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家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活动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哟!
今年是“五五”普法实施的第三年,12月4日是全国第_个法制宣传日,横岗街道高度重视,加强了对“12.4”法制宣传活动领导,街道司法所按照市、区司法局的要求,早计划、早组织、早部署,紧紧围绕“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我所就制订了《横岗街道“12.4”,12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工作方案》街道领导很重视,月1日,组织召开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筹备,对“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了具体安排。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12月4日上午9:30,司法所联合综治办、劳动管理站、社保站、计统办、妇联等单位在横岗新世界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免费咨询、宣讲、派发资料、图片展览、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当天接到群众的咨询达200多人,共派发各种宣传资料5000多份。同时,17个基层调委会在12月4日当天也在各繁华路段、各大工业区设立了法律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和图文并茂的宣传挂图,现场派发宣传资料共达16万份,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的群众挤满了各咨询点,派发的法律资料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2、围绕主题,开展“三进”活动。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司法所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厂、法律进家庭”的法律“三进”活动。司法所将法律宣传挂图、综合常用法律法规知识书本、司法所印制的宣传册子、单张等各种各样的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社区和街属公司,由社区将这些资料送进工厂、企业、家庭,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通过开展全国第八个“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营造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浓烈氛围,扩大了普法影响力和辐射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总结最新五篇
司法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总结按照《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关于开展_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__司通[]号)要求,严格履行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市局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加强法治宣传活动教育的领导。活动前,召集有关负责人就活动的方式、措施办法、教育目的和运行流程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二是丰富内容。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召集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核安全法》等法律,筑牢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三是现场教学。活动现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勤同志讲授了题为《宪法的重要地位及第五次修改的深远影响》法治课,结合国家安全日内涵和外延,就宪法和国家安全进行了深入剖析,让广大干部职工切实体会到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四是延伸教育。市局在内部职工群(约170人)推送了《国家安全法》等6部法律原文,对国家安全的内涵、范围、公民组织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群内互动交流。同时,在该局微信公众号km-fda推送发布'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挂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监管服务对象、广大老百姓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活动总结今年4月15日是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全省各地紧扣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主题,围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活动丰富形式新颖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大河网、《河南法制报》等省内多家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本次宣传活动,各地市媒体也纷纷行动,或刊发文章,或在黄金时段连续播放宣传片等。
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媒体手段相得益彰。全省各地在人流密集的车站、商场、医院等场所,设置展板、咨询台,发放宣传品,用led显示屏播放视频,受到群众广泛关注。
根据我办实际情况,于11月29日在新兴社区开展了_法制宣传活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加强领导
以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构建法制成华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对活动的落实进行了筹划和准备,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在宣传中,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验收,努力建设“法治成华”这一主题,重点突出对构建法制社会目标任务的宣传,突出对宪法的宣传,突出对‘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宣传。
三、积极组织,广泛宣传
11月29日上午,我办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及各个科室成员行动起来,以多种形式,举行法制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大家纷纷表示,要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法制成华贡献力量。同时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每晚的法治在线等相关节目。
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5”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团市委联合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法院、社保等多个部门,在老广场开展了以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平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活动中志愿者们还走上街头广泛宣传民事法律、劳动保障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此外,团市委充分利用微信信息平台宣传窗口,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开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专栏,集中宣传报道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思想、动态,提高法制宣传活动的实效性、互动性和群众参与度,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此次活动向青年群众传授了各种法律知识,引导广大青年群众学法、信法、守法,提高了他们的法制意识,对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按照学校的要求,我认真的学习了刚刚颁布的宪法修正案和相关的宪法方面的知识,下面就我个人的体会谈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x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x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x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x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
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现实性。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二)、以民为本。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第一,宪法修正案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由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拥有的私人财产有了不同程度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公民有了私人的生产资料,人们对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财产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这样修改必将有力地推进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更好地保障公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利。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有关“校园欺凌”事件的报道相当多,手段及其凶狠,行为及其恶劣,画面触目惊心,大多都是未成年的孩子,让人感觉社会的黑暗似乎不会因为这些处在良好环境下的“太子”与“公主”们有所改善。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一本不应发生的事情呢?越来越多的悲剧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似乎不会因小小的新闻报道所杜绝,是什么样的环境让这本该单纯善良的孩子如此猖狂,一个号称拥有“5000年优秀传统美德的泱泱大国”,竟然无法制止如此恶劣的行为,似乎父辈的成就多么显著都只是徒劳,没有继承,也没有能力发扬,有点可悲吧!
按理说,在第一次的校园欺凌发生时,必然引起轩然大波,也定会引起家长与老师的警觉,与教育研究人员的反思。但是事情似乎没有想像的那么完美与简单,反而将这种暴力色彩笼罩在育贤才、为师表的校园,一些充满江湖暴力、哥们义气的思想压力,让更多的学子心有余悸,把清静、和谐的学府弄的糟糕、洄荡!为什么人们没有从中得到教训呢?为什么让这种风气继续延续下去?试问:究竟要发生多少案例才可以引起大家的重视,究竟让多少祖国的花朵香消玉损才后悔莫及呢?如果说,祖国的发展必然要牺牲许多无私的奉献者,教育的发展要以孩子之间的相互摧残作为代价,似乎这个代价有点昂贵。
校园欺凌问题引出一个问题,就是人生处处是选择。选择,一次生命的郑重承诺。人生是一次选择,选择犹如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顺流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航船则能勇往直前,鹏程万里;而逆流的航船只能是举步艰难,欲步不前,甚至被猛浪或漩涡永远打翻而深沉海底。选择,是一次对人生的不断完美。
谨慎做出每一个选择,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灿烂。
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决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我们青少年。
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课。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畏谓意义重大。
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做这个报告会的是三位正在服刑的人员,不仅如此,他们都是拥有自己美好青春的三位年轻青年。他们为我们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又是如何的后悔与失去自由的无奈和悲哀。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们,告诉我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并无论处于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们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震撼着我们的心灵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听完这节课,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巨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
听了今天的报告,我感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什么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懂法,还有的不知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是错的;什么是自己应有的权利,什么是自己应尽的义务。没能真正理解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不能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培养未成年人的自觉法律意识,首先应组织未成年人系统学习法律,多形式组织未成年人学习新《宪法》、《刑法》、《刑诉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等法律条文,在社会行为中自觉地运用法律知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武器与一切违法犯罪的现象作斗争。
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准则;安全,是我们每一天都关注的事件,两者皆不可抛。如果没了法律,社会乱了套;没了安全,世界将陷入恐慌之中,所以,学习关于法律与安全的知识是必不可少的。上周星期四午时,我们全校师生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尖山派出所一位警官叔叔的法制教育讲座。时间虽仅有短短的半个小时,但我的收获却颇多。
讲座开始后,周警官先是给我们读了一封信。这是一个因盗窃被判死刑的犯人在行刑前写给弟弟的。在这份信中,他说自我对不起弟弟,更对不起父母,让弟弟不要学他,要做个正义的人,别干些小偷小摸的。事。这质朴的语言让我看到一个犯人临死前的觉悟,也让我明白,法律的底线是不可触碰的。
之后周警官告诉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就是:不要因为好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影响小就去做。
讲起安全,周警官更是滔滔不绝,从交通安全一向到消防安全各种知识无所不讲。比如在遇到火灾时,就用湿毛巾捂住鼻口,沿着安全路线迅速逃跑;在道路上行走就注意:不要在马路上看书,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横跨护栏,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不要横穿马路。最终讲了中小学生在游泳时,必须和大人一齐去,不要在游泳池里打闹,不要成群结队去河里游泳……
这次的讲座我受益匪浅,更让我明白法律和安全的重要。
今年我校领导开了一个“法制知识讲座”听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法律,听起来虽觉得离我们很远,但它实际就在我们的身边,并且无处不在。
今日教导主任给我们讲了不能做的事情、小学生应当学习的法律规章等严肃而又重要的知识,我也最终明白了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最终校长给我们提了一点法制小提议这次讲座就愉快地结束了。这次的讲座对我来说终身受益。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的成长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头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这个讲座对于我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理和启发,告诉我们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们会一向受用!
今晚,经过学长、法官的主题演讲以及互动交流,我真切地感受到他们鼓励连城一中学子学法爱法的拳拳之心。“法以砥焉,化愚为智。”以良法治理天下,就可化愚为智,培养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公民。我想,这应当就是他们的举办这次讲坛的初心吧。
罗培新学长“法律让生活更完美”的演讲十分精彩,让我明白在这个依法治国的时代应当怎样培养自我的法治思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不时会碰到两难的情境,为此我们感到十分困扰:究竟我们是应当守本分,还是尽情分呢?罗培新学长的演讲告诉我答案:我们要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做好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我们同样不能抛弃我们的良知,抛弃我们生而为人的道德。康德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所以,当我们执着于眼前的法律时,我们仍要记得抬头去仰望璀璨的星空。
之后是李万林学长的演讲,他叙述了当初设置“福莲天凯”法律奖学金的初衷。他们期望以教育助学的方式回报母校、回报自我的故乡连城。他们立志要为家乡人们谋福祉,期望连城一中的学子们能拥有更好的条件成长成才,让他们的人生之路越走越宽。
有人说,法官是捍卫正义的最终的一道防线,他们守护着公平,维护着正义。而赵琛琛法官和俞硒法官以她们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身为一个法官,她们平常表现出来的情态其实与我们心目中的高大上形象略有不一样。他们都有知识上的训练,有价值上的坚守,不会因外界的阻挠而丧失自我的本心。她们这种坚守本心、执着追求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尽管他们与我们的交集仅有这短短几个小时,但我相信他们带给我们的影响却是永久的。我想,作为普通人的我们,能够做到的便是对法律“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正如伯尔曼所说的,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法律无处不在,法学精深细微,我们唯有树立法治的思想,坚定内心的信仰,我们才不会失去自我,失去自由。
威尔逊曾说:“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如今,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法律无所不在,我们的任务便是将自我培养成一个遵从法律的好公民。
与法律同行,我们能更好地领略这个世界的千姿百态,品尝这个世界的千滋百味,我们的人生会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