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名著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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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可以记录学习或工作的过程,包括学习或工作的内容、方法、思路、问题、收获等,有助于更好地回顾和总结自己的经历。怎样写读书心得名著阅读?这里提供读书心得名著阅读分享,供大家参考。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1

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由若干个故事组成,讲述了一个小男孩的童年。这些故事有悲伤的、可怕的、有趣的。其中,我最喜欢“遭受毒打”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我”因为把桌布染了而被外祖父打了一顿,还生了一场大病。外祖父去看我,还给我拿了一大堆好吃的,非常慈祥,还给我讲故事。外祖母也来了,还和我一起睡。不过,给“我”印象最深是小伙子茨冈。它不仅用胳膊替我挡了鞭子,还教给我挨打时减轻疼痛的窍门。

读这篇故事时,我的心总是忐忑不安。当我读到“外祖父在一边摆弄着在水里浸湿了的树条,时不时地舞起一条来,”嗖嗖“地响。”时,我感到很害怕,同时也为小即将挨鞭子感到同情。当我读到“外祖母一下子扑过来,抱住了我,;”不行,魔鬼,我不让你打阿廖沙!“”时,我觉得外祖母很可敬,不顾自己的安危,拼命保护我。

当我读到“外祖父一个箭步冲上来,推到了外祖母,把我抢过去。”时,觉得外祖父真的是个魔鬼,连这么小的孩子都不放过。当我读到“他吻了吻我的额头,又摸了摸我的头,开始讲他小时候的事,干瘦的身体轻轻地晃着。”时,我又吃惊又高兴。惊讶的是他现在又慈祥又亲切,和凶暴残酷的打我的那时候的他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人。高兴的是现在他变得又慈祥又亲切,小和他的外祖父又和好啦。

当我读到“茨冈说:”我用和条胳膊去挡鞭子,想把那树条子挡段,这样就可以趁他去拿另一条柳枝子时,把你抱走了。“时,觉得很感动。茨冈和小没有一点亲戚关系,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却要不顾自身危险替小挡鞭子。他这种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我希望大家也读一读,相信你们和我一样,也能学到很多东西。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2

终于看完了号称世界名著的托尔斯泰的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看后没有特别的感触,与我的期望值相差太远。

我的感触就是:女人都差不多,男人都一样。或者再进一步说:世界上的女人都差不多,全世界的男人都一样。为爱燃尽热情甚至毁掉生命,惮精竭虑,不管不顾,只在乎自己的感受,可是却忘记了人是社会人,需要交往需要亲情,亲情是融入血液中,难以割舍更割舍不了的,人间没有世外桃源,没有纯粹的脱离现实的纯洁情感,不管当时怎样火热,怎样一见钟情,现实的&39;寒冷温暖不了爱情的温度,特别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爱情,也只有这种爱情才配称作爱情吧,加入太多元素的只能叫婚姻,于是爱情只有死亡才能永恒,这也就是悲剧更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而喜剧让人在一笑之余心酸的原因吧。也许我悟性太低,我不想去弄明白在那种大的环境下俄国的政治、人文等诸如时代背景之类的东西,我只看到一个女人一个母亲为情所困为情痴狂最后为情毁灭的心路历程,她只有死才能最终彻底解脱,即使她离婚成功与沃隆斯基结婚又如何?

只不过是人间又多一具行尸走肉,打着爱情的幌子,背负着婚姻的沉重责任与义务,为别人活着,只为对得起母亲这个人世间最伟大的称呼的怨妇。这样的怨妇已太多,少一个反而是女人的幸事。敬佩她卧轨自杀的勇气,只为这种勇气,也该向她敬礼!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3

长大了,老师教我读论语,背古文。就这样,这些充满阳光、温暖我心的好文章伴我长到了10岁。我读过一篇非常喜欢的文章,它是《鲁宾逊漂流记》,作者是丹尼尔·笛福。他是一位英国人,这是一个关于冒险的故事,一个关于智慧和勇敢的故事。

英国青年水手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座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艰辛旅程:做木筏、造房子、种粮食、养牲畜在整整28年的自救过程中,这座无人的荒岛被鲁宾逊建成一个世外桃源。这种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开拓精神和可贵的坚强品质,留给人们挑战自然的信心和勇气。

还有一篇小说也不错,它是《爱的教育》。《爱的教育》不仅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少儿读物,还被认为是一步人生成长必读书,令全世界亿万读者感动不已,全书通过安利柯写的日记讲述了众多发生在学校和生活中的小故事,抒发了人类最伟大的情感mdash;mdash;爱。这些爱的故事将真诚、友爱、坚强、善良、高尚的真情注入孩子们心田。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让我充分感受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带我遨游绚丽多姿的童话王国;《木偶奇遇记》让我和匹诺曹一起体验成长的喜怒哀乐;《克雷洛夫寓言》让我明白了一个个深刻的人生道理这些经典作品无一不将想象力、创造力发挥到极点,开阔了视野,感染了心灵今后,我将继续与好书为伴,让阳光温暖我心,让好书随我快乐地成长!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4

毕淑敏的文章总能触动你内心的某一根弦,真的觉得很幸运,自己能在网上找到一个在线阅读的网站,有很多美文可看。

今天毕淑敏的《我很重要》更是让我百看不厌。“我是由无数星辰日月草木山川的精华汇聚而成的。只要计算一下我们一生吃进去多少谷物,饮下了多少清水,才凝聚成一具美轮美奂的躯体,我们一定会为那数字的庞大而惊讶。平日里,我们尚要珍惜一粒米、一叶菜,难道可以对亿万粒菽粟亿万滴甘露濡养出的万物之灵,掉以丝毫的轻心吗?”我们最应该珍惜的就是自己,珍惜自己的身体,珍惜自己的生命。记得开学的第一课,我的黑板上写的前几个字就是“珍爱生命”,我告诉孩子们一个人能来到这个世界上就已经是一个奇迹了,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意义很多,也有很事情要做。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要考虑自己是否会安全,一旦自己出现了任何问题,身边的亲人、朋友都会伤痛欲绝。

对于工作来说,我更是很重要。虽做不出什么出色的成绩,但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我要做的任何事情。我的孩子们每天会被我逗得开心大笑,那一张张笑脸总会让我充满力量。

有时我们总会拿自己的成功、财富来衡量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意义,无论你是清洁工、还是富翁,只要我们用心的、努力的去生活,那么我们的生活就是多彩的。“让我们昂起头,对着我们这颗美丽的星球上无数的生灵,响亮地宣布——我很重要。”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5

我国有四本无人不晓的世界名著,经典不衰,至今还有不少的粉丝。有让人落泪引起相思的《红楼梦》,让人热血沸腾,感悟大起大落意境的《水许传》,更有兵分天下,兵马相争的《三国演义》和神魔乱斗,西行取经的《西游记》。今天就让我们跟着吴承恩先生笔下的唐僧一行人向西前进……

师徒四人中有老实吃耐苦的沙和尚,仁慈但带有旧社会思想的唐僧,贪生怕死但有万夫莫开之勇的猪悟净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

这孙悟空乃是个天生石猴,智慧比得过不少人,且有力量。可是却急躁,有叛逆精神,实为美中不足。他曾闹天官,不惧权势与制度,有哪怕天都与之作对也不屈服,欺天的神勇和伟大崇高的思想。他还是个如同孩子般幼稚的人,一不高兴就闹,还会偷吃仙桃,仙肴。着实顽皮,可爱,让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物显得人性化,也突出了他淘气的另一面。

太白金星在此书中虽为小人物,但他的品格令人敬佩。他不顾众人意见,两次招安孙悟空,对山野精灵的胡乱风气不影响和斥责,待人和颜悦色,有礼貌,是一个文质彬彬,有教养的可爱老人家。他不以自己的身份而自认高人一等,实则可贵。

唐僧一行人虽然已取经归来,但他们永远是传奇今后都不会穿越,在很久以后,他们的“西行”——流传书籍不会结束。

“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6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7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伊索寓言》,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则寓言是《鹰和屎壳郎》。

讲的是一只鹰在追逐一只兔子。这时兔子看见了一只屎壳郎,于是他叫屎壳郎救自己。屎壳郎安慰兔子后,便向鹰恳求不要伤害这只兔子,可是,鹰根本没有把小小的屎壳郎放在眼里,直冲下来把兔子吃了。屎壳郎深感不快,觉得受到侮辱。从此以后,他便不断地盯着鹰巢,只要鹰生了蛋,他就把鹰蛋从巢里推下去。鹰无可奈何,只好四处躲避。后来,鹰飞到宙斯那里,请求给它一个安全的地方生儿育女。宙斯答应让他在自己的膝上来生。屎壳郎知道后,就滚了一个大粪团,飞到宙斯的上面,把粪团扔到他膝上。宙斯立刻起身抖掉粪团,无意间把鹰的蛋都砸了下来。据说,从那儿以后,屎壳郎出现的时节,鹰就不孵小鹰了。

读完后,我觉得《伊索寓言》妙语连珠、说理深邃,还明白了故事中的道理,就是不要看不起任何人,因为再弱小的人,当他受到侮辱也会奋起报复的。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手上总是抱着一本书。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伊索寓言》了。

《伊索寓言》原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古希腊民间广泛流传的讽喻故事。它的作者是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纪的着名寓言家伊索。伊索虽然生活在贫瘠的古希腊,却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他笔下的《伊索寓言》狗有狗的忠诚,狐狸有狐狸的狡诈,奴隶有奴隶的朴实什么都描绘得栩栩如生。

因此我也反复读了《伊索寓言》好几遍,读了一遍又一遍,总是还想读下去。相信你就算只读了一遍《伊索寓言》,也会和我一样如此痴迷这本书的。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8

你知道一棵要枯死的降珠草能被救活成仙,用一生的泪来报答你吗?你知道“太虚幻境”是哪里吗?这就是《红楼梦》。

书中描写了一个大家族的悲欢离合,描写了很多精彩的人物。第一个主人公是那个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眉如墨画。虽怒时而似笑,眼瞋视而有情,真不愧是在贾府中的含玉而生的公子——贾宝玉,面容英俊而秀气。在“太虚幻境”里贾宝玉的前身是赤瑕宫的.神瑛侍者,偶然看见一棵要枯死的降珠草,心生怜悯。就每天用露水浇灌,年复一年,绛珠草幻化为人形。神瑛侍者想下到凡间感受一下红尘之事,后托生于书里描述的贾府之中。降珠仙子听闻,追随神瑛侍者也下凡变成凡人,发誓要用一生的泪水报答神瑛侍者的浇灌之恩。原来书中描写的“太虚幻境”是所谓神仙住的仙境,枯草可成仙,神仙也会下凡。

另一个主要人物就是降珠仙草,后幻化为降珠仙子,下凡投生为林黛玉。在凡间她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身如蒲柳又较弱有病,经常泪光点点,未语凝噎。

书中描述主要围绕着两个主人公和众多大家族中的少男少女展开,每个人物形象和特点都不同,读着文字就能在脑海里想象人物的每个动作,这也是作者文笔写作的高明之处。

而他们的性格的确奇怪,贾宝玉是又奇又俗的人,性格特征有点叛逆。他多情又痴情,同时在文中也体现出他对周边所有女生的美和智都欣赏和疼爱。林黛玉的性格则细心、敏感、易伤感,绝顶聪慧,优雅文静。她和贾宝玉相互欣赏和依赖,每天有说有笑并日久生情,可最终还是没有能走到一起。真是惜红楼梦断啊!黛玉可以为宝玉用尽一生泪,宝玉前身神瑛侍者可以每天守护着黛玉(绛珠仙草),无论前生今世,他们都曾形影不离。尽管在书中是悲惨的生死离别的结局,但这种纯真的爱恋是不会消失的。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9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我早就想把它“收入门下”。妈妈抽空就帮我买下了它。这么精彩的内容,我两天就把它给看完了。主要内容如下:

三国演义的主要人物有关羽、刘备、张飞、孙权、诸葛亮、曹操等人。他们个个忠义勇敢,但也有不少人心狠手辣。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关羽。

关羽,字云长,是结义二弟,使得一手好刀。赤兔是他的战马,一嘴的长胡须使他更加霸气侧漏。他为人正直,一心忠于刘备,为荆州建下屡屡奇功。可终因大意而失荆州,落入孙权之手。他不愿投靠孙权,被孙权所杀害。

我也十分喜欢诸葛亮。他足智多谋、才华横溢。拜水镜先生为师,连水镜先生都夸他聪明。他为刘备提了许许多多的建议,一直都是刘备的军师。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年仅四十多岁。

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要学习诸葛亮的智慧,要学习关羽的忠诚和不卖国。不要学习曹操的狡猾,不要学习那些卖国的走狗。还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了对国家做出该做出的贡献,成为国家的栋梁。

读书心得名著阅读篇10

如饥似渴的读完《红楼梦》,静静的合上书,为书中人物的命运感慨不已。最初薛王贾史四大家族的荣华富贵令人惊讶,并且也觉得那里的小姐夫人老爷少爷是多么的幸福,确切的说是幸运,他们是那么幸运,出生在那样荣华富贵的家族,衣食无忧。

后来渐渐地体会到,其实出生在那样家族的人也有许多无奈。外人看来他们是那么幸福,而他们快乐吗?那样的家族中正如皇帝的皇宫中,勾心斗角,人人战战兢兢。一点也不安心。

有人觉得书中人物中,绛珠仙子林黛玉是最悲惨的,她的心中仿佛永远都是忧伤,每天以泪洗面,以至于黛玉去世很久以后,宝玉走到湘潇馆,还能听到林妹妹的哭声。黛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中还充满了怨恨和疑问:“宝玉怎么这么狠心?宝玉为什么要娶宝钗?以前的态度和语言都是假的么?”她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宝玉,宝玉,你好……”有人猜测,黛玉想说的是:“宝玉,宝玉,你好狠。”也有人想,黛玉想说的也许是:“宝玉,宝玉,你好傻。”我们其实都希望黛玉想说的是后者,因为黛玉误会了,宝玉娶宝钗时,根本没有意识,见人只是傻傻的笑,全府上下只有他蒙在鼓里,在揭盖头之前,他还傻傻的认为娶的是林妹妹。他真正爱的是林黛玉,如果不是,为什么有一次黛玉的小丫鬟跟宝玉开玩笑,说林妹妹要坐船回家,宝玉竟然差一点疯了,晚上抱着一只金船不放手。而黛玉虽然知道这些,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宝玉没有娶她,所以即使宝玉以前对她多么好,她也是一样的怨恨。宝玉得知黛玉生前的话后,每晚睡觉前都希望黛玉给他托梦,可见的是多么想挽回自己的过失—即使这不是他的错。

所以我觉得书中最苦的是宝玉,因为他真正爱的人含恨而终,他往日的好心好意,黛玉不能理解,还是恨宝玉恨到最后一刻。

宝玉和黛玉真是一对苦命鸳鸯,他们是两厢情愿,可是谁也不愿意说出来,如果说黛玉不爱宝玉,为什么得知宝玉要娶宝钗后一病不起,最后送了命?

《红楼梦》中是有许多的神话色彩的。宝玉的宝贝玉是女娲补天所剩的一块石头,因为羡慕人间的生活,乞求一僧一道带他去人间走一遭。而苦命的黛玉本是天上的一株绛珠草,宝玉则是天上的神瑛侍者,浇灌了绛珠草,绛珠草发誓要报恩,得知神瑛侍者下了凡,也跟了下去,才有了这一番故事。

回头想想,宝钗也是苦命的,因为宝玉娶她之前,一直把她当黛玉,宝钗就委屈的充当着别人,到后来,宝玉看破红尘,跟随那一僧一道飘然而去,只剩宝钗孤苦伶仃,此时腹中还有宝玉的遗孤。宝玉以前每次发疯发傻时,也只有宝钗在默默垂泪。

书中许多人都有悲惨的命运,老太太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儿女孝顺,可是生前最后一刻也没有看到贾府的复苏,悲痛而终。她的丫鬟鸳鸯殉主登太虚,随老太太去了。元春做了贵妃,也算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可还是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迎春被父亲嫁给了孙家,受尽欺负,最后悲惨而死,探春远嫁,离开了家人,虽然日子过得不错,可哪有不思念家人之理?惜春代替了妙玉的位置,做了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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