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下面小编带来的《重返狼群》读后感学生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在茫茫若尔盖大草原上,狼群在驰骋,寒风拂过它们的毛发……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远山的起伏如巨狼的脊背。若尔盖在素裹中恢复寂静,时不时传来牧羊人的高歌。是的,除了羊群、牧羊人,狼这个族群才是大草原的主人。
为首的那只狼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看它矫健的奔跑姿势、优美的捕食弧线,没有人会想到,这只在狼群中有一席之地的狼王,小时候曾被人类收养,并且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长大并成功放回草原生存下来的狼子—格林。收养它的,正是此本书的作者李微漪。她当年在若尔盖草原听说了一则让她唏嘘不已的故事:一只公狼为了养活妻子和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人类牧场偷羊。这里不是动画片里的青青草原---它被狼夹子夹住了,在挣扎中它咬断自己被夹住的脚,拼命去寻找它的妻子,可是三只腿的“灰太狼”没有逃脱厄运,被看家大狗扑倒在地咬死。它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生活支柱,接二连三地死去,只有一只小狼—我们的“格林”幸存了下来,被闻讯赶来的李微漪接回家,改变了格林的生活轨迹。
对于狼来说,城市里的危险,便是人类。人类不会容忍一只野兽生存在他们身边,给他们带来威胁。李微漪将它藏进了自己的画室,于是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格林与宠物犬争抢奶、争狗狼、打斗、互掐……“养母”李微漪战战兢兢,瞒着邻居们,人们都以为格林是一条大狼狗。格林慢慢长大,体貌和性情越来越显现出“狼性”,“养母”深知隐瞒不是长久之计,早晚有一天,格林会被带走。为了格林的未来,李微漪搬回草原,并托人将它送入了附近的藏獒场,在这里,它学会了与这种凶猛的大狗相处,同时它也不用再躲躲藏藏。每天早上,格林会向“妈妈”报“morningcall”—---早上7点准时向她的屋子里扔一块干牛粪;李微漪生病得了肺水肿,格林无心玩耍,满脸忧郁地趴在窗前担心着她的咳嗽……多么和谐温馨的人狼相处画面!
格林长大了,长成了一头成熟的公狼。李微漪不得不考虑让它重返族群。在狼山脚下告别的时刻,格林一步三回头,它是多么舍不得离开“妈妈”啊!
事隔几个月,李微漪再次来到狼山,却怎么也寻不见格林的身影,却意外地发现这儿出现了很多狼贩子。在几个志同道合朋友的帮助下,李微漪狠狠地惩罚了他们,为死在狼贩子手中的一头小狼竖起了一座雕塑警醒世人,同时,她在这儿埋下了格林最喜欢吃的奶糖。接下来李微漪惊喜地从监控中发现了格林,它仍然那么熟练地剥开糖纸。
李微漪终于和格林见面了。似曾相识,它看向她的目光不再温柔,反而带有一丝犹豫和陌生。格林的狼性终于完全恢复,它已经是狼王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它害怕人类会带走它们“既然这儿有人类的踪迹,那么我就带着我的狼族和孩子们远离吧”。
格林终究是属于草原的。没有拥抱亲吻和眼泪,人狼之间仅存了一丝不舍和牵挂。曾经的深情相依,在这一望无限的大草原上,只留下了一章口口相传的“格林童话”。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
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
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
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读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静静地在梦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边回荡。我读完书后的心情很复杂,有对能将狼崽养大并成功放归回野的惊奇,有对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亲被猎人藏狗和藏獒逼进一个山洞,猎人用长刀伸进洞乱刺,这只大公狼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有对狼母爱与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亲失去丈夫后,支撑这个家庭的重任全压倒了它身上。一天,猎人发现了它的宝贝狼崽,母亲的担心成为了现实,怎么办?它不能,也不忍心杀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个母亲,不能丢下孩子独自逃命。现在是狼的生育季节,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稳的公狼,把它们招聘进来,只会增加负担。在逃亡与母爱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猎人的毒肉,为了不让猎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疮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着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围观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气……有对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绝不允许让人牵着走。如果有人要牵它,那么它就让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宁死也要自由!
格林妈妈的母爱,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谁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许多,才将小狼养大,并成功放归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报。
与狼共舞,与狼同寝,与狼共食,与狼为友,一切看似奇迹,却在“狼女”李微漪身上一一实现。
《重返狼群》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草原上的小狼,和一个土生土长的成都姑娘李微漪。她在一次写生中,偶遇影响她一生的小狼——格林。
小狼一点点长大,高楼上的天台早已拘束不住小狼日益膨胀的野心。没办法,李微漪只好孤身一人陪伴格林到草原的养獒场,野化小狼!
野化小狼看似简单,实则难如登天,小狼已十几次死里逃生,李微漪也几次生死难料。在死亡威胁下,“狼妈”李微漪却铤而走险,将根据地立在荒无人烟的狼山上!
历经9个月的野化训练,格林早已长成威风凛凛的大狼,最令我感动的是书中的“狼之柔情”。在“狼妈”生病时,格林把自己珍藏的食物送给了她,还一次次觅食支撑这个“家”。在受到三只藏狗追逐时,格林挺身而出,不惜负伤累累。
这一首首温情赞歌,让狼的细腻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拍案叫绝。
出人意料的是,格林野化成功,回归山林。狼妈饱含泪水,望着格林远去的背影……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狼,是凶暴的,但也是善良的。当人狼共居,互相扶持,一段特殊的情谊,便悄悄展开……
一只被人类救下的小狼格林在城市中长大,抚养它的“狼女”李微漪为了小狼格林的未来,毅然来到草原,希望能让小狼回归野生的狼群。虽然有种种突发事件,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阻挠着格林重返狼群,但在最后,格林终究脱离了人类,融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人狼情深,格林向我们展现了狼善良坚强聪明的另一面,它让我们知道,狼不一定就是邪恶的代名词,它们也有温和重情的时候,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养狼,引狼入室,这的确很危险,但总比让一个小生命在眼前消逝而见死不救要好得多。李微漪是善良的,也是大胆的,她知道珍惜每一个小生命,她知道尊重小狼格林的选择,她也知道让格林拥有自由才是正确的。她知道放手,她知道放手才能让自己最爱的格林拥有最美好的未来。放手让其离去,虽有不舍,但一定是对它好的。让它用自己的力量生存,它才会成长,才能学会不依赖别人。
我喜爱动物,班上的同学也都很喜爱动物,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也能拥有一只小动物,能让自己疼,能让自己爱。然而真正能把动物养好的人却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是在疏忽的情况下让动物丧了命。这种时候,大多数人都是先哭喊着要把动物救回来,等哭够了,便又蹦蹦跳跳地缠着爸妈要新的动物。说实在的,养宠物,干嘛要天天给给它喂食送水,这样的动物只会丧生自理能力,不如试着放手,放生它们让它们“自食其力”,用自己的力量生活,这样放手以后,它们会生活得更好,不是吗?就像格林,李微漪放手以后,它不是也在草原上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吗?
与其紧抓不放,不如放手,让它们过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是真的爱动物,那么就请你……
试着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