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要吃苦、要耐劳,所谓青灯黄衫、秉烛夜读,悬梁刺股、凿壁偷光,古人读书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大学生读书心得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欢乐。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终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齐呢!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仅受到了教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进取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异常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异常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仅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一样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并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仅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此刻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终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读书于我而言,是一种审“苦”。这种审苦,像一位评论家形容波德莱尔的写作状态:他躺在玄色的石板上,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给自我解剖。不一样的地方是我左手持镜、右手持刀;最终发现刀是钝的、身躯是虚空的。
“我”在石板上铭肌镂骨地“观”着。镜子呢镜子还是镜子。我从小人书开始“读书”生涯。村里的大小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小人书。有些大小孩还爬到教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小人书。借回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小人书在村里轮流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瞪眼。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主要任务是放牛,读小人书的机会比其他人多。当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短语,可能就是“改革的春风”。在这“春风”中,我感觉到了父辈们一生的“悲惨”。这种“悲惨”感越来越强烈,最终成了未成年的我关注农村一草一木惟一的“眼”。读高中时,我拼命地思考农民的命运。读的书越多,越深入,越感觉到世界的广大、知识的无涯、思考的无穷,而人在其中的命运也越切近,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抽象之路。当年的“农村之思”远了,“人的命运”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为何读书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时,读书已经是存在本身。但我明白:我读书之所及,无不是“人的命运”,人在盐米油酱醋中的命运,在世界中的命运,在人类中的命运。我关于人的命运的关注就这样地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地展开了。
我信奉叔本华的理论:喜欢阅读一目了然的书的人是懒惰的人,仅有阅读那些需要自我反复思考才能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读书的人。我认为一个民族也是如此。一个没有比较艰深着作的民族是不深刻的民族。真正的艰深,不是因为它远离我们的日常生活,而是因为它直面世界本身的复杂。我的阅读也是如此。我喜欢阅读艰深的着作。在阅读中我强调想象和联想。再抽象的理论表述,在进行思辨理解的同时,我把它还原成日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联想,有些需要想象的构造。我一向认为,无法进入抽象概念的人是缺乏想象的人;缺乏想象的人如果自认为理解抽象概念,这个概念在他那里也已经是一个死的东西了,既没有联结本事,也没有生成本事。
阅读是抽象的,关于命运的感受是具体的。在抽象阅读和现实感受中,我明白自身观念的命运。我们生长在改革年代,但在理解现成的非个人化的观念里长大。许多教育和观念已经深入到生理反应中去。我不得不四面突围。人不能揪住自我的头发离开地球。在自圆其说的内部突围中,惟一的途径是自觉引入差异。遇到能够证明自我感受和观点的事物固然高兴,遇到不一样的甚至否定的事物,我更加高兴。我称之为差异阅读法。我很少单纯地阅读一本书,或者一种观点。我总会同时将观点不一样的许多书放在一齐读。我越信服某种观点或某本书,我越要寻找不一样的书来辩论。
一提到书,有些人就会头昏脑涨。书中的那些烦琐的语句,冗长的故事情节,一啃就得花上好几天,还不如看电视来得直截了当,还不如听音乐来得简便自在。而我却恰恰相反,偏偏钟情于书。在一个幽静的午时,沏上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浸于书的海洋,这可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啊!
我爱读书,这得归功于我妈妈。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什么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等等。我每背一首,就得到妈妈一个及时的奖励:一张欣慰的笑脸,一个充满爱意的亲吻。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必须要读好多好多的书来丰富自我。
小时候,妈妈还常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1001页》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使我听得如痴如醉。上幼儿园,妈妈又陪我看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上一、二年级,我开始恋上了童话故事、寓言故事此刻,我又迷上了古今中外名家的作品。《罪与罚》使我看清了当时的黑暗社会;《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西游记》使我惊叹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我真正尝到读书的乐趣。
我遨游书海中,天南地北,四方八极都令我的心自由来往。我虽没有到过北国祁连,却有祁连雪山在眼前的感觉;虽没有成年,却也懂得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悱恻缠绵。我和徐志摩一齐作别西天的云彩,和三毛起去眺望大漠星空,和席慕容一齐去欣赏那海滩上捡贝壳姑娘的身影,和戴望舒一齐去雨巷中寻找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女孩真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每每我与古今名贤一齐来往游玩的时候,我就深深感到读书的乐趣。
书给我们这些负担过重的学生带来了太多的欢乐。回到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小说充实自我。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休息呢?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
我不信书中会有黄金屋,更不信书中会有颜如玉,但我相信书中有一个大世界,只要与书为伴,必须能够找到答案。这是读书所能创造的乐趣,一篇篇美文使你与真、善、美心心相印。是的,广博的知识以及深邃的思考,确实能够创造一个完美的你!爱读书,是当今社会青少年应当具备的品质。我暗自庆幸我有这样一个好习惯,也庆幸自我能深深感受到它的乐趣所在,拥有此举,今生何憾。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一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读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因为“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容易忽略的是:有好书并不一定能读好书。正如这位亚克敦,虽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不少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长于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
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等按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入或提高。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入,点点掌握,关键还在于把握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循序渐进”,“熟读”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是读书的要决。有了细致、精练的思索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由此可见,读书不在于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象亚克敦,他徒有万卷图书,而不会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其实他一本书也没有读完。
现在的我们,这种“有书等于没书”的现象是历历在目,也就是不会读书。就说语文课本,大家都认为没什么看头;这样一来,掌握的知识也相对于较为肤浅。因此更何况是其他书呢?我们读书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面对现在激烈竞争的社会,更需要我们的善读。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象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然以爱情生活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_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_,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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