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有28个省份明确了本地区的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而其中山东、陕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调了津贴标准。今天小编整理了28地高温补贴补贴2023最新汇总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28个省份可领高温津贴领取高温津贴需要什么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28省份已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多数按月或按天发放。其中,河北省较为特殊,按小时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2元/小时;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设备但达不到降温效果的室内劳动者1.5元/小时。
对比月标准,江西“打工人”高温津贴最高,室外高温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不低于200元。对比日标准,陕西“笑傲群雄”达25元,新疆紧随其后,高温津贴上限可达20元,四川位列第三,日津贴上限为18元。
随着6月份的正式到来,高温天气的出现也将进一步影响所有进城务工者的工作,毕竟长时间在户外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为了进一步保障大家的切身权益,早在2012年6月份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卫生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在这个文件当中明确指出,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要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今天老道给大家带来的这项利好政策就是在6月份即将全面实施的高温岗位津贴政策。在每年的6~10月份,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工作的,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一旦用人单位不下发高温津贴,就属于违法行为。未足额发放高温津贴的被视为拖欠或者是克扣工资,大家都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根据老道了解到的相关情况来看,全国有28个省份地区已经正式确立了高温津贴补助标准。涉及的地区包括:福建、上海、天津、陕西、江西、安徽、浙江、江苏、四川、河北、山东、甘肃、辽宁、宁夏、山西、湖北、海南、云南、重庆、新疆、贵州、广东、广西、吉林、河南、北京、湖南、内蒙古等地。
具体的高温津贴核算办法全国各地区有所差异。有些地区会将具体的补贴标准分为室内和室外补贴,在室内的高温补贴将低于室外的高温补贴。例如北京地区针对室外劳动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室内就会比室外更低一些;而南方地区则会根据气温阶梯来核算,补贴会分为几个档次来对应不同的补贴资金,还有一些地区会按照高温天气出现的时间来给予补贴。
不过全国大多数地区是按月下发高温补贴的,比如广东地区就是按月下发高温补贴,每人每月补贴在300元左右。所以在6~10月份在广东务工的劳动者每人可以享受到累计1500元的高温补贴资金。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关注地方针对高温补贴制定的系列利好政策。在今年,国家气候中心曾经发布通知指出,在7月份我国或将出现厄尔尼诺气候事件,届时高温天气出现的频次和概率都将提高。所以高温补贴对于我们每一个劳动者至关重要,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关注。
近年来,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都曾多次强调,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不少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惩罚措施。
例如,《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中就明确,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即便如此,在一些地方或者一些单位,高温津贴仍然不能及时发放。例如,近期就有媒体报道,有建筑工地工人三年未收到过高温津贴。
而中新网记者在北京地区走访发现,虽然不少像快递员、环卫工这样的室外高温作业人员表示,近年来有收到高温津贴,但很多人对于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标准并不清楚。
“我自己不知道北京市的高温津贴到底是什么标准,应该发多少?什么时候发?这些不太了解。”海淀区一名环卫工这样告诉中新网记者。
对于部分地区高温津贴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专家表示,目前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主要依靠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监督,监督管理工作比较乏力,惩处方面的欠缺,使得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较低。此外,劳动者在企业面前较为弱势,不敢更不会主张权利,都是高温政策难落地的重要原因。
“除了要有相应的处罚制度外,也要让工人了解自己的权益所在。”郑东亮表示,高温津贴的发放涉及行业范围巨大,如果仅凭借行政执法很难完全兼顾,让职工了解自身权益,才能更好监督用人单位。
记者了解到,就在本月初,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通知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被列入了检查内容。此次检查范围为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是重点。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台类似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具体的实施层面上,还相当缺乏权威性、可操作性。
一是这些规定往往由一个地方的某个部门出台,缺乏权威,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容易在各部门的“怠慢”中搁浅;
二是规定本身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模棱两可,难以有效实施,例如何为高温作业?休息时工资、津贴如何?等等;
三是关怀的力度不够,显得不足为道,例如陕西一日给工人补偿1.2元,恐怕还不够买一瓶农夫山泉的。 多数企业至今落实不到位,八成人难足额拿到高温津贴。持续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贴却得不到落实,向有关部门投诉,却因为工作难找不敢惹恼单位而放弃维权。“高温补贴执行难因缺乏法律约束,企业多掏钱无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劳保厅相关工作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高温津贴执行不到位或不执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国许多城市针对高温天气也曾发布过紧急“通知”或“规定”,但是“通知”、“规定”毕竟不能替代法律,执行起来并不尽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