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是指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通知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七五普法教师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教师这个职业不同于其他职业。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长期以来关于教育的法律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五五普法,自己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更有义务和责任去学习和静下心去写写心得。
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五五普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五普法》后,让我更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我时刻要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五五普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在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七五”全民普法规划也同步启动了。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关键一程。这五年,无论发展环境、条件、任务如何变化,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未来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这是毫无疑义的。
从1986年开始,我国连续实施了6个五年全民普法规划。从“一五”到“六五”,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得到逐步提高。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法律知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是今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向,也是基本遵循。
回首过去五年,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未来。针对过去法治宣传教育在认识、机制和实效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化依法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虽是一字之差,却蕴含着深刻的内涵变化,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
法治实践是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的最佳途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学用结合,普治并举,从学法、尊法到用法、护法,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
站在五年规划的交汇点上,我们既深感自豪,又充满期待。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需要法治护航,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领导,需要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发挥职能作
用,更需要具有法律素养和法治理念的全体人民为之奋斗。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切实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认真学习“七五普法”,我深受启发和教育,对工作的重点更加明确,完成任务的信心更加坚定。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遵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本人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学习了《七五普法》读本,并做了5000字的学习笔记,对有关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学习,我更新了对法律的认识,法律既需要完备的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完善的行政执法、司法、监视体系,又需要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渐进步。同时我也清楚作为一位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七五普法》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让幼儿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不讽刺,讥讽,要挟、为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幼儿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个幼儿的特点,因材施教。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要努力使自己的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要不断用法律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幼儿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儿正当权益,增进幼儿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总之,在过去的学法遵法进程中,我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时代在不断前进,法律也在不断更新或出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
北京市副市长王宁对“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谈到法治教育工作重大意义时强调,教育领域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王副市长还对下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王副市长表示,在“七五”工作时期,要深刻认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重点在“四个着力”上下功夫,包括着力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着力实施法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着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面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支持体系,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刘宇辉主任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认真领会会议精神,会后及时行动,精心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及时出台本地区、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召开启动会议,强化落实措施,研究制定配套制度,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为“七五”普法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北京外国语大学贾德忠副校长介绍了北京外国语大学普法教育工作的情况。为实现法治宣传工作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相结合,北外修订学校章程,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开、透明、高效、规范的学校管理体系。受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普法办委托,与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共同承接的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研究与建设工作成效显著,迄今圆满举办了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多项赛事活动,对全国范围内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市委教工委常务副书记张雪宣读受到国家和北京市表彰的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并为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颁发证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朝阳区教委和北京第十八中学附属实验小学等单位做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各校关于推进校园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经验。
全民普法三十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如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教育工作者,也应做到与时俱进。
(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小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小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三)教师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教师学法可以采取自学、听讲座和考试相结合地方式。在教师中通过开办讲座,看录像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制定各自的普法教育计划,并落实到每学期的政治理论学习中。通过组织教师听专题讲座、看录像的形式完成普法计划,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等,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可以收到明显成效。
★ 2020讲座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