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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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耀中华征文是为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展现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通过写作,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自豪感。教育价值: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

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

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精选篇1)

读书,奋斗,努力!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读书,是否有人听到了这个词会苦恼:怎么又是读书呀!这么长的课文怎么读,完了!我认为这是错误的读书习惯。读书应该读好书,读活灵活现的书,读透书,这才是读书。

伟大的学者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意思是说:书是营养能源,它可以满足全世界,它要比物质营养多得多,但是,一本书的营养也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多读好书。现在,我明白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

所以,我愿意坐在自己的飞船里,一遍又一遍地读那本书。首先,我会思考,这篇文章是谁写的,然后用文章来想作者的背景,他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是什么,故事的人物描述了一件什么事,最后,再看阅读提示来分析文章,再来一步步的理解一些含义深刻的句子,这就是我的读书方法。

一本书,无论你看过多少遍,你只要细心观察总会发现出新东西。你不会因为在家去过很多遍,就弃家而去吧?你不会因为你看过很多年的亲人就舍弃的吧?书也是一样。

书,从我一开始上学就接触了,我的一生就与书结了缘,书是我的伴侣,书是我的第二个家,所以,我要更加的爱护它!记得有一次,我在期末考试得到第十名的好成绩,我高兴不已,为此,妈妈特地领我去了油田书店,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很兴奋,这一次,是使我难忘的回忆,所以我对书有了爱护之心。

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精选篇2)

每当我捧起一本书沉醉在书的海洋中时,那种奇妙的感觉让我的心与书一起飘飞。仿佛与世隔绝,自己和书中的人物一起,时悲时喜,时忧时喜,我任笑声肆无忌惮,我任泪水滂沱如雨。

从小我和书就有不解之缘,是书陪伴着我一起成长。我朦胧地记得一本本幼儿画报,小人书,绘本,我把他们当作宝贝走到哪儿他们都跟到哪儿,因为他们会告诉我别人不知道的小秘密:伏羲掏空了一截树桩造出了最原始的船——独木舟;神奇的蜜蜂可以把房子做成排列整齐的正六边形;狂风和飞沙可以将坚硬的岩石吹成“魔鬼城”;奶奶厨房的“灶神”竟然是天宫的“玉厨”。

清晨伴着窗外鸟语花香,我坐在树枝掩映的窗前,捧着《云朵上的学校》我的心早就跟着孩子们在池塘里和青蛙学游泳,在蓝天上和小鸟学飞翔,和蜜儿老师在的大自然中探索奥秘。我似乎闻到了森林里花朵,泥土,树木的芬芳。一会儿我和笑猫一起撑开转动时光的伞和他一起提前品味我未来的快乐悲伤,和他一起回顾以前小时候的我。时光可以在我眼前神奇的流转。妈妈连叫了我几声吃饭了,我才从时光伞里回来。

午后暖暖的阳光投射在书店,卡拉那已经把我带到《蓝色海豚岛》我好像和他一起在树林中找木料修建住所,为了能吃上一条鱼不得不自己笨拙地制造捕鱼用具,看到这里,我好像真的饿了,忍不住也咽了一下口水,想着那条烤着的鱼在滋滋冒着油。跟她在一起,我学会了坚强,在遇到艰难险阻时,会勇敢面对,不沮丧,不放弃,永不灰心,做一个不会被困难打败的人。

夕阳的余晖已经映红了半边天空。我翻开一卷唐诗宋词,看水天相接处渔舟唱晚,古道长亭边古筝轻叹。“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感受到微风细雨中的白鹭高飞,鳜鱼肥美,桃花盛开的美景,感受到唐代诗人张志和高远清淡悠然脱俗的人生态度。“三国周郎赤壁,乱世穿孔,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苏轼祈望有志报国的壮怀。面对这份飘着书香的天空我兴致勃勃,激情四溢,甚至满腔热血。我的生活因书香而精彩。

读书是精神的遨游,是想象力的腾飞,是超越时空的思索。我的喜怒哀乐与它紧紧地连在一起它。它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我呼吸着文字的芬芳感受着读书的乐趣,我放飞心情的白鸽,让我的心随它一起翩翩起舞。

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精选篇3)

唐太宗李世民有句话说得好:“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但要我说,以书为鉴,可以习美德、立良行,可以使你坦然处事,不忘·初心,更可以唤醒你的良知。但是,在当今社会,书籍的作用却有可能被狠狠地低估了。

空口无凭,我便拿一本大家都熟知的经典——《平凡的世界》来举例说事。

初读《平凡的世界》,于我而言并不惊艳。但是细细一品,万千韵味油然而生:文章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孙少平、孙少安两兄弟在动荡社会中摸爬滚打、努力奋斗的故事。我一向是很难沉下心去阅读厚厚的大部头作品的,《平凡的世界》却是个例外。仅仅一个星期,我便忙里偷闲读完了这厚厚的三本书。

当合上书时,我迫切地想要找到一个词来概括全书,却发现还是“平凡的世界”这五个字最为妥帖。平凡不是指你没有成就默默无闻,不是让你成为碌碌红尘中毫不起眼的一员,而是当你面对世上的千般荣辱,依然踏踏实实活着。

你看文中的.孙少平,无财无权,还落得一身残疾,在那个每天都在发生奇迹的年代里,他与其他奋斗者相比,真的是很平凡。但是风浪过后,他的心态、他的信念却从未动摇过,他依然是那个淳朴的带有一点农民气息的孙少平。

在如今这个浮躁的世上,有的人用一生的光阴去追寻他人眼中的成功,故而商业家劳心费神,政治家殚精竭虑。但是这本书将我从世界洪流中拉出来,教会了我平凡,教会了我坦然。我不再去与他人攀比,不再用浑身的刺去对待整个世界。我开始尝试“世界以痛吻我,我要报之以歌 ”,尝试着温和。《平凡的世界》,不仅改变了我的想法,更改变了我的为人处事。相信在正确认识自我的前提下,我也能在精神家园中打捞成功的鱼群。而这一切,统统该归功于那一本本扣动我心弦的书。

感动我的书又何止《平凡的世界》呢?还有《寂静的春天》。明明是一本科普类的书籍,文字的魅力、作者的人格魅力却体现得淋漓尽致。几百页书详尽地讲述了上世纪美国滥用化学品造成的惨状,使人不得不联想到如今的中国。当环境污染赤裸裸地展现在人们面前,谁能不为人类的暴行而有所触动?也正是这本书,唤醒了当时美国化工生产商的良知,才使得今天的美国不至于千疮百孔。当然,它也让我懂得了环境的脆弱,令我在做出任何有可能使环境受到污染的举动时,都会再三考虑。

书读得越多,才能明白世间百态而不骄不躁,才能在红尘中放平心态做好自己,才能做到“读好书,习美德,立良行”。与其用化妆物品、华装丽服包裹出一个败絮其中的自己,倒不如用有限的时间,拿文学艺术充盈自己的内心,并以书为鉴,做好一个坦坦荡荡的人。

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精选篇4)

孔老夫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曾有人望文生义地解释为“古代学者读书是为了自己,现今的学者读书是为了别人。”后来经过他人指点才知道这样的理解全跑偏了,本意为:古代学者读书的目的在于修身养性,而现今的学者读书目的却在于装饰自己。

这件事告诉我们读书不是死读书,翻译不是硬翻译。读书不要望文生义,要脚踏实地;要端正学习态度,努力学习古人的读书境界,不要学习“今之学者”的陋习……但我想的最多的还是关于学习的目的,下面我就谈谈“自以为是”的读书三境界。

何为“读书的三境界”?曰:为知,为己,为人。

为知,就是为了积累知识,增长才干。在一定情况下,“书呆子”“书痴”等称号,仅仅是一个读书过程,是一种精神状态,而不应当被受到嘲笑。另外,对于书的选择,也不能过于单一。看书就跟吃饭一样,什么菜都要尝一遍,什么书都要看一遍,只要是有利于知识积累,有利于开发头脑的书。我们也不妨翻翻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书,以便从正反两面获得知识或教训。总而言之,读书得博览群书,这是“为知”的基本要求。

为己,就是之前说到的如“古之学者”般修身养性。这是读书的第二境界。中国人向来把读书作为人格自然升华的保证,“腹有诗书气自华”也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其实就是指书的灵秀,书的雅致,书的睿智,穿过岁月的烟尘,浸润到读书人的心里,然后由内及外,附着于举手投足做人处世之中,从而形成一种翩然的风度,一种迷人的气质,超凡脱俗,卓然于众人之上。读书是智慧的行为,而这种行为本身则可以引领一个人走向新的境界。愚昧的人,一辈子像行进在黑暗之中,只能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活着;智慧的人,书是心中永远的明灯,让自己时时清醒,步步睿智,最终走出完美人生。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素质是截然不同的。

“为己”相较“为知”而言,是大大提高了一个层次和境界,这是非常宝贵的。然而这还不够,从更高的层次来说,还应“为人”读书。

此“为人”不是“今之学者”中“装饰自己给别人看”的“为人”,而是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的“为人”读书。为整治国家,安顿百姓的“为人”读书。就像周恩来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相比较而言,“为己”是读书人能做到的,“为人”是读书人应该做到的。

读书有三境界,每一境界都是作为我们人生中一个新的逻辑起点,都应受到我们每一个读书人的重视,都应成为读书人追求一生的终极目标。

典耀中华读书征文1000字(精选篇5)

安徒生在最后的自传中说,“我整个一生中,无论是光明的日子,还是黑暗的日子,其结果都是美好的。我觉得我是个走运的孩子,几乎人人都对我充满了爱并且以赤诚相待,使我很少丧失对人性的信心。”

因为那168篇美好的童话,我一直是相信他的。

直到有一天,终发现他原来是个“难看、别扭、冷漠和忧伤”的人,压抑,忧郁,神经质,时时恐慌着自己会被活埋的敏感的人,爱过女人,却从未敢和她们有肌肤之亲的软弱的人,想同男人成为精神伴侣却屡遭抛弃的孤独的单身汉。

尽管如此,世界上大部分人还是相信那个能写出美好的童话的安徒生的,“我的名字必须闪闪发光,这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

第一次读的时候还是个真正的小朋友。不识字。是妈妈讲给听的。

遇到喜欢的了,就会要求反反复复的讲。这些反复中应该有《碗豆上的公主》、《小意达的花》、《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拇指姑娘》、《海的女儿》、《野天鹅》因为里面有漂亮的公主,虽然不太懂得却也喜欢,但总是觉得暗暗的,听起来有点怕,听一次之后以后便跳过。

后来,认得字了,就自己看。小时候喜欢过的变的没那么有趣了。开始喜欢《打火匣》、《大克劳斯和小克劳斯》、《笨汉斯》。都是妈妈没有读过的。也许她觉得这些有些不太像适合小孩子听的童话吧。哈哈,可是我总会自己看着看着就咯咯的笑出声来。这是多有趣多精采的故事啊。妈妈不会知道。

现在再重新读。发现居然没有变化。那三个傻乎乎的故事居然还是读起来让人觉得最过瘾的。

我想象那只忠心耿耿大眼怪在城里所有的门上画上十字。简直聪明死了。还有它们坐在餐桌上围着餐巾一本正经的样子。国王和王后坐在它们身旁。

小克劳斯磨擦马皮发出吱吱的声音,他骗那个好人说“他说我们不必再吃稀粥了,他已经变出一灶子烤肉、鱼和点心来了。”我就想象烤肉鱼的香气,觉得这真是相当美妙的一个晚上。

笨汉斯骑着他的公羊去娶美丽的公主。加油,我的平民王子。用泥巴做酱油烤出的乌鸦一定有叫花鸡一样的美味!

我记得小时候看安徒生的童话,很奇怪的感觉跟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都不同,那是一个个很纯真却又有些悲伤的故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冬夜里的寒冷中死去,却带着幸福的笑容。

海的女儿勇敢追求幸福未果,却在清晨化作美丽的泡沫飞向天空。

丑小鸭虽然饱受嘲笑,最终也蜕变成美丽的天鹅。

我想他的故事不是只给孩子们看的,长大后的我们,仍然可以从里面得到许多真理。

这就是为什么安徒生的童话区别于其他童话的地方吧。很早的时候安徒生爷爷就告诉我们,生活里有温暖也有悲伤,还有一些不公平的现实,我们需要勇敢的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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