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2020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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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建党_多年、执政_多年来,最全面、系统的自我约束与发展的条例。它是在反腐倡廉和党的建设中,党内监督理论和党内法规的重要成果,是党内防腐治腐的一把利器,是一盏雪亮的无影灯。通过学习我清楚地认识到,党内_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接下来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党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党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1

  一、学习贯彻两个条例重要性。

  两个条例是我们党加强自身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法规,是广大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主要依据,我们一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极端重要性,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二、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时间和要求。

  1、局全体工作人员每周一上午和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与学习机关效能建设文件相结合,每位同志必备学习笔记本作学习记录。

  2、各股室、站、所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每周不少于半日。

  3、要坚持自学,认真领会两《条例》精神,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三、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要求。

  1、通过学习宣传活动,要在我局形成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良好氛围。

  2、通过学习,要使我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是党中央对我们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3、通过学习,要正确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熟知牢记,融会贯通,自觉执行。

  我们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坚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我局机关效能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充分地履行自身职责,推动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

  党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2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联系实际,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新思路。

  一、深化改革,创新体制,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

  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体制中存在的弊端是腐败现象得以产生的深层原因,也是腐败分子赖以寄生的温床。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必须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构筑抵御腐败的制度防线。这些年来,江苏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总的要求是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有力遏制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二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会计委派制正在向县市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延伸,并衍生出会计结算中心等多种新形式;预算外资金在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近年来又被纳入了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去年已在省级机关全面实行。这些改革措施对锻造“透明财政”、防止资金运作上的腐败行为起到了很大作用。三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普遍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并逐步扩大公选、竞岗范围。票决制也正在推开。各地还广泛推行了任职试用制、诫勉制、回避制、轮岗交流制等。这些做法,既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又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得到落实,使买官卖官等行为逐步失去市场。

  民主与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去年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省委制定了《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党内生活作出规范。各地也相继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涉及重大事项和重要干部任免,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并不断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创新措施得到广泛运用。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推向市场,为经济主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是我省反腐败治本工作的又一亮点。江苏省在全国较早推行了工程建设领域公开招投标制,使这个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态势迅速得以扭转。近年来,又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同时,还将这些做法延伸到土地批租、医药购销、机电产品设备采购等领域,也收到了很好效果。

  二、深入宣传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舆论宣传教育对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必须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反腐败宣传教育要纳入大宣传、大教育、大文化的总体部署。我们要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抵御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使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保持一身正气,远离腐败,拒绝腐败。

  近些年来,江苏反腐倡廉的大教育格局已初步形成。去年以来,各地广泛开展“三个代表”学教活动,不仅使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组织得到加强,而且坚定了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省纪委还连续7年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在全省党员干部中开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主题教育活动。不少地方还通过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开办“行风热线”、新辟廉政网络等方式,不断拓展教育空间,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的新思路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当前,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十七大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果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尽快建立和完善,就会诱发和产生新的腐败现象。20世纪80年代与90年代,我国在价格双轨制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措施出台时,都曾出现过这种情况。因此,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制约机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突出强调了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根据十七大的新部署,结合江苏实际,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在整体推进三项制度改革中主攻重点、难点,不断取得新突破。在整体推进行政审批、财务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三项制度改革的同时,要主抓重点、突破难点。在围绕“管好权”问题上,要在保留项目的审批环节上切实解决好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把研究和制定内部审批程序提上议事日程,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在此基础上,要把审批改革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等具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中去。在围绕“管好钱”的问题上,要在扩大政府采购总量和范围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其中包括合理确定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投标的“门槛”等。特别要加快推进招投标采购的执行与管理的职能分离。在强化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础上,要着重研究和解决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加强管理的问题。在围绕“管好人”的问题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特别是权力使用过程的监督,并解决怎样监督的问题。

  更加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热情,必须发扬民主,使群众敢于讲真话;必须办事公开,使群众在获得充分知情权的基础上能够实施有效的监督。根据十七大精神,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要以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特别要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开的范围要由乡镇、县区层面逐步向市、省层面推开,使其成为各级政府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反腐败两道防线坚不可摧。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极其复杂,产生腐败的源头也不是单一的。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和思维都要具有整体意识,全面剖析腐败产生的思想根源和体制原因。既要剖析腐败的主观原因,更要分析其背后的客观原因,尤其是体制方面的原因,从而找出漏洞,加以弥补。在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思想教育,切忌源头治理工作的简单化、片面性。

  有针对性地把治标成果延伸转化为治本措施,拓宽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路子。在深入推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同时,必须一刻也不放松查案、办案。在这个问题上,要充分认识到查办案件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也有治本的重要功能,是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的重要体现。治标与治本不能截然分开。江苏这些年在反腐败斗争中提出的一些重大措施,如建立会计委派制、实施收支两条线、推动干部提拔任用公示制等,都是在查办大量案件的基础上,才逐步得以概括、形成和推开。实践证明,这不仅使源头治理的各项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而且也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源头治理的领域和渠道

  党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3

 

  中央颁布实施两个条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目标的具体体现。深化落实这一伟大目标,就必须认真贯彻两个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有关规定,从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其中,按照两个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有关规定,开展责任追究,是实现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重要环节,是运用科学手段实行目标管理的有效措施,是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前提条件和保障手段。

  一是两个条例对责任追究赋予了新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颁布6年来,现实情况已经起了很大变化。两个条例尤其是《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颁布适应了这种新形势的需要,给责任追究增加了新的内容,这些新举措进一步扩大了党内民主,提高了政治的透明度,便于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开展监督。如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遇紧急情况外,应当区别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第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干扰和阻挠如实报告或不按时报告、请示的;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等。新条例共增加了四项需要追究的内容,是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转变政府形象,建立问责型政府具有良好地促进作用。

  二是两个条例赋予责任追究新的形式。过去由于责任追究的有关法规、制度相对滞后,没有一套操作性强、规范的办法,现实生活中一旦遇到问题,少数单位在如何追究、谁来追究、追究谁、追究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上,都要看主要领导脸色行事。新条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局面。如《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十二、十三条就明确规定了民主决策的内容和议事程序,每十四条规定了违反规定后的处理办法。再如第三十二条规定了诫勉谈话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极具操作性。此外,为适应形势需要,在实施追究的形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如以往追究主体往往上级党委和纪委,而新颁布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九节中赋予地方各级委员会询问和质询的权力,第十节赋予了地方各级党委和纪委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的权力,并在第六节引入了巡视制度,这几项内容都是党内监督史上的重大飞越,给责任追究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是两个条例转变了责任追究在认识和执行上的偏差。过去开展责任追究,少数人认识上存在“四怕”:一怕追究单位,影响单位声誉和形象,二怕追究同级领导,影响班子内部团结,三怕追究基层领导,影响整体工作开展,四怕追究后得罪一班人,影响自身前途。其次是执行过程中有偏差,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重查轻究;二是应究未究;三是以斥代究;四是泛化追究。存在这些现象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少数人不能站在党和国家利益高度看待问题,缺乏政治觉悟和事业心、责任感。两个条例从发展党内民主的高度出发,对这个问题进行了阐述,能够较好地帮助广大干部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同时两个条例又极具操作性,使开展责任追究能够做到有的放矢。正如吴官正同志在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上指出:两个条例是“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是两个条例有助于建立问责型政府。要做到从严治党,认真开展责任追究必不可少,要落实责任追究,党内的民主氛围的建立至关重要。当前,各级政府都在打造服务型政府,树立责任政府形象。而树立责任政府,就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和问责。问责,就是要建立一个向人民负责、向执政党负责、向法律负责的责任政府。它包括:一是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向国家、集体、公众、及受害者负责;二是承担政治上的责任,向党和政府负责;三是承担民主的责任,向人民代表和选民负责;四是承担法律的责任,向相关法律规定和党纪条规负责。两个条例符合了建立问责型政府的需要,为建立问责型政府和开展责任追究提供的党内法规依据,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各级党员干部唯有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真正认识责任追究的深刻意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才能为建立一个问责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础,建立一个高效、清廉、务实的政府才成为可能,反腐倡廉的伟大事业才能真正取得胜利。

  党章两个条例心得体会4

  当今,腐败问题已不是一个新鲜话题,我们时常可以从报刊杂志和街谈巷议中,目睹耳闻到腐败分子的斑斑劣迹,上至省部级以上领导,下至乡村、街道党员干部,行行业业、形形式式,应有尽有。据中纪委,国家监察通报;每年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就数以千计,腐败已成为社会的毒瘤,群众关注的热点。它不仅影响到党员干部的形象和声誉,而且影响到群众对党的信任与支持。反腐倡廉,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腐败之所以滋生,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又有内在素质不高的因素。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缺乏修养,素质低下,思想防线崩溃,是一些党员干部丢盔弃甲,中箭落马,陷入腐败泥潭的根本原因。古人说:“不妄没于势利,不诱惑于心态,心有长城,能挡狂澜万丈。”由此看来,党员干部要抵御侵蚀、廉洁自律,关键在于下真功、练好内功,筑牢思想防线,自胜方能自强。只有培养良好政治、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本固而基强,才能经得住香风,耐得住寂寞,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和工作行为上的廉洁性。

  一、要在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为核心内容的腐朽思想,是淡化理想,动摇信念,削弱斗志,毒化灵魂的“鸦片”。它是导致一些党员干部世界观蜕变,人生观扭曲,价值观偏移,成为腐败分子的根子。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式下,党员干部面对腐败思想的侵蚀,要想洁身自重,经受住考验,拒腐蚀永不沾,就必须自觉在改造世界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江泽民同志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问题。”党员干部能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仅关系到个人的人生选择,更是关系到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前途命运的大问题,必须十分重视,十分自觉。改造世界观,首先要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特别是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全面、正确地学习领会和掌握邓小平理论的科学体系与精神实质,才能认清社会历史的发展规律解决好政治信念这一拒腐防变的核心问题。围绕“人为什么活着”、“人生如何才有意义”、“革命做什么,现在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等问题,认清人生观的基本内涵,看清共产党人的人生价值标准以及实现人生价值的途径,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加强思想和道德修养,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从世界观改造的“棘手”问题入手,克服和清除脱离群众、不思进取、是非不分、爱慕虚荣、贪图享乐、奢靡腐化等思想和现象,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上不愧党,下不愧民。要摆正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深化改革中利益关系调整,树立正确的改革利益观,自觉拥护和支持改革。要继续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做到不为物欲所惑,不为金钱所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要按照“三讲”要求,经常剖析自己,检查自身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存在的问题,不断校正自己人生观、价值观上的偏差,只有这样,才能摆脱名缰利索的缠绕羁绊,摒弃浮华世俗的蒙蔽干扰,真正履行好“三个代表”的神圣使命。

  二、要在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上下功夫。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各种矛盾互相交织,形形式式的思潮纷至沓来,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不注意社会政治动态,不从政治上去识别和判断是非曲直,不从政治上去观察、分析和思考问题,嗅觉失灵,滑上了腐败的邪路。事实证明,没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遇事反应迟钝或辨别不清是非、曲直、真伪、好坏和方向,就无法把政治的航船驶向胜利的彼岸。因此,要做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是必备的能力、素质。如何才能具备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呢?一要有很强的政治意识,重视和密切关注政治问题,自觉从政治上看问题、想问题,只有学会用政治的眼光看问题,才能反应敏捷、目光锐利,认清腐朽思想和消极现象侵蚀影响的多样性,时刻保持政治上的警觉和思想上的敏锐。二要用人类历史上创造的科学文化知识,中国和世界历史知识及现实社会生活知识来充实自己。只有具备了丰富的政治理论,政治历史知识和政治生活知识,才能避免脱离科学理论的指导和理性思考,防止跟着感觉走,凭经验办事,从而作出正确的政治判断和决策。三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和唯物历史观,正确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用科学方法分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现象,见微知著,透过现象看本质,识破各种错误思想的合理化、公开化企图,做到“月晕而知风”、“石出润而知雨”,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四要坚持以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为核心的价值体系为思想和行为准则。只要运用这一标准,就能划清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界限,正当个人利益与以“我”为中心的界限,市场经济的“求利性”与拜金主义界限,提倡发展富裕生活与享乐主义的界限,就能不被迷雾所惑,分清是非,时刻站稳政治立场。

  三、要在增强法制观念上下功夫。法律是国家意志和利益的集体体现,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定型化,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行为准则,不论是谁,只有沿着法律规定的道路前进,才能攀上成功的巅峰;否则,就会摔跤,栽跟头。远华走私案、湛江走私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中,一些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变为人民的罪人,被绳之于法。他们“触礁沉船”的一条很深刻的教训,就是因为他们法制观念淡薄,藐视法律,践踏法律,可见学法、懂法、守法对每个党员干部何等重要,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法律,遵循法律,依法办事,不仅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群众的呼声,是贯彻“依法治国”方针,规范行为的客观要求,更是加强自身法纪修养,提高能力素质的迫切需要。为此党员干部首先要认真学法。学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及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认真学好法律知识。只有学好法律知识,才能了解、掌握法律规定的行为界限,强化法律意识,增强自控力、自制力。其次,要自觉守法。党员干部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有自觉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没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不管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场合,党员干部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用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管住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抵御利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防止权的滥用,警惕丑的腐蚀,顶住势的压力,避免越轨、犯规撞“红灯”。再次,要严格依法办事,党员干部对执行法律法规的认识,态度和自觉程度,直接影响到法律法规在群众心目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和准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完善企务公开制度,只有坚持以法办事,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完善企务公开制度,只有坚持以法办事,以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与民,才能树立起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好形象。

  四、严格自律,警守防线。廉洁自律,不是万里之遥,而是一字之差、一墙之隔、一线之界,任何事物都有个“度”,越过廉洁,就会一夜之间,领导干部沦为人民罪人,公仆变成囚徒,历览古今多少官,威由清廉败由贪,罪恶源于贪婪,拒腐在于自律,绊人的桩不在高,腐败的事不在小,因此领导干部要永葆廉洁,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提高拒腐自控能力。:

  五、提高思想道德。一定的道德规范与人的思想意识相融合,形成个体特有的主观道德素质,而主观道德素质直接影响着人的思想和行为,腐败是同行为人的道德品质密切相关的。面对市场经济的竞争性、自主性和等价交换原则,面对由此出现的拜金主义、享乐注意的负面影响效应,一些党员干部是非不分、精神颓废、道德沦丧、跌入犯罪深渊。江泽民同志指出,既要依法治国,也要以德治国,因此领导干部应具有比常人更高的精神境界,受到更严格的思想道德规范的约束。一要坚持共产党人的自我修养,二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警惕,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做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展示共产党人高风亮节。六、过好权力关。权力具有双重性,它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它可以造就人,也可以腐蚀人。首先要弄清楚权力从哪里来,为谁掌权。要真正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主体,是权力的委托者。二要懂得如何掌权,用什么态度掌权等问题。既然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就只能是为人民掌权。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知民之所想,察民之所虑,守民之所爱,为民之所急,接受人民的监督。权力就是责任,领导权就是服务权,决不能以手中权力作为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手段。为官不在高,在政绩,有贡献,人民就敬仰,历史就会给你应有的地位。对领导干部来说,掌握权力是暂时的、相对的,从获得权力到失去权力,只是人生历程中的一个阶段,不能迷信权力,崇拜权力,以至于最终为权力所累。三要有“防鬼”意识。人们常讲“贿随权及”,贿赂跟着权力走,有权就有“鬼”跟来。“鬼”就是那些企图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利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利来达到他们在平等竞争中达不到的目的,获取在正当条件下得不到的东西,而千方百计地投掌权人所好的不法之徒。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善于把握自己,增强“防鬼”意识,慎用手中的权力,自觉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七、挡住人情网。人情、关系网,人皆有之。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总有这样那样的关系和人情,会在学习和工作中形成自己的“关系网”,亲属关系、上下级关系、战友关系、同事关系、同学关系;亲情、友情、恩情联结在一起,形成了与自己密切相联、割扯不断的“关系网”。“关系网”出毛病往往在于“情”字上。在亲情与党性、友情与政策、恩情与法律之间如果摆不正关系,丧失原则,失去公心,“关系网”就与“腐败网”相通,人情就与腐败相连。有的领导干部往往摆脱不了由“情”所编织的这张网,对于自己的亲人、部属、故友,关爱有加、同情有余,亲情难舍、友情难断、恩情难忘,有意无意地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共同谋取不义之利,成为“人情网”的俘虏。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抵制庸俗关系学,正确对待人情,不要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带到党的生活中来;不要让知恩图报的心理左右工作决策;不要为亲情、友情、私情,吞掉人格、丧失尊严。要管好自己的家人,对于子女、亲属提出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不能受他们的牵制,不能使党风屈服于“枕风”。特别对亲近自己的所以“熟人”,能为自己办事的所谓“能人”,有影响的所谓“名人”,处在重要位置上的所谓“要人”,所谓“有背景”的人,要坚持党性,坚持原则,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成为不法分子编织的“情网”之囚。

  八、抑制不当欲望。欲,是人的天性。人的欲望是一把双刃的利剑,有其两面性。一方面,它决定了人的进取向上,奋斗搏击,从而汇合成一股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强大动力。另一方面,若“欲”无度,必定被欲所累,把自己变成欲望的奴隶,有些人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下,私欲过旺、过盛,贪婪成性,从而使他们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防腐能力,必须时时事事警醒自己,克制不当欲望。“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应该贪图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应该满足于自己所有的东西,将自己的生活与那些更不幸的人比一比。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淡泊名利地位。江泽民同志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淡泊名利地位时说了一段十分精彩的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对名位、钱财之类,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总要多做些有益于国家、社会和人民的事,这才是人生价值的根本体现。”元曲和《红楼梦》中都有“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这样的话,我们有什么个人的东西不能割舍啊?“一个人”夜眠八尺,日啖二升,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人生哲学。领导干部时时刻刻都应该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奋发向上,淡泊处世,自己不能先富起来,不贪吃喝金钱,不贪女色享乐,不贪名利地位,“手莫伸,伸必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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