国等国的文学奖。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兄弟》读书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本文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后来宋凡平被红卫兵折磨致死,只剩下李兰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慢慢的他们长大了,两个兄弟性格迥异,李光头很有商业头脑,只顾眼前享受,而不在乎未来。而宋刚呢,踏实肯干,勤奋朴实,后来他们都看上了林红,对林红展开猛烈的追击,林红对宋刚很喜欢,而对李光头嗤之以鼻,后来林红和李光头在一起,而李光头的商业头脑在他在收垃圾时显露出来,后来做成县里一霸。而林红和宋刚都是任劳任怨的上班,后来厂里倒闭,宋刚去外地,被人给骗了去做丰胸生意,而李光头一来二去和林红搞上了,后来事情传到宋刚的耳朵里,他回来了,林红和李光头闹翻了,李光头继续遭受着道德上的折磨,林红后来去做了妓院的老板……
我们错了,还是这个时代错了。这部小说更多了透露出一种绝望,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十年动乱的形势下,人们活的很压抑,宋凡平那么杰出,却被红卫兵折磨致死;宋刚那么努力的工作,却被沦为边缘化的群体,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被社会的齿轮无情的碾压;而像李光头这种少数具有商业头脑的人却搭上了时代的快车,过的风生水起;像林红一样的女人更多的是李光头这类人的润滑剂。爱情在现实面前变得很无力苍白,金钱至上的社会只有钱才是至高无上的,有钱有关系的李光头后来顺风顺水,一个电话就把烟草公司的厂长给开除了,林红后来投入到了李光头的怀抱与此有关。爱情却输给了金钱,输给了关系。社会会成就一群人,同样也会碾压一群人。这其中该说好呢还是说坏呢?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十年动乱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从我家去轻轨站要经过一条小路,仅够行人和自行车通过的小路,是俊彦mm家的所在地,也是众多小商小贩兜售地摊货的场所。
众多地摊货中,唯一能让我目光做短暂停留的是地摊书籍,地摊书籍是流行书的风向标,虽然不买,但是常常驻足观望一下。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看到小贩们在兜售余华的《兄弟》,心中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可巧今天在图书馆看到有这本书,就借了回来,一天消灭掉。
“余华是个鬼才”,以前的一个同事如是说。
虽然我不认同那个同事的为人,但是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只看过《活着》,《兄弟》是我看到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我不得不认可那个同事的判断,是正确的。
故事从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从李光头这个小流氓,扯出了他的父母,他母亲和他继父之间的情感,他的兄弟,一段十年动乱灰暗的记忆。
对于偷看屁股的描写让我捧腹,对于十年动乱黑色的描写让我颤栗,而对于父母亲人兄弟之间的情感描写,则让我一次次的动容,人性,真情,宿命,历史的洪流,这里应有尽有。
不由得赞叹,鬼才就是鬼才,偷看个女人屁股也能扯出那么大一坨来。
我等不敢偷看女人屁股之流,看来是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大概是现实生活中听多了、见多了各种苦难,很多时候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就不愿再读到那些血淋林的场景。可选择拿起余华的小说《兄弟》时,我就得再一次面对压抑、疼痛,面对人性可以怎样的坏。正如书中苏妈质疑时说出的那句:“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
在小说里,我第一次有了恐惧感是李兰不得不继续去丝厂上班时,出门前她脸色惨白浑身发抖,“拉开屋门抬脚跨出去时的恐惧仿佛是要跳进滚烫的油锅”。因丈夫刘山峰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时掉进厕所淹死了,李兰被迫承受舆论的质疑与打击,随便被任何人嘲笑调侃,造成自卑与绝望,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几个月前我读过简媜一九九〇年五月发表在《联合报》副刊一篇叫《哭泣的坛》的文章,那个自杀的十九岁女孩子在面对办公室男同事喜欢说些“不干净”的话,动则“带黄色纤维的话语”,接着又无辜被卷入办公室的桃色丑闻,受到这些攻击时,作为传统家庭长大的规矩女孩子是抱着多大的恐惧才害怕去上班啊。看到简媜写道:“我们会发现,仍然有那么多人在年龄、学识的虚相里,沿用原欲处理人生,在最容易纳藏贪、瞠、痴的项目里一一逼出原形,我同情他们更甚于怜悯你。”我怜悯李兰,怜悯这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可是对人群有了更多的畏惧。
宋凡平的出现,竟让我感受到了《大话西游》里那段经典台词的意义,“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宋凡平的确是位“盖世英雄”,从厕所里拉出全身是蛆的刘山峰,在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情况下把他的尸体一路背送了回去,在所有人都欺负李兰和李光头时,他帮他们抗米做重活,带他们走在阳光下,不再只是怯懦的藏在月亮之下。宋凡平给了李兰安全感、自信、尊严,以及爱情, 说“驾着七彩祥云”娶了李兰一点都不为过,两个家庭重组在一起真是过了一段很幸福的时光。只是啊,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岂止是他们没有猜到这结局,我们所有人都没有猜到。
先是宋凡平被活活打死,接着是孙伟,以及孙伟的父亲被残忍虐待后选择自杀而死,我看着那些红袖章们如何将这些好人,不好不坏的人,一步步逼死,怎样残忍的对待他们。放下书的那个晚上我依然可以想起宋凡平在车站被活活踢死的样子,孙伟父亲瞪圆了眼睛一动不动,地上全是砸碎了的砖头,浑身都是伤口的场景,一夜又是一场噩梦。“人要是真想死了,总能有办法”,李兰对自己说出的这句话,是何等的绝望啊,我想她的尿毒症或许也是她心里想早日去陪宋凡平的一种“表达方式”吧。为何给过她那么幸福的时刻,转眼又全部收回去呢,这样只会更痛苦。想起李兰在宋凡平死后七年都没有洗过头发,觉得洗了头发就对不起他,便知她对宋凡平的深情了。好在,让我觉得有一丝安慰的是李兰在死前死后,儿子李光头、宋钢再次给了她尊严,这两个孩子很孝顺。
比起《兄弟》上部的沉重,下部的基调就要欢快的多了,但仔细一想就会觉得各种荒诞与嘲讽也同样可悲。以李光头、宋钢、林红三人的故事为主线,通过他们的变化,我们可以窥见刘镇的变化,以此作为缩影,我们可以看到更大的社会变化。此刻大概除了一言难尽,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还有,我现在特别不喜欢一句话:你们都会有善报的。
简媜在那篇文章快结尾处写道:“人的一生,就是善良与邪恶、美丽与丑陋、灵性与兽欲不断干戈的过程,我们的赤子之心必须通过地狱火炼、利鞭抽打、短刀剜骨而后丢弃于漫漫黑夜的草丛,连饥饿的野兽也闻不出腥味了,那才是美丽的心,尊贵的心。”只是啊,这样美丽的心、尊贵的心真是太少了,拥有的人都拥有闪耀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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