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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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是指在学校内,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安排教师进行定期的轮岗交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育教学经验的共享。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希望你喜欢。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做好自己的教学工作,教好学生,让学生学到知识、学好知识是我们的基本责任。而我作为一名英语教师,让学生学好英语,有一个优异英语成绩,让学生沉心于学习,让家长放心于学校,也是我这个英语教师责无旁贷的事情。

一、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

我作为一名初一英语教师,为了能够做好下学期的英语教学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新课标》的重要纲要规划,认真学习纲要的各项要求,做一名有英语技能、有教学技能、有教师责任的英语教师。同时必须遵守教师的基本职业意识,时刻保持学习,多参加系列讲座,加强自己的思想建设,增加自己的教学能力。

二、情况基本介绍

下学期我依旧带我这一学期的班级,初一三班和初一五班。其中初一三班为优秀班,共四十五名学生,初一五班为普通班,共四十一名学生。三班的英语成绩相对来说比较优秀,五班学生英语成绩较落后一些。本学期期末成绩出来后,五班的班主任也找过我,希望我下学期,能够更加照顾下五班学生的英语基础,想办法把他们的成绩提上来,这当然是我责无旁贷的事情!

三、大致的教学计划

初一下学期是学生们从小学进入初中的第二个学期,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大部分已经适应了初中的生活。所以这一个学期,我不能再以之前那种轻松的学习态度来要求他们,而是渐渐地增加学习要求。

这一个学期,共四个半月的时间,除去假期和考试的时间,差不多只有三个半月多的时间,所以我要抓紧每一分钟时间,课堂四十五分钟都充分利用好,给学生教好课。除此之外还要挤出时间,给他们做听力练习,做口语练习。

四、具体计划

1、课文学习。这个学期的英语课文共八个单元,但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所以在第一个月必须要上完unit1-unit3,第二个月上完unit4-unit6,第三个月上完剩下的课程,并且留出时间复习以往课文。

2、留下最后半个月,给他们做好系统的语法学习,尽可能地讲完几种完成时态。

3、单词练习。两个班级的基础不一样,所以规定三班一天记三十个单词,五班一天记二十个单词,每天中午上课前十分钟,让英语课代表统一默写。

4、口语练习。英语早自习的时候,带他们朗诵课文。

5、英语两节课的时候,留二十分钟给学生们放英语磁带,锻炼他们的听力能力。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2】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学校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新面貌。为了搞好本期工作,兹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如下:

一、政治方面:

新学期里,本人将积极接受学校分配给自己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投入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任劳任怨,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二、素质教育:

我将注重推行素质教育,坚决把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在行动上。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教案是老师讲课的依据,教案中不仅写明教学要求和教学目的,也写清能力训练的内容、要求、目的及教学措施等,不仅体现教学大纲的要求,也保证将大纲要求落实到实处。这样做就能使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教学中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避免了盲目性,随意性,增强了计划性。在编写教案时注意选择教育的方法和时机,达到既给学生传授知识,又开发学生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结合所学内容,使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同时,也吸取其它方面的“营养”,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展他们的知识面,培养实事求是和刻苦学习的科学态度。

三、教研工作:

我将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不断对教法进行探索和研究。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努力帮助后进生,采取各种措施使他们得到进步。

四、出勤:

在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听从领导分配。作为一名教师,我一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教师八条师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决不应付了事,得过且过,以工作事业为重,把个人私心杂念置之度外,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五、教学常规:

我将积极从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各个侧面探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的因素。我将积极学习,翻阅有关资料,对教育理论、目标教学、教学方法、学法指导、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等进行再认识,提高用理论来指导实践的能力。积极实行目标教学,根据教材和学情确定每节课的重难点。平时备好课,上好课,向40分钟要质量。坚持周前备课,努力做到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具,备教法学法。从知识能力两方面精心设计教案,并积极地使用各种电教器材,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坚决杜绝课堂教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在课堂教学方面我力争课堂解决问题,在教学中抓关键,突重点,排疑点,讲求教法,渗透学法,既教书更育人,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课堂上语言准确简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精讲多练,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的听、写、读等综合能力都得到提高。

六、学期工作目标:

通过本期教学,使学生形成一定的语文素质,能自觉运用语文知识解决生活中的语文问题,形成扎实的语文基本功,为今后继续学习语文打下良好的基础。培养一批语文尖子,能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及格人数较少。形成良好学风。形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形成融洽的师生关系。使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3】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教师新学期工作计划。我们的教学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我要把自身的不足和收获的经验,转化成这学期的工作动力。现制定如下计划:

一、思想政治

始终如一地热爱本职工作,坚持政治学习,提高觉悟和意识。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加强团结,与同事相处融洽,合作愉快,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组成一个团结协作的大家庭。

二、个人业务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中心工作。作为一名教师,除了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高尚的道德情操;还需要具备较高水平的业务技能。本学期我将认真书写教案、备课,并针对学生实际学习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课堂上,耐心细致地讲解,为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接受书本知识,我会认真研究学生、钻研教材,尽量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使学生在易学易懂的情境下进行学习,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且以自己在实践中摸索到的教学模式去进时,认真研究相关教育书籍,与实践相结合,以促进自身的发展。

作为一名教师,除了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高尚的道德情操;还需要具备较高水平的业务技能。本学期我将注重开拓视野,订阅专业杂志,浏览音乐网页,随时记下可借鉴的教学经验、优秀案例等材料,以备参考。不断为自己充电,每天安排一定的时间扎实提高基本功,努力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在这一学期里继续提高。

三、教育教学方面

深入学习新的教育思想,本着以教育为中心,以课堂为基地,扎实的练好个人基本功。在班上抓好常规教学,多方位把握孩子们的进步与变化,有针对性的改进教学方法。课堂上,耐心细致地讲解,为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接受书本知识,我会认真研究学生、钻研教材,尽量为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使学生在易学易懂的情境下进行学习,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课后及时反馈,记下教学中的成功点和失败点,及其改进方法。本学期我会积极利用周围的资源为孩子们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养好的学习习惯。使他们在轻松愉快、欢乐活泼的状态下进行积极地学习。我还会配合班主任进行日常管理,让孩子们在学习的同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身心。

四、家长工作

本学期我除了用电话、联系本、家访等方法在平时的时间与家长们的互动交流外,还会增加更多新的渠道。并努力在自己创立的博客网页上发表个人原创性的文章及见解。争取更多的与家长们联系、沟通。

“越是对事业爱得深,越感到自己对事业的不尽职。”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会积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使自己的工作更扎实、更有效、更完美、更优秀,同时也希望能在教学上各位老师和领导的指点和帮助。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的工作计划,使本学期的各方面工作能够更好的开展,本人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思想政治方面

1.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关心国家大事,经常和老师们共同探讨学习体会,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自己的事业,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把学校看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把老师看成妈妈一样。对学生一视同仁,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让每一个学生在学校中都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2.加强学习交流,提高师德修养

本学期,我将通过网络、刊物等渠道,搜集名师的事迹材料,认真学习体会他人优秀的教育经验,在名师的引领下,进一步用爱心、耐心去呵护每一颗幼小的心灵。在班级工作中如有不懂的地方,及时虚心的向周围的老师请教。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二、教育教学方面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时代,科技知识不断更新,新的理念不断涌现,学习成为我们现代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之一。教师从事着教书育人的重要工作,更需要不断学习。在工作中,我会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研究课程标准,研究学法和教法,研究教材重点与难点,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充实理论,把一些好的教育教学理论方法运用到具体实践中。认真贯彻国家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深化课堂教学改革。

2.努力提高学生成绩

要提高学习成绩,学困生是关键,我准备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提高学困生的学习成绩。

3.充分发挥家长的作用

多与家长沟通,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或建议,满足家长的合理需求,努力缩短家长和老师之间的距离。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学校教育的坚实后盾。建立“家校联系册”,使家、校双方随时了解孩子的表现,以利于对学生进行及时教育。

4.常规业务方面

力争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坚持出满勤。认真备课,为40分钟的课堂教学做充分准备。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课后及时认真反思教学中的得与失,以便在今后的教学中扬长避短。

5.自主学习,开阔视野。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课余时间多阅读些教育教学刊物,摘录些对自身工作、学习等有益处的篇章段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研活动。平时多读书,多看报,不断充实自我,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利用网络媒体、报刊杂志、业务专著等,加强学习、研究,及时掌握所教学科教学发展的动态和趋势。

6.专业发展,提高自我

练习“三笔一话”基本功,学习驾驭课程标准和教材,进一步提高掌握、运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能力。坚持每天写教师工作日记,及时的记录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点滴收获与想法,借以促进提高。

三、班级管理方面

班集体是学校工作最基本、最重要的组织,是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主阵地。要加强班集体建设,因此一定要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1.养成教育

要求并引导学生时刻以《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内容为行动准则,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经常提醒学生不要在教室里、走廊内大声喧哗、跑跳、打闹;自制力较强的同学负责监管、带动;规范学生的书写、作业等,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思想教育

积极带领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和活动,坚持和学生一起参加大课间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升旗、重大节日、班队会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感恩等多方面思想教育。

3.安全教育

警钟长鸣,安全第一。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游戏、劳动、饮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卫生教育

值日认真彻底,不留死角。本学期,我依然帮、带、指导学生打扫卫生,使他们掌握劳动的技能与方法,还教室一片洁净,给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空间。作为一名经验尚浅的老师,我在教育经验,组织管理等各方面,还有太多的欠缺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自己,以更快的速度融入到集体当中。总之,我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为学校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愿我们的学校会越来越好!以上是我制定的个人工作计划,如有不完善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5】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主要工作以学习新“课标”、实践新理念为中心,加深教师对现代教育观念和课程改革的认识和理解;以研究本学科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学法指导,在课堂中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以教育的科学 发展观为主线,以新的课程改革为契机,以语文课程标准为指导,以学习新理念,探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重点,认真组织教师学习语文新课程标准。结合我校高中语文发展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语文教学规律,努力摸索科学的教学方法,促进教师不断提高,力求优化我校语文教研的内容和形式,提升语文教学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促进语文教师的专业成长,努力构建具有我校特色的高中语文教育教学教研体系,进一步提高我校语文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把握新课程标准下语文教学的新动向,在认真搞好教学工作和教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在进一步加强语文学科教学科研工作,争取在语文研究性学习、校本科研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学校自己的特色,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

2、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工作水平和能力,努力提高语文教育教学质量。

3、充分运用语文教学规律,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以及审美情趣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有个性的发展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与措施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研究新教材。加强对考纲和应试目标的前瞻性思考与研究,不断深入学习和领会语文教育的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不断革新个人观念和课堂架构,仔细研究教材,努力做到深入浅出。

2、充分利用课堂主阵地,提高语文成绩。在课堂上,根据高一学生实际情况,要多提问,多鼓励,让学生自主回答和解决各种遇到的问题,促进课堂的高效化,从而充分调动学生自主思维,努力提高学生的语文成绩。

3、充分利用教研组和备课组的力量,不断通过听课、学习、自我总结和反思,提升个人教学水平,取长补短,精益求精。

4、继续学习、经常借阅各类业务刊物,勤做摘记,及时了解教学信息,加强教科研研究。深入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学过程,因材施教,优化课堂教学结构,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加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熏陶,强力推行课前3分钟朗读、古诗词吟诵、名言警句积累以及练字等训练。充分利用校图书室和班图书角,扩大学生的阅读面,培养阅读兴趣,提高阅读能力,并使学生在读中潜移默化的受到思想教育。加强平时小练笔的指导。

6、精心设计作业,寻求的作业途径。提倡布置选择性、层次性、实践性、趣味性的作业,也可以放手让学生自主选择,把做作业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教师的批改、评讲应做到细而勤。

7、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语文实践活动,使语文素养得到全面提高。强调学生深入生活,深入实际,把语文思维深深植根于生活的土壤中,学会用生活的逻辑去思考语文问题。

8、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媒体及有效资源,为学生营造学习语文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学生的语文兴趣,促进语文思维能力,鼓励学生大胆发表看法,表达个人意见,尊重和采纳学生意见,不断提高语文的课堂凝聚力和有效性。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6】

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

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

(一)交流轮岗范围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对于任教满9年教师较多的学校,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有计划安排在3—5年内完成交流轮岗。

2、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三届(每届三年)应交流轮岗,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一届的可不交流轮岗。

3、各区市县可以根据本地区师资队伍实际,通过放宽交流轮岗教师年龄等方式,扩大优质师资交流轮岗范围,加大对超编学校和超编学科教师的交流轮岗力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也可参加教师交流轮岗。

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__〕75号)要求,公费师范生服务期由10年改为6年,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公费师范生工作满两年后原则上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其赴农村学校支教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的比例

区市县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总量应不少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量的15%。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三年确定一次本地区义务教育优质学校、一般学校和薄弱学校,其中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数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30%。城镇学校或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5%,一般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四、交流轮岗期限和方式

城区学校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调转人事关系,形成真正意义的“人走关系动”;以城带乡交流到农村学校或农村学校之间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交流期间的人事关系可因地制宜,灵活管理,交流的时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具体年限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坚持组织选派与个人志愿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1、区域内校际交流。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应交流教师指标落实到具体学校,根据学校层次、学科结构、教师队伍实际等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实施。

2、区域内划片交流。对部分地域较大的地区,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将地域内距离相对较近的学校划定为一个“片区”。“片区”内未完成交流轮岗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调配其交流轮岗。

3、教育集团内交流。实施紧密型办学模式的教育集团,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可在集团内学校之间交流轮岗,主校区交流至分校区视为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经历,分校区交流至主校区视为异校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不少于3年。

五、交流轮岗实施步骤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交流轮岗实施步骤统一组织完成。具体的交流轮岗实施步骤如下:

1、统筹规划。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梳理辖区内学校师资需求和学校用人情况,统筹规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制定方案。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明确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及奖惩措施等。

3、宣传动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进行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让校长、教师充分了解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交流轮岗的自觉性。

4、个人申报。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交流轮岗申请。

5、审批实施。各学校结合学校教师队伍实际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和薄弱学校岗位聘用的需要。探索逐步提高农村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推动区(市、县)域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2、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安排本辖区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聘任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级干部。

3、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参评特级教师、区市县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得低于2年,或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在农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4、要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并在新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要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市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考核,并作为认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的重要指标。

2、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支持交流轮岗工作,为推进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认真组织,稳步推进。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校长、教师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的骨干教师数量必须多于薄弱学校和一般学校骨干教师交流出的数量,防止骨干教师“逆交流”现象发生,保护和调动各层次学校校长、教师积极性,确保交流轮岗工作稳步推进。

4、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学年实施一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学校要强化人文关怀,认真开好教师欢送会和欢迎会。每年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后,要将本地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方案印发后,《大连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7】

为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有效提升城乡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鄂教人〔20__〕147号)《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交流轮岗的通知》、溪教字[20__]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教师支教、交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以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索建立“县管校聘”的教师管理和师资均衡配置制度,以此增强干部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促进干部教师在城乡学校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间合理有序流动,力争到20__年实现县河镇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为提高我镇城乡教育统筹发展水平、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镇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交流轮岗目标

通过校级干部、中层干部的交流,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能力,推动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完善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均衡教师资源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促进全镇教师专业成长。利用五年时间逐步实现全镇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着力解决教师队伍中“职业倦怠”和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三、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四、交流轮岗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到辖区学校挂职锻炼和辖区范围内交流轮岗或跟岗学习。

五、交流轮岗时限、对象

(一)交流轮岗时限。教师每次跟岗交流学习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个周,校级干部每次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

(二)交流轮岗对象

1、校级干部和中层干部,男53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的`校级干部;学校正、副职中层干部,一般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

2、教师,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没有在偏远辖区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应进行交流轮岗。

3、对于要晋升中高级职称而没有达到任职(教)规定年限,但个人有意愿流动的干部和教师,经学校同意,区教委批准后可纳入统一交流轮岗。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可暂不参与交流轮岗:

(1)个人身患疾病,经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父母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4)对承担学校课题研究的教师,以及学校其他专任教师较少的特殊岗位的教师,但暂缓流动时间一般最多不超过3年;

(5)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暂缓流动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5、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但拒不接受轮岗工作安排的,由学校上报县教育局调离本校。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学习宣传轮岗文件,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2、认真制定方案,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3、初定人选。根据方案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人数,由教师自主报名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确定初步轮岗人选。学校推荐符合轮岗条件人选的先后顺序是:富余学科教师优先安排轮岗,同等条件下,年龄小教龄短的教师优先安排轮岗。

4、确定名单。学校上报初定人选,待县教育局审核确定正式轮岗人员后,学校负责通知到人。

5、正式到岗。轮岗人员或跟岗学习人员应准时到轮岗学校报到,接受基地学校或受援学校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学校要从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和各项服务工作。为此,学校成立了干部教师交流轮岗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刘成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轮岗交流学习教师考核和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2、精心谋划,落实责任。学校要精心谋划并制定教师交流工作各项预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交流工作流于形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校长是教师交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把握教师交流政策、措施,掌握教师交流程序、环节。同时,要深入了解教师动态,及时研究和处理交流轮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用心服务、注重实效。各学校要建立校际协商制度,关心交流轮岗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其安心工作。要积极引导交流轮岗人员适应环境,在教学安排上注重衔接,对优质教师要大胆使用,切实发挥作用,对交流到城区学校、优质学校的教师,可采取跟岗学习、顶岗任教等方式,帮助尽快进入角色、不断提高。

4、加强宣传,强化督导。要加大对干部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耐心细致地做好交流轮岗人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学校干部教师自觉参与交流轮岗。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届的认同和支持,创造交流轮岗的良好氛围。

5、加强轮岗交流教师的档案管理,记录并保存轮岗交流的时间、学校、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8】

根据《关于东丽区中小学教师校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和《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推进落实“区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统20__—20__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创新教师队伍管理的体制、机制,通过科学有序流动,调整、优化师资资源配置,缩小骨干教师在中心与薄弱(偏远)校际之间分布上的差距,促进各学科师资配备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办好东丽区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坚持合理流动、师资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促进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偏远)学校流动,达到一名优秀骨干教师带动一批青年教师的效果。

三、实施办法

(一)交流范围

所有教学单位,包括中小学(含育才中学)、幼儿园、少年宫、教师发展中心、职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调动交流(人事、工资关系随人到受援学校)。

调动原则:申请调动人员所在学校原则上是超编单位或是学科结构性富余的单位,且工作满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调动理由;调入单位须是缺编单位、急缺学科教师或专业人员;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教师,学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调动申请。

2、优秀骨干教师的交流。

3、超职数聘任人员的交流。

4、中心地区的学校根据教师职称晋升条件,有计划的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相对薄弱(偏远)学校顶岗任教交流。

5、集团化办学学校之间的交流。

6、学校之间的学科对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师交流轮岗(调动交流除外)工作一般为两学年,交流期满后回原学校工作。20__—20__学年度交流的教师本学年度延续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师条件

以20__年8月底为时间节点,凡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师。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应交流教师人数为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20%(见点就入),应交流教师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为应交流教师人数的50%(见点就入)。

3、测算交流人数

各校统计本校骨干教师情况,骨干教师称号的范围是20__至20__年经过认定的骨干教师称号;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将测算人数及推荐人选填入《20__—20__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严格按照满教学工作量测算,上报学校的需求学科和富余学科情况。

4、教育局人事科汇总后,按照交流轮岗比例要求,结合各校学科需求情况,作出交流轮岗安排。

(五)交流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教师交流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接收学校发放,工资关系仍在派出学校,仍享受派出学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间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间交流教师由接收校负责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实上报《东丽区教育系统交流教师工作月报表》和年度综合考评资料。派出学校要严格按照接收学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况,落实相关待遇。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学校要将情况上报人事科,人事科将视情节决定该教师是否继续交流。

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如实上报交流教师的工作情况,不准瞒报漏报,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双方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交流教师在交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各项纪律要求,服从所在学校的工作安排。对不服从接收学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师,教育局责成派出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作出相应的处分。接收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所有材料整理存档工作,以备上级部门的检查。

(七)建立激励机制

将教师交流经历和业绩作为教师评优、评先、晋升职称等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测算与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对学校教师队伍进行分析梳理,召开行政会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填写《20__—20__学年度教育系统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上报人事科(本校教师的交流意向只作为参考,不作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严格落实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测算出来的应交流人数和应交流人数中的骨干教师人数上报推荐名单。推荐的骨干教师必须是在人事科备案注册的教师。上一学年度的交流轮岗教师继续交流,计入本学年度学校推荐名单,按今年新的测算比例要求,人数不足的学校再补充新的推荐人选。

严格按照市教委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凡义务教育学校,无论超编校还是缺编校,必须严格按照“两个比例”要求完成推荐交流轮岗推荐工作。

(三)推荐的交流轮岗教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上报的数据要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为保证交流轮岗分配工作顺利进行,新学期开学前交流轮岗教师能够按时到岗,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将需要上交的材料上报人事科(交流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必须上报)。

1、上报形式:电子版通过QQ传给人事科,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编号+单位名称+附件名;纸质版盖学校公章,主要领导签字,标注学校编号。

2、需要上交的材料:东丽区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20__—20__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推荐表、20__—20__学年度学科需求与富余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9】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科学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县义务段各校教师队伍现状和教学实际,现就义务段20__—20__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对象

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在同一学校连续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各单位要确保本学年交流人数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交流人数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二、交流轮岗时间

每位教师交流轮岗任教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其中,支教教师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学校教学等形式开展相关工作。跟岗教师跟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继续在城区学校跟岗一年;两年后回原乡镇学校工作。

三、交流轮岗方式

(一)县教育局组织的交流包括: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紧缺学科兼课走教、“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等4种形式。

1、城区教师顶岗支教。教育局今年继续安排城区学校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顶岗支教帮扶工作。各城区义务段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办法遴选出相应数量的教师,由个人填写申请表,学校汇总造册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

2、乡村教师到城区跟岗学习。根据青年教师的培养需求,教育局组织乡镇学校部分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乡村学校在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推荐35周岁以下、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造册于9月5日上午12点前报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课程开设情况统筹使用。

3、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根据城区学校体音美教师紧缺的实际,将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师统筹使用,在城区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

4、“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三区”支教)。

(1)申报对象:城区城区中小学中教龄在6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三级三类”骨干教师。

(2)受援地及需求学科:永丰九年制学校5人(语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学校2人(政治、数学各1人),西头中心校2人(数学、英语各1人)。

(3)申报流程:个人将身份证、职称本、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装订后统一交学校审核,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股,县局结合个人意愿及受援学校需求状况统一安排。

(4)工作任务:担任班主任并满量承担学科教学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学校要根据支教人员情况组织教师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同时负责支教教师的住宿生活、工作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并如实对教师支教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每学期末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二)各片区或中心校组织的交流包括: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等4项工作。

1、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片区牵头,在片区内开展校际间学科教师交流,各片区对交流的科目、数量、形式进行统筹安排。

2、学区长学校结对帮扶。由各片区学区长学校牵头,积极开展团体交流活动,对结对学校采取送教、一对一结对帮扶、跟岗学习等形式予以帮扶,并将教学设施、设备在学区内部共享。

3、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由各中心校协调,根据各自实际组织中心校内各小学之间的教师进行交流,交流情况汇总上报片区,由片区汇总上报人事股。

4、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各中心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确定本辖区内紧缺学科范围,由所在片区牵头,将片区内的紧缺学科教师统筹使用,在交通相对方便的几个学校之间进行兼课走教,充分发挥紧缺学科教师的专业特长,缓解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片区内校际间教师交流、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情况以表册形式由片区统一汇总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按照交流轮岗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的`人员进行排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并如实填写蒲城县教师交流轮岗调查统计表。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都必须自觉申报,并填写教师交流轮岗申请表,注明交流形式和层次。

(三)学校推荐。学校根据实施方案、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工作岗位聘任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中心校内校际间教师交流、紧缺学科教师兼课走教的交流轮岗人选,结果告知相关人员后,上报人事股。

(四)组织竞聘。教育局组织协调各学校推荐上报的城区教师赴乡村学校顶岗支教、乡村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人员到新学校参加竞聘,落聘者,由原学校另外推荐人选继续参加新学校的竞聘,直至新学校聘用为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小学教师评定高级职称时,必须具有在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凡没有农村或薄弱学校工作经历且不服从交流安排的教师,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当年年度考核和职称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3年内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评优评先活动。

2、在教师评优评先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名额数量,同时,把交流轮岗的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在评定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时,必须有农村学校交流经历。

3、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间应做到每月进行一次公开课教学,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题讲座、指导或帮扶一名青年教师,每学年带动一个教研组工作、指导一次课题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为对相关人员考核的必要项目。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层层把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长任组长,各校、教学点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的交流轮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轮岗的指标要求,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进行认真筛查,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在保证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将辖区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全部纳入交流轮岗计划。要将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本校对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将能力强、有潜力的优秀教师推荐上报,坚决不能敷衍应付。秋季开学后,各片区将中心校安排的参与交流轮岗教师情况造册汇总,以片区为单位于9月16日12点前报人事股。

(二)严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区要把交流轮岗教师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项。严格落实交流轮岗教师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岗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专项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纪律,全面客观评价交流轮岗教师。

(三)注重成效、奖优罚劣。教育局将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各校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检查。对选派到基层学校工作消极、教学成绩明显落后、引起不良影响的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延长其交流轮岗期限,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规定职称晋升年限内,推迟3年申报。同时,加大评优表彰力度,每年对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0】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__〕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教师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交流对象

(一)交流对象的范围

列入交流范围的是除校级领导之外的专任教师(含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是指按照教师职称核定工资,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骨干教师是指获得区级及以上专业称号的专任教师。具体条件为:

1、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且在本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也可以列为交流对象。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教育文体局批准,可以暂不列入交流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教师;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

(3)患有严重疾病并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

(4)夫妻一方在交流期间的另一方。

(二)交流对象的确定

1、学校按不少于局下达的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应交流数派出和接收教师。学校派出和接收的交流教师原则上数量和学科要对等,领衔学校和部分教师富余的学校可适当增加交流教师数量。

2、交流对象确定的基本原则:

(1)原则上以在本校连续任教时间长短为序,时间长的先交流;如任教时间相同,则再以年龄为序,距退休时间较短的先交流。

(2)各校要在教师学科分布、中层干部、学科负责人等

方面统筹安排,制定分批交流计划,以最大限度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获得交流锻炼的机会。派出学校应根据学科分类整理专任教师情况,并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按照进本校工作时间从长到短(同等时间再按照年龄从大到小)逐个排序。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优先安排交流:城区拟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称号或省教学名师等荣誉,无两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40周岁以下、拟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无20__年以来由区教育文体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的;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3、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交流对象。

(1)个人申报。教师自主申报,提出交流意向申请。

(2)学校推荐。当个人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时,由学校根据基本原则,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本轮交流教师推荐意见。

(3)统筹协调。列入本轮应交流名单的教师,如遇家庭等特殊情况,可通过个人自行协商或学校协调,由本学科其他教师先交流,本人顺延至下一轮;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安排参加交流。片区内交流的,由学校间根据学科分布等情况统筹确定;跨联盟交流的,经所在学校、接收学校同意,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后确定。

三、交流方式

(一)区内行政调配(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由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和学校教学实际需要,实施统一调配管理。

(二)城乡校际联盟合作交流(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将全区公办中小学按就近区域划分为7个城乡校际合作交流联盟,每个联盟设一所召集学校,负责组织协调本联盟内各校教师交流工作。

(三)郑陆片区学校既可参加城乡校际联盟合作学校交流,也可参加郑陆片区学校校际交流。

(四)跨联盟校际交流(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除联盟内交流以外的校际交流,包括区内外学校间的交流,由个人、学校自主申报,区教育文体局协调安排。鼓励城区学校的骨干教师、管理人员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到城区学校、优质学校挂职锻炼,鼓励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交流、富余学科教师向空缺学科教师交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教师向低学段学校交流,以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四、交流时间

联盟内结对交流和跨联盟校际交流,时间原则上为两年一个周期,交流期满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学校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交流时间,但交流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周期(四年)。

五、交流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1、交流对象确定后,一律不得擅自更改,以确保交流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对于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的教师,交流期间,管理和考核以接收学校为主,派出学校配合。年度考核时,交流教师列入派出学校指标,派出学校应合理分配优秀等次和合格(嘉奖)名额,由接收学校提出等次建议,两校会商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接收学校的有关政策执行,纳入接收学校考核测算,由派出学校统一发放,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须做好工作月份计算等的衔接工作。

3、坚持考核管理与教师聘任相结合,把考核的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岗位聘任、职务(职称)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挂钩,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教师,在上述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在交流中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给予待岗处理,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交流结束,教师填写考核鉴定表,报局人事科存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职责

(一)学校

1、妥善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接收学校要将交流进校的教师与本校教师一同管理和考核,定期总结,及时研究解决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交流教师的师德、出勤、业务等方面的管理,建立完善教师交流档案管理机制,交流期满时作出综合鉴定。

(二)交流教师

1、自觉维护派出学校的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服从接收学校的安排。

2、认真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上好1-2节研讨课。

3、骨干教师要发挥引领作用,把好的教风、教法带到接收学校,协助完善教师培训、教学研究等工作,指导接收学校教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至少上1次示范课、作1次专题讲座,听课评课不少于20节,在学期内开展交流学校间同课异构教学研究活动。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轮岗交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轮岗交流任务。成立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是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师轮岗交流的重要作用,动员教师自觉参加轮岗交流活动。各校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学校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考核,严格规范落实。区教育文体局将根据上级有关教师交流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方案,逐步规范,确保交流工作取得实效。各校要严格执行交流工作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甚至拒绝执行交流规定,不得漏报、瞒报应交流教师;要切实加强对交流工作的过程管理,规范严格操作程序。各校落实轮岗交流工作的情况将列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对违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八、时间安排

1、 6月中下旬,各校组织发动,宣传有关政策。

2、 7月5日前,各校将申请交流的教师名单和相关信息报送局人事科。申请区内外行政调配的,仍暂按原区内流动办法执行。在前一年年底前报送材料。

3、 7月20日前,由召集学校召集,会同联盟内的其他学校商量确定本轮交流教师名单;各校将《天宁区20__—20__学年交流教师汇总表》纸质版1份报局人事科。

4、 7月31日前,学校做好交接工作,交流教师参加接收学校的活动。

九、相关政策

1、 40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须具备20__年起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__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

2、城区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经历。(省政府、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荐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

3、县域内城区学校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特级教师和辖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时,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建立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与乡村学校共建制度。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有序地交流轮岗,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县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与交流轮岗范围

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开学前统一安排进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册)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均应交流轮岗(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交流条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处于孕期、哺乳期、患病、离退休时间不足3年、学校传统项目和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可不交流轮岗。

3.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三、工作原则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有利于相对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加强与发展;要有利于满足一线教学需求;要有利于区域内整体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要有利于校际的学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长、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有利于激活学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轮岗形式和程序

1.校长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的原则,立足学校干部队伍实际,促进均衡发展。教师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

2.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交流轮岗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职或免职处理。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即在各校教职工编制核定范围内,统筹考虑师资的实际需求,结合每学年区域内教师调剂补充计划,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时限为三个学年度。

3.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县教育局党委根据全县各学校教学实际需求,决定交流轮岗教师人选及其交流轮岗学校,填写《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4.交流轮岗教师必须在一线任教,由交流轮岗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大于20%(具体比例与县人社局商定)。交流轮岗期间因为个人原因不再交流轮岗的,取消交流轮岗教师身份和待遇(县直学校教师不视为农村工作经历),并从交流轮岗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许评优评先(提交申请后反悔的参照执行)。

5.支教是交流轮岗的特殊形式。支教时间须满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学校在编人数的5%。支教教师需在《盘山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备注”中标明“支教”字样。受援学校仅限古城子学校、沙岭学校、沙岭北郑学校、棠树学校、东郭学校、石新小学、羊圈子小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确定交流轮岗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交流轮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传。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触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以对教师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宣传,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健康发展。

3.加强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校长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中小学教师考核测评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考核程序,积极探索学生家长、学生参与评价、考核教职工的办法,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不徇私情,准确定位。对那些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学年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人员,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强化政策保障。从20__年起,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加分条件。到县直学校交流轮岗按有关政策执行。

5.消除后顾之忧。各校要切实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工作、生活等实际困难,为参与校际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平台和条件。

(1)交流轮岗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予以保留。

(2)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差别化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待遇由交流地学校发放。选派学校根据交流地学校所开具的工作量(含教学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证明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绩效奖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要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并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机衔接,形成全面发展的整体合力。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交流轮岗文件即行废止。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2】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工作的意见》和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开展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着力破除影响和制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合理配置优质人力资源,完善相对稳定、流动有序的义务教育干部、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基本消除区域内城乡、校际间教师配备差距,提升区域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解决义务教育择校过热等问题,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更公平、更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交流对象、比例

1.交流的对象:原则上为距法定退休年龄满5年的、在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其他教师因本校流动范围之内教师轮岗交流出现难以安排的情况,也须交流。

2.交流的比例:原则上参加交流的专任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的15%;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为本次应交流对象中具有市新秀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专任教师的15%。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因病不能保证正常工作及孕产期的教师暂不交流。

三、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情况统计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流出、接收数量与类别如下:略

四、当年流出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确定

1.成立专门组织:学校成立教师轮岗交流推荐小组,负责向学校推荐当年轮岗教师的人选。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宣传发动。召开干部会议和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教师轮岗交流的.法律、法规、政策、意义。

3.确定当年交流教师。

(1)自主申报。教师对照市教育局测算的轮岗交流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等要求,自主申报。填写《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2)小组推荐。自主申报数量小于应交流数量,由学校轮岗交流推荐小组推荐,推荐小组采用成员提名,全体成员评议表决的方式,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同意轮岗交流的票数超过推荐小组投票成员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即是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推荐小组负责将推荐结果告知教师,教师没有特殊困难,应服从推荐,参加轮岗交流。

(3)校办公会讨论确定。校办公会讨论确定当年交流的教师。

4.报送市教育局。

学校于20__年6月30日前,将本校当年交流的专任教师、骨干教师名单(《20__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轮岗交流教师名单》)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五、当年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的确定。

学校依据轮岗交流的规定,召开行政办公会,确认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接收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的数量、学历、学科、职称、专业称号。并填报《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轮岗交流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数量确认表》,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六、交流形式及日程安排

1.交流形式:双向选择、行政指定

2.交流安排

(1)20__年7月2日,召开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双向选择洽谈会。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与单位:局属初中。

(4)参与教师:局属各初中当年轮岗交流的教师。

带身份证、《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轮岗交流表》。

(5)要求:

某一学科中既有教师流入又有教师流出的学校须先流出再流入。

七、行政指定

双选不成或部分学科交流人数少而无法双选的,由市教育局指定交流学校。

七、工作要求

1.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参加本次交流的教师凭交流表、市教育局工作调动介绍信到流入学校报到。各校要及时做好人员聘用合同的终止、解聘、签订、调动、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

2.轮岗交流须同时调整人事关系,所聘专技岗位等级划转到工作学校,轮岗交流教师按原等级聘任,轮岗交流学校中学高级教师的结构比例达到系统内平均水平的,原则上不再划转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3.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优先参与评优评先,可按规定晋升职称、聘任高一级专技岗位、提拔高一级管理岗位。20__年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40周岁以下(20__年6月1日后出生)的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学校申报人员,须具备20__年起由市教育局认可的轮岗交流经历(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不按规定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得享受上述待遇,年度考核等第为不合格。

4.加强轮岗交流教师的档案管理,记录并保存轮岗交流的时间、学校、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3】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__〕2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中共河南省委编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意见》(豫编办〔20__〕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交流对象

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三、学科及人数

本次交流教师150名,其中:

(一)小学(100人):语文30人、数学35人、英语18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

(二)初中(5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历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1人、美术2人。

四、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三)45周岁及以下(以档案年龄为准);

(四)申请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申请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申请高学段的岗位;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人员;

2.小学定向全科教师服务未满6年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近三年(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五、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各乡镇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被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事人交流资格外,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审及面试

8月15日下午6点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教师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2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交流轮岗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终确定人员在各乡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交流轮岗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参与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另外,交流轮岗教师需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原则上退回原工作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交流。

(四)人员补充

各乡镇对符合条件报名的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对因教师交流轮岗空缺的岗位,原则上由20__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小学定向全科教师及城区轮岗支教教师进行补充。

未尽事宜由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4】

根据《贵州省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均衡配置的意见》(黔教人发[20__]320号)和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教师队伍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教育内涵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区域内统筹管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均衡、人文、灵活的用人机制,促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和内涵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流动、公平公正、稳妥有序、以人为本、促进发展、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每批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原则上占学校符合交流条件人员总数的5%-10%。通过交流,逐步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育质量。

四、工作要求

1.轮岗交流教师,在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和骨干教师数量方面达到基本均衡。

2.教师轮岗交流后,组织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其他福利在任教学校享受。教师轮岗交流时限为一年。

3.教师轮岗交流、支教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到农村支教的教师,每学年绩效考核加8分。

4.对符合轮岗交流、支教条件拒不服从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5.“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职务应有农村学校服务经历,服务不少于一年。”

6.夫妻双方都在本校工作的应交流一方。

7.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专项支教任务的教师,视为具备异校交流工作经历。

8.教师轮岗交流须在本校连续工作年满三年以上。男教师50周岁以下,女教师45周岁以下。

9.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的可暂缓交流:

(1)个人身体患绝症,不能满负荷工作的;

(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

(3)妻子(丈夫)或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

五、组织实施

教师轮岗交流、支教由学校(园)、教育辅导站组织实施,报市教育局、黄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六、轮岗交流学校(园)

红星路小学、云南路小学、盘江路小学、向阳路小学、湖南路小学、延安路学均为轮岗交流学校。

红星路小学与向阳路小学教师原则上不互相轮岗交流。

七、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师轮岗交流是建立在科学规范基础上的一次重要人事制度改革,是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贯彻科学 发展观,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学校队伍的高度稳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既是关系到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认真执行教师轮岗交流的纪律规定,确保轮岗交流、支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本意见从20__年6月10日起施行。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计划【篇15】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__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20__年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轮岗人员范围

全区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局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学校)的在编在岗(含人员控制总量、合同制教师)校(园)长、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和人数

符合以下条件的校长、教师均须按规定参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2届的校长。其中,校长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副校长为3-5年,同一所学校校长、副校长一般不同时进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超过2个聘期的专任教师。高级教师及以下每个聘期为3年、正高级教师为5年;

(三)新晋升履职的教师原则上3年内至少安排其参加1次不低于1学年的城乡教师轮岗交流。

除上述条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长、教师,所在单位要给予积极支持。

三、交流轮岗的类别和时间

(一)调配交流。校长的调配交流,按校长职级制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同步调整。教师的调配交流根据《垦利区教育系统人员调配暂行规定》(垦教发[20__]41号),区教育局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区委编委领导同意后,报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备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调配交流人员人事关系同步调整。

(二)校际之间交流。由各区直学校提报交流任教教师到镇、街道学校任教的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等保持不变;学校学科富余人员,根据学科情况,各学校提报人员名单,由教育局统筹安排交流,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区直学校教师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教师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校长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届。

(三)局属事业单位与学校之间的交流。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到学校交流,学校教师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交流,由所在单位提报人员交流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批备案,交流期间不转人事关系,原单位工资待遇(镇、街道学校教师交流到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享受镇、街道相应补贴)等保持不变。交流时间原则上为1-3学年。

四、交流轮岗的方式

(一)个人申请。符合交流轮岗要求的校长、教师本人提出交流申请,报学校和区教育局审批。

(二)学校推荐。学校根据教师交流的有关规定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制订年度交流计划。主要依据教师在本校连续任职时间和个人申请,确定符合规定条件的校长、教师,原则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人数的10%,分期分批进行交流,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五、交流轮岗的实施步骤

(一)人员上报。确定全区各学校交流轮岗人员计划,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安排的方式确定本单位交流人员,填写《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确定交流轮岗人员。

(三)组织交流。根据报名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对审查合格的教师做出统一安排。各单位要为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指导、帮助交流轮岗校长、教师履行工作职责。

(四)报送要求。以学校为单位,将《垦利区符合交流轮岗教师统计表》、《垦利区教师交流轮岗登记表》、《垦利区校长交流轮岗登记表》和《垦利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于8月31日前报区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轮岗教师所在单位和交流学校要认真总结教师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交。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报材料的`学校,区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围: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参与交流: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3.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

(二)交流范围内的校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聘任的必须具有交流工作经历,其中: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正高级教师职称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须具有在镇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出勤达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认定支教经历。

(三)交流轮岗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下派干部的标准发放交通、生活补贴,交流期满结束时经考核合格后根据考勤情况一并发放。交流轮岗校长、教师与接收学校教职工在培训学习、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

(四)优先安排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培训计划和项目。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交流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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