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张海迪女士5岁患了脊髓病,无法上学。可她仍然在家里自学完中学课程,还做了大量的社会工作。她这种永远不放弃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面对残酷的命运,张海迪没有沮丧和沉沦,而是以顽强的毅力与疾病作斗争,经受住严峻的考验。”读到这里,我的眼睛一下子红了。张海迪真勇敢,患了脊髓病,还那么勤学好问,我为她的学习精神而感到高兴。
“多年来,张海迪还做了大量的社会工作。她经常去福利院、特教学校、残疾人的家庭,看望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给他们送去温暖,激励他们自强自立,为残疾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读到这里,让我想起了与张海迪女士同样命运的奥斯特洛夫斯。他不仅全身瘫痪,而且双目失明。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地写出了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美国有一位盲聋女作家海伦,她在一岁半时就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可他却没有向命运屈服,24岁的时候,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哈佛大学。
我要向张海迪学习,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新人!
张海迪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以满腔的热忱和高尚的品格服务社会,奉献给大家。
生命的价值是由自己选择的。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这本书表面上叫《活着》,可实际上大家最后都死了。”我一和朋友聊起《活着》这本书的时候,就会讲这句话。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
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感觉也没有那么沉重了。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我觉得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其他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X+1=13时把X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X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x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这个寒假,在作业的要求下,看完了《活着》,使我感触很深。
许三观,这个宽容、善良,但也无知的,生活在生活底层的老实的小市民,他用他的血换来一家人的温饱。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无知,也因为这样,因为他卖血有了钱,他娶到了卖油条的许玉兰;第二次卖血,为的是,不是他亲生儿子的一乐,他用他的宽容救了一个支离破碎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想改变儿子命运;接下来的二个月甚至几天就卖几次血是为了救患病住在医院的一乐的命。
还好,他活得很健康。当一乐、二乐都回城了,三个儿子都成家了,家里也不不再缺钱了,许三观也成了沧桑的老人,他想起了自己一生的卖血经历,为了像以前卖过血一样,吃上一碟炒猪肝,喝酒。当他还想去卖血,听到血头说自己的血只能当猪血的时候,他崩溃的哭了,他觉得卖血已经成了自己的工作,当知道自己不能卖血了,生活就没有了希望。虽然很荒谬但是也很真实。
当他的儿子们看到自己的爸爸在街上由于不能卖血而哭的时候,他们觉得丢脸而责备许三观的时候,他们的妈妈许玉兰出来说话了,挨个地骂了三个儿子。许三观不为了谁,是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三个孩子,甚至为了救一乐连自己的命都不要,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走一站卖一次血。
看到这,我哭了,为了一个普通的而又伟大的父亲形象,一个负责的丈夫形象,一个经历了一生风雨最终见到阳光,而这阳光即将消失的人物形象。我心里复杂的情感浮现了出来。不知道为了什么。
或者还为中国现在还有这样的情况而难过吧。
我们该好好感谢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用心良苦。不要乱花父母的血汗钱。
是父母辛苦攒起的,我们长大后,要回报父母。
感谢父母,为我们所作的一切。
《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活着》给我的是一种直击心灵的震撼,并让老去的福贵永远活在我脑海里。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所以,他写活了福贵。生命的存活,需要空气、水、粮食、光等等,那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毕淑敏在大学里讲课也曾被问到同样的问题,她是这么回答的:“活着本身并无任何意义。”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然而她又开口:“但是,我们要创造出一个意义!”人是有七情六欲,我们总有一些东西可以支撑生命的重量。没有可追求的意义,那和只懂吃与被吃的兽类有何区别?新闻上报道的落网贪官,在我眼里,他们有金钱,有欲望,有豪车,就是没有追求的意义。当一个人的脑子被利欲罪恶塞满,难道不可怕吗?活着,大概不只是肉体上的满足,还要有精神上的洗礼。
福贵的悲剧有目共睹,前半生荒废家业,后半生大起大落,痛苦接踵而至,余下个和老牛相伴的晚年。余华的文字织出温情,又残忍的撕碎它。我不明白,这样一出悲剧能给人什么正能量?后来我想:人常说“乐极生悲”,没错,只有到达极点了,才能有不一样的东西滋长出来。就好比福贵令我极其唏嘘的一生,但我忘不了,第一章里这般描述福贵的脸庞:“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瞧,福贵还是笑着的,还是活着的。
夕阳里,田埂上,老牛累得垂头,福贵在平淡的讲出他多灾多难的大半辈子。几十年过去了,唯一不变的是脚下的泥土,唯一没有离去的是他。一起痛苦都随风散走,生命脆弱而又顽强,原来,为了活着,就是活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余华的《活着》前言中说的。读完《活着》我只能这么说,我们是幸福的。
当我们听到你说:“我活着。”这句话时,知道你必定是一个体会到生活博大精深,对万物饱含感激,而不仅仅是一个追求活着的目的的人,因为目的就在“我,活着。”中!活着,真好!活着,仅此而以!
女主人公家珍的人生态度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记得小时候是天真快乐的,慢慢的长大了,烦恼的事情也来了,学习、心情的骚动、感情的烦恼、工作的不愉快。曾经在值班的一个晚上做病人检查后回访,结果连续4个电话都是:“病人已经在去世了。”那时候觉得真要珍惜每一天。爱自己的生命,爱自己的亲人,爱关心自己的人和我关心的人。其实,活着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了,活着是人生的恩赐,感恩地活着,你才会觉的世界如此美好。活着是一种责任,既然上帝赋予我们宝贵的生命,我们为何不好好珍惜呢?坚强面对生活的困难?虽然说人为幸福而活,追求幸福是人的一种天 性,但困难是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没有人可以避免的。所以,学会面对人生的困难吧!用乐观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余华的小说好像都是以悲惨结尾,死是死,老的老。我看的小说里每一个主角运气都是那么背,那么惨的。
福贵一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的少爷,可他年轻时偏偏不喜学习,爱赌把家产都败光,把父亲给气死,自己也从枝头被人打了下来,住到了茅草屋里。做着农活对着别人点头哈腰喊老爷,妻子也被城里开米行的岳父接回去。后来在抗战时期被抓去当壮丁,认识了春生,他们靠自己的脑子活了下来。抗战胜利后,占了福贵败掉的财产的人变成了地主被枪决了。福贵回到家里,从村口看见了女儿——凤霞,边上还带着个小男孩,才知道这是他儿子有庆。家珍回来了。再后来,有庆死了,凤霞嫁了。凤霞生孩子时难产死了,福贵那女婿——二喜在施工时被水泥板夹死了,家珍最后因为病,安静地死了。凤霞与二喜的孩子名叫苦根,也死了,五岁那年因为吃太多豆子撑死了。最后福贵的家人都死绝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与一头老牛,孤独地活着。他悟出个道理:人存在这世间就是为了活着。
其实想想,如果福贵没把家财都输给别人,那么抗战后不出意外他是会成为地主而被枪决。如果他是个读书人,那么的时候他不单会被拷打,还会游街等。
福贵生命所剩的时间不多,他还是选择了活下去,竟还想到了自己死后要有人为他收尸。村里人都知道他要埋在村西,埋着他亲手下葬的亲人们的身边。我想,他是因为明白了,才那么坦然,死了就什么也没了。如果还没死,至少你还活着。
命运就像一把刀,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划到哪里,随时有可能把生活划得支离破碎。其实我有时觉得福贵为什么没有自杀?面对各种打击,他就不绝望,没有想自己就抛下一切,一了百了!他是怎样悲痛,彻骨地痛,他需要有多大的意志才能熬过那段时间,做到如此坦然地接受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