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哈姆雷特是可悲的,他是封建时代的异类,人文主义的光芒还不足以驱散整个时代的阴霾。父皇被叔父秘密毒害,父皇的生命、地位、权利,甚至自己的母亲都被阴险狡诈的叔父全盘剥夺。母亲被叔父勾引乱伦。自己不能与爱人完璧。这一切犹如一座高不可攀的巨山,压抑在心头无法喘息。在他的身上有人生的思考,人性的剖析,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这个话题,通过了各种媒体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在电视台上的那些小盲孩,发出了自己内心的感慨,主持人深情地含着热泪,一一地做了访问。“假如给你三天的光明”你会怎么做顺着主持人的话音,电视机前的我呆住了,其中有一个小女孩回答到;假如给我三天的光明“我会记住妈妈的脸”我渐渐地沉默着心里一阵长叹,对啊这位小女孩或许是温暖的母爱刺激了她'使而让她产生了要深刻记忆给于她温暖和爱的人这种信念,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当周围的人们给以我们每一个温暖的时后,我们总是会感激不以不由自主地滴下一颗颗滚烫的泪珠,但是大家知道吗?这是感恩的心所激发出来的最感恩的泪水。
其实我也同时非常感激我们的中国的人民,我因为有我们这样的中国同胞们而感恩,在当场有一名书画家。拍买自己的作品以及当场就热情地资助了这些小盲孩,盲孩们的热泪好似欲河而出,大家知道吗?这就是感恩的泪水。
他们感恩这位画家,也同样感恩这位买画的伟人,因为他们都是最伟大最形象的“爱心大使诊”电视看到这里我早已泪满面,只有长叹,我面对电视机说我能为他们做些什么吗?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我们应该我们要深刻地记住,曾经给于我们温暖的每一个人,同时我们也应该带着温暖去给以周围需要温暖的每一个人,让全世界发出我们那些温暖的光,让我们全世界的每一颗心都联在一起。
1880年,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出生了!可不幸的是,她在出生一年半后由于生了一场大病,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他与美妙的、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面对的将是没有光明与黑暗的世界,海伦.凯勒看不到多姿多彩的世界!他变得越来越没有自我,同时他也失去了快乐!
后来,海伦的母亲为他请来了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就像是一盏明灯,点燃了海伦,让海伦走出黑暗的世界。终于,在莎莉文老师细心的教导下,与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考上了的哈佛大学,功课的繁多,是海伦比其他人跟繁忙,更吃力,但他还是用自己那股力量坚持的下来,以优异的大学成绩毕了业。
海伦接受了命运的挑战,以自己坚强的毅力克服困难,在黑暗中找到人生的光芒,海伦虽然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是她能战胜困难,取得那么大的成就,那我们作为身体健全,健康的人,如果不好好学习,因为一点小困难就退缩,放弃,那我们能有海伦.凯勒这样大的成就吗?
我们不要再失去了一样东西之后才来懂得珍惜,懂得宝贵,不要等到黑暗降临时,才感到自己没做的事情太多太多..........
海伦.凯勒让我们懂得做人不管遇到任何问题都要乐观,有着积极自强不息的信念。
要以爱面对未来,用心面对未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第一次读《红楼梦》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故事里的林黛玉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不是因为喜欢她,相反的,我从内心十分讨厌这位整天哭哭啼啼,做事刻薄,说话尖锐的“小心眼”。我觉得这样的人不值得贾宝玉对她痴恋一生。
等我长大点了,我又重新拿起《红楼梦》。这时,我才慢慢明白黛玉的诗,黛玉的梦,黛玉的泪。重新读描写她与宝玉的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时,心里生出好些感触:初见时黛玉在心里说的一名“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脱口而出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这一问一答注定了这痴情的千古绝唱。
再读,再品。黛玉多愁的泪也有了源头。从小寄人篱下的她,小心翼翼,害怕别人对她的嘲笑。她没有勇气如史湘云,醉卧芍药丛中的青石凳上,却总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床红绫子被”;她没有心气如薛宝钗,写出“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云”。她只愿“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黛玉的离去,让我一直难以释怀。黛玉深爱着宝玉,他们有着“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的愿望,希望白头偕老。却又无奈上天让黛玉在心上人与另一个女人的良辰吉时,一面是洞房花烛,一面是生死离别。黛玉是苦的,有那么多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在爱的人的注视下离去。她却只能焚稿断情魂归离恨天。黛玉输了,败了,而胜者是那与她心上人结下金玉良缘的薛宝钗。可是,黛玉又在哪里输了呢,她的才情谁能比拟?她的一颦一笑何人能及?只能怪她生存的社会太黑,黑得如墨。黛玉的泪也只能反射它的黑。
黛玉也是幸运的。世界与封建的黑暗没有玷污这位“珠仙子”,她一直高傲纯净,她可以继续做自己,继续纯洁清高,就如她的诗“质来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浊陷渠沟”!
合上书,闭上眼,一个消瘦苍白的女子慢慢在黑暗中消逝,痴痴地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初看红楼,是在我六岁之际,只是泛泛地囫囵吞枣乱翻一遍,并不妄想能看懂这本对于一个六岁孩童来说太过深奥的名着,于是闲置一边,一忘就是三年!待到三个春秋过去,崭新的红楼已破旧不堪,不得已忍痛割爱弃旧,换了一本古本攻读,这才逐渐读出妙处,和红楼结下了不解之缘!
虽不敢在各位前辈面前班门弄斧,不求诸位能苟同晚生的观点,但还是把鄙人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共享,赞同也好,不赞同也罢,各有各的看法和观点,也不必跟彼此过不去!还请诸位红学前辈多多指教!
从人间凡人的角度来看,黛玉体弱多病,第三回她一出场,就是那么一种身体面貌怯弱不胜的状态,她的不足之症,是一望而知的。当然,曹雪芹塑造的这个形象,虽然病态,却极有美感,叫做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虽非健康美女,却又胜似健康美女,宝玉爱她,固然首先是心灵相通,但对她的外貌风姿,也确实是为之倾倒。
所以,并不是只是情人眼里出西施,黛玉本来就是个美人胚子,有些红学研究者说黛玉只是在宝玉的眼里看上去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况且,在第三回里曹雪芹确实写的很美:笼烟眉含露目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完完全全一个弱柳扶风的林妹妹,怎么会单纯的是一个病态?从薛蟠看黛玉的那一笔,我们就可以知道单单看黛玉的外貌,也是可以摄人魂魄的!
根据命运的设定,下凡后的黛玉,她那个眼泪,跟别的凡人不一样,却是有一定的总量的,那个总量,应该也就是在天界被灌溉的雨露的那个量。因此,黛玉那个话,你还记得吗?其实就是告诉读者,绛珠仙草对神瑛侍者的还泪,剩余量是越来越少了,那么,一旦泪尽,当然也就是完成了偿还灌溉之恩的任务,就要再回到天界去了,也就是说,人间的黛玉,她的生命就结束了。尽管这以后,书里还写了几次黛玉哭泣流泪,但她将泪尽而逝,这是文本的神话式预先设定,后面一定会这样来写的。
每当我看到屋外墙角的蜘蛛网时,就会想起我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这本书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么惊险、刺激,也没有《乌龙院》那么搞笑,但是这个略带悲伤的童话却深深地震憾了我的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是一头落脚猪,它未来的命运是被变成熏肉火腿,在威尔伯近乎绝望的时候,他偶然结识了一位新朋友——夏洛,夏洛对威尔伯,自己能救威尔伯。于是他不分昼夜地在网上织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等字样,引起了人群的轰动,大家都坚信,威尔伯不是一头普通的猪。于是威尔伯的命保住了,可是夏洛却因过度劳累与世长辞。这样真挚,坚不可摧的友情又是多少人能做到的啊!
记得有一次上美术课,我的同桌没带水彩笔,向我借。可是,这是我新买的水彩笔,我怕她弄丢了,或弄坏了,经过同桌的软硬泡磨之后,终于我极不情愿地把水彩笔借给了她。还有一次,我的朋友小刚问我一道很难的数学题怎么做,我答应做出来后就给他讲解。可是,我做出以后又不想给他讲了,因为这道数学题目,是我想了很久才做出来的,岂能告诉他。于是我说:“这道题我也不会,你问别人吧!”现在想起来我还懊悔不已。读了《夏洛的网》之后,我明白了:我们要讲诚信,应该真诚、友好地待人,才会让友谊之树常青。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的大地的感恩;白云在天上飘荡,那是白云对蓝天的感恩。友谊是靠诚信组成,夏洛的网上有什么?当然是那一点一滴的诚信,诚信可获得友谊,如果你想收获友谊,那就从现在开始播种诚信吧!
在这小小的世界中,一切都是充满着幻想,脑海里时时随着书本而跳跃着,浮现出那一幅幅富有灵性的画面:朱克曼家谷仓底那动物世界。在这群动物中,延伸着一段段无言无尽的话语,道出那一段段令人刻骨铭心的感情,激起了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弗恩的善良、执着让人感动。她拼命请求父亲留下这落脚猪,爱威尔伯胜过一切,她爱抚摸它,喂它,用自己的真心去对待。在威尔伯离开的日子里,天天到舅舅家做客,坐在谷仓底边陪伴威尔伯,消除小猪心中的恐惧与不安,给予它更多的温暖,与此建立成非凡的友谊。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却做着非同一般的事,用自己内心善良真诚对待生活中的一切是是非非,显得如此懂事,可爱。而在书本中,夏洛却一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在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时,看似渺小的蜘蛛——夏洛却说出了一句“我救你”。就这样,凭着一句“我救你”,凭着夏洛对威尔伯的爱,冒着生命危险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编织出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王牌猪、光彩照人、了不起、谦卑。“从而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摆脱了被人类宰割的命运。而在这时,夏洛的命运也走到了尽头。在离开夏洛的日子里,威尔伯始终没有忘记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夏洛爱着自己的朋友,为了朋友付出所有甚至是生命,而在威尔伯心中,夏洛早已深深刻在心中,是无人所取代的。它们之间的友情让人敬佩、让人感动,让这张用爱与温情编织成的网散满世界。
读完这书,冥冥之中想到了曾经与自己相伴的闺蜜们,一路走来,曾经我们的生活是因为我们而精彩,因为有我们中的一员而大笑不止。我们曾经颠过,笑过,闹过,离别时伤感过,哭过,而如今却各奔东西,走上了属于自己的生活道路。偶尔的一句问候也是不带一点陌生感,见面时照样风风火火,这样的友情是大家都有的,感谢在每个人身旁的朋友们,不为权利,不为金钱,不为名益,真诚相伴相随。一路有你们,真好!
当我读完18世纪英国作家笛福写得长篇历险小说《鲁滨逊漂流记》时,我被主人公鲁滨逊坚强勇敢、坚持不懈的品质所震撼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述了鲁滨逊沉船遇难,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他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了种种困难生存了下来。他改变了生化环境,盖起住所,靠打猎生存。后来,鲁滨逊吃到了自己种的粮食,学会做面包。他还驯养了山羊,养了一只鹦鹉。若干年后,他救下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让他做自己的仆人。28年后,鲁滨逊帮助了一位英国船长,自己和仆人也搭乘他的船回到了英国。
拿破仑说过:“人多不足以依赖,要生存只有靠自己。”鲁滨逊荒岛求生的事例得到了做好的证明。那个荒岛没有名字,没有人类,到处是杂草丛生。面对这样的状况,要生存下去十分困难:黑暗、害怕、孤独,这个荒岛的特征显而易见。如果换做我在那个荒岛上,我不会像他一样坦然的面对一切,因为我没有承受这么大的困难的勇气。当我看见野人在吃野人时,我会拿着枪冲上去,解救俘虏吗?不会,因为我胆小,我肯定会坐在一个难以察觉的小角落,害怕地瑟瑟发抖,怕野人来吃掉我。没有食物,没有衣服,没有房子,没有朋友、亲人,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我对自己能否生存没有信心。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帆风顺的。渴就喝水,饿就吃饭,不想吃就倒掉。遇到难题查电脑、问父母。但我却并没有意识到能吃饱喝足、上学是多么的幸福。但这恰恰是我们这代人所缺陷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有付出、劳动才能成功。我以后一定要奋发向上,用自己的信心和努力创造未来!
《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鲁滨孙是个自食其力,乐观向上的人。他乘船前往南美洲,不料途中遇到大风,同伴们都死在了海里,只有他孤身一人流落到荒岛上。他在这个无名的,没有人居住的小岛上建房定居,去森林里打猎,畜养山羊,甚至他在第四年时还吃到了自己亲手种的粮食,他还救下了野人“星期五”,最后,回到英国。
鲁滨孙的历险,让我不由的沉思:在哪荒无人烟的荒岛上,鲁滨孙可以生活28年之久!如果我们流落到荒岛上,能活多久呢?是一天,两天,三天还是五天呢?那种没人陪聊的寂寞生活,我们能忍受得了吗?我们会打猎,会做饭,会生火吗?我们是嚎啕大哭还是乐观开朗?我们是放弃希望还是努力顽强的生活下去?
现在的我们,那个不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王子,那个不是家长们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们根本不具备生存的能力。不会生存,不会自立,不会自强不息!我想问问现在的青少年们,你们会做饭,会穿衣,会洗衣,会叠被吗?会做这些事的人,也绝对是绝少数人。为什么都说农村孩子早当家呢?一部分原因是源于家庭,每当父母忙不过来时,总会叫孩子来帮忙。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们知道,只有自强不息,只有自我生存,才是真正的本领,才是真正的强者。可作为城市孩子的我们,不仅不会自强不息,竟然还没有农村孩子一半的生存能力,反而还更懒惰,更散漫,更无能些!
21世纪的青少年们,不要再懒惰了,不要再散漫了,不要再被父母的溺爱所蒙蔽了!学会自强不息,学会独立,学会生存吧!要想学会生存,我们要做的事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