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圣经读后感5篇800字优秀范文精选

| 丽丽21147

  《圣经》通常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这是因为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历史上没有一本书像《圣经》一样对人文有如此影响力。到目前为止,《圣经》已被译成2018种语言,每一年的销售量比任何一本书的年销售量都要高得多。接下来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圣经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圣经读后感1

  在上帝的信徒眼中,上帝是完美无缺的,他是一切福祉、美好、生命乃至天地的源 头,他的神圣、权威、仁慈、超能、大爱都是不容置疑的,《圣经》开篇的“创世记”就定下了这样的基调:“没有他,就没有世界的一切”。

  起初我也是这样听说的,但看着看着就愈发疑惑,甚至越来越讨厌、烦恶他,觉得 他非但不完美,反而很丑陋,让我采撷一些片断以供大家一起来鉴评他的真实形象。

  其一,“亚当与夏娃的子孙后代越来越多,逐渐遍布了整个大地---人们无休止地相 互厮杀、争斗,世风日益败坏。上帝看到这一切后,非常后悔创造了人,对人类犯下的 罪孽十分愤怒,说‘我要将所造的人、走兽、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消灭’---海洋的泉源都裂开了,巨大的水柱从地下喷薄而出,天上大雨如注,大水迅速上涨,甚至漫过最高山峰七尺。世界一片汪洋,地上的一切生物都被淹死,只剩下方舟里的人和动 物安然无恙”。这难道不是残暴恐怖之极的行径吗?虎毒尚且不食子,哪个父母在生出小孩后如果看到他顽劣不堪就会活生生地毁灭他?上帝连动物、凡人的恻隐之心都不如,谈何仁慈大爱?难道在他眼中,所有的生灵都不过是他捏陶土的试验品、不合格就推倒重来吗?他这样不是为了惩罚人类较少的罪孽而犯下重大得多的罪孽吗?难道因为他是上帝就不适用这种伦理判断与评价吗?

  其二,“人们发明了造砖的方法,---因为语言相通、同心协力,阶梯式的通天塔很快就高耸入云了。---上帝看了后,说‘他们同一民族使用同一语言,今天能建成城市和通天塔,那么今后就没有他们做不成的事了’。---于是变乱了人们的口音,使他们彼此不通,并且还使他们从此分散到世界各地”。这不是担心甚至忌惮人类的团结与发展吗?人类做得不好要毁灭、做好了又担心失去他们的崇拜,如果人类真的是他创造的,那么难道是他的宠物吗?

  其三,“以撒出生后,---上帝决定考验一下亚伯拉罕,对他说‘你带着你的爱子以撒至摩利亚去,在我指定的山上,把他们作为燔祭(类似于烤全羊)献给我’。”用这么残忍的方式来考验信徒的忠诚程度不是让人不寒而栗吗?这与黑社会要先杀人才能加入的规定或者大义灭亲以向组织表忠心的纪律有何差别?

  这样的事例还仅是我在《旧约篇》1/10篇幅中找到的,在其他篇幅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上帝还能说是完美神圣的吗?在我看来,它其实是残忍、自私、丑陋的,远不如人 类自身,我们为什么要找一个这样的东西来崇拜呢?

  圣经读后感2

  据说,没有看过《圣经》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出于对这句话的尊重,而非对宗教的信仰,我用了几个周末的时间看完了一本书《圣经故事》。

  圣经故事分为旧约和新约。旧约讲的是上帝造人和人类繁衍的初期,涉及很多战争、国的创立与分裂等。新约讲的是耶稣降临,称之为“人子”,代表上帝行神迹、拯救世人,被杀却又复活的故事。

  值得一提的是,圣经是犹太民族的圣经,是以色列国度起始、发展与坎坷的不同于正史的另一种记录方式。其中的上帝,即耶和华上帝,也并非全人类的上帝,而是犹太民族的上帝,他只庇护这一个民族,以及其他民族中信仰他的人。

  最初的世界一片混沌荒芜,只有上帝的灵存在。后来上帝创造了一切,用了一周时间。

  第一天,创造了光,于是有了黑暗和光明。

  第二天,创造了空气,于是有了苍穹,即天和地。

  第三天,将地上的水收集起来,于是有了陆地和海洋,同时陆地上开始生长各种植物。

  第四天,创造了日月星辰。大的管理白天,小的管理黑夜,同时人们可以利用其做记号、记年月节气。

  第五天,创造了各种鱼类和水中生命。

  第六天,创造了人,管理一切,还有各种丛林野兽。

  第七天,上帝看到一切都十全十美,于是休息了,称为“圣日”。

  耶稣是从在新约中出现的人物,最为最重要的人,他在诞生之前就被指定为人子,即上帝的代言人,向犹太民族宣扬上帝的神圣不可侵犯,引导人们信奉并敬仰上帝,同时常常显现神迹庇护其追随者。耶稣的母亲未嫁时,因上帝的旨意,便自然受孕身怀耶稣。所以,耶稣实质上是没有父亲的。

  现在看来,这些故事颇有些耐人寻味的观点。上帝几乎是万能的,可随心降灾降福于众人或个人,而因耶稣得上帝钦点为代言人,所以耶稣也拥有异能。他常常为人治病,而手段是心诚则灵的语言。比如一个人瘫痪多年,他说“站起来走”,那人便真的能站起来走了;一个人出生便眼盲,他说“睁开眼睛看世界”,那人便真的目光炯炯。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信奉他追随他,而他也只给那些信奉他的人显降神迹。除了治病,他还有很多超能力,某次他和门徒救助了一批灾民,总共几百人,而他们仅有的食物就只有几只鱼几张饼,耶稣说“大家不用担心,尽管吃就行了。”然后大家就发现那些鱼和饼取之不尽,怎么吃都还是剩下很多,最后所有人都吃饱了,食物还剩下几框。读到这段的时候,觉得世界的文化果真是想通的啊,这不就是我们说的神仙吗?中国的电视剧里神仙就是无所不能点石成金的啊。

  而且,那时的信仰和现在不同。那时耶稣真的能为大家免除疾苦,赐予幸福,越来越多的人才回追随。在现在看来,这有点不可思议吧!

  书里的耶和华上帝是个很有趣的人,哦不,很有趣的神!他总是告诫人们要信奉他跟着他的指示走,而不能信奉其他的神。一旦人们开始怠慢他或者转向其他的神灵,他就立刻降下大灾去惩罚人们的不忠诚。于是人们在灾难面前又开始敬畏上帝的强大威严,苦苦求饶忏悔,立刻好好的祭奠敬奉。上帝看他们受到教训了,就收手了。可是过一些日子,又有人心生异端,于是上帝再次教训他们,他们又重新求饶忏悔。偏偏那些人还不长记性,于是演成了一个现在看来很好玩很有意思的循环剧情。

  耶稣收了十二位门徒,分别是彼得、西德列等,还有一个很著名的犹大。这些人被耶稣选中为门徒后,若耶稣许可,他们也拥有一定的异能,追随耶稣救助受苦众生。

  传说中犹大出卖耶稣的事情是这样的。据说犹大本来就心术不正,爱偷东西占便宜,经常利用自己在组织中经管饮食财务的权力,私吞钱财,将他人贡献集体之物据为己有。某次他们进入一个国度,那里的人担忧耶稣的号召力越来越强,动摇他们自身的权威,想杀了他。犹大于是就向他们通风报信,告诉那些人耶稣和门徒正在传教的地方,约定犹大先进去,他跪下吻手的第一个人就是耶稣。于是,他进入房间后就亲吻耶稣的手,那些人便一拥而上将耶稣抓走并执行绞刑。事实上耶稣早在之前就预料到此事,并告知门徒自己会在死亡三日后复活,复活的那日便是“复活节”。复活后的耶稣继续行神迹救世人。而犹大出卖耶稣得了五十金币,却因愧疚不安而自杀。

  这本书最终讲的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古老起源和发展历程,类似于我们用传说的盘古开天、女娲造人、观音普世等神话去解释人类最古老的由来一样,却又不同。圣经所体现了这个民族历经多次天灾、迁徙、瘟疫等灾难但顽强繁衍并强大的精神,反映了这个民族文化思想的逐步变迁提升,那段神秘时光穿越千年仍带给我们别样的体会。

  我们国家的人大多并没有特别的宗教信仰。而现代的人即使有宗教信仰,也是为了寻求心理寄托和庇护,再不会异想天开的希望借助神灵救赎凡世中的自己。但是人思想和心理的作用已非常强大,足以改变命运。所以仍然有那么多的人愿意为心灵寻求一片清新明净之地。

  怎样都好,人心自在,并且自我关照自我净化,生活就会很美好的!

  圣经读后感3

  《圣经新约》中《马太福音》记载:耶稣诞生时前来送礼的三位贤人——麦琪,他们最早带来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因此,人们都希望自己在圣诞日那天获得最有价值与意义的“麦琪的礼物”。

  全都在这儿了,一元八角七

  我得承认,这的确是个一贫如洗的家庭。

  年轻的少妇德拉掂量着手中的钱币,反复数了三次,我猜她该是羞愧难当,但又不得不紧盯着手中那个把枚钱币的。羞愧难当自然是她的自尊让她不屑于那种掂斤播两的交易,而移不开眼反复确认的行为却是意识终于向物质妥协了的一个证明。她多么希望自己拥有的可不只是这点不起任何作用的小钱。而残酷的事实便是:即使她再怎么怨恨的看着安静中的钱币们,她也依旧只有一元八角七,而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

  也许真像作者说的那样:“她除了扑倒在旧睡椅上哭之外,显然别无他途”。要知道,即使回到家中,她也不会找到任何可以炫耀的东西。

  从来没有装过信的信箱,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按响过的门铃,加上此刻看了也只是徒增尴尬的名号与为数不多的家具,她与她亲爱的丈夫的这套房子被形容成是“真正够得上乞丐帮这个词”。

  若一定要说有什么能让人感到一丝活气的事物,大概也就只有这对夫妻了。书中写道:“每当詹姆斯回家走进楼上房间时,詹姆斯太太——德拉,总是把他称作吉姆,并热烈拥抱他。”这样的情景的确能给人些许安慰,至少告诉我们,之后在这间简陋的屋子、贫乏的家庭中发生的故事,并不会显得过分冷漠无趣。

  小说的背景简单明白得正像德拉手中的一元八角七。而发生在简单背景下的一个值得期待的故事,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了,不是吗?

  那条表链,那套发梳

  我得承认,这对夫妻确实是费尽心思的想给爱人买一个合适的礼物。

  曾经夫妻两人各有一件引以为豪的东西。吉姆的金表与德拉的秀发。德拉的秀发使女王的珍珠黯然失色,吉姆的金表将让所罗门王忌妒得吹胡子瞪眼。

  作者毫不吝惜笔墨的向我们反复说明德拉褐色的美发。也正因如此,她卖掉长发的情景让人心痛不已。我想不出在一分钟犹豫里,她脑里闪现又推翻了多少筹钱的主意。她的挣扎最终在泪水中结束。当她面对冰冷的买主时,她该是不安且不甘的。但此刻于她而言,又有什么会比给丈夫的礼物更重要?只损失头发那是再好不过的了。她用这笔钱买了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她的心情轻松而雀跃,她的心思简单而明白——这链子匹配金表,吉姆可以毫无愧色地看时间了。

  于是德拉的美发换了白金表链。而另一刻,金表被吉姆卖出,换来的是却一套昂贵发梳。

  命运戏耍了这对贫苦的人儿。他们失去了各自的珍宝,而那礼物似乎却是无用的了。可是因满载二人情谊而显得格外可贵的表链与发梳,真的就比不上那徒有美丽的金表与长发?

  聪明而敏感该猜到,答案是否定的。

  德拉抬起泪水迷蒙的双眼对吉姆说:“我头发长得飞快!”吉姆用平常的口气告诉德拉:“我卖掉金表为你买了发梳。”二人看到对方的礼物后,都没有对自己的行为后悔。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对方的爱与欣喜,都已经得到了。

  圣经读后感4

  当我捧起这本书的时候,我陷入了思考……还记得,高二那一年的圣诞节前夕,我跟朋友去到教堂,看到许许多多虔诚的基督徒,听他们唱诗班唱诗,教导基督徒们要博爱,要信奉上帝,要向善……

  在他们身上,似乎感觉到一股与众不同的气息……

  《圣经》被描述为“最伟大的书”。这是因为它对历代人们的无尽的价值与影响,虽然《圣经》是2000多年前写成的,但是它仍然影响着今天的人们。我一直对《圣经》充满好奇,觉得他充满了神秘的气息而且这方面东西一直是我以前不曾涉及的。古往今来,人们都给宗教披上一种神秘的色彩,让人感到好奇。今天,也让我有那么一种冲动,去读《圣经》,去粗略领悟个中的缘由,试图去了解基督徒的这种信仰文化。

  这本书分新约和旧约两个部分。新约讲的是上帝创世,挑选子民,子民一次次的堕落以及上帝对他们一次次的拯救;旧约讲的是耶稣和他的门徒在世间布道的故事。圣经总体来说就是上帝教导人们要行善的故事。其中写了许多勇敢、忠诚信徒,同时也写了一些背叛者。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知道宗教是一相信并超自然神灵为共同特征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世界观,读完《圣经故事》给我的感受是:死亡和矛盾无处不在。上帝爱人类,那为什么又一次次只因为背叛他或者拜了别的神而摧毁人类?在同一个“博爱”的上帝名义之下,善和恶都进行着,并且是假以相同的借口。所以我感到这是很矛盾的故事。

  读完《圣经故事》我看到我们有时候缺少那么一样东西--爱。耶稣在常人眼里早已幻化为万能的上帝,在基督徒眼里他似乎又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但是,在这本书里,我却看到了一个人性化的耶稣。现在的教育偶时候缺少了爱的教育。在当今社会和媒体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干扰下,学生更自私和没有同情心了。许多同学对身边人的感情不深,反而更爱那些不可触及的明星,成为追星一族。他们失去了爱和被爱的能力。他们所预期的那么容易。显而易见,激怒耶稣是不可能的,他从不对仇恨他的那些人表示反感,他从容地走出每一个陷阱,当他被逼到一个角落的时候,他就讲一个简单的小故事,使所听故事的人转到他这边来,这也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教学方法。他希望人们爱自己的友邻,他恳求人们停止战争。眼看着人们互相残杀,冤冤相报,耶稣痛心疾首。他本来是个快乐风趣的人,生活对于他来说是快乐的,而不是负担。他爱父母,爱家庭,爱朋友,村子里的活动,他没有不参加的。他自己不是隐士,也不赞成别人靠逃避生活拯救自己的灵魂。可是这个世界却似乎到处都是荒凉,暴力和混乱。耶稣以他那淳朴而伟大的胸怀贡献出一剂医治这些创伤的良药。他把这剂良药称作为“爱”。有这个字眼就是他所教导的核心内容,而这,也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最大精华所在。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年轻的大卫》这个故事了。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少年,名叫大卫。他很勇敢,他曾经把巨人歌利亚都打死了。而且他只用了五颗石子。扫罗很妒忌他,因为他没有大卫厉害,他便想把大卫杀死。幸亏扫罗的儿子--约拿单保护了大卫,大卫才没被杀死。还有一个原因,神永远与大卫同在。

  我读了这个故事,感想很深刻。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遵守应该遵守的规矩,否则将会受到应有的惩罚。谁从困难中解救了我们,我们就应该相信他,赞美他。不能忘恩负义,应该知恩图报。

  这位神以仁慈、耐心、宽容、博大、善良的精神来对待每一个人。不管那个人是善良,还是邪恶,神都会宽容他。

  当然,在这里读《圣经故事》,并不是说我要去信奉上帝,只是让我觉得,在我们的社会发展中,某些宗教的某些精神也是值得提倡的。只是,我们必须学会审视,批判接受。

  我知道,信仰是一种精神控制……似乎每个国家都在试图用一种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思想来束缚自己的臣民。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如中国古时候的汉朝主张的儒家思想,宋朝时候主张的理学思想……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要遵循在弘扬主旋律基础上发展文化多样性的原则。无产阶级是无神论者,然而我们也应有博爱的精神。并不是说要去信教,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也应当汲取宗教中适合社会和谐发展的精神,以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圣经读后感5

  在我看来,《圣经》这本书其性质与我们大家都看到过的《心灵鸡汤》很类似,都是通过很多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做人、为人处世的道理。只不过《圣经》更加的抽象化,更加的过于伟大,更加的倾向于去表达人们的美好愿望。最不同的一点是《心灵鸡汤》主要是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而《圣经》则告诉我们“这么做,你觉得怎么样?”。在这点上,我还是比较认同《圣经》的。因为在生活中任何事都没有什么该与不该,每个人的看法和处事的方法都不一样,所以自己觉得怎样做怎样好就怎样做,这样应该比较符合人性吧。

  在读着《圣经》这本书的时候,我有无数次都被它所感动,总是莫名其妙的有一股热流从心底往上涌。我知道这是因为里面的人物,里面的事情都让我觉得太美好太让人憧憬。与现实相比较起来,那是多么的完美啊,多么完美的人啊,多么完美的世界啊。虽然他们是生活在贫穷与饥饿中,但是他们还是对生活充满了幻想充满了希望。如果我们身边的人都有着他们这股耐力与勇气以及乐观的生活情绪,我想还在感叹生活不公平的人应该不会存在吧,感叹自己的命运多舛的人应该也不会如此之多吧。在这一点上现代人真的是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啊,不管怎么说我们现在的生活虽然还没打到让任何人都可以挥霍的程度,但是要让每个人都吃得饱还是不成问题。只要你肯努力,你可以得到更多。所以《圣经》中的不管遇到任何事情都抱着一种积极乐观的态度,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想法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圣经》这本书不仅是在故事情节上很生动让人难以忘怀,而且在语言文字上也很美丽。它的词,它的句都很朴实而不华;即浅显易懂,又让人回味无穷。

  但是我们在生活当中不能仅仅只是靠《圣经》中的优美语言来过活的,如果把它当做我们的精神支柱,然后将其付诸于实践的话,这才是最完美的搭配。如果只是一味的盲目去相信上帝,把任何事情都归于上帝,希望得到上帝的谅解和宽恕,希望上帝帮自己度过难关,或是希望上帝帮自己达成愿望,而自己从来就什么都不做,什么都在等待的话就会事与愿违,事事都不顺。所以我们应该将《圣经》中所传达的教义和生活哲理赋予精神上的意义,让它鼓励自己,给自己一个更加积极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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