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做好新版GSP的宣传贯彻工作。按照省、市局的部署,自20__年6月1日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新版GSP工作。
二是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开展“整顿购销渠道、规范票据管理”活动,突出药品进货渠道、验收记录、合法票据及温控设备、特殊药品等方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
三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按照新版GMP和分级管理规定,对辖区内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GMP跟踪检查。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皖食药监市【20__】73号精神,在11月底完成监督检查100%覆盖。
五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监督检查。
六是巩固“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和养护环节的监管。对提交“规范药房”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验收检查。
七是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全年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50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00例。
八是加强重点品种监管。做好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特殊药品和疫苗等重点品种监管。
二、加强药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坚持和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落实药品经营企业约谈制度,建立药品企业违法违规通报制度,制定县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建立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全年开展2次轮训,重点培训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新版GSP和药学专业知识,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认证企业人员业务知识考试工作,提高其法制意识和业务水平。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监管监察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水平,有效遏制职业病,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工作目标和指标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职业卫生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确保职业病危害源头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程度明显减轻,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明显改善,职业病发病水平有所下降,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具体工作目标和指标:
(一)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五)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85%以上;
(六)“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系统分析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的企业数不得少于已完成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备案系统企业数的10%;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
1.完善申报常态和动态化管理。继续加大职业危害申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主动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重点抓好已经申报企业发生变化的变更申报及新检查出的未申报企业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增加申报数量。
2.督促指导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企业,通过“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分析系统(企业端)”按时注册登录并进行数据填报。
3.全年累计完成对255家涉及职业病危害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的执法检查,第一季度计划完成45家以上,第二季度累计完成115家以上,第三季度累计完成__5家以上,第四季度完成255家以上。
(二)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
4.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开展20__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工作巡回宣传培训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5.增强普法宣传。主动到用人单位发放职业病防治常识、职业病法律法规等宣传材料,为企业送“法”;积极沟通企业负责人,采取电话、短信、约谈会等形式,积极听取企业负责人对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并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用人单位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促使企业主动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为劳动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卫生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针对安监执法人员:一是举办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二是邀请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经验的领导、专家进行授课;或采用现场执法培训的方式,锻炼队伍,提高职业素质。针对企业:一是举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的培训班,邀请省级(或者市级)专家进行授课;二是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平台、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等方式,宣传职业健康知识对企业负责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责任等内容进行宣传培训;三是到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现场培训”,提高劳动者个人防护知识。
(三)深入开展职业危害治理,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7.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根据《深圳市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任务指标。
8.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皮革、印刷、珠宝首饰加工等辖区职业病风险较高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继续做好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与原职业卫生监管职能部门即区卫计局、CDC的沟通,加强对重点企业、超标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防护措施的落实整改。
10.加大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1.深入开展约谈制,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
12.做好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准备工作。
(四)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现状评价。
13.加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预评及控评工作,力争使“三同时”工作有新局面。积极推进用人单位开展现状评价工作。
(五)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发挥模范作用。
14.推动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在全区用人单位中创建职业卫生示范企业,旨在示范企业能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职业卫生管理、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劳动者健康监护等方面在行业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六)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
15.重点检查职业卫生服务档案的建立、单位和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性健康体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不断规范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七)做好职业卫生信访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年)
16.妥善处理职业卫生相关信访件,及时协调解决信访人的职业卫生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职业健康权益。
(八)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17.健全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局面。一是加强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中医院和区健教所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通报信息,切实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建立与劳动、工会、社保、安监、街道办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开展联合宣传、执法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职业危害防治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问题的单位要进行曝光。
(三)强化监督,严格执法。针对存在明显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合格,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执法力度,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20__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责任落实,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为我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要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促进水利事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以一把手为核心的长效运行安全责任体系,确保水利安全工作长治久安。
(一)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狠抓水利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一岗双责”领导责任体系,真正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能。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重点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措施、解决突出安全问题,针对安全生产状况及工作重点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在主汛期、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面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制体系,形成上下联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突出行业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根据水利系统各项工作任务及特点,20__年重点抓好三大安全建设。
(一)充分准备、严阵以待,切实抓好防汛安全。防汛工作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近年来气象走势分析,极端异常天气易发频发,防汛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责任十分重大。认真全面组织汛前检查,重点检查水闸、排涝站、水库、防洪防汛物资储备、在建工程等情况,并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对险工隐患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做好水闸、排涝站设备的检修维护和调试运转,确保汛期正常运行;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责任单位要按照下达储备的任务要求,在汛前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保障抢险应急所需。
(二)规范行为、加强监管,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水利工程建设面广量大,涉及水闸改扩建、农村饮水安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任务艰巨,安全监管责任重大。1、严格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及廉政监管制度,严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及承包行为关,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监管;3、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监理单位必须将安全监理作为现场监理管理工作的重点,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凡达不到安全施工要求的一律不得施工,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3、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运行安全。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对各类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确保施工安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治理违反实力工程建设程序、水利建设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在建项目。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大非措施,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三)强化应急管理。明确应急指挥机构、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强化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各负其职、定期督查,切实抓好单位安全管理。 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分解制度。局安办督促局基层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消防设施日常检查,确保单位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提高员工突发情况下防范处置能力。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强化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严格执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定,全面履行安全主体职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1、强化安全教育,提升安全素质。组织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2、强化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不断加强对工程重点领域、敏感部位和薄弱区域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结合重要时段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促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确保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严格事故追究和行政问责。要严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事前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打击非法违法不力、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到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不彻底的、视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问责。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根据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__年常州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常食药监保[20__]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__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如下:
20__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夯实基础,落实责任,防范风险,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完善风险监测,强化宣传培训,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落实责任,夯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基础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梳理分类,明晰监管依据和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我市保化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与经营规模大、品管基础好、具有药品质量管理背景的企业,签定质量承诺书,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意识。
(三)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根据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监管要求,推动日常监管工作细化、量化、痕迹化。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建设,完善企业信息档案,提高监管效能。
二、强化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健全生产企业信息档案,推进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基础档案建设。
(五)加强流通企业监管。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确保流通企业监管覆盖面达50%以上。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引导行业自律。
三、突出重点,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六)排查风险隐患。对开展过整治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治效果不明显,隐患未得到治理的要进行“补课”。对风险监测、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及早防范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七)狠抓重点整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的整治工作。加强对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含蜂胶、牛初乳、灵芝孢子粉等原料保健食品以及美白、祛斑等化妆品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专项检查。加强对未经批准或备案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广告的监测,并针对当前公众反映强烈的利用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议等形式宣传、推介和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与各相关部门一起,加强对产品合法性的监督检查。
(八)加强市场整顿。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整顿和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六个严厉打击”和“五个必须”,即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劣原料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凡存在标签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的,必须责令召回并整改;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必须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从重处罚;凡产品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下架并暂停生产经营;凡存在违法添加行为的,必须建议上级主管部门撤销产品批准文号、吊销生产许可;凡触犯刑律的,必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着力防范,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水平
(九)认真完成全年风险监测任务。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20__年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检任务,做好风险监测工作。加强重点区域及风险程度高、流通范围广、市场占有率大以及投诉举报多、易违法添加产品的抽验监测,增强监测抽验的针对性,提高隐患排查的及时性。
(十)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后处理。强化对问题产品的处置力度,认真查找造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涉嫌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采取暂停生产、销售召回并销毁等措施,防范安全隐患蔓延。
(十一)积极稳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树立风险管理意识,按省、市局要求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探索研究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敏感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宣教,营造保健食品化妆品良好工作氛围
(十二)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的培训。开展对镇(区)协管员保健食品化妆品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提高镇(区)协管员工作水平。
(十三)加强对相对人的培训。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负责人法规宣传,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举办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负责人培训班,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培训,对批发企业、大型商场、大型超市的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十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印制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手册,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宣传周、广场咨询、走进社区讲课等活动,大力普及保化科学消费知识,引导社会客观理性看待风险,正确有效防范风险;大力宣传保化监管工作和成效,提升公众对保化监管工作的认知度。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__年10月。
二、检查范围
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三、检查内容
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企业的原材料控制、生产必备条件、出厂检验等情况,包括:
1.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
2.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是否已经发生变化,是否按照法定要求办理重新审查手续;
3.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是否有效运行,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原辅材料的采购进货、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4.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
5.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6.获证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举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涉嫌存在制假售假行为和记录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需要对实地核查组审查质量、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证后监管质量进行抽查的;上级交办的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产品质量等问题需要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完成对企业的复查工作后,应将《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企业整改资料等记录文书归档。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本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将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时间要求
各所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月25日之前向区局质监科报送检查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省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分级监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方式,积极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夯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落实整改,及时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材料,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按时报送,强化时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应随时报送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