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日的活动总结

| 吉智0

交通安全日的活动总结篇1

20__年11月23日上午,伊宁市交警大队携手伊宁市电视台《交通全接触》栏目组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进伊宁市客管处,为在场200余名出租车驾驶人带来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辖区实际首先向各位驾驶人员讲解了各种驾驶陋习给驾乘人员带来的安全隐患,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驾驶车辆要系安全带,绝不超载、超速、不开斗气车、开车时绝不接打电话。

随后又详细讲解了交通法规,让驾驶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提醒驾驶人员一定要按时审驾照、审车辆,达审验标准未审验、达报废标准未报废车辆坚决不能上路,只有人人都了解了交通法规才能更好的去遵守交通法规。

活动现场,事故中队副中队长张志强也简单的向大家介绍了事故发生后的快速,简单的处理方法,得到大家的热烈反响。

最后,全体参会的驾驶人员共同在民警的带领下做尊交规守交法的宣誓,保证以后文明行车,安全行驶,全民共创交通安全文明伊宁。

交通安全日的活动总结篇2

20__年春运工作与百日交通安全竞赛活动中,某某县公安交警大队注重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各项交通管理工作始终,在今年的春运工作中大队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以压事故,促畅通为主线,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法律意识为目的,结合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宣传活动。现将宣传工作总结发下:

一是在20__年“春运”工作开始之即,某某县交警大队将“春运”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为了确保今年“春运”交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始,大队组织层层签定了“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状,把交通安全教育责任细化到科室、中队,任务落实到人头。

二是集中开展了宣传日活动:20__年11月26日、20__年1月13日和2月13日为全省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和春运工作集中宣传日,某某县交警大队分别在抚松镇、万良镇、露水河镇、泉阳镇、松江河镇、仙人桥镇六大乡镇动用了宣传车队上街进行了宣传,在客运站、服务站等地施放了光盘,发放了传单,摆放了交通事故挂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是在乡镇组织交通安全赶大集活动,分别在万良人参市场,松江河八一桥市场,仙人桥镇火车站,泉阳镇十字路口,露水河东山市场,抚松镇十字路口等地利用集市、农贸市场机会展出交通事故案例挂图,发放宣传材料,有条件的地方播放了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片,让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达到100%;

四是在百日交通安全活动和春运工作中,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进军营、进学校,与边防大队干部、战士一起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到学校讲授安全课,播放了事故案例,观看了事故挂图;

五是在春运期间坚持照料五保户李兰亭老人,1月16日是泉阳中队新老中队长交接工作,主持交接工作的大队长王喜成亲自代领新老中队长到五保户李兰亭老人家进行看望慰问,并自掏腰包买了两袋大米、两袋白面,李兰亭老人十分激动地向王大队长介绍了十八年来泉阳交警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老人含着泪水说,没想到今天大队长又亲自带两个中队长来看我,看来只要有共产党在,只要有人民警察在,我这一辈子就算有依靠了;

六是为了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全体民警从正月初二开始,紧急出动上岗、上路,为春运车辆保驾护航,做到了全县各客运站有民警值班,严格把住车辆技术状况关,杜绝超员车辆出站,在各交通要道做到了白天有警车,晚上有警灯,路上有交警,春节假期七天中,大队在春运服务站为过往车辆发放安全提示卡8000多张。在百日交通安全竞赛和春运工作中,抚松大队集中进行上街宣传13次(基层中队10次)悬挂横幅、标语16幅,出动宣传车24(次),发放宣传资料几万份,宣传服务站3处,出动民警200余次。

春运工作就要结束了,到目前为止,抚松辖区未发生一起一般以上的交通事故,秩序良好,道路畅通,给抚松地区的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我们一定借春运交通安全宣传的有效契机,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为某某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出我们的应有贡献。

交通安全日的活动总结篇3

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20--年设立以来,已陆续围绕遵守交通信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七类违法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3次主题活动,使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公众认知度不断提升,带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共同建设汽车文明。

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20__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公布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今年以来,相继发生了成都女司机因“路怒”被打、占用应急车道延误伤者救治、北京二环路摩托车飙车等涉及交通问题的社会事件,引发舆论对汽车文明、交通规则意识的热议。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再次关注。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将针对这些热点,突出关注危险驾驶违法犯罪问题,组织12.2主题活动,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普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知识,进一步倡导通行规则意识、守法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倡导抵制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抵制 “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

据悉,根据《方案》要求,各地将开展联合部署,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对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同时,各地将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渠道策划交通安全媒体行动,形成集中报道声势;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送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进驾校,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公共安全治理,推动社会共治。

交通安全日的活动总结篇4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深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形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良好秩序、携手治理交通环境、切实提升文明交通水平的社会氛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今年将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公安部提出,此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各级公安交管、司法行政、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要将涉及百姓生活、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的《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宣讲纳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着重开展“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要对公路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校车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量印制、发放、展示带有“12.2”标识的宣传品,组织重点群体参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宣传教育。

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要以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为契机,针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在城市道路着重整治追逐竞驶、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危险驾驶行为,在高速公路着重整治超速、货车占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农村道路着重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等突出违法行为。要加强大数据信息研判互通,并依托辑查布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违法行为发生量大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严处突出违法行为;在源头上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管理漏洞多、违法违规突出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内部安全教育制度和“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制度;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各级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要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结合地区实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扶助事故受害者等公益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倡导文明交通好习惯。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集中宣传、公开表彰文明驾驶先进个人、集体和示范村、学校,广泛展示“好交警”、“好司机”的故事,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各地各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名人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参加文明交通倡议等主题活动,积极参与“降速五公里”、“系上安全带”、“送头盔下乡”等公益活动。

另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排查修缮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村民服务中心)、国省道沿线自然村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依托县电视台、广播站、乡村广播(大喇叭)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深入农村地区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争取覆盖到全部乡、镇和行政村。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驾驶考试制度改革,组织驾驶培训机构对驾校学员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理念集中宣传、强化培训。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向每一位驾驶人告知刑法新规定、发送一次主题短信。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形成集中报道声势。相关部门领导要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活动,要以滚动字幕、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在报刊杂志开辟专版、专栏,结合违规企业、危险驾驶典型案例曝光,持续宣传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全国交通安全日——危险驾驶随手拍”、“全国交通安全日——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与群众广泛互动;在“百城百台”交通专业媒体策划组织主题联播,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标语、电视游走字幕、网站弹出框、手机短信等方式密集宣传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创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通过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此次12.2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开展,广大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们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安全和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把此项工作常规化。我校将以交通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学校教育的作用,将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由校内延伸到校外、家庭、社会,使学生及广大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不断提高,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而不断努力。

交通安全日的活动总结篇5

11月27日,在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喀左县交警大队组织校车办、巧语口才表演艺术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共同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全家安全一起走”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活动中,县交警大队民警通过讲解图片、提问、播放动漫视频等形式,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随后,在交通岗现场给孩子们示范如何安全过马路,并耐心解答孩子们对交通安全相关知识的提问。

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学生和家长们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孩子们意识到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而起到了“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文明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效果。活动结束后,交警大队还给孩子们准备了小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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