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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王子”这个名字是一匹野骆驼的。
它是一匹受着成年野骆驼宠爱的“王子”,是一匹活泼、听话、乖巧的小野骆驼。
这里有一群为保护后代敢去牺牲的野骆驼,有两只雪豹想吃掉“骆驼王子”,于是四匹成年野骆驼围成一个圈,保护了中间的“骆驼王子”,雪豹对这四只成年野骆驼进行了疯狂的攻击,可是这四匹伤痕累累的骆驼,始终不后退,拼死保护“骆驼王子”,这种爱让我震惊,这种爱让我惊叹,这种爱让我震撼。这四匹成年野骆驼自己的身体,为后代遮风挡雨雨,它们挡住了敌人的疯狂攻击,他们誓死保卫后代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还有一次,正在青春叛逆期时的“骆驼王子”,不听话吃了黑楂树的叶子,疼痛不堪,发出阵阵呻吟,四匹成年野骆驼迅速赶到它的身边。这种叶子只有吐出来才能好,于是一匹躺下,当它的“枕头”,两匹在它的肚子上按摩,一匹保护着它们,直到它安全了。这又让我感到了,种群至高无上的爱,虽然“骆驼王子”不是自己的,但却爱得比自己的孩子还要深,这真是让人敬佩啊!
真是一匹受腻爱的、幸福的“骆驼王子”。
美国作家玛格丽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飘》。
从出版到今一直深受读者的喜爱。根据《飘》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在放映当年也是一举囊括奥斯卡多个奖项。
故事发生在美国战北前后,佐治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奥哈拉是小说中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妹妹截然不同,这个在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
她浑身散发生命的活力,勇敢地追求年轻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的阿希礼威尔克斯。然而阿希礼却不肯接受,因为赌气所以她嫁给瑞特巴特勒闯,他一直深爱着斯佳丽,而她把所有精力都在阿希礼身上。
最后,瑞特离开她,才发现阿希礼只不过是一个影子,于是觉得应该把瑞特追回来……
斯佳丽这种无惧无畏的精神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2月11日,我又一次观赏了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播出的美国影片《乱世佳人》。记得上一次看这部电影是在十年以前,在中原文化宫和几位朋友一起看的,虽然十多年过去了,可在我的心中,对这部影片的喜爱却是有增无减。喜欢它,是因为喜欢影片中的女主人公斯佳丽(由好莱坞著名影星费雯丽扮演),更是因为自己喜欢读《飘》这部小说。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人们喜欢它不仅是因为故事传说中美丽女主人公斯佳丽,还有它曲折动人的故事传说情节也深深地吸引了每一位读者,它把人们带到那战火硝烟的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斯佳丽是美国南部一位庄园主的女儿,原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梦想能嫁给她心爱的阿希礼,然而美国南北战争的战争不仅粉碎了她的梦想,而且使她两次成为寡妇,生活上一落千丈,面对残破的家园和巨大的困难,她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站起来亲自种地,并想方设法让家人过得更好。读了这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不但是她的美丽,还有她的坚韧和顽强的生活态度。当然故事传说还塑造了其他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如拥有绅士风度而又脆弱的庄园主儿子阿希礼,善良大度的玫兰妮,亦邪亦正的瑞德·巴特勒船长……等等。小说还展现了规模宏大的南北战争场面。
读这本书,让人仿佛进行了一次异国旅行,对人生又有了新的认识。
《飘》是一部我很久以前就想读的小说,以前曾经看过电影的片断,因为时间太长,已经支离破碎了,早些时候前我父亲买回了这本书,我终于读到了原著,于是我一字一句的认真的读着,这是美国小说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的惟一一部小说,现时发表一下我的读后感。
故事的主人公是美国南部塔拉庄园的庄园主的长女——斯佳丽·奥哈拉小姐,小说首要讲她从15岁到28岁所历程的一切,这是1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只是她从不想用脑子思考,在我们看来显得有部分笨,但她并不蠢,她了解自我想要什么,然后用心去争取,只是因为她不太用脑子思考,又十分的任性,另外也不中意学习,往往只看到表面,而看不到事的本质,使得她从一开始就使自我迷失了方向,当她真正思考了解这一切时,她却已经流失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我很为斯佳丽感到惋惜,他们原本应该是天生的一对,就因为斯佳丽没有从她那个爱阿希礼的梦中早些醒来,使她流失了她的最爱。我对斯佳丽的总结是:她很精明、有坚强的毅力、有顽强的斗志、有反抗的精神、有勇气和自我的命运抗争,缺点是:固执、任性,她不是1个好妈妈,没有很好的照看自我的小孩,实际她也是1个小孩;她因为太年轻了,始终看不透事的本质,不中意思考,而这些则注定她悲剧的一再产生。
斯佳丽的悲剧告诉我们,要珍惜你所拥有的,不用对不实际的东西抱有幻想,到头来,你什么也得不到,就象玫兰妮临终时对斯佳丽所说的,“好好对待瑞特,他是真心爱你的。”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物也是玫兰妮,1个被斯佳丽看来及其平庸并且不漂亮的女性,当我看到她快死的时间,我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真为她难过。玫兰妮是1个只看1个人优点不看其他人缺点的人,哪怕1个人仅有一点点优点,她都会将其放大,认为是1个好人,即使她身材瘦小,弱不禁风,内心里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她非常精明,博学,却从不在人面前显露,面对自我的丈夫阿希礼的懦弱和不切实际,她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他,从不指责自我的丈夫,她能够看到事的本质,这一点斯佳丽永远也比不上她。我很赞同瑞特船长对她的评价,瑞特说:“她是他所见到的所有人中惟一一位十全十美的好人,一位伟大的女性!”我非常中意这个人物,即使她不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其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令人总也忘不了她,1个人要想让所有的人都中意和尊敬是很难的,而她却做得到了这一点,看人的优点,多么好的品格啊,即使在斯佳丽眼中认为这是极其愚蠢的,而正是这种人格魅力使她能够一呼百应,永远受到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经过这本书,我了解了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的由来,一开始的共和党和民主党,实际也是南北战争之后,国家分成两派,北方所代表的一派成为共和党,南方代表的一派成为民主党,即使现时不能用南北还划清共和党和民主党,但他们一开始的确是由南北方所形成的。
一本好书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飘》是我最喜欢的书。我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和坚强,喜欢瑞德的机智和果断,喜欢梅兰妮的柔软和死板。
对于斯佳丽,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我恨她但又不得不佩服她。她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她一生中爱过两个男人,但一个也不认识。如果她认识艾希礼,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认识瑞德,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实力,佩服她对土地的眷恋,佩服她有能力放下之前的学历,在那个环境下的领域工作,佩服她有能力不顾社会言论,开始自己的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极其执着,却对自己拥有的东西不屑一顾。在努力让自己快乐的同时,我不断的把快乐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矛盾,但谁不是矛盾呢?
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瑞特。他勇敢而执着,他能如此深爱斯佳丽十几年。他说永恒的爱会被打磨,他的爱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打磨。当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没有回来。他说他从来没有耐心把自己剪好的裤子缝好,然后告诉自己这跟新的一样,欺骗自己。断了就断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了,上面还是会有裂缝,已经不是原来的了。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家境不错,但还是不适应旧时代。他目光锐利,能在乱世中找到自己的路。他对自己的国家充满热情。尽管他知道自己会输,但他还是在最后一刻参军了。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来不说,而是通过行动来表达,而斯佳丽从来不想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次的失望让他没有勇气再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一本值得反复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跌宕起伏,情节扣人心弦。虽然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美国内战的评价并不客观全面,但从文学角度来看,绝对是绝世之作,值得一看。
正如同“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不同的人来说,“爱”这个字眼所包含的意义都是大相径庭的。人们用不同的方式去诠释着爱,收获着爱:在有的人心中,爱是举足轻重的,他们苦心经营着爱;相反,在有的人心中,爱是微不足道的,他们肆意挥霍着爱。
而《飘》的主人公之一,郝思嘉,一个桀骜不驯的女孩,就把爱视为微不足道的。她肆意践踏着这份青涩的、朦胧的爱。16岁的她,听说自己的意中人卫希礼将与媚兰结婚,便想在第二天的宴会上夺回希礼,并与他私奔,没成想卫希礼竟婉言拒绝了。她恼羞成怒,便在冲动之下与媚兰的哥哥查理结婚——当然,她只是想让卫希礼生气罢了。但不久,南北战争爆发,在婚后一周,查理入伍,不到两个月,便死在了军营里。
3年后,北军包围了亚特兰大,当时住在亚特兰大的思嘉带着媚兰回到了塔拉,艰难地生活着。知道南军投降,思嘉的生活才稍有好转。但为了筹集300美元的税款,她与亲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结了婚。
尽管思嘉已有两个孩子,但她依旧想着卫希礼。不久,甘扶澜为了给思嘉复仇,中枪身亡。思嘉为了荣华富贵,违心地与白瑞德结婚。虽然瑞德全心全意待她好,但她对卫希里始终念念不忘。她的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她把爱情与婚姻作为交易。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卫希礼的软弱无能,不值得去爱。倒是白瑞德才是思嘉真正爱的人。当她明白过来时,瑞德却已离她而去。“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最后,思嘉身心疲惫地说。
但“明日何其多”,在现实生活中,不会有那么多的明天。消失在人海中的人明天已找不回来,曾经的青葱岁月也不会再回头。尽管小说中的郝思嘉才刚刚28岁,还是花样年华,但她却白白浪费了整整12年的岁月。她为了一个在内心深处并不爱的男人,辜负了一个以真心对待她的人。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所不齿的狡诈伎俩。原本可以很美满的结局,却因她对爱的幼稚见解变得令人叹息。她一开始的抉择就决定了她的命运。
但当我们在为思嘉的愚钝与幼稚惋惜、哀叹时,其实,像思嘉这样的人物就如同空气——无处不在。当我合上书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的一个朋友——小静。她的内心很柔弱,表面上却十分坚强,因为她是一个单翼天使,父母离异。曾几何时,她的母亲还很年轻,风韵十足,但性子孤傲。她的父亲不停地追求她,并与她结婚。可日复一日,她的父亲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她的母亲,并不喜欢她那喜怒无常、养尊处优的性子,当时只是因为她高高在上,难以匹及才产生了仰慕之情罢。他们之间的隔阂已不能用深渊来形容,因此他们屡屡吵架,并不因为顾及小静就在旁边而停止下来,反而越吵越凶。最终,在懂事的小静的劝解下,他们离了婚。虽然到最后,他们还是收获了自己的自由,但13年的光阴就这样如流水般地过去了,身上的包袱也变得更重了——小静母亲已是人老珠黄,魅力全消;而小静的父亲则变得胆小怕事、唯唯诺诺。一次错爱,使两个人,两个家庭承受了许多不该承受的磨砺,错过了许多不该错过的机遇,浪费了许多不该浪费的光阴。
爱,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它很重要。也许有爱时并没有感受到它的存在,但我们却不能没有爱,不能失去爱。有爱,就该好好的去爱。不要把爱当做儿戏,因为一旦爱了,就要付出诸多努力,付出诸多珍贵的事物;不要把爱当做交易,因为一旦如此,这场交易就一定会输得一败涂地。当你幡然悔悟时,却猛然发现,自己已一无所有。
然而,当爱已成往事,或许,放手才是最好的选择。这时的爱,只会是一个累赘,倒不如放手。人生已经太匆匆,将往事留在风中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