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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又读了《狼图腾》,情节十分动人。
文中讲了两个不同的观点,一个是以包顺贵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把草原上的狼消灭的一干二净,把狼彻底赶出大额仑草原。另一方是以毕利格老人为代表的观点,他们的观点是,狼是保护草原的卫士,不能把狼赶尽杀绝,否则草原也就没有了。
我知道毕利格老人为什么不把狼打尽,因为老狼除了爱吃牧民的羊羔,还爱抓老鼠吃,还爱吃黄羊、旱獭、野兔。通过读故事,我知道这些个野动物,可都是草原的大害,它们吃起草来,比割草机还厉害,相当于好几倍的草原牛羊马吃的草量,而它们的繁殖率也相当高,一只野鼠一年要下四、五窝崽,一窝崽就十多只,不到一年功夫,这些崽又长成成鼠,又繁衍其下代,这一年下来好几千只野鼠,要祸害多少好草呀!
野兔也是同样,光靠区区几百草原牧民根本难以消灭这些野动物,而有了草原狼,则不同了,他们会把一窝窝野鼠,野兔叼出来,吃掉,为草原保护了有限的草源,看来没有狼可真不行,假如,草原再也没有狼了,那黄鼠、野兔势必成灾了,它们会把草原啃成不毛之地,到那时,草原真就变成沙漠了。
这样的事例,我在一本书中也看过,有一个小村子,那里的人非常喜欢吃蛇肉,于是,人们把这里的蛇全杀光了,因为老鼠的天敌没了,老鼠可就超级猖狂了,生的小老鼠太多了,像没有狼的草原一样,田地里到处是老鼠,这里成了老鼠的天下,见到人都不会害怕。
因为老鼠数量太多了,根本消灭不完,一时间老鼠成灾,只要老鼠经过的地方,植物全部啃光,连稻穗根都被吃的一干二净,庄稼遭到了灭顶之灾,人们都不知道为什么老鼠那么多,其实是因为人们自己造成的灾难,后来,一位懂农田的老人,才又让人从外地买回几条蛇,这时却为时已晚,真是个惨痛的教训呀!
古代的人都知道弥补过失,我们现代人为什么还有像老包那样的蠢人呢?既然不懂牧业就不要装懂,难道非把草原变成沙漠才明白毕利格老人的话吗?我从始至终赞同毕利格老人的观点,我们应该退耕还牧呀!
最近我爱上了一本描述动物的小说——《狼图腾》,它以妙趣横生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本书的思想就是从外族人与狼的打交道之下展开的。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文章引用大量的比喻句、拟人句生动形象地刻画出大草原上狼生活习性和它特有的多面性。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合上这本书细想书,以前以为狼是残暴的侩子手,可实际上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才能获取立足之地。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陈阵与几名知青,去了呼伦贝尔大草原,看到了草原人民与狼的搏斗,看到了狼的兴衰起伏,由开始的害怕狼,到最后与游牧民族同化,近乎到了崇拜狼的地步。这几十个紧张离奇的.与狼相关的故事,将我吸引到了一个狼的世界,似乎真的与这些狼共同生存在一起。
他在蒙古的额仑草原,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和狼图腾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在这个山美水美的地方,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了狼灾……当他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弹无虚发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当他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当他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不退缩,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他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陈阵模模糊糊地看到且领悟到,狼图腾是一个强大、神秘、极具魅力和吸引力的图腾。
狼使人类学到了大量的计谋;它坚强现实,不白日做梦,只为目标而奋斗,比起这一点,我们人类逊色了很多。可许多人类不肯正确的面对狼的优点和缺点,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绝不可能绝对,如果只死拽着狼的缺点,疯狂的消灭狼,恐怕,不久的不久,也将是我们人类的末日了。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一本长篇纪实体小说,它的名字叫《狼图腾》。本书有十几个狼的故事组成的。那些草原狼随时会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突袭的战术;狼对气象的利用;狼群中为了保护孩子不惜牺牲自己的母爱;狼与大草原的关系;小狼艰难的成长过程等。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书。
原来的时候,我只认为狼是狡猾,狠毒,残暴的动物,不通人性的,在我心中狼的地位是低下的,不如狮子和老虎凶猛,不如豹子跑得快,同样是食肉动物,却只能偷羊,马吃,他们的存在似乎就是衬托虎豹之类的大型猛兽的。然而,读完《狼图腾》这本书之后,我对狼的认识有了新的看法。狼群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他们为自己的孩子复仇时,决心消灭人的马群。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自己去撕烂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并将马群赶向大泡子,也就是大泥潭。这次打围狼群算好了时间,算好了天气,无论老的,弱的,壮的还是母狼,全员出动,势不可挡。这次狼的突袭,夹杂着风灾,雪灾等自然灾害,真是百年一遇!狼群为了复仇杀红了眼,见骑在马上的巴图指挥着马群,竟开始攻击巴图骑着的马!幸好巴图拿出了他的打狼神器——打狼棒。这根打狼棒是巴图的祖宗传下来的,上面有许多黑色的污秽,这是祖先们打狼留下的狼的血迹。巴图找准时机,“砰”的一声,巴图将一只狼的狼牙打掉了,狼牙是狼的致命要害,因为狼牙是狼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了那四颗锋利的狼牙,就会慢慢的痛苦而死,饿死。但是还是没有躲过狼群那可怕的自杀性攻击,马群全都被赶到了大泡子里。
狼群本不会杀马,都是由于从内陆来的人们不懂草原的规矩,乱掏狼窝,导致母狼没有了孩子才会迫不得已的叫上公狼,发起了这次大的攻击。
在我看来,狼的品行不是用“凶恶”“残忍”两词来表达,而是用聪明、智慧、尊严和顽强来描绘狼的一生。那些精灵一般的狼群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战术;狼对气象地理巧妙利用;狼视死如归、不屈不挠的精神和狼群中的友爱与亲情。
狼,一说到这种动物,大部分人都会毛骨悚然。我也一样,但这在我读过一本书后改变了。它像内蒙古草原上的一声悠扬的狼嚎,打入我的心里。
我一读这本书,像穿越到了辽阔的内蒙古草原,骑着马在原野上奔驰一样。白天有蓝天白云做伴,晚上有黑夜繁星点缀。仿佛远方的狼嚎也因这景色倍加嘹亮了似的。在梦中,我挥舞着套马杆,唱着蒙古民歌,骑着骏马。在绿海中,一只只白色的绵羊,远看是云,近看是蒲公英,仿佛一吹就会随风远飞。在夜晚,一只只大地的幽灵在山头,在高坡,在绿海中,诉说着夜的寂寞和哀愁,多么美啊,就像他们的高歌,嘹亮,绵长,把我带入了狼的世界。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印象还停留在孩提阶段那动画片所宣扬的“聪明的羊”,和“愚蠢的狼”中呢。
狼,它们在我眼中,聪明,勇猛,打破了“灰太狼”,“东坡与狼”。。。。。。那些愚蠢,邪恶的形象。它们的团队精神,令我叹为观止,能为了生存,咬断一条腿,会打突袭战,包围战,夜战,迂回,声东击西。。。。。。让我一度想到:它们还是狼吗,还是这就是狼?这些都不是狼的最强处,那是“忍”这不是一昧的忍,这是藏起自己的獠牙,在阴暗的地方积蓄能量,等时机成熟时再爆发,多伟大的精神。这不是说说,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的。
在一次羽毛球赛中,我对阵阿v,他很强,在前期我被他压着打,再猛烈的攻势下,我很快败下一局,但我发现了他的弱点:太用力了。我抓住他这个弱点,在第二局死死守住,他攻我防,他左我左,他右我右,看起来我输定了,实际上我倒是没落下他一分,最后,在舞蹈般的交手下,我以一分的优势险胜,到了第三局,如我所料:他没力了。我在心中暗自一笑,拿出了我的全力,而小v像一把折断了剑的勇士一样,即使无所畏惧,但在更加凶猛的攻势下,渐渐的败下阵来,最后我这个谁都不看好的人反而取胜,在他们看来,这全是运气使然,可他们不知道,我身后站着蒙古草原最神圣的使者——狼。
我在生活中,要更多的发扬这种狼的精神,弘扬这把精神利剑,让他带领着中国人民向着东方的巨人这一目标奋勇的前进,成为能真正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强者。
狼图腾在每个人的心里永生,我品读了一本经典,更要把狼图腾这一被掩埋起来的传统文化给传承下去,把它发扬光大。
狼,在我心中永生。
这是一本优秀的小说,描述了大草原上腾格尔地区的人民群众的生活。随着他的描述,我仿佛也身在大草原,感觉草原的广阔,人民群众的热情好客。以及人与狼之间的那种微妙关系,那种生在草原,死后躯体还于草原的高尚的情怀。一种对死的无所畏惧,和对死后的那种从容处之。
狼是一种非常残忍的动物。死去的狼的身体也会被狼吃掉。为了生存,老的,弱的为强壮的所杀,是为了保持团体的整体素质。对于头领的狼王,更是一种说不出是喜欢或是害怕的感觉,敏捷的身手,超越群体的洞察力,以及对狼群的绝对控制权。可以说狼王就是整个狼群的精神所在。一只优秀的草原狼。
人和狼共存于一个大草原,可以说是有点休戚相关了,人们恨狼,猎狼,却又崇敬的膜拜狼,传说狼与人是共有一个祖先的。有的狼的脸孔确也相似于人类。当然这也并非是不可能的。草原上人的智慧是代代相传的。愈老是精华。一辈子生活在在草原,对于气候和每一寸土地都是熟悉的。他们是真正的草原英雄,不倒的丰碑。
对于古语“套不着孩子,打不着狼”的这一古老谚语的深刻体会。牧民的孩子从小学捉狼,那些狼崽就是靠孩子们钻进山洞,抱出来,也就是说,孩子是冒着生命危险得到小狼,小狼如果是很小的,就可以训养成和狼狗差不多,可以说训练一条小狼是非常难的,小说中的那只小狼,就是死也不愿训服,最终也是以死亡而告终。而那条意外得来的二郞,我也认为是一只小狼,只是因为过小的失去母狼而被人类所圈养和感化而成的。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些下乡知青的命运,在腾格尔草原上受到了同等的待遇,充分显示出草原人民广阔的胸怀。那热爱草原的小伙子,把这看成自己的家。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羊群被狼所设圈套全被赶入了冰窟,还有两个牧羊人也失去了生命。让人见识草原狼的狡猾和有组织性。由此而引出杀狼的决定。但是生态环境也要维持。也就是说,草原上的生物是有比例的,不能盲目让一个物种灭绝。本书较好地反映了大草原人民的生活和当时社会现状下的社会局面。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在当时的社会局面下的精神面貌和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坚持真理,热爱大自然的胸怀。
我认为《狼图腾》这一篇文章实在是可读性很高。写出来与大家共赏!
小时候我们读过很多关于“大灰狼”的故事,就如作者所述几乎都是贪婪、残忍抑或蠢笨,而狐狸却总是机智狡猾又可爱。其实只有真正与狼打斗过的草原人才懂狼、了解狼,大自然在没有比狼进化的更高级更完美的野生动物了,它们团结、有耐心、组织严谨、分工明确,狼是大自然界最有家庭观念的动物,而母狼也是最有母爱的动物,她为救出身陷囹圄的小狼,会不惜牺牲自己也要把孩子抢回;而狼王或公狼在逃离时一定会把最隐蔽、最好躲避捕杀的逃生之路留给母狼和小狼。但草原是无比残酷的,它对草原上所有生命的生存能力的要求太苛刻,稍稍迟钝笨拙一点就被无情淘汰,这也使得狼群面对伤、残者,如若影响它们的速度,必然会给它一个痛快的了断,而狼也不会因为被同类所杀而留下仇恨反而带有一点感激,因为它们宁可战死也不病老终死,这样的了断也算是战场上的英雄。
自看《狼图腾》后对狼就充满了敬意,因为是狼让进化为人类,让马更精良,让草原可以维持一种平衡,而那些大型的猛兽如:老虎、狮子,不被歌颂,是因为它们单打独斗,而没有真正促进其他动物的进化。然后当人类崛起后,工农业代替了牧业后,作者笔下的大草原已不复存在,什么惊心动魄的狼马大战,什么的蒙古包,什么的马背上的民族,什么的天鹅都完全葬送在人类的手里。草原荒漠化,战马成为旅游工具或照相的陪衬物,猎狗都被捕食,天鹅也不捕杀,所有的美景我们只能通作者的文字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