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作为小学生我们要遵纪守法,一定严以律己,并做为一种习惯坚持下去。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 遵纪守法讲座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4月25日下午三点,我们学校邀请了苏州市政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谈海圣给我们作了“安全在我心中”的法律知识讲座。谈律师通过一些生动的事例并结合我们教师工作的实际给我们作了一场精彩的讲座,使我更加了解了《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谈律师讲到在处理一些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时,应坚持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弄清事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如学校发生了学生伤害事故,应如何做呢?第一,在第一时间送学生到医院,同时联系家长。第二,查清事实真相。第三,做人性化处理,不要过早的去分清是谁的责任,可能在学校出了一些事故,孩子受到伤害,家长心里也不好受,所以应该先缓一缓,冷却一下。第四,如果学校处理不当而造成的这一部分损失由学校承担。听到这里我深有感触,由于在前一阶段我们班正好出了类似的事情。有一个学生上厕所回班级的路上由于自己不慎摔了一跤,为了这件事折腾了好些天。
听了谈律师的讲座,给我们以后在教育教学中处理一些学生伤害事故指明了道路。希望以后多听听类似的讲座,更好的为以后的工作服务。
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理工作和造就良好的法制氛围, 对新干部的成长就会有阻碍。自身教的法制不提高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对于我们这些执法干部来说,严格自身的法制学习,必须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近日,遵纪守法成为一个热词,在网络上关于如何遵纪守法的话题,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大家各抒己见,普遍认为我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允许践踏,大家都应自觉遵纪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告诉我们,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人的思想、欲望、办事的方法都会不同,因人为宜,因时而异。如果没有共同的规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习性,参与社会的公共事务中,社会由于没有秩序,将变得无比的混乱,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有堂堂正正的规矩,社会将被划分清楚界定清楚,让人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的规范,大致为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工作环境中的规章制度、国家实施的法律法规。道德主要靠个人自觉,规章制度对于特定的对象有一定的约束,法律、法规则对于所有公民具有强制性,如果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受到相应的惩罚,杭州青年胡斌、大学生药家鑫、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放纵行为,顶风违纪甚至触发法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不仅毁了自己,而且损害了他人和国家利益,与我们建立人与人和谐的社会的不符。
这类事件向人们警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每个党员应自觉学习《党章》、法律知识,积极主动的参与党性修养、普法行动,做到不论在家庭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都知纪明法、遵纪守法,做到自重、自省、自勉、自励,从而达到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守党纪国法应贯穿于每个共产党员的工作生活中,不仅本人要自觉的遵纪守法,而且要发挥模范作用,影响并带动家庭成员、联系的群众,加入到遵纪守法的队伍中去。当前是我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个人认为遵纪守法应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对于网络上、社会中流传的谣言,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修养,学习焦裕禄、沈浩、杨善洲、李林森等先进事迹,激励自己,同时,以违法腐败者为反面教材,警示自己幸福来之不易;三是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将精力放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上,为打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战,做出自己的贡献。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相信这句话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它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果你小的时候就开始偷针,天长日久,只要你养成了“偷”的习惯,长大了就很有可能偷金。”
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
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们建设小学虽然是一所农村学校,但随着学校活动的开展,我们的校园里里往外、角角落落都洁静如新,同学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当然,我们之所以能在如此积极向上的环境中成长要归功于我们的“小学生守则墙”。这面墙每班都有,有《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这面墙是一个方向标,指引我们正确的人生道路;这面墙是一面镜子,教导我们明辨是非善恶;这面墙更是一块基石、一块沃土,成就我们的未来——成为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以前,我不懂法律究竟指什么,只知道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我还是说不清各种法规法条,但清淸楚楚地知道:只有从小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要求,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以前,我不懂学校为什么那么重视行为规范教育,每学期开始的第一课不是学习文化知识,而是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今天我可以响亮地回答: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一条条的行为规范就是我们学生心中的“法”!小学生要养成知法、学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就应该从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做起。
而对于“守法”这个字眼起初我的感觉是熟悉又陌生,熟悉是来自父母、老师的教导,陌生则是因为没有真正体会到“守法”的意义。直到我们学校举行了一系列守法宣传活动,“法在心中”、“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依宪执政”、“弘扬宪法”这些字眼由模糊到清晰,再植入到我们每一个孩子的心里。听演讲,编小品,看视频,这精彩纷呈的活动,像一位位魔术师,把法律的条条框框知识,变成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剧,深入人心。于是抽象的法律法规,被我们解读成一句句简单而深刻的道理,这些道理是父母的叮咛嘱咐,这些道理是老师的谆谆教诲,这些道理是学校的校纪校规,这些道理是每个学生要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普法学法活动中,曾有许多有意思的故事,下面就给大家讲个发生在我们班上的:有个女生,总爱犯“红眼病”,只要有东西被她看中,她就想方设法地拿走,为此,我们没少发生案件,我们老师俨然成了侦探。这次我们班举行“宪法在我心中”的班队课。巧了,课件中播放的一个案例讲的就是一个学生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坏习惯,最后发展成了盗窃犯。我们一边看故事,一边不由自主地看向她,看来大家都把她给对上号了,看得她的脸涨得通红。神了,从此以后,我们班丢东西的事件几乎绝迹了,渐渐地,我们也忘了她犯过红眼病的事儿。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虽然你还小,但是如果你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或许就会使你走上犯罪的道路。
其实在我们身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比皆是。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某地四名初二学生受社会高消费的影响,经常上酒楼、穿名牌,大把大把地花钱,远远超出自己家长的经济负担能力。他们看到有人抢钱很容易,便开始潜入宿舍进行盗窍,发展到后来,他们竟对学生强行搜身,造成有的学生心神恍忽,不敢上学,对学生的身心健康、财产安全以及教学秩序造成了危害。最后当然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在被捕的一刻他们竟天真地认为在校学生做这些是不违法的。
所以我觉得守法的前提是学法,学法就要从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开始;守法的关键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乱丢果皮纸屑,不随意毁坏公共财产;不乱拿别人的东西;捡到钱后及时归还;遵守交通纪律,不乱闯红灯;公交车上给老弱病残让让座。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守纪歌,做一个忠实宪法的守护者和捍卫者!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高举小学生行为规范这面旗帜,争做向上、向善的好少年,争做遵守守法则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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