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定区20__年内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成路街道关于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对街道20__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
结合新预算法相关要求和财政改革新精神,开展对部门和基层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规范性和效益性的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促进部门和基层单位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的审计,并延伸审计与财政预算资金相关但监督较为薄弱的基层单位,关注“三公经费”、培训费、宣传费支出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上级政策执行到位。重点关注镇级财政性资金预算管理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关注村集体“三资”等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计划对街道千百人等11个组织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二、打牢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促进内控制度健全与完善
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延伸到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审计会计核算、报销支出审批、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及现金管理情况等方面,关注重点支出情况,如津补贴发放、公务卡使用情况等。主要了解企业单位、社区干部尽职、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管理与控制及资产管理情况,审查财务收支合法性情况。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计划对街道下属迎新保洁公司、练祁岛餐厅等9个镇级资产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费用审计工作。
三、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内管干部管理和监督
进一步完善内管干部定期轮审计划管理,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建立经济责任轮审制度,按照“努力实现对重点部门、下一级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的目标”要求,有效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开展基层站所和居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居村干部经济行为,促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计划对所有居村三年轮审一遍,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居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主要围绕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这一主线开展审计监督。将领导干部在工程管理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权力行使作为监督的重点,防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人、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结合起来,并把“三公”经费等作为审计重点。
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受社区党建办委托,计划对街道下属仓场社区、沧海社区及新成路街道社会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积极介入投资项目审计,拓展内部审计工作外延
进一步加强投资项目审计,提高建设资金效益。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承发包、工程质量、合同管理、资金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
五、关注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促进审计工作管理水平
结合街道工作,积极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关注民生、资源环境保护以及重要改革事项等领域,如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三公经费”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领导的决策和制度的建立完善提出有价值的审计建议。针对新常态下的产业结构调整、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等带来的新课题,以及居村治理、动迁补偿、河道治理等重点事项开展审计调查。
六、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推进审计成果有效应用
在完成全年审计工作计划之后,形成一份较全面的综合业务分析报告。各单位要抓好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整改结果要及时书面报告街道审计办公室。通过内审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在党工委会议上集中通报,并由各分管领导督促整改。
此外,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积极参与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同时,在年度工作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审计部门有新的工作要求,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将及时调整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交办任务。
一、指导思想。
20__年内部审计工作将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发展目标,树立以“监督促治理”的审计理念,坚持“围绕集团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入手,初步确定年底前完成对____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轮流实施一遍财务收支审计。通过监督各子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从治理机制和完善内控制度的层面揭示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逐步规范和提高经营管理。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后,再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审计。
三、年度工作计划。
(一)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内控情况检查工作。
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经营模式不断变化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也更加艰巨。
针对目前内部审计人员少,审计力量有限的工作实际,从基础的财务收支审计入手,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对集团所属各公司轮流实施一遍审计。从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方面进行审计,同时结合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掌握集团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查找和完善内部控制中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后期在集团公司逐步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奠定扎实基础。同时,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完成专项审计工作。20__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根据国家和内部审计协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的集团公司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组织和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1、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从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奖惩等方面加以完善,在组织和制度上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完成时间20__年__月__日。
2、制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作为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的指导文件,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时间20__年__月__日。
3、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文档模板,内容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审前调查记录表、审计证据汇总记录表、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从格式上规范审计工作文档。完成时间20__年__月__日。
4、借助集团公司内部报刊和OA平台,宣传普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和内容,提高公司员工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意识,为今后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营造有利于内部审计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审计人才成长的环境,不断为审计人才队伍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1、与四川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取得联系,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分期分批选派集团公司内审人员及所属各公司财务骨干集中参加专业培训,获取内审专业资格证书,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内部审计工作下一步在各公司的开展和落地生根创造条件。
2、认真学习执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审计人员不断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3、通过参与和执行审计项目,在实践中学习和摸索方法,逐步积累和总结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提高审计专业技能和水平。
4、购买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专业理论书籍和培训课件,充实内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
5、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引进和招聘各类审计专业人才,充实集团公司审计力量,在人员和力量上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四、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一)合理调配审计资源,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审计通知,成立审计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
(二)以客观公正、事实求是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审计。
(三)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四)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恪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20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收支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二条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是指卫生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机构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性进行独立监督审核的行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国有卫生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卫生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及时批复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意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年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拥有3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年收入20__万元以上或所属单位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其他卫生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也可以授权本单位其他机构履行审计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有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岗位资格准入和后续教育制度,各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保障。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的审计、会计工作经历。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免应征求上级主管内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内部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开展工作和培训所必需的经费。
第十条 卫生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部属(管)单位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本地区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各类卫生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所属机构进行审计和业务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系统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及工作规范;
(二)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三)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组织行业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四)组织审计业务培训,开展审计工作研究,交流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 制度;
(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
(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十)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与合作。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本单位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规章 制度;
(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经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
(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十八条 本部门、本单位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一)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应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并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三)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四)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审计组;
(五)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后,报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下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六)内部审计机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
(七)内部审计机构应对必要的项目实施后续审计。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第二十一条 对审计工作成效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突出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不履行审计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拒绝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以及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或实施办法,并报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保障资金安全,提高基金风险,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审计指导思想
二、审计项目计划
重点对年度内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并对相关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进行延伸调查,审核缴费基数,缴费人群的真实性,了解我县医疗保险基金的交纳情况、揭示上缴和发放基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我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为局里管好、用好医疗保险基金当好参谋,确保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审计工作要求
(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要依法监督,文明审计,牢牢把握审计质量的生命线。要按照“依法、程序、质量、文明”的要求,创新审计理念和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职责。要以促进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为目标,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仅要审深审透、严肃处理,还要深入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从完善制度、机制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于那些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要注意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及时向局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一、突出财务收支和项目资金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全年计划对4个乡镇卫生院实施常规审计,对财务收支、 项目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及票据、物价等就地开展绩效审计。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项目资金规范管理方面入手,检查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财经法规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
二、运用审计成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科学分析和梳理审计结果,有效发挥监督与服务职能,立足发展,着眼整改,充分运用好审计结果。加大审计后续跟踪力度,及时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中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同时督促未被审计的单位对照其它被审计单位暴露出的问题,组织自查整改。
三、推动内部审计交流,提升内部审计效率
加大对本系统内审工作的力度,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内审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加强单位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不断提高本系统内部审计的能力。
加强与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创新审计思路,改进审计方法,努力提高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今年计划请审计部门对公立医院进行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