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可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2023广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最新,欢迎阅读!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一般情况下申领失业保险金,视为同步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先办理失业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5、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目前,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即2070元。
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提出待遇申请。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形需要提供特定材料:
失业人员选择在本省户籍所在地申领待遇的,还应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申领人员,还应提供失业登记材料以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相关材料。
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应提交个人档案原件。
需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退役军人,应提供人事档案或退役证明。
在最后失业单位参保缴费小于等于6个月的,需一并提供劳动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薪金发放流水及会计凭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相关有效材料。
可通过“粤省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等渠道线上申领;
也可凭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失业保险待遇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失业保险金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并于审批通过后的次月15 日前(含15 日,节假日顺延)统一发放。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
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全省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在当月主动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将由相关部门责令退回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注:重新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录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已进行就业登记的;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成为公司股东兼管理人员的;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并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已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