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使人胸襟开阔,目光远大。读书能活跃我们的思维,陶冶性情。读书使们的思想插上翅膀。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大二读书心得感想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这个学期最让我开心的时刻就是每周三下午的综合实践课,我们一起打开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新书---《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一起诵读经典诗文。
从这本新书里,我认识了古代的圣贤孔子、孟子、老子......特别是记录孔子言行的《论语》,在老师的讲解下变得浅显和易懂,里面的一句句话都包含着一个个深刻的做人做事道理。从中我知道了做学问要“温故而知新”,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做事情要从小做起,从简单开始,由易到难地去做,这就是“天下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之大事必作于细”。想到我自己平时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总想着要退缩,不想去努力,我不禁有些脸红,这些话语,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教育。
在这本书里,我还认识了拾遗求利的乐羊子和拾金不昧的乐羊子的妻子;认识了可爱的“蜀鄙二僧”,他们让我懂得了---“有志者,事竟成”。最让我感到好笑的是那个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我真想对他说:不学习,不劳动,靠欺骗过日子是只能混得了一时,混不了一世的,最终必定成为大家耻笑的对象。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早上还躺在被窝里的时候,我经常会不由自主的朗诵起朱自清《匆匆》里的开头,它让我知道了我们的日子是永远一去不复返的,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
在这本书的第一页上写着:经典浸润人生,经典伴随一生。让我们都来诵读经典吧!我想我们一定会收获更多、更多。
最近,我读了《朝读经典》这本书,书中有很多教我们立志、学习、做事情的好文章、短篇小说和经典语录,让我百看不厌。其中,“学先立志”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学先立志”中说道:“夫学,莫先于立志。志之不立,犹不种其根而徒事培拥灌溉,劳苦无成矣。”意思是:对学习而言,没有什么比立志更重要的了。
不树立志向,就好比种庄稼时不先植根,而只顾着给它培土、灌溉。这样做尽管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最终还是一无所获。这是要告诉我们,做事情要抓住根本,确定目标是成功的关键。
是啊!我们做一件事,首先要设定一个目标,然后不断朝着目标前进,最终会有收获。如果没有目标,就像一只无头苍蝇,整天飞来飞去,无所事事,最终可能一事无成。可见,决心是非常重要的。
纵观历的伟人、圣贤,我们身边的一些成功人士,都是从小就树立起远大志向的。邓亚萍从小就喜欢打乒乓球,她梦想有一天能在世界上展示她的才华。
但由于身材矮小、双腿粗壮而被国家队拒之门外。但她并没有气馁,而是把失败转化为动力,刻苦练习技巧,持之以恒的努力,终于打开了梦想的花蕾——她站在世界冠军的领奖台上。
对于我们的小学生来说,如果你想取得好成绩,在学习上取得成功,你必须树立远大的志向和目标。在实现大目标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设定一些小目标,近期的目标,一个接一个地去实现。
就像我们要不断提高,巩固自己的学习成果,先上班级第一,然后上全年级第一……在提高学习成绩的同时,还要提高思想境界,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身体,实现德智体美和劳动的全面发展。
当然,实现既定目标并非易事,但我们需要有坚定的信心、毅力,不断克服各种困难和矛盾,排除各种“障碍”、“绊脚石”。只要我们坚持,坚持再坚持,奋斗,奋斗再奋斗,我们就会离成功越来越近。
南宋思想家朱熹说过:“立身先立学,立学先立志”更有言云“有志不在年高”。我们更应该珍惜大好时光,常立志不如立长志,认真学习,早日成为栋梁之才。
在《大学》书中看到这一句话,“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有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成就一番事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这是每一个人的梦想和追求。然而,市场经济发展到这天,急功近利的浮躁和难以言状的焦虑,成为了我们这个转型社会的突出表现,终日思索成功要诀而不得其门,于是乎,抱怨这抱怨那的,丝毫不审视自己。也就是说要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定位,明确一个跃之能及的志向目标,持续一颗平常心,做事思虑周详,坚持做人做事善始善终的要求。而不是好高骛远,心浮气躁,半途而废。由于每个人的社会主角、素质潜力、生活际遇不同,决定了注定每个人要在不同层面、不同的好处和价值体系上去获得平衡,这种平衡的获得就需要“适可而止”和“知足”的心态去调整。在充满竞争和挑战的环境中成功的关键是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扮演好自己的主角,持之以恒地付出应有的努力。在充分认清自我和权衡得失进退之后,一旦目标确定,就要“作之不止”,决不能半途而废。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要持之以恒地做下去,努力给事情一个完美的结局。倘若我们具备了这样一种为人做事的品格和精神,试问成功离我们还会远吗?
看到那句话想到了事业,但是我有反思了一些东西。事业对一个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不是生活的全部,更不是人生的全部。除了事业,人生的另一头就是婚姻家庭。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存压力之剧增,事业和婚姻家庭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不和谐的音符。多少人为事业和家庭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而顾此失彼,多少人为了自己所谓的“事业”而摈弃糟糠之妻,一些人则为了家庭而放下了自己所热爱的事业。这一切都需要我们静静的思考家庭和事业之间的关系。
中国有句俗话:家和万事兴。简朴之间道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只有家庭和睦,“后院”安宁,才可能专心做事,才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由此可见,家庭和睦于事业是何等的重要,能够说是个人事业的基础。这也是《大学》“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所表达的哲理。因此,不论你从事何等崇高的事业,也不论你工作再忙再累,请记住“必先齐家”。
齐家后想到“格物致知”。所谓格物致知,字典里的解释是这样的: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简单来讲,就是透过实践来获得真知。格物致知,放到《大学》中,也有它的一番好处。我理解为,透过实践活动来获得真理,得到真理后利用真理来诚意。意诚而后心正,正心而后身修。的确如此,只有心意真诚才能够使心态端正,心态端正才能够修身养性,修身养性才能到达必须的境界,一种状态。
读完《大学》后,我在人生道路上有了明确的目标。《大学》中虽然大道理偏多,看似很深奥,但实际上细细体味,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强的实用性的。我们也许不能做到至善至美,但能够以此作为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使自己做到身修,也许我们此刻还不能治国平天下,但《大学》在于完美自己的行为上,也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每次看《红楼梦》,总也看不到结尾,原因无他,只是觉得林黛玉的生世可怜本就可怜,可为什么结局也那么的凄惨,为何要让她知道宝玉成亲,最后气结而亡。这个结局知道就够了,没必要去一遍遍的温习那种心痛。
我知道很多人写了红楼梦的续篇,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读至尾章,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对于黛玉的遭遇,我依然惋惜哀叹不已,但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我一直是不喜欢薛宝钗的,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家也是大家族之一,薛宝钗从小就家境富足,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在封建社会的礼教中,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身不由己的。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_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顶点。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黛玉相比,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黛玉至少曾得到过那虚无缥缈的爱情,且她没有看到家族没落的悲惨下场,而是一死解脱了时间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本应是一个敢爱敢恨,个性洒脱,恣意生活的宝钗,却成了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对于她的一生,曹雪芹先生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那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年代,找本书很难。姐夫的父亲是一位中学教师,早年大学毕业,他家中有很多诸如《史记》《论语》《资治通鉴》之类我看不懂的书。能够读懂的就是《欧阳海之歌》《雷锋的故事》《红岩》《太阳照在桑干河上》《野火春风斗古城》等等,都是一些印着时代痕迹的小说。那时侯,小学生基本没有作业。我把能看懂的每本书,翻来复去地不知看过多少遍。
书读多了,慢慢地就有了收获。我上初中之后,作文水平明显进步。每篇作文后面,都有一位名叫胡孔文的老先生的批语,用红笔圈圈点点,溢美之词,多是鼓励。越是鼓励,越是得意,越有信心,越是喜欢。继而上了高中之后,作文经常被一位名叫吴福德的语文老师,在班上朗读。及至毕业以后多年,吴老师还在埋怨:“怎么不考文科?”
70年代末,我漂泊到了外地。接触的第一本文学作品是《第二次握手》。此书的作者张扬,是一位18岁的高中学生,《第二次握手》起初叫《浪花》,后题名《归来》。在不许描写爱情的年代,作者以真诚、直率、大胆的笔触,细腻描写了丁洁琼、苏冠兰、叶玉菡三人之间的爱情纠葛及其独特命运的跌宕起伏,歌颂了他们美好的心灵和高尚的情操。小说像一阵春风,吹遍大江南北,唤醒了无数人对新生活的向往和对爱情的渴望。
我记得,当时我是在长江大堤的路灯下,连续几个晚上读完这本小说的。读完之后,沉思良久,发誓当一位作家。第一次真正感觉到文学的力量和文字的魅力。
于是,我开始想法买书。虽然生活困难,但我依然对书情有独钟。硬是从家里寄来很少的零用钱里,积攒一点零头,宁愿饿着肚子,也要去买本《老人与海》。参加工作后,到上海、广州、南京、长沙、大连、天津、北京、武汉等城市出差,新华书店总是我首先要去的地方。
后来,慢慢发现花钱买新书不值得:一是钱不够用,二是没有必要。于是,就想方设法淘书。在上海南京路、武汉沿江大道、广州火车站、南京新街口、北京地铁出站口以及宜昌的大街小巷,我都像一个淘宝者,孜孜不倦地淘我喜欢的书:托尔斯泰《苦难的历程》、叶辛《蹉跎岁月》、《契柯夫小说选》、《拜伦舒情诗七十首》、雨果《九三年》、米切尔《飘》、贾平凹《静水深流》、林白文集《寂静与芬芳》,还有《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小仲马的《茶花女》……都是我从地摊上淘的。
没事的时侯,就一个人关起房门,捧着书,静静地读着那些带有音符的文字。情到深处,或扼腕长叹,或捶胸顿足,或抑天望月,或泪洒衣襟……与书中的主人同悲同乐,痴迷到忘我境界。读书,渐渐地成了我生命不可或缺的部分。
书读多了,视野开阔了,就有写作的冲动,总想把身边的人或事记录下来。当一篇篇文章变成铅字的时侯,喜悦也随之而来,心胸也顿时为之开阔。谁说:读书没有快乐呢?
找到了读书的乐趣,于是,我不再郁闷和纠结。每读一本书,就像乘一叶扁舟,在历史的长河中溯江而上,与一位久未谋面的朋友,握手重逢。
真想,天天都能捧一本书,在清风习习的秋夜,沐浴屋外温柔的月光,放飞心情的故事……
书,就这样不离不弃,充实了我的生活内涵,丰富了我的人生,成了我朝夕相伴的朋友。喜欢读书,爱我所爱。我很难想像:假如人生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