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下面小编带来的法治伴我成长教育宣传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法律的存在就是用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从而使这个社会变得井井有条。
人人都知道触犯法律是要接受惩罚的。虽然如此,但是还有许多人去触犯法律。
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并且带有鲜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来,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犯罪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就像面对毒品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好奇,想尝一口,然后,又想尝一口……慢慢的,就陷入了吸毒的深坑。先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毒品,零花钱用完了之后,就开始偷家里的钱,长大之后,就开始偷。抢别人的钱。一个人就这样犯罪了。所以我们应该远离毒品,以免触犯法律。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在我们提供较好的生存环境和物质条件的同时,也是离不开法律的帮助。
学校教育、社会都离不开法律,正所谓“国有国发,家有家规”如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尽管车杂人多,可田于行人车辆各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结果是有条不紊,道路畅通无阻,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或者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的,东行西去的,各不相让,争抢阻挡,汽车、自行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通过。
社会是由人集后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人们活动的动机,目的往往不同,如果没有行为的规矩,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混乱不堪,陷入毫无秩序的彼此冲突之中,所以,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现代社会生活中,没有法律是难以想象的,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他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法律的规范作用突出的表现为,它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如果人们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理。
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利和被选举权,有改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友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待死后转移结他人所有。
我们享受权益需要法律的保护,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麦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可能畅通无阻,不能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而,牵住我们未成年的则是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谁要是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人生的途中,犯一点小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你如果触犯了法律,其后果是你难以想象的,它会在你这一生中留下污点。
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我们不具有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内容: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家庭保护,第三章为学校保护,第四章为社会保护,第五章为司法保护,第六章为法律责任,第七章则为附则。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步了解,我们知道这个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十分全面,包括了各个环境的保护,接下来,则让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它。
“家庭保护”,可能有人会想,家是我们最好的避风港,为什么还需要保护呢?其实,不管在哪个地方,我们都是需要保护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的心理是脆弱的,因此,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和睦的环境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父母不顾孩子心理的感受,在家大吵大闹,甚至是离婚,这对孩子的心理会带来很大的阴影。如果家庭不和睦,可能孩子的心理比较消极,则会不愿意上学,接受教育,甚至会离家出走,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是有实例发生
在我们周围的。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国家给的,因此,父母不能因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就让孩子缀学,这是违反法律的。未成年人也必须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缀学。
未成年人在家里待的时间最长,其次便是学校,所以,学校保护也是十分必要的。“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教育和做人是人生中的大事。而让未成年人学会做人的根本途径就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学校中的生活是未成年人学习的主要方式。这就要求学校老师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偏见,不得有歧视。学校暴力是万万不可出现的,这会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导致他们对学校有一种厌烦之情,则更别谈什么用心学习了。所以,一个好的老师对于一个学生的成长是多么地重要啊!“学校应当专门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社会是未成年人将要走出去的,他们以后将要在社会上奋搏打拼。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社会是多变的,未成年人应该在社会上磨炼自己的意识,但是在遇到一系列困难的时候应该向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有效及时处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也是十分重要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当有些未成年人在完成九年义务之后就就业的,当有人侵犯权利的,也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总而言之,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在各个方面都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权益才得以保证,所以,我们应当珍惜自己。利用好我们身边所有的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创建更和谐的江西英雄城——南昌。
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既是每个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也是用来制裁恶人的利剑。在瞬息万变的世界上,坏人坏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如: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敲诈勒索;意外受伤……此时,你可以借助法律来制裁那些恶人,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要千万记住,不要保持沉默,沉默不是办法,它只会让恶人变得更加猖獗。我们一定要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它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最好的依靠。
社会上有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偷窃的路,他们不但违反了法律,损坏了别人的利益,而且自己还损毁了自己的形象,家人们知道他们偷窃后,经常提心吊胆的,走路不敢抬头,他们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越偷越多,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人的行为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要遵守法纪。
我们小学生遵法守法要从小事做起。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法律保障我们生活在健康有序的社会中,使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辩来者是妖魔还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伤害别人的坏人会的到相应的惩罚,而被别人伤害的人也会的到相应的补偿。
现在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青少年,防止青少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这个法则中,我觉得有一条写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不能沉迷于网络。沉迷于网络常常会害了我们自己也会害了我们的家人,在我们的身边就有着样的事例:一个17岁的少年小新,两年前,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被辍学。因为担心小新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对小新一顿打骂。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小新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着了,就去翻东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小新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说:“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后,我惊讶的张开了嘴巴,一个17岁的少年,竟然为了上网而杀了最疼爱他的奶奶。我只能说这些人,他们轻视法律,他们不把法律当一回事,他们在不良的环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沉迷上了网络,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可千万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张雪白的纸,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难擦去了。
一提起法律,人们首先便会想到“公平”、“公正”这两个词。因为法律既像一把尚方宝剑能斩断一切罪恶,又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看清一切善恶。
而所谓的法律是指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律也分为宪法、经济法、刑法、医药法、民法、海洋法、行政法、劳动法等。
而其中民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则需要我们去重点了解和学习。它主要强调和说明了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对孩子做出那些保护,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在社会、学校和家庭该如何理性的保护自己。
其中的第五十八条——“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这一条我就觉得很好,因为如果公开,那个犯法的未成年人就可能因觉得丢脸而自杀,或者因气愤而不专心悔过,又或者他因此受到歧视而永远抬不起头…… 尽管法律是严酷的,但从这十几条中便可以看出国家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因为大多数都是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着想。所以,我们要学习和牢记法规,让法律伴我们成长,成为我们成长路上的保护伞。
把你的“尚方宝剑”磨好吧!把你的“火眼金睛”擦亮吧!让法律伴我们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