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今日中国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青少年一代肩负着振兴中华的大任,理应认真学习,增强本领。但是,时下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现象却不容忽视。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易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不讲社会公德,破坏公物,打架斗殴,惹事生非,不遵守校纪校规等。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不好的,但他们认识不到事态的严重性,有同学甚至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纪校规大不了被老师批评,写检查,对自己今后造不成严重影响,无所谓,这种想法十分危险。“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违纪、违法和犯罪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现在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上就很可能会干些违法、犯罪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犯罪,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应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严格要求自己。
本周四,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此,我想对大家提几点要求:
1、在校内外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如:文明就餐、就浴、乘车、如厕,游览、购物等。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初中生不骑电动车上学,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逆向骑车等。
3、要注意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人们交际互相影响的道理,交一个好朋友,会受益匪浅;交一个不好的朋友,会危害无穷。
4、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于青少年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很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使人上瘾入迷而不能自拔,我们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
遵纪守法是被人们公认的美德。我校有着严明的校纪、优良的校风和浓郁的学风,有着非常高的社会声誉,我们梅苑学子更是以学习成绩优秀、素质高人一筹而闻名扬城。因此,我们更要认真学法、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尊、自重、自爱、自强,争做一名遵纪守法、有教养的文明中学生。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从小培养法律意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时光飞逝,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了20__年的最后一个月,也是能否保证我们顺利度过20__的关键的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中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旷课、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中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上周我校一初二女生在放学回家过马路时被卡
车挂伤,同学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运动安全。随着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本周五我校冬季长跑即将拉开序幕,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朋友们,当你们在家里等待家人平安归来时,你们可曾想过,这得益于谁?当你们走在和谐的大街上时,你们可否知道,和谐的来源?当你们无拘无束的成长时,你们可曾留心过,是谁给了你们这一切?是“法”。
是的,社会需要和谐。而和谐,因法制而存在。
对于“法制社会”这个名词相信大家已经不陌生了。近几年来,我国开始加大了建设“法制社会”的力度。例如:在小区街道随处都可以看到“扬正气,促和谐,树新风。”的宣传标语,而大家是否真正做到这些了呢?
对于法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大部分人觉得这个社会没有了法制便会一团乱,可大家没有注意到的是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都有非法制的行为:在公交车上有人为老弱病残让座,大街上有人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等待中,有人为赶时间的人让出机会。
可还有一种人,他们总是乘“法律”的“虚”而入,在社会中留下他们的恶名,这种人,为了换取一时的利益而宁愿遭到万人的唾弃,所以,法制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相对抗的正义的力量。
有了法制,才有了和谐;有了和谐,才有了美好。
窗户里,妻子等待丈夫归来的灯光;寒风里,军人冒雪维护国家的安全;公园里,老人相濡以沫的背影。这一切的一切,难道都不足以让你为之动容吗?
著名作家郑渊洁在一篇文章的最后一句写道:生活在法治国家真幸福!!!所以社会因法制而精彩。
我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
我们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享受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事实上到底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地了解法律?又有多少人掉进罪恶深渊里,再也回不来了呢?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在生活中,也有些虽然没被制裁,但其实已被法律盯上的事件。比如说,群抠,吸毒,抢劫,偷窃,迷恋网吧等。在一个由__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很明显,大多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看了这些,真叫人寒心,那么小的孩子,竟然……据我所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标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六十七条标明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我通过网络也得知只要年满16周岁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了的,就是说只要你年满16周岁,犯了刑法就可以判刑的,但是没到18周岁的话不可以判死刑。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进行,也许有些人对这些不以为然,以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没有规则没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也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些自由吗?当然不能,作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的,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拥护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生活的世界,想象一下,那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在这个社会的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同学们:让我们做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坚持法制法纪宣传教育,了解法律法规,宣传法律法规!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光明战士;法律,是慈祥老人;法律,是严厉智者。所以,我们要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警钟长鸣,与法同行》。
众所周知,即将到来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天,有许多的法律工作者、志愿者、政法干警都深入社区、工地、学校进行法制宣传,以便“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每位市民的生活中”。
《吕氏春秋》中有言:“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在多数人恪守法律准则的同时也有不少市民提出“传统道德”是否过时的疑议,殊不知法律是暴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人们在种种诱惑下渐渐淡化了法律意识。因此,作为中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培养道德素质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离我们最近的当是学校的规则与纪律了。中学生的思想相对幼稚、不成熟,往往会因法律意识淡薄而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淖之中。
今年2月底,在__市某中学便有一起未成年人抢劫在校学生以牟取不法利益的案例。他们以殴打、恐吓等方式勒索未成年人钱财。另有一起案件同样发生在2月,某县8名未成年人违法校规而到某中学持刀等候初中生回校,并进行蒙面抢劫。这些事件影响了校园周边安全,也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同学们,见微知著,以小见大,要认识到你对规则的漠视体现了你对道德的熟视无睹,对规则的轻慢折射出了你对法律的不屑一顾。难道这些惨痛的.血淋淋的教训还不足以唤醒我们沉睡的意志吗?
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谓“立人”,则是完善人的思想与法治修养,这需要我们加强社会实践,学习法律知识,以此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和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时,我们需养成良好习惯,用道德规范、法律义务和责任来约束自己,形成正确的道德观、世界观、价值观。我们的实际行动要符合道德,不因盲目冲动而激化矛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会自我控制。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作为中学生,我们应珍爱生命,时刻鞭策自己,让道德之花永存于心,让法律纸船扬帆远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是我校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未来的一个月中,我们将通过讲座、班会课、黑板报、广播、绘画比赛等各种形式宣传和学习法律知识。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才使社会变得有序,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很多同学认为自己还小即使犯了罪,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不到14周岁,如果实施了犯罪行为,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比如治安处罚,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等。而且一旦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档案里永远有着抹不去的记录,将影响今后的人生。
同学们,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不良习性,平时又不注重学习,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触犯法律的高压线。在我们的身边,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拳脚相加,不尊重老师;有些同学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同学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
2、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5、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6、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7、掌握自救本领。
8、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