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从山里进到县城里读高中的少平,由于家里穷,而这个年岁又特别容易敏感以至自卑。所以他成心要与家境优越的养民作对,在晓霞面前也不知所措,瞧不起润生,只愿意与同阶级的同窗交往。
普通地,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心疼父母,竭力要经过本身的努力改动本人的命运。少平就是这样,一方面敏感自卑,另一方面又朦朦胧胧不愿承受命运的布置而奋起搏击,所以在金钱上没有优势,就要努力在肉体上获得自尊。这个过程,在家境不好的乡村孩子身上特别明显,当年我也是由于本人的父母是农民,而一度特别羡慕父母是工人的同窗,然后暗暗赌咒“好好学习”“不孤负父母希冀”“争口吻”,这样下来的结果是,可能会学习很好,事业小成,而性格却是“争强好胜”“自以为是”“虚伪自尊”。所以,很多自傲是源于自卑的。无疑,局限性也是十分明显的。
出身无法选择,对生活的态度却能够经过本身的修炼加以调整。曾经问过皮皮娃,他们的同窗都花几生活费,花钱的态度如何。他说,挺好啊,每月花一千多的也没觉得少到哪里去,每月花三五千的土豪也没表现得很猖狂,以为都很自然。
的确不错,这些孩子们并没有由于金钱的多寡而纠结,既没有自卑,又没有炫富。他们上能够去大英博物馆巴黎圣母院,下能够钻巷子吃苍蝇馆。他们关注的不是钱,自然也就不会成为钱的奴隶,也就是自在的。
由于家境,自卑乃至自傲是能够了解的,只是,这是一个关键的分水岭,想分明了,做对了,你会晓得天下众生对等,每个人自有机缘,只需有格局有襟怀肯付出,自然有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否则,或者沉沦,或者孜孜以求个人的胜利,不时强化个人的感受,时辰以为这个社会对本人不公平,时辰想着打败他人,完成自我价值,结果是,你可能会有一个世俗眼中的“胜利”,却也一定会有纠结与局限,以至背面的结局。所以,少些自我,多些忘我,很重要。同样,有一定的经济根底也很重要,会让你的孩子更沉着一些。
与双水村的庄稼人比起来,金俊海一家人无疑算是条件好的了。俊海在县运输公司当司机跑长途,妻子(估量路遥先生特意没有给她个名字,而以金波妈替代)留在双水村,儿子金波与少平,女儿金秀与兰香都是死党。这一家人除了金波后来有段不长但令人唏嘘的故事之外,根本没有什么过多的描写。但是,这一家人的每次出场,都让人觉得漂亮!十分之漂亮!!
平常的小事自然不胜枚举:少平“失恋”了,金波为了替好朋友不平,竟然找茬把养民打了一顿,行为固然缺乏取,态度却很明朗;村里有了集体性活动,根本不出面的金波妈总是默默却又适宜地积极参与;玉厚去学校找少平,到饭点儿了,金波默默地提着馒头和猪头肉回来了;每次回家,?惶的少平的交通工具和住处都是金波支持;日常里,金波妈对少平和兰香总是拿吃拿喝……
这一次,少安要结婚了,要借二百元钱,玉厚思来想去,还是只能找俊海。当玉厚默默地坐在俊海家的椅子上,不知如何启齿的时分,俊海主动说了几句话,“玉厚哥,听说少安找了个媳妇?”“什么时分结婚?”“我刚跟金波妈磋商呢,估摸你们如今手上有些紧,用钱么?我们有哩。”“三百元够不够?”
漂亮!的确是漂亮!
真实说,俊海一家人就是普普统统的人家,义薄云天,古道热肠,侠肝义胆之类的描绘用在他们身上并不适宜。但是,他们一家人总是可以入微地谅解朋友,真诚地竭尽所能,用一点一滴的、不为发觉的、恰如其分的行动给朋友以支持,给朋友以暖和。父母是子女的教师,金波和金秀的表现,一定与俊海两口子的言行分不开。
当然,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俊海一家之所以与孙家如此交往,也是由于孙家人的厚道与真诚,俊海终年不在家,日常家里的大事小情,孙家一家人都在默默地支持协助。
仁慈、感恩、体恤、暖和、真诚,是对俊海一家人的感受。
路遥先生笔下的兰香着墨不多,是孙家四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三四岁就挎着小篮子进来挖野菜了。与少安的创业致富和少平的肉体追求相比,兰香是最不受人关注的,以至不如满银兰花猫蛋狗蛋一家四口故事多。默默的兰香只是有几个场景让人唏嘘不已。
一次是家里出了“大事”,十七岁的少平暂时撑起总指挥的角色,十三岁的兰香帮不上忙,本人默默地去喂猪捡柴火。等大家都忙成一团,忽然想起猪还没喂,灶火圪崂里才传出兰香的怯弱的声音:“妈,猪我曾经喂过了……”,还捡了够烧好几天的柴火。
还有一次印象比拟深入的是少安分家单过以后,每天忙着创业赚钱,进城时忽然想起读高中的妹妹,要给兰香留下50块钱,兰香的眼泪夺眶而出:“二哥每月给我10块钱,你那边还有嫂子呢……”这里的泪水是复杂的,冤枉,谅解,欣喜,打动……不一而足。
兰香的懂事不是什么唉声叹气,也没什么动人事迹,而是默默地谅解家中的一切,做为最小的孩子,从不流显露女孩子对物质应有的哪怕一点点的等待;家里一旦有点好吃食,总是默默地不被察觉地有各种借口分开家,把那一点好吃食留给奶奶和侄子外甥……
兰香的结局比拟理想(应该是作者的理想吧),考上了大学,还是高大上的理工科专业,找到了耿直的高干家庭的男友,真正彻底分开了双水村那个山沟沟,在一个更大更宽广的世界去领会人生的精彩。
我很喜欢兰香这个人物,不矫情,不做作,一切的亲情,感情,义务,道义,乃至追求,都默默地表现在一件件不起眼的小事中。如此,内心一定是安宁的,过程一定是激荡的,呈现了另一种的高尚之美与贵族之气。
有很多的人以为曹操是一代枭雄,可是并不其然。在三国这个乱世之中,纷繁扰扰战火边垂,董卓的残暴无度人们为了逃避战乱和皇朝的黑暗统治下,疲于奔走,这时应当有人揭竿而起,曹操这位位功臣以七星剑刺杀董卓而翻开了三国的乱世。诸侯纷繁起义,终于__了董卓,后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来协助他完成霸业。他搜罗许诸,郭嘉等一批骁将和智士,来协助他从丞相逐渐走向魏朝的开国先帝,这不是由于他具有贤臣名士所得的。
在看刘备他年轻之时非常仁义,更兼有关,张,赵,黄,马之勇和卧龙诸葛亮的智谋,获得大业应不难,他还具有大汉皇室的血缘,可是由于他暮年急燥,招致蜀国一步步走向沦亡,诸葛亮空有一身聪慧,可惜后主不明事理,使的诸葛亮爱莫能助。一颗巨星在五丈原坠落。招致诸葛亮死去。关,张两员虎将真可真为是死的悲壮,他们虽有冲天之翼可却冲不出敌人所布的天罗地网。最后起死于58岁。招致汉中王悲愤成疾,死于白帝城。
今天,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的故事令我大方万分,而又悲伤探戈,三国英雄自由自在,像一匹匹矫健的野马。
自董卓之后,群雄四起,刘关张桃园三结义,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董卓的__人人皆知,袁绍率领的关东军,打起了反董的旗帜,曹操参加了关东军,其实,关东军虽是反董,但却没有实践行动,再加上袁绍的有勇无略,几乎是弱不经风,曹操几次三番的恳求收兵,但却热脸对照了冷__,曹操一气之下分开了关东军,在许昌组织了几千起义军。待到张角死后曹操一举拿下黄巾军,并从中选择了三十万的见状青年,从此曹操成了一个实力超群的大军阀,慢慢敢和袁绍对抗了。
几十年后,构成了三国鼎立的场面,在赤壁之战中,孙刘联军打败了曹操,诸葛亮算好了让曹操死亡葬身之地,让关羽把手最后一个要点,当关羽看到曹操落魄的样子,又思念当年曹操对他的恩情,无法之下放了他。回去以后,差点被孔明斩头。
“不是英雄,不读三国,若是英雄,怎样能不懂寂寞?”确实,我不是英雄,但我读了三国。我不是英雄,但又在那段荡气回肠的传奇里,读懂了那份不属于大汉,不属于大唐,以至不完整属于历史,只属于一段精彩纷呈却又说不清,道不明对错的寂寞!
《三国演义》中诸葛亮无疑是人关注,罗贯中无疑不诸葛亮神话了,诸葛亮虽有知天象,晓天文的本领但不得不说罗贯中把诸葛亮的运气写得太好了,比方在草船借箭中假如曹操射的是火箭那诸葛亮就惨了,但我不晓得是该说是罗贯中成心的还是说曹操太笨。
除了这一点诸葛亮还有一个特性~~预知将来,如在刘备去周瑜那里,那三个锦囊不得不令我服气,还有在他死后通知姜维那几个方法让我无语,他为什么晓得呢?关于诸葛亮就这点见地。
曹操大约是在《三国演义》最不受欢送的了,作为一个__雄,他有志向有理想但在最后他所树立的国度为别人做了嫁衣我不晓得是应该说他傻还是说他没想到将来。
孙权作为最后的成功者,他树立的王国作为赢家我觉得他胜之不武,由于不是汉太差,而是人出了问题,假如不是张飞喝酒误事,假如不是刘备想为兄弟报仇,汉应该作为赢家。但没有那么多假如,汉朝沦亡还是主要是刘备的儿子乐不思蜀。
以上就是我对《三国演义》的评论,欢送大家评论。
这几个月,我读了一本名叫《格列佛游记》的书。它的主人公是格列佛,主要写格列佛先后4次旅行的情景。
格列佛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船被打翻了,他漂流到了小人国,在小人国里,小人国的居民把他当作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格列佛以至于稍不留神就能踩死几个小人国臣民,甚至他的小便就轻易扑灭王宫大火。一顿饭要数百个小人才可以做。他可以让小人国臣民在他的手掌上跳舞,轻而易举地打败小人国强大的军队。
在大人国,他却显得非常渺小,以至于成了大人国儿童的玩具,那里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显得非常庞大,就连弹钢琴也要站在非常高的凳子上,并且不断地来回跑动,用拳头狠狠的砸琴键,才能弹出声音来。一个大人国居民差点把他当成食物吃了。在那里,苍蝇蚊子是他的大天敌,冰雹暴风雨好像枪林弹雨……
而飞岛国的统治对下方城市而言非常的霸道。要是谁敢反抗飞岛国,他们就移动飞岛到反抗他们的城市上空,不让他们享受阳光权和雨水权。不过,自打下方城市居民准备了尖顶金刚石建筑和燃烧液体后,一向霸道的飞岛国屈服了。
在慧马国,马有了人拥有的理性和与人交流的能力,也比人高明。那里的人就好像成了没思想,没感情的畜生!
格列佛坚持不懈的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记得小时候,我总是遇到困难就放弃了,可格列佛却不同,他遇到困难坚持不懈,沉着面对,真的非常值得我学习。
在这个暑假,在乔纳森.斯威夫特充满想象、精彩风趣的文笔下,我跟随主人公格列佛的脚步,由于四次危险的海上劫难,游历了奇妙的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国。
最有趣的就是小人国的历险了。主人公对于小人国的人们来说简直是庞然大物,自己想要去街道上走走都得提前通知人民躲进自己的房子。待到人们毫无戒备心时,男孩女孩都敢跑到格列佛的头发里来捉迷藏了,就好像在一片黑色的大草地玩耍,那可真有趣。在滑稽的言语里也隐隐透露着作者的厌恶嘲讽之情,群臣为了争宠获取高位而不惜把命悬于一根细绳上去跳舞,以至于摔断了胳膊或腿;以鞋跟的高低来区分国内的党派,这可真稀奇;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起因居然是吃鸡蛋应打大端还是小端引起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显出了战争的可笑和统治者的愚昧。政府的荒唐、政治的腐败和官员的阿谀奉承恰恰与作者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着几分惊人的相似之处,可以说是缩小版的现代大都市。
最难忘的是慧国里马性的高尚纯洁,他们没有关于“撒谎”或“怀疑”的词汇,野蛮和毒害更是没有的事情。他们彼此坦诚相待,和睦相处,友谊和仁慈是他们的美德。可是在现在的社会里,又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些呢?许多人为了利益出卖了人格,做出了许多伤害他人又伤害自己的事情。我们或许还不如一只普通的马,却能够和“耶胡”相“媲美”。我们应从中觉醒和感悟,去寻找人性的善良。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国一样。
期未时,在整理书桌的时候发现了一本书《格列佛游记》,我翻阅了一下,这个故事的情节打动了我。
《格列佛游记》是以格列佛自叙的方法写成的,主要叙述格列佛船长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国的奇妙经历。在小人国里格列佛感受到了社会的那些无聊的争斗,在大人国里感受到社会的种种弊端,在飞岛国里感受到科学家的荒诞不经,最后在慧?国当“慧?”清除“野胡”时候,也让格列佛离开了。
《格列佛游记》看上去虽像一篇篇神奇的游记,但处处表现出作者对统治集团的极端痛恨。作者在作品中还表达了他的反战思想,他借巨人国王之口表达他对战争的痛恨。在这本书中作者以不同的角度来透析人类的特点,在小人国里作者采用居高临下的视角用巨人的视角俯视人类的荒唐渺小,在大人国里作者又采用以小矮人的角度仰视人类的粗俗和铁石心肠,在飞岛国里作者以平常心态平视人类的疯狂和邪恶的本性,在“慧?”国里作者则以理性的角度审视人类。
看着这本书,主人公格列佛总是让我回想起一个鲁滨孙,因为他和鲁滨孙都是天生爱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通过这本书的作者斯威夫特让我想到我国的着名作家鲁迅先生,他们都是用笔为武器,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