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谈到傲慢与偏见,总要说到爱情。现在有很多关于爱情的命题,无非爱情重要还是生存重要之类的辩论。在傲慢与偏见中,钱一定是不可或缺的,志趣相投也同等重要,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前来。作者似乎热衷于对生活环境是否影响个人成长、个人品质如何在劣境中坚守等问题进行剖析,她的笔触总是很辛辣见底,离不开衣食住行,也赞美真爱的思想交流;恋人们必须正视现实洁身自爱,但是没有从相处中日久生情、有共同语言的那种显然也不合适。不激进,她看似略微矛盾的表述,却比别的女性文学更接地气。如果曾经被粗制滥造的言情搞得迷失方向,正可以借简奥斯汀的作品来洗脑重生。细读慢品傲慢与偏见的字里行间,有高贵的坚韧,也有邂逅的惊喜。或许作者想说的是,感谢生活赐予的机会,不强求也不懦弱,美好的情感永远是值得人们珍惜的。
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初看到这本书的名字,《傲慢与偏见》,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两个毫无关系的词语又怎么和这部情节曲折故事跌宕的长篇巨着紧紧相连。
两种不同的态度,这是两位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对彼此不同的看法。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英国还处于保守和闭塞的状态下。而出身于乡绅家庭的女主角便和偶然来到乡下居住的达西相遇了。达西是一名仪表堂堂的小伙子,非常富有,许多姑娘纷纷对他献殷勤。但是他很傲慢,认为她们都不配。而美丽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十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家伙,对达西很有偏见。
这是故事的开始,然而,美丽的爱情就发生在这两个年轻人之间。达西渐渐对伊丽莎白的可爱举止感兴趣,而伊丽莎白也对达西的偏见渐渐消失。尽管经历了许多曲折,最后的牵手却为整个故事画上的美满的句号。
我最欣赏的人物就是伊丽莎白。她是一个理智、幽默、俏皮的姑娘。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但是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威克汉姆的颠倒黑白更让她对达西厌恶,所以,她果断地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外表英俊,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正如书中曾言,干什么都行,但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而伊丽莎白心中的婚姻便是一定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之上。这也并不意味着她就完全不考虑彼此身份地位和财富方面的问题,不考虑这些的婚姻无疑使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和决定,婚姻有了物质的基础,如果没有爱情的修饰,也不会完美,彼此都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上,是聪慧的决定。
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受害者。威克汉姆说的全是谎言,事实是威克汉姆自己把那笔遗产挥霍殆尽,还企图勾引达西的妹妹乔治安娜私奔。伊丽莎白读完信后十分后悔,她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对错怪达西感到内疚。在第二年夏天,伊丽莎白随着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彭伯里,在管家的门口了解到达西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乔治安娜非常爱护。伊丽莎白在树林中偶遇刚到家的达西,发现他的态度大大改观,对她的舅父母彬彬有礼,渐渐地对他的偏见消除了,逐渐转化为真诚的爱。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本来就要承受世俗的偏见。达西的姨母嘉苔琳曾出言讽刺她,随即伊丽莎白聪慧的反驳回去。她说,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实不近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这是属于伊丽莎白的睿智和犀利,我想正因为这一点,达西最后不再傲慢而是完全的尊重她。
而对于达西,他开始傲慢的态度确实让人不舒服。但是他虽然骄傲,是因为他本身的优秀。门第好,很富有,他有骄傲的资本,有权利骄傲。阅读了全书,我甚至觉得达西的傲慢是可爱的。书中曼丽曾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容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做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更多地自信和不善解释,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伊丽莎白说,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而有些人的骄傲很低调,一般不会有人会触犯,有些人却会因为自己本身的因素,成为受人关注的焦点。就如达西,他身世好,人们都很想接近他关注他,他的骄傲便成了很高调的事,也逐渐扩大化成为人们口中的`傲慢。
一个人不能被全盘否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达西也有善良、大度的一面。对于破坏了其妹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威克汉姆,他没有大肆宣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对伊丽莎白,虽然开始有点傲慢,但是后来他渐渐学会了尊重她爱护她,在遭到拒婚之后仍然放下自己的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真的打到我了。伊丽莎白应该感到幸福,这么完美的爱人,一定可以与他厮守一生。
威克汉姆,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作者以生动形象的笔触将这个角色演绎的如此真实。他做了很多让人不耻的事情,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他已经超出了为人的基本的度,却还淡定自若的走着自己的路。他虽然有着俊美的外表,但是内里却有着一颗世俗的心,他只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我理解的他的所作所为,却不接受。他的选择是当时社会的一以典型代表。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必须有爱情呢?即使在现在,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一个合适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同样,夏洛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也选择了金钱婚姻。她选择了柯林斯,一个三天之内先后向两个女人求婚的男人。她看重的是他的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追求的是物质方面的享受。她一定不会懂得真正的幸福的含义和感觉。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婚姻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是它却一定是爱情的升华。
奥斯汀以细腻的笔触写下了这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由追求以及反对金钱婚姻的思想,让我感慨良多。
爱情是最美丽的感情,它让两个人在一起,而婚姻是最美满的结局,它让两个人一起相伴一生。追求自由的爱情,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浅说
“别人的赞誉总是让你惊慌失措,我却能泰然处之。’
当我读到伊丽莎白对简说的这一句话时,已义无反顾的爱上了伊丽莎白·班纳特,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作为班纳特家的二小姐,她没有姐姐简那般漂亮温柔;不似玛丽那般因为外貌不甚出众而发奋努力想要用博学和才艺来弥补天生的缺陷,更和轻佻的丽迪亚截然不同。她只是伊丽莎白·班纳特,简简单单,却让人不由自主深深的为之倾心。
简单如她,深邃的眼睛美丽传神,整个脸庞因之而熠熠闪烁着智慧之光,活泼幽默。当达西对宾格莱那般说辞稍许贬低她时,她也毫不在意而当成笑话讲给他人,认为那滑稽可笑而怡然处之,如此淡然的心境,少有人能及。不囿于他人之言语纷繁而淡然自若,遗世独立闪烁着柔柔的光芒。犹记电影开幕时伊丽莎白手捧一本棕色皮质的旧书行走在清晨的田野上,我想,惟有日初与清晨的纯净方能与她的清新脱俗相映衬。
生于世俗,人们往往不免沉溺于世俗的泥潭中不能自拔。“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班纳特太太终身之追求是将五个女儿嫁与富有的好人家,而伊丽莎白是自由的,当母亲想要将她嫁与远房表兄柯斯林,并扬言如果丽萨不同意再也不想见到她时,她没有屈服,因为她有着自己的自主爱情观,认为爱情不应由物质简单的决定。她也绝不会为了成为某庄园的女主人便去竭尽全力去讨好男人。“让我喜欢他,一个德比郡都没用,何况半个------”面对达西的傲慢,她如是说。同时她感觉到的是伤害,伤害她的是达西,也或许是她的自尊。达西英俊富有,而他与生俱来的贵族气息以及面对邻居们时与宾格莱截然不同的冷峻的面孔,在伊丽莎白眼中是难以忍受的傲慢,对他有着自然而然难以消除的偏见。
很少有女子能如伊丽莎白那般理性,特别是在爱情面前。至交好友卢卡斯为了金钱而嫁给了之前被伊丽莎白拒绝的教条死板的牧师柯斯林,妹妹丽迪亚执着外表的美丑而嫁给了英俊潇洒却不务正业的贝克汉姆。伊丽莎白知道她需要一个能够给予她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如国王般的不可一世,这使她在若干女子中显得那般不同。正是这份不同,使她充满魅力。
达西经过内心的挣扎,终于跨越社会阶层和贵族身份的心槛,在一个大雨磅礴的傍晚里疯狂的表白,他说,伊丽莎白,我爱你。而拒绝是毫无悬念的,他原知道结果,然而还是不顾一切的做了。我想,伊丽莎白的心中是不无一个胜者的欢喜的,而更多的应是心痛,无法淡漠和释怀。达西无助和悲伤的眼神,伊丽莎白错愕的心,在这个决绝的夜晚交织。暴雨终会过去,次日清晨,达西留下了一封信,温暖的语言,那般真挚而细腻。他说伊丽莎白,那些都不是真的,除了我爱你。
一直钟爱虞美人,后来忽觉伊丽莎白和虞美人何其相像,美丽而不惹世俗,高雅而富有气质不随同,于世间亭亭自立坚守自己的本心,不忘本心,万世长安。
达西和伊丽莎白终是在一起,宛若命中注定般。一直坚信,惟有达西那般的男子才能配上独特的伊丽莎白。他们的故事被悠悠时光纤细的包裹着,温润的如同沉睡的琥珀。
双手合十,我于彼端为他们,虔诚的祈祷
珍.奥斯汀的名著《傲慢与偏见》,其时空背景设定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书中拘谨的男主角达西先生,外在的表现是傲慢的代表;而很有自己想法的女主角伊丽莎白小姐,则演绎了偏见一词。
故事从彼此互相看不顺眼,后来透过每一次见面时的"激烈沟通",进而发现事实和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不同。然后男女主角终于各自改变外在的傲慢,放下偏见的执着,剧情急转直下,演变成对彼此的欣赏和爱慕。书中一连串精彩的对白和戏剧性的情节,令我读得废寝忘食,舍不得放下书本片刻。
在人与人初认识时,第一印象往往是最深刻的。但是我们定论对方的"第一印象"真的正确无误吗?达西先生因为在舞会上怠慢了伊丽莎白小姐,导致她对他产生了偏见。加上后来有心人士制造出来的谎言,使得女主角对男主角的看法深信不疑。我们有时候不也犯了跟伊莉莎白小姐同样的错误,只看得见别人眼中的刺,却看不见自己眼中的梁柱吗?
读完了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傲慢与偏见是如影随形的。当我们对某人有了偏见,对待他的态度就会不经意的表现出傲慢。而如果自己经常不自觉的流露傲慢的神情,则他人对我们的偏见也将随之而来。当傲慢遇上偏见, 结果就是互看不顺眼, 事事唱反调, 对人不对事, 甚至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等等非理性状况。频道不同的双方也很难有沟通与了解的机会。
别以为我们初中生在日常生活中就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举例来说, 如果有转学生来我们的班级, 很可能因为他对于新环境感到陌生,再加上不擅长与人交际或言谈不当,而让旧生误会对方是自视甚高,或是态度傲慢。而这自以为是,则容易转成对转学生的偏见。当傲慢遇上偏见的结果,往往就是因误解而产生不可抹灭的隔阂。
要避免上述情况发生,唯有放下傲慢的态度, 丢掉偏见的眼光, 以同理心对待。透过互相沟通了解,才能认识真正的彼此。就像是书中的达西先生,虽然外表给人高傲, 自大, 目空一切的印象。但是内心却是善良诚恳且愿意放下身段的,其不固执己见的态度着实令人赞赏。
而伊丽莎白小姐总是"勇敢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一点, 也让我佩服不已。因为我自己在每一次的团体讨论时,总是最安静的一个。即使心中有不同的意见,也因为害怕而不敢表达出来,这是我最应该学习的地方。
要了解一个人就不应该只看表面,而是应该和对方坦诚相待。不用刻意做出讨好的行为,只要表现最真的一面,才有好的互动,才是好的循环。如何与人和睦相处?应对进退如何顾全大体?待人接物如何不伤大雅?遇到摩擦或误解时,如何表达才能化解疑虑?这本书点出的问题,值得深思,耐人寻味,而且是我们初中生必须要好好思考和学习的一门重要功课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这是英国著名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的开篇一段话,引出了一段发生在十九世纪初英国的关于爱与价值的经典故事。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它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家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也反映了作者本人对爱情对婚姻的想法:单单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以金钱为目的的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
在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那里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出于当时的时代和社会背景,班纳特一家的五个姑娘和他们神经痛的母亲生活的一个重心就是嫁人,最好是能嫁给富有的年轻单身汉。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小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小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作品中,作者并没有说五姐妹追求爱情,也没描绘爱情的模样,而是通过四段婚姻来告诉我们什么样的婚姻是美满的,而什么样的婚姻的徒有其表的。
傲慢与偏见的男人们,达西与宾利一表人才,出身高贵,家底殷实,堪称完美,于是完美的那两段婚姻当然属于他们,威科姆外表非常出众,但是个出身卑微的穷小子,因此也只能配一段失败的婚姻,而腐朽的令人作呕的柯林斯,还好有体面地工作和不错的家产才不至于孤独终老,长相普通的老姑娘夏洛蒂跟他共筑一段有名无实的婚姻。虽然说达西和宾利完美的人品也好,但作者着墨更多的是他们的身份地位和财产,连教养也是前两者的连带物。虽然这让人很难接受,但在那个年代有这样婚姻,这样的看法,却很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