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执行国家传染病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报告制度》等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做好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工作。
2、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发现或诊断法定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登记本”,并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3、传染病信息网络直报:根据疫情需要,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将 “传染病报告卡”与临床科室上报结果和检验科、放射科上报结果进行比对后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三、 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利用院内外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2、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3、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四、加强疫情管理,落实防治制度
完善传染病防治工作奖惩制度,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确保全年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无漏报。
五、加强对科室的传染病防治
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门诊日志记录,提高疫情信息报告质量。报告及时率和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完整率、准确率必须达100%。
为进一步做好我连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降低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连实际情况,特制定了20__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
2.学习并掌握各种常见传染病诊疗规范,做到早发现p早报告p早隔离p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3.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每年至少宣传四次。
4.在治疗工作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做到一人一针以管一板,杜绝医源性传染。
5.积极开展连队卫生检查监督工作,对水源卫生p环境卫生p粪便卫生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
6.全面实施计划免疫,按照计划免疫程序及时对全连所有0――7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强化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规范首针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提高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五苗"接种率95%以上。
7.做好各项工作的登统计。
为了进一步加快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顺利开展好医疗工作,落实“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现将20__年我科传染病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疾控人员素质,逐步适应新形势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县市区举办各种培训班,对本科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逐步提高疾控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根据监测结果,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处置各类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的灵敏性、准确性,提高事件处置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逐步提高传染病事件报告的准确性。每月26号之前按时上报传染病人数,加强实验室建设,逐步对重点传染病实验室进行网络化建设,提高标本时采集率、送检率、阳性率、结果反馈率,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和计量认证工作,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的准确性。
(四)进一步密切部门间协作。明确职责,密切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各地卫生应急信息和工作交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有序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实施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分析工作,加强疫情报告的分析利用。
(六)配合医务科,继续做好加强人禽流感、非典防治。要认真按照防控预案落实相关防治措施,加强应急演练。重点是继续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规范开设发热门诊和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非典和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加强和畜牧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出现禽间禽流感疫情时,和农业、畜牧业部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进行调查,同时进行处理”,认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七)肠道传染病防治。对霍乱、伤寒副伤寒、甲型肝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要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及时 处理疫情。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对肠道门诊的腹泻病人实行“逢泻必检,逢疑必报”,要加强对肠道门诊检查。已发现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地区,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今年要召开会议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针对目前我国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充分认识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式,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加强防治工作,加强疫情监控,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大高疫情期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力度。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为了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群众的防病抗病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和卫生防治宣传日,广泛宣传有关秋冬季节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加强全民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手足口、禽流感、麻疹、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醒公众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保持个人卫生,多参加体育锻炼,食用肉类时完全熟透,到正规市场购买检疫过的家禽,防止疾病发生,如发现身体不适,及时到医院就诊。
三、接种疫苗预防传染病
对能够通过接种疫苗预防的疾病控制工作提出要求。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消除预防接种工作中的隐患;加强对没有纳入计划免疫管理的其他通过接种疫苗预防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对可能发生疫情暴发流行的,根据人群免疫水平,认真组织做好相关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加强疾病监测工作,严密关注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动态。
四、加强疫情监测,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
各种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我们采取积极的措施重点预防控制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把对呼吸道发热病例和对人间禽流感病例的监测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各村卫生室的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科人员和村卫生室人员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及《传染病防治法》的专题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
为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各村巩固已有成果,坚持不懈,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严防传染病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把传染病防治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抓出成效。
一、预防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预防保健人员、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学校食堂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
6.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7.对学校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的人员,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控制:
1.在学校发现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