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 小扬211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的法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1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做到“爱”字当头,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个教师最崇高的爱是全心去爱每一个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的天职,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对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的重要标志。许多教育家都指出,没有对学生的爱就不会有真正的教育,爱是教育学生的前提。所以教师要真正实意关心学生,充分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教师只有内心充满对学生的爱和尊重,才会事事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处处为学生着想,维护他们的自尊心,在他们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在他们取得点滴成绩时投去赞许的眼光,同时教师的爱能拉近师生间的距离,是增强师生关系的润滑剂。

教师不仅要教书,更要育人。以自己模范的品行来教育和影响学生。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使者,更应该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其言行要透出真、善、美,要时时做到言行一致,表里一致,更得发扬“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献身精神,当然,也要以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一致、以身立教、严于律己等标准要求自己,在思想、道德、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同时,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跟上时代的步伐。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关注第一个“生命个体”,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是人类掌握知识、开发理性、奔向光明的引路人。教师的职业要求我们“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但教学生掌握知识,还要教学生如何做人。教师置身于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如何不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敬业尽职,专心致志,作好教育人的工作,做一名真正的教师,名副其实的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我认为,比“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更重要的,还是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的价值和意义的深刻认识和坚定信念,这是21世纪教师素质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教师必须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社会和历史责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自觉维护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精心育人、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在教师之间,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形成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善于交流、及时沟通的氛围,也是保持教师心理健康的必要环境。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高低,直接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我将尽心尽力的作好本职工作,发扬春蚕吐丝,蜡烛燃烧的奉献精神,维护“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声誉,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教育事业。

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为现代教师,不仅要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要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依法执教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是作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在世界教育日趋法制化的当代,依法执教具有重要的职业道德意义。作为一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与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比如在教育活动中不得有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认真遵守和贯彻党的民族教育、宗教政策等等。我国《教师法》和《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教师在管理学生时,要禁止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受教育者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也可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诉讼。因此,我们的学校和教师在管理教育学生时,不得违背法律的这些规定。我国的教育法还规定了学校和教师有管理教育学生的权利,但是,依法执教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同时也是学校和教师应尽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侮辱学生人格,体罚学生,不尊重学生,恶意挖苦、讽刺学生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做法都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损害。要克服和避免这些现象,加强依法执教,强化教师依法执教就显得非常必要。所以,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教师已不仅仅是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重要的一个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2

通过对姜大源教授《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及其理性思考》讲座的学习,我们认识到,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虽然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我国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姜大源教授认为,现在职业教育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这是与普通教育的明显不同之处,但是在强调就业导向的时候,要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社会需求,一个是个性需求。职业教育既然是一种教育,它就要为人的一生发展打基础,所以更要注重个性需求,即注重人本性的目标。因此职业教育不能被动地适应工作岗位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是通过职业教育,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去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

虽同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定位方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是以“精英型”的教育模式为主,以培养高水平学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高级技能应用型人才,针对某一社会职业或技术岗位群的需求设计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培养能直接成为生产第一线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高技能型或管理应用型人才。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培养目标上最根本的区别:一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较高,职业发展能力较强,具有在某一个或几个职业岗位从事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的能力;二是学生对职业岗位需求的前沿性技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较高;三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目标具有一定职业岗位较高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复合性特征,需要更多的职业专项技术的学习、职业岗位适应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

因此,我们应根据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科学的定位,在社会经济对高等专门人才需求类型和层次上找准位置,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统中构建一个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职业教育的专业要以职业为导向。职业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原则。严格地讲,职业教育的专业不应该叫做“专业”,它来自于对社会职业群、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技能或者态度的共同点,是一种用于教育的职业,并非完全照搬社会职业,因此应该是“教育职业”。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职业经常发生变动,所以职业教育的专业也是在经常发生变动。

“专业”的概念是一个静态的概念,而“教育职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这就要求我们应针对不同层次知识基础和不同能力结构的人,因材施教,培养其成为社会需求的不同类型的高级专门人才,不仅要传授其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其对职业岗位的适应能力,技术应用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贡献能力。

人才培养质量是教育的根本问题,也是教育的永恒主题。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就是为了满足广大青年学生成材的需求,满足社会对各级各类不同层次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要。因此,在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的同时,尤其要更加重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应当坚持“规格和特色”的有机统一,必须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一生高度负责,坚持应有的规格标准。同时作为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的专门教育,培养质量应该突出这种人才具有的特种技术应用能力。只有坚持正确的人才培养标准,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在办学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通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声誉。

具体到教师工作就是要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方针,合理处理好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之间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坚持以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教育、敬业教育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把素质教育贯穿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要处理好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既要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还要让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教育教学改革要以行动为导向。行动是一个人有意识、有目标、有反馈的活动,工作是一种行动,学习也是一种行动。工作要追求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是通过工作过程导向实现的;学习要实现学生思维过程的完整性,学生不仅是教学的受体,更重要的是学习的主体。因此,职业教育的三要素是学生、教师、情境,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循学生基于主动、自我调节、建构以及情境引导、社会化意义的学,学生是在主动存在与受动存在之间转换;教师是基于激励、支持、咨询以及指示、描述、启示意义的教,教师是在反应存在与主动存在之间转换,当学生主动存在的时候,教师是反应存在,当学生受动存在的时候,教师主动存在;情境则是基于项目、案例和问题意义的境,情境是整合而存在的。

总之,职业教育改革要实现从结构导向的教学向行动导向的教学的转变,由静态变为动态,由知识的传授向认识的传授转化,即知识产品的自我再现为目标变为知识体系的自我建构为目标;教学内容作为一个终端的产品来传授变为教学内容通过认知的过程来传授;课程材料的取舍由教育者来决定变为课程材料的取舍或选择有学生参加;认知结果的复制评价为标准变为认知过程的掌握评价为标准;程式化的知识缺乏动态的适应性变为个性化的知识具备动态的迁移性。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3

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学习培训,目的是让我们这些刚接触职业教育的老师更快的了解学校、了解职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先后听取了_大学肖教授、王_教授关于《现代职业教育课程的本质》、《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法》等讲座,通过培训,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开阔了职业教育的视野,在教育理念上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仿佛接受了一次全方位的“洗脑更新。这次培训与以往的教师培训不同,不单单在理论上有依据、在实践中有实例,而且又能从实践中回到理论,找到焦点,指导实践,进行操作。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认识,升华自己的理论水平,让人信服。对自己在今后工作中发现自己,完善自我有着深刻的意义。

一、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和办学理念

目前我校正在积极申办全国示范职校、迎接天津市教委的评估检查,准备今年x月的全国技能大赛,这些重大事情,促进我校的向前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就没有奋斗的方向,就不能团结和凝聚教职工。我们要把学校的发展目标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进行落实。办学理念是学校的根本,一个没有自己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的学校,很难想象会办成一个有什么特色的学校。

我校学生中学厌倦了学习生活,被家长送进中职学校。这些学生主要还不是身体的残疾,而是在学习的压抑中长大,许多学生的文化程度、专业意识、学习品质、心理素质和人文素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职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毕业后就业。所以我校采取“校企一体,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做中教、做中学、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采用政、行、企、校”的联动办学模式,力争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二、以高涨的工作热情投身职业教育

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要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学习,我们要饱含热情,努力工作,追求卓越。

三、宽容公正的对待学生,关爱每一个学生成长

我们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职专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我们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我们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这是我们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我们要学会蹲下来看学生,改变“冷面孔”和居高临下的姿态,在感情上温暖他们,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在心理上开导他们,在目标上指引他们,在学习上激励他们。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4

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学习培训,目的是让我们这些刚接触职业教育的老师更快的了解学校、了解职业教育、融入职业教育。我们先后听取了天津大学肖教授、王教授关于《现代职业教育课程的本质》、《德国职业教育教学法》等讲座。通过培训,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开阔了职业教育的视野,在教育理念上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仿佛接受了一次全方位的“洗脑更新。

这次培训与以往的教师培训不同,不单单在理论上有依据、在实践中有实例,而且又能从实践中回到理论,找到焦点,指导实践,进行操作。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认识,升华自己的理论水平,让人信服。对自己在今后工作中发现自己,完善自我有着深刻的意义。

一、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和办学理念。

目前我校正在积极申办全国示范职校、迎接天津市教委的评估检查,准备今年的全国技能大赛。这些重大事情,促进我校的向前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就没有奋斗的方向,就不能团结和凝聚教职工。我们要把学校的发展目标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进行落实。办学理念是学校的根本,一个没有自己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的学校,很难想象会办成一个有什么特色的学校。

我校学生中学厌倦了学习生活,被家长送进中职学校;这些学生主要还不是身体的残疾,而是在学习的压抑中长大,许多学生的文化程度、专业意识、学习品质、心理素质和人文素养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职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毕业后就业。所以我校采取“校企一体,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做中教、做中学、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采用政、行、企、校”的联动办学模式,力争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二、以高涨的工作热情投身职业教育。

许许多多成功人士的经验告诉我们,成功取决于积极主动的心态。而教师的积极情绪、主动心态更是身心健康的一种内驱力,能促使我们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不仅如此,教师的良好心态还能给学生带来很大的影响,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最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并形成良性循环。

反之,如果教师做事懒散,处世消极,那么,势必会使祖国的花朵耷拉着脑袋,打不起精神,自然也不能很好地茁壮成长。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要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学习,我们要饱含热情,努力工作,追求卓越。

三、宽容对待学生,关爱学生成长。

我们必须学会宽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我们所面对的是涉世不深、缺乏辨别是非能力的职专孩子呢?严是一种爱,宽容也是一种爱。宽容是一种信任,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仁慈。它能温暖、滋润学生的心田,开启学生的心灵,给学生以安慰和力量,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

我们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接受所有的学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每一个学生,注意时时处处在细节中体现出公正的意识。我们应该对学生无私奉献,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这是我们正确处理与自己直接服务对象学生之间关系的准则。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老师对他们的爱更困难。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

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我们要学会蹲下来看学生,改变“冷面孔”和居高临下的姿态,在感情上温暖他们,在人格上尊重他们,在心理上开导他们,在目标上指引他们,在学习上激励他们。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5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中国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所以,这段时间,我们组织开展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期间,我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要想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合格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二、培育教师人格魅力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三、热爱学生,尊重、理解学生以人为本,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不仅要做到以上几点,我们还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首先,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其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所以,我们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权。对于知识欠缺、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同时,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那么,体罚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层出不穷。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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