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知更鸟是给人类唱歌的鸟,它是纯真的,是无罪的。而很多时候,我们伤害甚至杀死了知更鸟。我看了并推荐给大家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作者是美国的哈珀·李。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主人公是“我”—斯库特、“我”的哥哥杰姆和“我”的父亲阿蒂克斯。我们和父亲相依为命,在这个温馨而又充满了危机的小镇里经历了成长的考验。尤厄尔家的女儿勾引黑人青年汤姆·鲁宾逊,还栽赃陷害他。父亲阿蒂克斯执着的为黑人汤姆辩护,斯库特和杰姆遭到了众人的嘲笑,从最初的不理解到后来坚定地站在父亲的一边。最后,汤姆最终还是被判罪名成立,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从众原则:黑人代表着低贱和罪恶。为了报复,尤厄尔想杀了杰姆和斯库特,关键时刻,怪人阿瑟救了兄妹俩。
书里还出现了其他非常有特点的人物,比如正直的泰勒法官、机智的泰特警官、古怪的杜博斯太太......亚历山德拉姑姑很刻薄,爱挑斯库特的毛病,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对家人们深厚的关爱;莫迪小姐喜欢种杜鹃花,做的糕点很好吃,是兄妹俩的老小孩儿朋友;隐藏起来的阿瑟·拉德利从开头就充满了神秘色彩,是被人们议论躲避的怪人,实际上他是那么真诚而又善良,一直默默地观察守护着兄妹俩......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不公平之处:明明汤姆·鲁宾逊是被尤厄尔家陷害的,但是就因为他是黑人,尤厄尔家族是白人,所以法庭没有作出公正的审判。阿蒂克斯在法庭辩护时说道:前总统托马斯·杰斐逊曾经说过,一切人生来平等。然而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这种机构,就是法庭”,他不畏白人们的嘲讽、冷语甚至是威胁,坚定的勇敢的为汤姆辩护,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他的辩护让人们真正去看待公平和正义,唤起了人们的“良心”。
在我看书的过程中,忍不住问妈妈:“难道阿蒂克斯疯了吗?汤姆·鲁宾逊跟他没有丝毫关系,为什么阿蒂克斯要为他辩护?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吗?”妈妈给我看了她写的这本书的读书笔记,给我讲了很多和冷漠有关的新闻,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突然就明白了,阿蒂克斯并不是多管闲事,反而很沉着、冷静、勇敢。他并不因为大家都对黑人冷漠,就从众地站在多数人那边。他为儿女们做了最好的榜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人!
就像书中说的那样“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钻进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我想这就是这本书告诉我的道理,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品质:勇敢,真诚,有信念;一个人应该怎么样去看待他人看待社会:尊重、理解,有良知。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他关了灯,回到了杰姆房间里。他要在那里宁上一整夜。等杰姆早上醒来时,他会在他身边。”轻轻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最后一页,我却仍意犹未尽,眼角还残留着点点泪珠。
这本书,陈述了两个故事。一是主人公斯库特,哥哥杰姆与他们的朋友迪儿一起探索怪人拉德利,因为想见他一面,而干出种种傻事,从中我看出了三个孩子的好奇与勇敢。二是父亲阿蒂克斯作为律师尽全力为无罪的黑人汤姆辩解,便白人始终判定汤姆有罪,从中我读懂了阿蒂克斯的正义与执着,还有黑人被压迫的无奈事实。
我也曾为黑人感到过不公,对啊,只是肤色不同罢了,凭什么处处受到白人的排挤与压迫呢?可见旧社会的黑暗和对黑人的种族歧视十分严重,但最令我难以忘却的,还是那贯穿整本书的正面人物:阿蒂克斯。他与我的爸爸极为相似,每当看到阿蒂克斯对他的两个孩子教育有方、教法独特时,我便有一种亲切感流涌上心头,就好像自己的爸爸在教育我一样。
当斯库特不愿去上学,不喜欢新老师时,阿蒂克斯对她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当三个孩子对怪人好奇不断时,他严厉制止了孩子们的行动;当杰姆把雪人堆成邻居的形象时,他教育杰姆“不能随便给邻居塑个雕像去讽刺”;当他知道孩子们去了法庭观看时,他在孩子们的恳求下也答应让他们继续听;当别人都说他“为黑鬼帮腔”时,他没有放弃,而是毅然选择去帮助黑人,解答孩子种种问题……他就是孩子们的榜样,他用自己的行动对孩子们进行教育:不杀死一只知更鸟!不蔑视一个黑人!
而他——阿蒂克斯,也不自觉让我想到了我的爸爸,他也怀有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小时候的我,不懂事,不会帮助他人,觉得自己拥有了就够了,仿佛每个人活得像我这般自在。有次在大街上碰上一个乞讨老人,衣衫褴褛,他低着头,怯生生地在我小小的身板前伸出一只铁碗,双手带动着碗不住地发抖,嘴里含糊不清地好像在念叨着什么。看着老人窘迫的样子,我的心里也曾闪过一丝怜悯,但很快又消失了,剩下的只有见到陌生人向自己走来的恐慌,我愣了一下又绕开老人往前走,没想到爸爸拉住了我,我不解地望着爸爸,只见他往我的小手里塞上五元钱,要我给那位乞讨老人。我无奈地朝着老人,可始终没有把手中的钱给老人。一瞬间,我不知所措,慢慢后退。这时爸爸拉着我向前,抓着我的手往老人碗里放,一松手,钱便算给老人了。老人连声道谢,不一会儿便走开了,我正想问爸爸,他俯下身子来对我说:“别怕,大多人都是好人。”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与阿蒂克斯对斯库特说的一样。
爸爸是名教师,他很敬业,常常也学生沟通交流,就像也我一样。我和斯库特一样有什么不懂的都人向爸爸提出,爸爸会如阿蒂克斯一样耐心解答我的问题。当我和斯库特一样犯了错时,爸爸会与阿蒂克斯一样教导我们。
其实每个人的爸爸都爱自己的子女,只是方式不同,通过此书,我还发现了父亲其实为子女付出了许多,只是没让子女知道罢了。他们一直是子女最坚强的后盾!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孝敬我们的父母,感恩他们的无私奉献吧!
如果说,阿蒂克斯是斯库特与杰姆那稚嫩心灵的摆渡人,那么,我爸爸便是我这稚嫩心灵的摆渡人……他教会我去帮助、去爱……
文章是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叙述的,故事发生在梅科姆这个地方的故事,这个地方很小,邻居有怪人拉德利,莫达小姐,女主角叫斯库特,她的的妈妈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个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还有保姆卡波妮。
斯库特还有一个姑姑和一个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写叔叔的片段较少,只有一个圣诞节的描述,但是从文中看来叔叔达克是一个很绅士的男人,斯库特的姑姑却对她很严格,为人很刻板,认为女孩子应该有女孩子的样子,应该穿裙子,不应该出去乱跑等等,大部分的时间斯库特是很讨厌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库特和杰姆发生危险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时穿的牛仔裤给她穿,这个细节描述了姑姑已经慢慢的接收了斯库特原本的样子,可能她因为荣誉、面子对斯库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质上她也是关心他们两兄妹,也是真的关心阿迪克斯。
迪尔是他们的玩伴,是蕾切尔小姐家的亲戚,因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亲戚轮流抚养,每个暑假都会轮到蕾切尔小姐。因为有迪尔的存在,他们的童年才有了许多乐趣。刚开始的故事要从怪人拉德利说起。因为年轻时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亲关在家,从年轻时候就开始,拉德利后来也再没出过门,由父亲看管,后来父亲死后,由他的哥哥内森看管。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见过的人,小孩子从来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尔的加入,他们就想着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来,有半夜去看却被内森当小偷拿枪打的'故事,有玩轮胎玩到拉德利门口马上怕掉的故事,那时候拉德利在他们心中又神奇又可怕。
但是有一个暑假,他们两兄妹上学回来的路上都会在拉德利家门前的那个树洞里发现一些吃的、零食、怀表等,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实是个好人,只不过多年的封闭是他不愿面对别人。在这里我不明白的是内森在那个夏天将这个树洞用水泥封了起来,或许是他发现了拉德利给斯库特他们送的礼物,但是仅仅只是送礼物,没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却阻挡了拉德利和孩子们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个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库特看来是一个非常恶毒的人,当他们从他门前走过,他都会用嘴恶毒的话骂他们,而阿迪克斯总是教导他们不要因为别人说了什么而生气,要从对方的角度想问题,不仅如此,还同意了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读书,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帮忙,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总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想问题。
汤姆是个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鲍姆和她的女儿诬告要侵犯他的女儿,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或许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个公正的人吧,在辩护的过程中遇到了被威胁被恐吓,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退缩,他并没有认为汤姆是个黑人对他有任何偏见,而是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打官司,为了避免鲍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监狱门口,最终确保了汤姆的人身安全,虽然最后汤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类似的控诉可能几分钟就已经判定黑人死罪,而这次花了几个小时几天才能判定,证明已经出现了分歧,状况已经在慢慢变好,只是汤姆在关进监狱没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诉期间,就要逃跑而被杀死了。在这场辩论中,阿迪克斯是个勇敢的人。
因为帮助黑人的事情,鲍姆一直想找机会报复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个能够正大光明面对冲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当小偷,在汤姆的妻子海伦工作的路上跟踪他,在杰姆和斯库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袭他们,想致他们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鲍姆想杀斯库特兄妹的时候,拉德利救了他们,鲍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无私,想把真想说出来,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长泰特说服了他,如果是这样,拉德利就要面对人们的赞美,这就会打扰他原有的生活方式,应该是他不愿意的,经过争论,阿迪克斯妥协了。在我看来这是最好的结果,有些时候为了两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实本身,当然修改后的事实只是保护了好人,惩戒了坏人。
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书,父亲阿迪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在面对威胁的时候坚持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他是一个能理解别人的人,在面对他人的时候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同时教育他们两兄妹如果站在别人的角度上看,每个人都是好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帮助邻居等各种,他是一个谦虚的人,他的枪法很好但是从来不炫耀,就算枪法很好,内心觉得动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枪不去剥夺其他生命的权利,书中描写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欢看书,正是因为读了许多书,他才有足够的知识去帮助汤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小孩子的教育从来就是言传身教的过程,越长大越明白父母对于孩子教育的意义,越长大越觉得很多东西从小就已经养成了,现在很难去改变了,所以对于我,现在也在修炼,也已经如今这个不上不小的年龄,也要修炼如何去影响到下一代,虽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变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语双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平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人生而平等,不以出身划分等级)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人性本恶,让笔者不经感到怀疑)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白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人性本善)?
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一边声张人生而平等,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父母是孩子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身体力行,潜移默化,个人觉得这本书堪称家庭教育的教科书,比说教类的家庭教育书更能让人得到启发。
杰姆是一个超有灵性又正义勇敢温暖绅士的男孩子,他满足我对男孩子的一切期望,是真正的贵族,阿蒂克斯的翻版。夜黑风高的夜晚,妹妹因为沮丧和自责不愿脱下万圣节装扮,杰姆做的跟阿蒂克斯一样好,好温暖,感动的热泪盈眶,当他跟尤厄尔战斗时,我相信他不但是为了保护妹妹,也想履行那份心底的正义,但他付出了胳膊终生残疾的代价,心里很为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可惜。
姑姑的各种标准和说教并不能迫使斯库特成为淑女,而姑姑在听说汤姆的死讯后,迅速收拾心情,继续主持其实她很厌烦的下午茶会,让斯库特瞬间觉得姑姑身高2米八,从而主动恭敬的为那些还活在历史荣耀里的南方白人贵妇呈上点心。那一刻姑姑对斯库特递过来的眼神是感激而非赞赏,瞬间也给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和淑女典范的双修课。
阿瑟是一个本性善良不羁的孩子,只因为镇上别人对他行为的偏见,阿瑟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热爱自由和社交的孩子从此闭门不出,被大家看成怪人,恐惧与人打交道。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让阿瑟成为一个善良正义的人。
这更是一本良知的启蒙书,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首先要成为人,跟社会地位,社会环境,宗教信仰,种族无关。那场庭审虽然败了,最后也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但我认为他胜了,他唤醒了小镇上多数人的良知,抛弃了种族偏见,身体力行的表达对不公正的反抗,比如汤姆的雇主雇佣汤姆的妻子并保护她,比如警官坚决声称那个恶心的土拨鼠是自己撞到了刀上,给了我们最想要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