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读书心得体会700字大全,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今日是周末,我走到书架前,顺手拿起一本小说翻阅。书名为《一双鞋能走多远》。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成长的中短篇小说,我从中认识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与师傅产生内心冲突的乡村小木匠;为同学梦游而担心忧虑的男孩;为找一份工作而走得磨破了鞋的女孩;用古怪方式进行较量的山里少年;独自去父亲下放的山村旅行的中学生。透过这些朴素而坚实的生命故事,我触及到成长过程中的各种体验和滋味,感受到了向上,向善,向美的成长力量。
在这,我今日向大家着重介绍书中的一篇---《一双鞋能走多远》。这是说的一个从县里考进师范又因为不能分配到工作而来到城里找工作的女孩----何爽。何爽先在一所私立学校群乐小学当教师,可校长拖欠了许多的工资,三个教师罢课两天后,校长才发了一部分式资,何爽呆不下去了,便离开了群乐小学。她看到蓝星幼儿园的景色像童话书中的插图一样美丽,于是便去应聘,应聘结果须要一个星期的等待,这一个星期里何爽又跑了许多的地方。为了寻找一份自我喜欢而又踏实的工作,何爽累得精疲力竭。又因路走得太多,脚上的皮鞋都烂了,左脚的鞋都露出了几个调皮的脚趾。为了不让胖阿姨园长看到自我的烂鞋,她把左脚藏到了右脚的后面,可细心的胖阿姨园长还是发现了,并送了何爽一双新鞋,还把何爽带回家中,让何爽给自我那不懂事的女儿讲讲自我的历程。
看完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何爽找工作的经历很独特,她也很懂得珍惜和节俭,而我呢有时不高兴了还会和爸爸妈妈大吵大闹的,自我也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该懂事了,不能再像原先那样做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想到这我不禁愧疚起来,这让我想起前一段时间发生的一件事情,那次我想自我办张手抄报,可做到一半,我嫌这又是抄又是写又是画,真麻烦,不想做了,虽然不能半途而废地道理我懂,可是却怎样也坚持不下来了,我还给自我找借口来安慰自我:“你是对的,你有很多的事情要做,不能因为它而耽误了别的事情。”或者说:“下次做,这没关系的。”此刻回想起来,唉!我觉得何爽姐姐惊人的毅力让人不得不佩服。
一本好书可能会让你一生受用不尽,我此刻体会又深一点。
《老人与海》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著作,凭借此书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书中描述了一位勇敢、执着的老人,应对着各种艰险和强大的对手,最终用自我的行动获得了人们的尊敬。
故事中讲述的老人桑提亚哥是一个消瘦憔悴,颈脖皱纹很深,脸腮上长满褐斑的的孤独老人,他的朋友除了一个小男孩几乎没有。可是他的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仿佛充满着欢乐。
老人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在别人的嘲笑下,他依然坚信他会捕到大鱼。老人与孩子相互依存,相互照顾。在老人的心中,大海就是老人的家,在那里老人能够找到友谊和他深爱的东西。老人爱大海,他把大海比作是一位仁慈、美丽的女性。他把鸟、鱼和海风看作是他的朋友。有时候他和他的朋友聊天,他也会喃喃自语。从他的语言中能够看出老人内心的复杂。就算是对于大马林鱼,老人的情感也在不停的变化。刚开始,老人是兴奋的,因为他最终能够结束他的噩运了,并且这样一条大鱼能够给他带来很大的财富;但渐渐老人开始欣赏马林鱼的智慧和和毅力,甚至把马林鱼当成一个伟大的敌人;最终老人被马林鱼感动了,他为马林鱼的死感到难过。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述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文中有一段经典的句子”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能够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说明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我对失败屈服,一旦屈服,那么所有梦想都不会实现,这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人生就像老人出海捕鱼一样,会出现那样勇敢地去应对,即使没有成功,也不会因为没有努力而给人生留下遗憾,我们也会是生活的强者,我们的生命也会因为我们付出了努力而精彩。
读《老人与海》这本书,我感到我浑身增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无论今后的教育道路有多少荆棘,多少挫折,我相信仅有有老人那般不服输的品质,我必须会是生活的强者。《老人与海》是一本值得去仔细品味的
一本书,就象高尔基的《海燕》,能让我们在暴风雨来临前获得勇气,获取力量。能让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信心十足地去应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向全世界大喊”我就是英雄!“
有人说:“钱能够创造财富。”有人说:“困难能造就成功。”而当我读了《把信送给加西亚》后,我却想说:“信念能够创造奇迹。”
这是发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事,美国和西班牙之间的战争一触即发,这时,安德鲁。罗文接到任务:与古巴起义军领袖加西亚联络,并将信送到他手中。罗文没多问一句话,立即无条件执行,他克服了种种困难,历尽艰险,最终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了任务。凭着这封信,美国成了最终的胜利者。
主人公罗文是那么负责,他的信念如此坚定,接到任务时,没有多问,而是抓紧时间执行任务,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我觉得这种精神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上、学习上都是难能可贵的。学生或是下属接到任务时,就该毫无怨言,认认真真地完成。这么一说,我倒是觉得我们班长身上有罗文的影子。
这事发生在一年级,我们刚上学那会儿。我们和班长玩得正欢,刘教师又叫班长去办公室了。“到底什么事儿老叫班长”不一会儿,班长就回来了,问道:“有谁明白文印室在哪儿”我们摇摇头:“不明白。”一听这话,他就脚踩“筋斗云”飞奔而去,我们疑惑不解,也就继续之后玩。时不时只看见他的身影在楼道中闪现,每一次,他都汗流浃背,气喘吁吁,偶尔望见他停了那么一下下,又挺直腰板,继续奔路……从后面看,班长简直就像奔跑的火鸡。
不知不觉我们都玩了十分钟,休息时,又看见他跑了出来,上气不接下气,衣服、裤子都被汗水湿透了,可他脸上依然挂满笑容,手里还握着一张纸。他一刻也不休息,踉踉跄跄地走进了办公室,出来时,只见他一_坐倒在地上……
生活中,我们也应当像罗文一样,既要自我主动去做,又要扎扎实实地做事,不能一拖再拖。遇到困难,不能畏缩,而是要勇敢地去应对。正如书中所说:罗文是敬业、主动、忠诚、勤奋的象征。全世界人们都应向他学习。
《把信送给加西亚》虽然讲的是小小的一个故事,可是留给后人的却是深思,因为它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事的道理以及坚定的信念定能够创造奇迹。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知道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因此,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一个天生落别人一截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一个橄榄球达人,一个出色的军人,长跑的领军人物,乒乓球冠军和受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助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因此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能力,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后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但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后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后来他当了兵,认认真真的完成他的上级丹上尉派给他的任务,叫上了交心的朋友布巴,他们参加了越南战争。当他们在遭到袭击时,只有他一个人凭着出色的奔跑能力,逃出险境。但是他想到了战友,想到了布巴,不顾硝烟,一次次跑回了枪林弹雨,执著的背出了许多战友,丹上尉和布巴,他也受了伤,他的举动获得了荣誉勋章。
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因此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终于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坚持到最后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己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己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爱情,一直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_的生活,但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但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保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己,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但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该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希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美好的明天。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我想应该所有人都知道吧。
还记得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地厌倦读书,很少会坐在桌前去细细品位一本书集,既便偶尔拿一本书来看看,也只是随手翻一下,没有耐性去细品书中的精华所在。而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出去玩,不是逛街就是在家里听音乐、打游戏等,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情,但时间一久便觉得这些娱乐项目及其的无聊。于是,便站在窗前呆呆的望着外面的世界,目光呆滞,心里空洞洞的,像《西游记》里的无底洞一样,我不知到该干点什么。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与妈妈一起去书店买复习材料。当看到别人那么专注看书时,便被他们那种专注的神情所打动,也随便拿了一本书看了起来,书里的故事真有意思,看看就忘了时间。过了一会,妈妈便走过来,对我说:“这本书我买给你吧。”于是,打这以后,我便喜欢上了看书。在随着读书量的增加,我越来越发现读书的好处,它不仅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也可以让自己学到一些鲜新的知识。在书的海洋里,我仿佛是那孤独的一艘小船,永远达不到彼岸。
一开始我只看一些像《三重门》这样的小说,但后来我发现这方面的书看多了,是不是有点乏味了呢?应该换一个项目的书来读读。但是最终也没有买别的方面的书籍来读。还是买了这方面的书籍,这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想法是错误的。其实不同的书给人带来和收获往往是不同的。可以多读一些各种类别的书籍来增加自己的知识量。并且可以增加自己的不同兴趣爱好。作文
读书,现在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每天都必然有一段时间用来读书,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书可以缓解自己的心情;在心情烦噪的时候读书可以让自己的心情不在那么烦噪,让自己的心情随着读书变得心平气和,总之,读书给一个人带来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所以我爱书。书是我忠实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