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可以为读者提供一种记录和展示自己思想和观点的方式,帮助读者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什么才算好的优秀读书笔记精选摘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优秀读书笔记精选摘抄,供大家参考。
记忆中的天子,记忆中的皇帝,是穿着嵌着玉龙的皇袍,带着串着一条条珠子的皇冠,高高在上地坐在列主列宗所传下来的皇位上。他的一个指令,所有人都要听之任之;甚至他的每一句话都是圣旨,代表着上天的指令。然而,从另一个角度看去,这一切都是表面现象。深藏其中的悬秘,是他才能无法施展的无奈,是他的一举一动都要受到他人的关注,是他的私生活受到他人的干扰。
皇帝,这两个字眼让人联想起的便是“九五之尊”这四字。那么,你肯能会问,即是九五之尊,那么他会受谁牵制?有怎样牵制呢?其实,皇帝受臣下牵制在过往朝代中不少,但是过往朝代的皇帝好像都能选择出正确的决定。李世明之时,虽有多数官臣进谏,但那只能算得上是建议与指责罢了,李世明也会听从臣下正确的建议而采取措施。而万里在任时却与之不同,万历很小的时候就上任了,受着臣下的辅佐,所以官臣进谏已经算不上是建议,而是带这威胁之意。
明朝时代是极重视礼仪和仪式的,明朝时也是主张以道德、伦理治国,而不是以法制国。早朝和午朝是明代以来特例独行的,早朝过往的举行是风雨无阻,礼仪也极其讲究,到了万历之时才被罢免了。而经筳是皇帝不可免去参加的一种仪式,经筳是通过讲历史来劝谏皇帝。虽极为繁琐,但万历皇帝仍作为学生未缺席过。
转折发生在张居正死后以及立嗣问题上。作为皇帝的老师兼首辅张居正先生,生前有着功名,用自己的权利压制一切反对他的势力。死后,各种污名被清算,受贿赂,动摇皇帝的决策,各种罪名使皇帝对自己的老师连一点的敬仰之情都不剩。立嗣的争执,万历想要“废长立幼”却不能直接提出,万历便一拖再拖,最后不得已,只能听从文官的安排。经历了各种变故使万历看透一切,本对生活无热情可言,现在只对生活充满厌倦,他开始消极的方式对待,以无为治国。最后他连经筵也不出席。受阻之后,他便不再出紫禁城一步。其实,归根结底是因为文官集团出现了“不读书,有权不识字,有钱不小事倒有人夸荐”仗权欺人的形式。最后受苦的还是普通老百姓,以致出现了”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一种局面。
这样的皇帝这样的九五之尊,所以多人羡慕,却得不到真正的自由。
其实,作为老百姓更为好些。虽没有九五的权利,但有着柴米油盐简单的乐趣:虽没有九五之尊高高在上的霸气,但有着自己内心的自由。虽被称为庶民,但也有着贫穷的快乐。
这样的皇帝这样的九五之尊,所以多人羡慕,却得不到真正的自由。九五之尊,并不是最完美的,因为皇帝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九五却是处处受绊。
权力与羁绊,永远都是关联在一起的,当你想要拥有权利识别忘了还有约束在你身旁,“简单就好”,“且行且珍惜”,这两句话是我们经常所说的,这两句话也是在告诫我们满足当下的生活。
柔和的月光斜斜地洒在原野上,静谧而又安详,空气中弥漫着玫瑰花般的香味,甜蜜充满爱意。灵敏的听觉细心地将动物微妙的喘息捕捉,不觉更添幽静。月光下,我轻轻扣响大自然久掩的门扉,进行一次难忘的探访。
——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里读到了《昆虫记》这本书,本是无意,却竟成就了一番美丽的邂逅。《昆虫记》一书一改以往科普书给我带来的枯燥无味的印象,在说理讲述的同时溶入了一般清新的文艺范儿,让我读后感觉一习古朴的风吹来,爱不释手。
静静地,顺着书往下读,沿着法布尔的足迹探索动物的奥秘。一步步地,我陷入了他营造的氛围中,好似置身于月光皎洁的夜晚……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自由刚毅之魂。
——题记
我小时候非常淘气,每天晚上都不愿意按时睡觉,妈妈常常吓唬我:“快睡,再不听话就会有‘大灰狼’来吃掉你”,我总是笑着跳着,朝妈妈做个鬼脸,说:“现在的狼都在动物园里关着呢,跑不出来!”反正我是不怕狼的。
再大一些,我在好多地方的动物园里都看到过狼,那里的狼从一出生就呆在铁笼里,吃被人类加工过的食物,被人类观赏。百科书中对狼的描写:凶恶、狡诈、勇敢、团结等这样的词语在我心中仿佛只是个虚影,根本不能把它们与动物园里大狗一样的狼联系在一起。但是,在我读完《狼图腾》后,我的心被书中蒙古草原狼所表现出的精神深深的震撼:凶猛进取、威武不屈、追求自由、刚毅坚强……这样的精神一直支撑着蒙古草原狼走过无数个世纪,存活了几百年,也是因为这种精神,使狼成为了蒙古人古往今来的图腾。
蒙古人对狼又爱又恨。
他们视打死狼的人为勇士,却又施行__,抱着以肉还肉的心态将自己死后的身体奉献给狼。他们常常杀狼,却将狼看为真神腾格里最忠实的伙伴。在他们看来,草原母亲最爱的孩子不是马,不是羊,而是草原狼,她赋予了狼完美的体型、尖利的爪牙、厚实的皮毛、敏锐的嗅觉……
蒙古人的忍耐是狼教的。
草原狼能忍,它们可以在零下30多度的时候,在冰天雪地里围猎黄羊,整整两天两夜不动声色,在黄羊群吃得很饱,跑不快的时候猛冲上去,几乎每只狼都能抓到羊。
蒙古人的责任感是狼教的。
合上《童年》的一刹那,许多感慨向我袭来:可怜、厌恶、愤恨、疑惑、无奈、感叹……
读完第一章后的感觉是可怜。父亲死了,阿廖沙的眼角滑落一滴泪,却不解地问外祖母:“我为什么要哭?”读到这儿,真让人心疼,三岁的阿廖沙并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将永远和父亲说再见了!
第二章讲述了阿廖沙来到外祖母家后的感受。外祖父既是一个狠毒的人,又有坚强温暖的一面。世界上有很多的挫折与困难,只有用面具把自己遮住,才没有人发现你的脆弱。而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人宽容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温暖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是家族欢乐与温暖的源泉。
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最后一章,阿廖沙的妈妈死了,为什么没有人为她流过一滴泪?(也包括“我”)。为什么阿廖沙的母亲要找那样一个给他带来无限痛苦的继父?为什么就连这样慈祥的外祖母,也不管到了“人间”的阿廖沙?种.种的疑问,我至今都还不明白。
读完《童年》后,我还没弄明白阿廖沙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我只知道阿廖沙的童年是充满冷漠黑暗但又有无限的新鲜事的。相比之下,我的童年就幸福太多了!尽管我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被母亲的第三胎给早早断了,七岁的我就要包揽家务。因为我是家里最大的,又加上母亲的第三胎是个男孩,所以我就被到处指使着干活,并常常受到责骂,甚至连写作业的时间也没有。我和阿廖沙的童年有些相似,就是在苦难中都有一个点亮你的人—外祖母。
阿廖沙的童年有许多人和事组成,正是这样,“我”的性格才会不断的改变。我发现:孩子的性格往往会受到周围人和事的影响。
好的生活,都是在艰苦的生活中磨炼出来的。俗语说的好:“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人生最好的导师还是困境与磨难!
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题记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论语》这本书悄然走进了我的生活,它告诉我许多名言,同时也给了我很多感悟。通过诵读《论语》,我悟出一个字——学。
那么学什么呢?《论语》教导我首先要重视书本知识学习。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学了又按时温习,不是很愉快吗?就像我吧,到了星期天就像解压的弹簧一样——松了,不是上网聊天、玩游戏,就是看动画片、连续剧,不知不觉半天就过去了。可是作业还躺在书包里睡觉呢?偶尔在妈妈的提醒督促下,我会挑些有意义的电视节目看,玩些益智的游戏,看些经典的少儿版名著,我就觉得很充实,感觉很有收获,真要感谢孔子的这句名言哪!
《论语》不仅教导我要重视书本知识学习,而且启发我要注重人生学习。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意思是我每天要多次反省自己:帮别人办事,是不是做到尽心竭力了呢?同朋友交往,是不是做到诚实守信了呢?老师传授我的知识是不是复习了呢?《三国演义》中吕布以前在丁原手下,董卓为了得到吕布这员猛将,夜难安寝。这时,吕布的老乡李肃站出来献计,他要劝吕布杀害他的义父丁原,前来投奔董卓。李肃这是“为人谋而不忠”啊,他没有忠于他的朋友。吕布见利忘义,杀害自己的义父丁原,这也是“与人交而不信”哪!因此,虽然吕布是人中虎将,可历史上从没有人提出要学习他的本领,人品太差!
《论语》的“学”真是一字千金哪!爸爸说:“用心读《论语》,句句值千金。”
我非常喜欢读书,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能让你获得极大的满足感,她能教会你如何超越自己,她会使你如此真切地感觉到书中那些人物,仿佛他们一个个活生生就在你的身边。阅读带来的乐趣和享受是非常让人陶醉的。现在我就分享一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学会了怎样团结一心,战胜困难,怎样面对现实,坚强乐观。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小女孩桃乐丝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奇异的国度。她特别想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她遇到了“没有脑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胆子的狮子”,他们成为了朋友,与桃乐丝一同去找魔法师,途中有很多希奇古怪的事。最后,他们团结一心消灭了西方坏女巫,帮助她的朋友们实现了各自的愿望,让受到欺压的人民得到了自由,她自己也回到了期盼已久的家。
其中有一个故事我特别喜欢,名字叫《精巧的陶瓷村》,因为那儿的陶瓷很精巧,村子里的小人儿很善良。最让我感动的是桃乐丝非常喜欢一个小公主,想把它带回家。可小公主说如果她离开了村子,就会失去生命。于是桃乐丝左右为难,她即想把小公主带回家去,又不想让她失去生命。在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她还是让小公主继续快乐的生活在村子里。
读了这本书,我很惭愧自己为什么没有像桃乐丝一样坚持不懈,敢于面对现实,平时也没有和朋友团结一心,最终取得成功。我想,从今往后的成长道路上,我一定要做一个像桃乐丝一样坚强、勇敢、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少年。
花婆婆住在海边,她的房子边长着许多鲜花,她爷爷告诉她许多过去的事情。她家住在一楼,她爷爷还开了一家店,专门雕刻一些轮船上的东西,她爷爷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的。有一次花婆婆答应了爷爷两件事:第一件事,让国家更美丽;第二件事,要去各处旅行,找个靠近海岸上的地方住下来。她穿过了丛林,走过了沙漠,她走遍了整个非洲大陆,也走过了大洋洲。但她有一次骑骆驼的时候,摔伤了背,她想我已经走了这么多的地方,应该可以完成另外一个任务,她就在一个地方住了下来。她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石堆,她就在这里面开了一个花园,她还在里面洒了各种各样的花,有红的,黄的,紫的,粉的,绿的----她想我最喜欢郁金香,她就在花园里种了一些郁金香。第二年春天,她背上的伤又发作了,大部分时间都躺在床上。又过了一年,她的伤终于好了,她有时会起来散散步,她散步时口袋里还放着一些花种子,一边散步一边洒种子,她洒到了学校边,洒到了马路边,洒到了池塘边----洒到了很多很多地方。第二年春天,被她洒到花种子的地方全都开满了五彩缤纷的花,有绿的,红的,蓝的,紫的,黄的----各种各样的颜色,非常好看。
我读了这个故事,发现花婆婆特别的勇敢,她敢面对非常恶劣的环境,我也要向她学习,信守诺言,不畏艰难,勇往直前,成功就在眼前。
《昆虫记》的英文名称是《TheRecordsaboutInsects》,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那份执着,那份坚持不懈的精神实在让我佩服。书中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另一个世界的奥秘——昆虫世界的真面目,更让我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各种科学真理。
作者用那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向我们描述了昆虫世界中的一幕幕。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做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还有,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