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老年人健康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关于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和老年健康知识宣传,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提升健康素养,乐享银龄生活
20xx年8月24-30日
(一)广泛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服务活动
通过摆设展板、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积极宣传《健康福建行动(20xx-20xx年)》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政策要求及我区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的相关政策。
(二)举办一场老年健康知识讲座。
联合峰尾卫生院举办一场老年健康知识讲座,宣传科学的衰老观念,帮助老年人正确认识各种慢性疾病及功能退化。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指南宣传,指导老年人及其家人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同时重点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等。
(三)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活动
积极协调峰尾卫生院为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全面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四)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鼓励家庭签约医生通过上门的形式送老年健康知识进老年人家庭,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和康复指导等服务。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村要高度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的策划,认真部署,精心安排,抓好落实。要结合各村具体情况,从实际出发,勤俭办事,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以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老年学校等活动阵地,组织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咨询、讲座等,力争形成较强的社会宣传氛围,传递正能量,提升影响力。
(三)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各村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将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及图片于8月31日前汇总到镇卫计办。
全乡行政村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
为全乡行政村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的时间视情况具体安排,体检项目完全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并尽可能增加一些必要的项目,具体步骤如下:
1、乡镇卫生院组织各村的老年人的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体检前先由各村乡村医生通知各家需要体检的人员,可以到卫生院进行体检,也可以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去村卫生室体检。
2、老年人体检可与慢病体检以及建立健康档案相结合。
3、体检的内容包括健康状况的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
4、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的症状、既往病史、遗传病史、现病史及临床表现、治疗和目前用药情况。
5、体格检查方面含有血压、身高、体重、腰围、臀围、皮肤、淋巴结、心肺听诊、
腹部是否有包块、下肢是否水肿、呼吸、体温、脉搏
辅助检查有:每年一次血糖、血脂,有条件的话还应加上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x光片。
6、告知老年人健康体检的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干预。
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者和2型糖尿病者纳入相应的慢病管理
对存在危险因素但是尚未纳入慢病的居民定期随访
对所有的老年人进行慢病危险因素、高血压防治知识、糖尿病危害的健康教育
1、掌握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的花名表及数据,规范管理率≥50﹪、体检率≥50%;
2、健康体检表完成率≥95%。
为进一步做好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提高我社区老年人健康水平,现就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辖区内6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以下简称老年人)。
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60%。
对老年人每年进行1次健康管理,内容包括: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辨证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B超、眼底等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每年的11月份之前完成健康管理工作。
1、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关于中医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社区中医人员,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的实施工作,保证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质量。
2、每次健康体检结果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做到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与建立健康档案、慢病管理等工作相衔接。
3、及时掌握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减少、死亡等信息变化,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通知》(沪卫老龄便函〔20xx〕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及时了解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持续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
为关爱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
1.对评估结果显示正常的老年人,鼓励其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积极带动身边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2.对评估结果显示轻度焦虑、抑郁的老年人,可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干预,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并定期随访。
3.对评估结果显示疑似存在认知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建议其到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具体内容可参考国家疾控中心慢病中心编制《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手册》《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手册》和本市编制的相关工作手册(相关手册另行下发),并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的关爱行动工作。
1.关爱对象。本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2.开展方式。以村(居)委为单位建立老年心理关爱点。到2024年底,每个街镇至少建立1个市级老年心理关爱点,全区至少建立1个国家老年心理关爱点。依托“我嘉·邻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等,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采取上门、集中或线上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科普宣传、必要干预、转诊推荐等。在开展心理关爱服务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结合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工作,选择心理健康服务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村(居)委推荐申报国家和本市关爱点,并制订各街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于10月24日前将关爱点设置计划表(附件1)报区老龄办,并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当年关爱行动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和关爱行动点申报表(附件3)。
2.落实行动保障。各街镇、各关爱点指定1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行动开展,列为国家关爱点的人员需参加并通过国家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其他关爱点的人员参加市级组织相关培训。区精神卫生中心做好社区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专业机构开展相应工作。各街镇可统筹利用现有工作渠道实施项目,同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工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做好总结推广。各街镇要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为原则,按照区级计划完成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建设工作。请各街镇及时做好工作开展情况评估和总结,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开展情况(参考格式详见附件4)报送区老龄办。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xx〕10号)、省卫健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老龄〔20xx〕5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xx〕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闽清。
到20xx年,我县促进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得到完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到20xx年,我县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公平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1.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家庭作为维护老年人健康的第一道关口。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及健康科普平台,向老年人及家庭成员广泛开展生命观教育,宣传推荐健康科普知识,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老年患者的疾病特点,加强对老年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宣传,推广健康教育处方,指导老年人合理用药,减少不合理用药危害;疾控机构要组织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增强老年人主动预防和慢性病自我管理、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
2.将健康教育纳入社区活动和老年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作用,统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各级老年社会组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面力量,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展老年健康“云教育”,组织开发、遴选、引进一批养生保健、照护服务、生命尊严等方面的优质课程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到20xx年,县级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中心,将健康教育100%纳入老年大学及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内容。(责任单位:县委老干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3.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体育设施,打造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普及老年人喜爱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发挥老年体育协会作用,到20xx年实现县老体协组织覆盖,90%的乡镇、80%的村(社区)建立老体协组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创编、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体育健身项目达到43项。(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二)加强预防保健,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
4.实施老年健康预防干预措施。树立和巩固“预防为主”理念。依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的三级预防机制。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老年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与医养结合服务作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失能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注重签约服务效果,不断提升签约服务满意度。到20xx年,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6.完善老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县二级医院转型发展、提升建设,重点整合发展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养老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发展医养结合,促进资源整合、功能转型、差异化发展。推动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应符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xx〕855号)建设标准,采用老年综合评估常规模式、共病处理模式和多学科团队工作模式,对老年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将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内容。到20xx年,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升级为社区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增强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总医院)
7.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和队伍建设。推动老年医学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关注疾病、功能、心理、营养、康复的“全人管理”模式转化,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推进老年医学、康复医学、老年照护等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加强对老年医学类科研的扶持力度。将老年医学科纳入县专科建设计划,对于符合条件获评市级及以上专科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建设经费补助。优化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培训。开展老年健康相关的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20xx年起老年医学科在编在岗(需连续在岗专职1年以上)医护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紧缺急需人员岗位补助,所需经费专项核增医院工资总额,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但不纳入基数,全额预算单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差额单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和医院按1:1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闽清医保局、县总医院)
8.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就医便捷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保留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确保智能设备有人工值守或志愿服务,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诊疗效率,让信息化与智能化“多跑路”,实现老年人就诊“少跑腿”。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xx〕457号)要求,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优化老年友善就医环境、倡导老年友善文化、健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管理、完善老年友善诊疗服务。到20xx年全县80%以上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县总医院)
(四)加强康复护理,推广家庭病床服务
9.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鼓励中医院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扩大护理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县总医院)
10.加大家庭病床服务供给。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卫基层〔20xx〕45号)精神,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从家庭病床医疗业务净收入(医疗业务收入减除药品、耗材、检验试剂等业务成本支出)中提取不超过70%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结合责任医护人员工作量、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内部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在20xx年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到20xx年,家庭病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闽清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医院)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
11.探索建立长期照护服务机制。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
12.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研发和提供丰富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提升个性化、定制化水平,为适宜人群对接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xx〕262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20xx年底,启动实施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试点期间先覆盖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闽清医保局提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提供基础护理、专业护理等服务项目。允许失能评估费用收入全部用于工作人员劳务支出,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应将评估时效性、抽查合格率、举报投诉处理情况、服务标准化等纳入考核内容,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给相关人员,以提高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力争在20xx年基本建立适应闽清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闽清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六)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倡导临终关怀服务
13.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xx〕102号)精神,闽清县总医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财政部门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力度,将安宁疗护部分工作指标单列,并建立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和安宁疗护病区,在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床位。将安宁疗护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经费预算。探索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推动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安宁疗护骨干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的机构与机构、居家与机构转诊机制。将安宁疗护服务与长期护理保险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闽清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医院)
(七)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多模式发展
14.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整合医养资源,鼓励不同等级、类型的医疗、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新推出的养老用地优先建设医养结合项目或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设置护理站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经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床位,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
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自身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前提下,有余力的,可按“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在基层养老机构巡诊或多点执业时间,按实际天数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可视同晋升高级职称前规定的基层服务时间。申报副主任医师时,须提交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协议、合作双方派出和接受服务详细情况记录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基础上,由养老机构另外支付医务人员有偿的上门服务劳务费,劳务费原则上按照卫技人员职称情况核定,每半天200-400元,具体收费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内明确。允许上门服务劳务费收入全部用于工作人员劳务支出,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应将工作质量、数量等纳入考核内容,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给相关人员,以提高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到20xx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县人社局)
15.鼓励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各乡镇在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方面积极创新突破,探索适合我县县情的可借鉴、可复制的医养结合经验。开展县级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单位培育工作,对评估合格的县级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单位,由县财政予以每家单位20万元奖补。积极争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对于获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的给予一定财政奖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养老、卫生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卫老健〔20xx〕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完成市级确定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数,健康管理率达72%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一)健康管理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二)健康管理内容
1.建立健康档案。对未建立档案的老年人及时建立档案,已建立的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2.健康体检。体检医院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规范记录在体检表上。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对肺结核疑似患者开展X光胸透检查。
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并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仪开展体质辨识服务。
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三)体检机构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根据购买服务协议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其它医疗机构,需经区卫生健康局批准,方可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31日之前)。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告知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留存被告知人签字回执。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村居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有序、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6月底前务必完成体检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年度体检任务,为保证体检质量,原则上各单位每日体检人数不超过100人,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汇总考核阶段(11月20日之前)。健康体检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负责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考核、认定、汇总并报至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老龄和家庭发展科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和体检医院要明确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业务培训及老年人健康体检督导工作。确保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和数量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健康管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分析报告。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对健康体检的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工作。负责业务督促、指导、考核等工作。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医院体检工作,对体检单位资质、检查流程、检查项目、体检进度及体检对象年龄等进行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流程不规范、体检项目不全、超范围体检等行为;负责收集体检信息移交各村居医疗机构进行建档或信息更新。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依据村居调整、人员居住密集等情况安排体检报告反馈工作,原则上要求由体检对象或监护人到各卫计中心指定的地点自行领取报告;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20日内完成体检信息反馈工作,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安排所在村居卫生机构告知体检对象。
村居卫生机构:协助开展本辖区体检工作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体检告知等工作;配合体检医院做好体检现场组织工作,负责将体检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对于没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将新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
各体检医院:配置满足体检需求的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开展体检工作,不得缺项、漏项;安排专人登记,尤其是对是否符合体检对象、领取报告形式和地点等要履职到位,对参与体检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健康评价、健康指导;规范填写体检表,并将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粘附在体检表相应处,整理完善体检表。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10日后要将所有体检信息形成纸质报告,并将体检报告和信息上报所在卫计中心。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告知所在卫计中心项目负责人,便于及时管理。
市中医院:负责提供在本单位体检的机关离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等人员的体检信息。
局办公室、督查室、宣传科:分别负责本次健康管理工作后勤保障、督查巡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提升能力,保证质量。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和协调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台账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村(居)、联系电话、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结果是否告知、是否健康指导等。纸质体检登记表要与电脑登记信息、体检表信息保持一致。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要将健康体检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规范完善、健康素养促进等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四)督导考核,强化问责。业务指导组和督导巡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全区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各卫计中心要加强履职,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对村级卫生机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以及体检率不达标等问题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疗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体检项目不全、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督促和考核,视情核减体检费用,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根据市区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的文件要求,为推进医疗机构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机构各项制度措施,全面提升老年人看病就医便利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及措施。
一、健全组织管理:针对此项工作,医院成立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科室主任
2、技术指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相关科室主任
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把老年友善医院行动的工作列入全院工作的总目标,并领导实施。
2、负责组织落实老年医院相关培训计划和新上岗人员培训计划。
3、广泛宣传营造尊老、爱老、护老的老年友善文化氛围,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分级诊疗、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4、组织督促检查各科室老年友善支持落实的工作。 5、对老年友善医院工作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及阶段小结,每年进行年终总结。
(二)技术指导小组职责︰
1、负责不断优化老年人的就医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综合评估服务,如进行能力评估、老年综合征评估、高风险状态评估和用药评估等。
2、建立实施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躯体、精神和社会等层面的健康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安全。
3、鼓励指导患者及其照护者积极参与到诊疗、康复和照护的全过程中。
4、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及对培训学习效果的考核。
5、负责检查指导老年友善医院随访工作,认真完成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不断提升医院整体环境,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设施设备。
(三)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职责∶审核本院老年友善医院实施方案,负责老年友善医院全面工作与协调及相关业务指导。
组长∶负责组织领导小组制订本院老年医院工作计划,负责老年友善医院的全面工作与协调。
副组长∶主要负责涉及老年友善医院工作的执行落实、督导检查、汇总整改,并协助执行院长制定老年友善医院工作计划,其他院领导负责按照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督促分管科室落实医院部署的老年友善医院工作任务。
1、院办职责︰
(1)负责制定本院老年友善医院工作计划,并领导实施。(2)负责监督检查本院老年友善医院相关工作情况。(3)作标识、标牌、宣传展板、壁报等方式落实老年友善文化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老年友善文化氛围。
(4)利用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扩大老年友善医院影响范围。
2、医务科职责︰
(1)将老年友善医院工作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2)负责制定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管理制度,尤其是老年综合评审、多学科整合管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照护问题防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每三年按照医院质控管理规定对老年友善医院相关制度自查并重新修。随时根据工作要求在进行临时修订。
(4)完善和监督工作之中,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5)负责组织进行全院老年友善医院培训和新上岗人员培训。
3、护理部职责∶
(1)督促检查各科室、老年友善医院技术指导小组支持组织的工作。
(2)负责监督指导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的执行情况。
(3)负责安排护理队伍进行老年护理的培训学习。 4、门急诊部职责∶
引导老人就诊、检查、取药。 5、院感科职责∶
(1)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老年患者感染病例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及时反馈科室,针对导致医院感染危险因素,提出预防与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手卫生规范执行情况提供指导。 6、后勤保卫科职责∶
(1)配合医院老年友善医院建设及改进,进行基础社区、环境改造工作。
(2)按照老年友善医院标准做好无障碍设施的维护修理工作。
7、信息科职责∶
(1)利用医院大厅LED信息屏进行宣传。(2)协助临床完善电子病历系统。(3)负责制作无障碍服务设施标识系统。
(四)利用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扩大老年友善医院影响范围。
8、临床科室职责∶
(1)负责老年患者各项评估相关工作,向老年患者宣传相关知识,指导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
(2)负责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照护全方位服务需求,建立起“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的老年友善服务模式。
(3)负责实施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工作,满足老年人躯体、精神和社会等层面的健康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安全。
9、社区办职责:(1)负责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工作内容。
(2)组织社区宣教工作。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营造老年友善文化:老年友善医院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全院职工进行培训,将老年友善医院相关知识列为岗前培训内容。构建老年友善文化,将尊老、爱老、护老的老年友善工作常态化。引导员工行为守则及员工礼貌用语,使全体员工都能用尊敬的态度、易懂的语言文字或图片与患者及其家属或其陪护者进行交流、沟通。耐心向老年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就医指导与健康宣教,用老年人及其家属便于理解的方式进行服务信息公示。制定长期招募志愿者计划,提供志愿者服务﹔鼓励健康老年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志愿者服务。
(二)进行老年友善管理:加强对员工进行老年友善观念、老年医学伦理、老年医学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逐步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规范老年病诊治。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分级诊疗、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政策和经费用于医学专业人才培养,规范老年病诊治。建立老年友善医院分级诊疗、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与持续改进机制。
(三)提供老年友善服务:提供多渠道挂号服务,完善电话、网络、手机、现场预约等多种挂号方式,畅通预约挂号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预检分诊点、门诊窗口、智能设备旁人员主动为老年人就医提供帮助,对无法使用智能设备的老人提供人工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的就医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综合评估服务,如进行能力评估、老年综合征评估、高风险状态评估和用药评估等,能利用多学科整合管理团队为患者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医疗照护。建立实施连续性的医疗、康复、护理工作机制,更好地满足老年人躯体、精神和社会等层面的健康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医疗安全。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积极参与到诊疗、康复和照护的全过程中。
(四)营造老年友善环境:加强对医院内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维护和完善。营造适合于老年人的整体就医环境,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和便捷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照护全方位服务需求,促进“生物—心理—社会—环境”的老年友善服务模式的不断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老年友善医院工作,各科主任、站长要及时、全面地对全体员工培训,做到全员知晓率100%,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将此项工作与巩固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创建指标达标落地。
(二)加强考核,健全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老年友善医院标准认真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扎实实推进老年友善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高质高效完成工作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
(三)正向宣传,促进创建,充分利用医院自有媒体,包括电视、微信及外部媒体,宣传老年友善工作中的亮点、优秀事迹、创新举措等,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20xx年xx月xx日
老年人健康宣教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每一位就医老年人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4、对以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5、对患有慢性病的就医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6、对于高危就医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7、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8、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就医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为做好我县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做到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真实一人。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1次规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所有服务要做好记录并录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所有实验室检测报告一份及时反馈给被检查者、一份应整齐粘贴在一起存入其原有档案中。
(一)进度安排
常年有序开展。第一季度达到年度任务的40%以上,第二季度达到70%以上,第三季度达到95%以上,11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二)购买服务的主体和内容
依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文件精神,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内容如下: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
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三)质量控制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注: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2、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要求达到100%。
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
3、辅助检查项目开展率达到100%。
辅助检查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的辅助检查项目数/应开展的辅助检查项目数×100%。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工作经费按照工作量、工分值、绩效评价结果结果运用和资金使用按照县卫健委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卫老龄发〔20xx〕13号)精神,切实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到20xx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基本建立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全市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全市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健康素养
普及老年健康知识。结合“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老年人心理关爱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落实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作为老年教育重要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构建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和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人人有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实现健康知识自助互传、共建共享。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戒烟限酒等专项行动,引导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到20xx年,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创建不少于2个省级健康促进区。(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计生协会、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和各类涉老文化、体育社会组织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落实和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在公共体育场所建设中配备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区域、器材,到20xx年,城镇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构建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4.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重点慢性病和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有效提升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县区每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中,将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社工组织等力量,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爱服务。鼓励城乡社区成立社工服务站,设立专业的为老服务社工岗位,提供心理慰藉服务;建立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引导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关爱服务。到20xx年,每个县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鼓励县区和机构建立一键呼叫系统、居家服务管理系统,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到20xx年,全市创建不少于10个省级、4个国家级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委老干部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8.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相关专科医院为主体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疗中心,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市本级建设1所集“医、康、养、护”为一体的老年医疗中心。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深化医联体改革,夯实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老年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在基层。(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探索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治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落实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完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探索将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纳入建床范围,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和质控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重视中医药对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作用,大力推广老年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xx年,全市90%的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所有医疗机构均要立即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并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的“数字鸿沟”问题。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促进预后功能恢复。
12.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建设。推动将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市、县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支持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专科医疗机构。推动中医医院和养老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特色的康复、护理服务。到20xx年,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促进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护理服务收费可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收取。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鼓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将助医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满足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高失能老年人生命质量
14.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基线调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机构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探索推进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强化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建设,到20xx年,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具备专业照护能力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和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并将其作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到20xx年,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执行体系基本建立。(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安宁疗护服务,倡导普及人文关怀
16.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老年教育机构健康课程。(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安宁疗护扶持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选择1-2个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探索医保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的方式给予支持。(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安宁疗护服务。严格执行安宁疗护准入和用药指南。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改善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铜陵建设的总体部署。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和开展全国和省级长期护理保险、安宁疗护示范市(区)试点。(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扶持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资源配置、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加大对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老年医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老年医护专业人员培养及培训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完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和家庭病床的内容、规范、费用标准和医保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承担老年健康服务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学科发展。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老年健康相关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建立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信息数据库,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机构、对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进行智慧化改造,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智能产品展示和应用推广试点,推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老年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打造老年智慧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安全保护机制。(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要求,依据《健康江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健康江西委发〔20xx〕1号)和《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心理需求,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3个社区(村)推荐为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单位,并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幸福安康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于人口快速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结构变化以及老年多种慢病共存等原因,导致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凸显,老年人群中存在抑郁或焦虑症状心理问题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年龄增加,或受许多慢性病的影响,老年人认知功能逐渐退化,发生老年痴呆症的危险性也逐渐升高。
1.全面了解、掌握三个试点社区(村)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现状和需求;
2.促进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显著增强;
3.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状况有所改善。
4.坚持试点先行,将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逐步扩大推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实施。
(一)开展试点地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调查
对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三个试点所在县(区)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医疗机构情况、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情况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试点地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
1.调查内容:基本信息、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健康素养及需求。调查问卷结束后,给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分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一般人群、临界人群和高危人群,不同人群给予不同的健康指导。
2.调查方法:上门入户,实地调查,制定统一的问卷对三个试点辖区内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调查时,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及获取知情认同。
(三)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根据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三个类别,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的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四)数据录入与管理
国家项目工作组统一建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各项目试点指定专人通过电脑客户端进行数据收集和管理,调查员通过手机或平板进入问卷界面开展现场调查并上传数据,数据收集管理工作与现场调查工作同步进行。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和社区/村级项目负责单位通过电脑客户端登录相应的数据管理账号,进行调查表填写和统计查询。
(一)督导时间
根据国家、省试点项目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推进情况,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调度督导。
(二)督导内容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督导内容包括工作总体组织管理情况、培训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心理健康促进与干预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督导方式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督导方式包括相关文件审核、现场督办、工作进展调度等。
(一)提高认识。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需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家庭幸福的重要方面。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为促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夯实工作基础。
(二)加强领导。各级卫健委做好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为项目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整合各类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和指导项目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三)加强评估。各项目试点单位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边实施边总结,切实把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做深做实。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县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计划筛查、体检本辖区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目标筛查、体检人数400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5%,体检表完整率100%。
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管理老年人,其他人各负其责,确保筛查、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1.基础情况登记:姓名、性别、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症状、生活方式。
2.老年人健康状况自我评估和老年人生活处理能力自我评估(填写表格)。
3.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右侧)、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视力、听力等,初测判断。
4.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及腹部B超。
5.现存主要健康问题:住院治疗情况、主要用药情况、健康评价。
6.健康指导,危险因素控制。
7.健康体检后,老人要签名或按指纹。
(一)宣传发动
开展老年人筛查、体检,是贯彻实施新医改方案、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向居民宣传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健康体检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对检查对象排查摸底,登记造册,任务分解到服务团队、到人,宣传动员到每一个应查对象,确保健康体检率在95%以上。
(二)操作流程
1.设立体检点
为方便群众,提高体检率,本次健康体检65周岁及以上老人体检点设在本单位一楼。各体检科室必须标记明显,专人负责。
2.前期准备工作
老年人管理员及各服务团队提前准备好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责任人员负责进行通知,同时登记好体检对象的联系电话。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点体检。体检组按照花名册进行核实,预先填写好体检表的基本情况。
3.现场操作流程
体检对象按照顺序进行:登记问诊→身高、体重、腰围测量→测量血压→视力、听力、眼底→体格检查→抽血、血糖、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尿规化验→核实收表。
4.体检分工
门诊医务人员集体参与,合理分工。其中登记处1人;体检1室(测身高、体重、腰围、听力、视力、血压)2人;体检2室(体格检查、健康评估)2人;检验室(血常规、肝肾功等标本采集及检验)2人);尿常规室1人、心电图室1人;B超室(腹部常规B超)2人。(具体人员分配见附表)
5.信息反馈。每天检查结束后,下午要核实体检名单,对没有来体检人员要与信息员联系安排再次动员。
6.档案整理与电脑录入工作。检查结果必须在当天下午收集整理好,上缴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复核、录入、化验单粘贴,力争次日录入完毕。
(三)时间部署
1.6月1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动员宣传小组,制作张贴体检通知,营造氛围。
2.6月16日—19日:对参与体检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服务团队及老年人管理员提供65周岁及以上人员花名册,将责任分解到每职工,明确具体责任医生。
3、6月20日—7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为老年人健康体检日;每周六、周日体检资料整理、信息录入日。
体检工作结束后老年人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完成书面总结,并及时上报。
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经费包含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内,我单位免费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搭车收费。肝、肾功及血常规检验由县人民医院协助开展,根据实际费用支付。职工补助按实际体检工作量,经考核后纳入绩效考核费用给予兑现。
血脂测试条、心电图纸、采血管、采血针、一次性尿杯、尿常规试条、快速消毒剂、棉签、一次性手套、耦合剂等。
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更好的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的指导, 减少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1、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为保证健康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合理安排体检,各科室各负其责 中心制定便捷的健康检查流程,营造人性化的健康检查环境,严格按照健康检查方法、标准和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健康检查工作。合理科学的安排体检时间,场直地区将原来的集中式体检改为分散式体检,分场仍以巡回、预约集中体检式为主,各科室、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应积极配合体检工作,按要求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完成体检任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
1、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全场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基本情况,并登记管理。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5%以上。
3、 每年为老年人免费进行一次体格检查,20xx年老年人体检率达75%以上。发现慢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
对全场老年人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1、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根据体检掌握新情况并认真、仔细登记,规范填写健康体检表,并针对发现问题的老年人进行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2、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饮酒、体育锻炼、饮食、慢性疾病常见症状和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情况。
3、体格检查: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肌肉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4、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肾功能、心电图、B超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
5、告知居民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1)对在健康检查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的规范化管理。
(2)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对可疑的慢性疾病、传染病等疾病患者,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并及时随访掌握诊断结果;对已出现转诊症状的,须及时转上级医院。
6、对所有老年人进行慢性病危险因素、疫苗接种知识、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和自救等健康教育。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与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建立辖区内老年人管理花名册并及时更新。
2、加强宣传,制作宣传资料,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3、预约老年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4、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老年人健康体检年检表》归入个人健康档案并录入省公共卫生网,未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为其建立,并将资料归入个人健康档案。
5、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方案、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6、做好管理人员培训记录、课件等资料,认真落实上级培训和自身培训工作。
1、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量大、任务重,全体医务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对居民健康体检的认识,强化体检责任,把好体检质量,保证体检的严肃认真,切忌走过场。
2、各科室要做好相应人员落实,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时参加体检,保质保量做好体检工作,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3、体检服务人员应做到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对体检老年人要细心、耐心、精心、虚心。
4、积极营造良好的体检环境,设计好合理的体检流程,方便老年人体检。
通过实施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对辖区内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给予中医保健指导。同时普及老年人中医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倡导科学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及水平,使老年人普遍享有优质的中医健康指导服务。
1、中心组织成立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担任,成员有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公共卫生科和医疗科为具体工作的执行科室,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技术服务指导。
2、职责与任务
公共卫生科负责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健康教育、资料印制和实施技术服务指导等。各医疗服务团队负责具体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老年人健康体检等工作,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中医健康状态评估和中医保健健康教育指导。
1、每年对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血压、体重、皮肤、淋巴结、乳腺、心脏、肺部、腹部、四肢、关节等体格检查以及视力、听力和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每年检查1次随机血糖,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检查以及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的初筛检查,并增加血脂、肝功、肾功检查,告知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干预。
2、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包括吸烟
3、每年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中医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中医药健康知识宣传专栏,播放中医药音像资料,发放中医药宣传资料。
4、将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医疗服务团队,并与绩效挂钩,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为深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xx〕45号)、《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老龄发〔20xx〕8号)有关要求,持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切实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适老化水平,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健康预防关口前移,持续扩大优质老年健康服务的覆盖面。不断强化健康老龄化理念,切实增强老年健康服务意识,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解决好老年人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提升老年人在健康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到2025年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失能、高残、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
——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区)。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达到75%。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
(一)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
1.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广泛传播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消防安全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老龄健康科牵头,宣传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2.组织实施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3.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契机,积极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预防老年跌倒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老龄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4.将老年健康教育融入临床诊疗工作,鼓励各县(区)将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二)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利用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推动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6.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老龄健康科牵头,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三)加强老年人功能维护
7.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按照省要求,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提高公众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及早识别轻度认知障碍,预防和减少老年痴呆发生。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强老年人伤害预防,减少伤害事件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视、听等感觉能力评估筛查,维护老年人内在功能。(老龄健康科牵头,市疾控中心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8.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降低老年人口腔疾病发生率。(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9.组织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
10.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到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区)。(老龄健康科牵头,疾病预防控制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五)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1.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推广。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预约和转诊、用药指导、中医“治未病”等服务。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到2025年不低于80%。进一步强化服务履约,采取更加灵活的签约周期,方便老年人接受签约服务。家庭医生要定期主动联系签约老年人了解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切实提高签约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宣传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六)提高老年医疗多病共治能力
12.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诊治和多学科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提高多病共治能力。(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13.各县(区)要积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科室建设,充分发挥大型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医政医管与保健科、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七)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1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重点对居家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扩大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鼓励医联体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八)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
15.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度,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提高老年人常见病用药可及性。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和“互联网+药学服务”,为长期用药老年人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的有关要求,为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次数,解决多科室就医取药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并将结果运用到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之中,提高老年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九)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
16.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完善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疗机构内的各种标识要醒目、简明、易懂、大小适当,要对公共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标准的无障碍设施。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志愿者服务岗,明确导诊、陪诊服务人员,提供轮椅、平车等设施设备。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龄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服务
17.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加强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畅通双向转诊通道。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鼓励多方筹资建设基于社区、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和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18.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19.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一)加强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
20.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居家的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模式。鼓励建设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院(中心)。鼓励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站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共同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照护服务。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失能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健康照护等情况以及因病返贫风险进行动态监测,维护失能低收入老年人身心健康。(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十二)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服务
21.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三)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
22.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置“治未病”科室,鼓励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使用中医药综合治疗。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积极发挥城乡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规范中医药服务的作用,推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鼓励中医医师加入老年医学科工作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中医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十四)做好老年人传染病防控
23.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控部署,及时为老年人接种相关疫苗。有条件的地方做好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减少老年人罹患相关疾病风险。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对独居、高龄、行动不便或失能等特殊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注,提供周到服务。加强老年人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老年结核病患者的定点救治。积极开展老年人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24.建立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在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保障老年人应急物资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一)工作启动(20xx年3月)
制定我市《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分工,推动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二)组织实施(20xx年4月-2024年12月)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对指标进行年度分解,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每年10月底前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老龄科。
(三)总结评估(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市卫生健康委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自查基础上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现场检验,形成全市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评估报告,迎接省级专家评估组现场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办)要切实增强为老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协调小组作用,落实各内设机构和直属联系单位相关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资金、政策、人员倾斜,共同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要加强行风建设,将提供老年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行业监督内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项推进会议。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促进、健康照护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加强政策保障
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健康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结合疾控体系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强老年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优化老年医疗服务资源。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相关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三)加强科技支撑
推进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建设,加强老年健康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老年健康科研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逐步完善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内容,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推动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质量提升。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内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的老年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老年医学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支持退休、转岗的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
各县(区)卫健局要把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为增进老年人健康福祉,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洪发〔20xx〕1号)精神,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x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宿卫老健〔20xx〕3号)要求,特制定泗洪县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全年全面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健康管理率达到72%。
1.目标任务:根据各乡镇(街道)65岁以上老年人常住人口数,制定各乡镇(街道)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任务数(见附件)。如省市对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进行调整,任务数也作相应调整。
2.基本内容:原则上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执行,包括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1)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彩超(肝胆胰脾)检查。
(3)健康指导。告知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3.加强老年人健康体检信息系统应用:自20xx年起,老年人健康体检数据全部录入体检信息系统,县级将以各乡镇(街道)信息系统数据情况作为考核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的依据。
1.20xx年一季度:制定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
2.20xx年二季度: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的60%。
3.20xx年三季度: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的80%。
4.20xx年四季度:全面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卫健中心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质量管控,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促进项目管理科学规范。
(二)整合体检项目。要加强各部门协调,整合多方资源,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与离退休干部、退休职工等健康体检有效整合,对年度内既可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也可参加其他健康体检的65岁以上居民,在不增加费用支出的情况下,凭本人体检记录,可结合实际将重复项目等价替换为适合老年人的推荐项目。
(三)做好特殊群体健康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将配合县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符合特需体检项目,指定专门体检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争取财政经费支持。
(四)加强结果应用。要及时告知体检对象健康评价结果,并将体检信息及时录入或归集到老年人个人健康档案,加大对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综合分析应用力度,全面评估老年人健康状况、主要危险因素,为完善健康管理政策,采取有效干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逐步实现向老年人开放查询。
(五)强化宣传监督。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相关政策宣传,调动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的积极性。要对服务规范性、体检完整性、评价准确性等开展经常性监督,并将老年人健康体检完成数量、质量与经费补助紧密挂钩,做到健康问题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扩大项目成效和社会影响力,确保此项民生实事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