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所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可以说是对入党誓词的具体化和細化。更加明确和规范了我们共产党员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党员八项义务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五篇,希望大家喜欢!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习近平同志强调,“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会议同时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将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和纪律处分规定。
这意味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尤其是工作作风问题,已经被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八项规定”是一股行政新风,但绝不是“一阵”风而已,它势必吹作“四季风”,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地吹下去。
我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问题。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人民群众认识党、拥护党,不仅看党的纲领和宣言,看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符合和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党是否有好的作风,看广大党员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党的作风好,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密切,党就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在各级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贫困县耸立着豪华县政府大楼、公款接待胡吃海喝、豪华公车迎来送往等等现象还屡屡见诸报端,如果不坚决纠正这些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从以往的腐败案例来看,一些领导干部最终走上腐化堕落之路,大多是从不良作风开始的。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会继续损伤党的形象和威信,削弱党的执政根基。“八项规定”内容本身其实就是改进工作作风的范本。密切联系群众、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是求真,轻车简从、规范出访活动是体察,切实改进会风、文风是务实,厉行勤俭节约是我们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党凝聚党心民心、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法宝。将“八项规定”常态化,则彰显了我党抓作风抓党风抓反腐的决心,又体现新一届政府的政治主导力、执行力和持久力。
“八项规定”的常态化无疑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让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从业习惯,内化为一种执政自觉。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因此,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让群众的满意形成作风转变的持久动力,要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格的纪律、完善的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由此,“实干兴邦”不日可期。
中央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没用过高的要求,都是琐小普通的细节,但是却涵盖了领导干部开会、发文、接待、考察、陪同、警卫、报道、待遇等方方面面。尽管文字不多,却务实管用,充分顺应了民心、民意,也彰显了中央破除“虚风”、“官气”的决心和勇气。
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管人才的人才,其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干部群众对党组织的看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在践行八项规定方面更应作好表率,做一个务实的组工干部。具休来说,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把组织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和推进,积极为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新型农村社区等重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二是要立足实际,注重创新。针对党政正职选任方法不新、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实施一把手队伍建设的“龙头工程”。针对一些村“两委”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等问题,实施党支部建设的“堡垒工程”。针对部分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眼界不宽等问题,实施干部培训的“素质工程”。针对村务公开范围不广、透明度不高等问题,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阳光工程”。针对党员队伍青黄不接、结构不优、源头不足等问题,实施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工程”。针对高层次人才少、科研型人才少,基层人才少等问题,实施培养选拔重在实用的“人才工程”。三是要转变作风,贴近基层。要进一步强化学习,解放思想,深入基层,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表率意识、奉献意识等五种意识,为领导搞好服务,为同级机关搞好服务,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搞好服务,努力把组织部门打造成模范部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
首先,是党员的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就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我认为,第一、二、三项义务的核心在于学习、实践与贡献。学习是学生的天职,而且现在讲求的是终生学习,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没有经过党课的培训、与同学相互探讨关于党的知识、关心时政要事等等一系列的学习下,又怎能称得上是“身为入党,心先入党”?常言道:厚积才能薄发。在经过理论的学习厚积下,实践与贡献就是考验我的重要途径。本学期,我有幸担任班级的宣传委员。我不仅要及时的为同学们带来各个活动比赛的最新消息;同时,还与其他班委共同举办了多次班级活动。在这过程中,我体验到班委、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当然,我时刻记得党员义务的第四、五、六项义务,在维护班级的制度之外,只有不断的在学习、实践中自我批评,才能更好的起到模范的作用。义务的第三项指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我不得否认班级工作的辛苦,小到活动的小礼品配送,大到班风班规的维持,只要我们能站在其他同学的角度着想,举办的活动更加人性化,贴近同学的生活与心声时,那种温暖的气氛才是一个集体最宝贵的财富!这个经验也让我更深刻的了解到第七、八两项的义务,因为真的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宣传于群众,工作才算是真的做好,而并非是个人秀。
然后,就是党员的八项权利。或许权利相对于义务而言更为抽象。但是党员权利是党内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其实,权利与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相互依赖的。有时候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是不可放弃的,因为有时权利本身也是义务。就如我们享有入党培训的权利,更有接受入党培训的义务。在党课的培训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充分的与老师、同学互相探讨,发现他人以及自身的不足,做到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明确党员的义务,就是明确一个衡量党员是否具有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和尺度。对于党员个人来说,有了这个标准和尺度,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就可以用它当作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看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还不够,以便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对党员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条都很重要,都要切实履行;严格,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标准要高,要求要严,不能有半点马虎和迁就;自觉,就是指党员在履行义务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时时刻刻按照党章规定的要求去做。
一是要在深入学习中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文字不多,语言也不难懂,但内涵却十分丰富。比如,第七条义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密切联系群众对实现党的任务的极端重要性,以及联系群众的方法。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会有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才会知道如何去联系群众,才能真正把这条义务履行好。又比如,第四条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通过学习弄清党的纪律的内容、遵守党的纪律对于党的事业的极端重要性、违反党的纪律该受到何种处理。这样,我们就会更加自觉地去遵守党的纪律。因此,要全面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就必须学习好、理解好这八项义务。
二是要在研究难点问题中严格履行。有的义务之所以履行不够好,一个重要原因是“难”。比如“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条义务,为什么履行起来“难”,“难”在哪里,如何解决这些“难”?只有通过研究,才能统一思想,把握尺度,找到严格履行的办法和途径。又比如第一条义务,党章规定了党员四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从党员履行这一条义务的情况看,对普通党员来说,后面三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好一些,而对第一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履行得欠缺一些。
三是要在本职岗位上自觉履行。履行党员的义务是与党员的本职工作紧密联系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只有联系实际工作,在工作岗位上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才能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否则党员在群众中就没有威信,就会在实际工作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
只有结合工作岗位来全面履行党员义务,党员义务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党的十七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了一些修改。新修改的党章,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写入其中。
将科学发展观写入新党章,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观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新党章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提出了必须做到的具体要求,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大义务,目的是为了明确党员对党应尽的职责。只有每个党员都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党才能更好地巩固组织,更强地发挥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党的事业才能健康蓬勃地发展。能否忠实履行党员义务,是检验共产党员是否合格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准。
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通过上党课,使我对新党章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我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和领会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树立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2,要有新时代青年的精神风貌,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思想健康,蓬勃向上,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学生。
3,树立清正廉洁的道德品质,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牢固树立正确地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人。
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作为一名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的当代大学生,在我们的成长发展之路上,党和国家为我们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始终把努力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以党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用自己所学报效党和国家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
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基本功”。作为共产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应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提高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正确认识党员第一项义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是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工人阶级先锋战士先进性 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党员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和带头人,其政治理论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关系到“四个全面”重大战略的成败。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当前,主要是学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只有学习,共产党员才能坚定“三个自信”,才能永远站在时代的前列。
党的基本知识是共产党员必备的知识。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规党纪、党的历史知识、党内各项制度等,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才能提高党性修养,才能按照共产党员的要求指导自己的言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规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以及实现这种目标和任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共产党员要为实现党的最终目标而奋斗,首先要为实现党的现阶段目标而奋斗。而要实现现阶段党的目标和任务,就必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从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又有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实现“四个全面”战略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正确认识党员第二项义务——“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这是党章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对党员提出的要求,也是党员在新时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内容。共产党员应自觉执行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四个全面”战略大局满怀忠诚、热情,为完成党在现阶段的任务而奋斗。
我们党对党员的要求曾经是“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管这两个口号的内涵不同,但都是要求党员在为党的事业奋斗过程中,处处走在群众前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新时期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应集中体现在带头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大局,带动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艰苦奋斗。 一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一般是反映在本职工作上,就是要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创造出一流的工作业绩,影响和激励广大群众,共同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向前发展。
三、正确认识党员第三项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这一党员义务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不仅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而且代表着广大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党除了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共产党员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是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一个根本问题,是无产阶级政党党性原则的最高表现。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是忠实地为人民利益奋斗的历史。我们党坚持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出发,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领导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带来了中华民族的腾飞、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的显著改善。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取得更大的胜利,仍然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无论何时何地,每个共产党员在党和人民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都必须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为党的事业艰苦奋斗,处处走在前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正确认识党员第四项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的规范。这些准则和规范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的。因此,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全党的行动一致带动全国人民的行动一致,保证“四个全面”战略大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行政法规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它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也是党的政策和主张的体现。党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忠实地严肃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各项法规,共产党员也有义务模范地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所有党员只能尊法守法用法,而不应超越宪法和法律。在当前全面改革开放形势下,共产党员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以周永康、令计划等“大老虎”为戒,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
党和国家的秘密是指关系到党和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晓的事项。党和国家的秘密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利益,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从维护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大局出发, 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党的决定是党和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每个共产党员都应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