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大学生兼职法律风险讲座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老者叹口气说:“那你们就失去了全部的生命。”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孩子、学子、工人、知识分子,人民公仆无论咿呀学语,还是学富五车,无论幼小纤弱,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今天是第十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我们希望这个日子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为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及各教学环节育人功能,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实现学校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员育人的“大思政”格局,2019年10月8日,中侨职业技术学院“金山大讲堂”在一号楼大礼堂正式开讲。
基础部主任王莉主持本次活动,校长陈晓斌出席并致辞, 19级部分同学及教师参与了“金山大讲堂”的第一讲。陈晓斌校长致辞,说“金山大讲堂”是基础教学部、思政教学部联合学校相关部门,精心打造的一个融思政、人文、文化、党建为一体的交流学台。希望中侨的同学们能够真正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希望同学们能积极参加每一堂讲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践行使命。
“金山大讲堂”第一讲邀请了来自上海海业韬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钟勇先生,钟勇先生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数十年,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钟勇先生从“校园贷风险防范”、“信用卡风险防范”、“传销风险防范”三个方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讲解了大学生法律知识风险防范的相关知识。钟勇先生从自己多年从业的生活实际出发,以生活中的小事入手帮助在校大学生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识别常见法律风险点、树立防范意识、学会理性消费、安全消费。懂得安全的处理遇到的法律问题,降低被骗的风险。
通过这次普法讲座,同学们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深刻体会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同时也提高了法律意识。相信同学们,通过这次讲座,将会更好地运用这些知识为和谐校园服务,为和谐校园的建设添砖加瓦。
为增强我院学生的法律防范意识,12月5日下午,我院特邀王芙蓉律师于图书馆六层学术报告厅开展大学生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专题讲座。我院发展与法规处处长王爱国,党委保卫部相关负责人出席本次讲座,我院300余名同学到场聆听。本次讲座由王爱国处长主持。
在讲座中,王芙蓉律师从大学生兼职中常见法律风险、“校园贷”法律风险及防范、律师寄语三方面详细地为大学生介绍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提高自身法律防范意识。她建议大学生应根据自身所学专业选择合适的兼职,并将大学生兼职分为了纯体力兼职、综合型兼职、专业型兼职三类型。王律师通过列举身边真实事例,希望同学们在寻找兼职时务必擦亮眼睛,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针对大学生“校园贷”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她强调,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关键在于完善立法,加强监管、严格校园贷准入门槛、提供理性多元的金融产品、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只有通过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防患于未然。她希望同学们在从事兼职工作和生活、学习的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虚假信息不攻自破、不法行为得以杜绝。并祝愿学子们学业进步,前程似锦。
王律师的讲座内容丰富详实,思路独到新颖,对于大学生如何提高自身法律防范意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在场师生深受启迪,在法律层面上有了一定的了解。
王芙蓉律师,现为太原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过四板挂牌,企业股权设计、并购重组等非诉业务,曾担任多家大型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同时专注于法律服务研究与实践,包括学习、参与多起公司设立治理清算法律服务、公司并购重组法律服务、法律尽职调查、商务谈判、合同事务等,从业期间为众多单位及个人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月20日,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夏辉律师受沈阳航天航空大学邀请,为能源与环境学院500多名学生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大学生法律风险防范”的讲座。
讲座中,夏辉律师主要归纳了目前大学生接触最多、法律风险比较大的四个方面,包括校园贷、微商、课外实习以及刑事犯罪案件。夏律师向同学们普及了校园贷的种类,分析了不良校园贷的常见套路,并就“如何科学看待校园贷”提出了建议,提醒同学们在确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寻求正规借款渠道。
其次,夏律师分析了同学们经营微商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包括销售的商品本身不合法、销售主体未获得特别许可、商品进货方式不合法和销售方式不合法四种类型。此外,夏辉律师针对课外实习做了分享,介绍了目前课外实习中可能存在的实习陷阱,并提出四点建议、五个方法帮助同学们避免掉入陷阱、成为廉价劳动力。最后,夏律师以“暴力、金钱、毒品、色情”四个角度对可能引发的大学生刑事犯罪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
夏辉律师不仅以案例和法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解,更从与大学生紧密相关的社会热点出发,希望同学们遵守校纪的同时遵守法律,不辜负青春好时光。
讲座圆满完成,夏律师的精彩分享赢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讲座内容精彩、实用且引人入胜,感谢盈科沈阳分所及夏律师带来法律知识讲座。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一定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
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助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