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就是指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人民生命、财产不被外来势力威胁和侵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不被颠覆;经济发展、民族和睦、社会安定不受威胁;国家秘密不被窃取;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心得感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让广大师生更多了解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4月15日,我校开展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现把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充分利用学校LED显示屏宣传国家安全知识。它将有力地促进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提高同学们的国家安全意识,做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是组织全体师生观看《国家安全警示案件宣传光盘》、学习长安镇宣传《国家安全法》画册,不断提高全体师生、职工的敌情意识、保密意识、防范意识、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使全体教职工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三是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主题班会。通过活动,孩子们增强了对国家安全知识的了解,清楚了国家安全的含义和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执行公务时的有关权利义务,更加清晰地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同时掌握了防止手机、网络途径泄露国家秘密等涉及国家安全的基本常识。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法》,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积极支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工作,共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的开展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种宣传普及,了解了很多关于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今后要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13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当天,伊犁州直各单位及市级单位分别在伊宁市铜锣湾广场、人民广场、上林广场,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伊犁州领导吴奉军、孟传荣、赵永龙等参加了当天的宣传活动。
据了解,此次活动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为主题。参加活动的单位以发放宣传单、展板宣传以及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各族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等基本法律精神深入普及,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将《国家安全法》切实宣传到每一个人,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
在现场咨询的市民崔菁认为,这样的宣传活动特别有必要。她说:“在生活中,大家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违反了《国家安全法》。有了这些宣传,市民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哪些行为是危害到国家安全的。”
据州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柴伟介绍,此次宣传除了《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和《反间谍法》三部法律外,还重点宣传了《宪法》内容。州司法局就此次宣传活动专门编制了三部法律的宣传册、宣传单以及《宪法》的维吾尔、哈萨克、汉3种文字的教材,分发到各宣传点上。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教材13450本。
据悉,当天共有78家单位参加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活动。
进一步普及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内容,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性和严肃性,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我办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开展活动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办“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制定实施计划,落实人员,部署我办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并对做好我办国防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克服时间紧、工作忙等客观因素,为我办“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我办紧紧围绕“全民国防教育日”的中心主题,着力开展国防教育学习和观看9.3阅兵视频活动。根据计划安排,我办于9月21日上午在我办会议室组织开展全民国防宣传教育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了《兵役法》、《国防教育法》等宣传资料,进一步普及了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了国防意识和责任感。
下午在我办文秘股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9.3阅兵视频,是为了提醒我们,
铭记历史,铭记今天来自不易的和平生活;是为了讴歌无数先烈浴血奋战、追求民族自强的精神。我们要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
团结一心,捍卫人类尊严和历史正义,维护国家主权和世界和平,我们就一定能够开创崭新的未来,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三、不断总结,继续做好国防教育宣传
通过开展国防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我办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和责任感,让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明确自身义务和权利,增强国防观念和爱国意识。在宣传活动结束之际,我们将认真总结,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工作方法,推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通过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为国防教育作出贡献。
今年的4月15日是中国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对于国家安全,你了解多少呢?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只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才能不断推进。”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时表示,要将国家安全明确列为头等大事。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三、为什么把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规定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四、当前我国面临哪些威胁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五、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国家安全,你我都是受益者,但我们也需认识到,仍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运用人力和技术的各种方法手段,对我国家安全利益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
虽然,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但安全问题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它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关系社会长远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让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成为公众习惯,应是全社会的期待。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自觉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
树立系统辩证、统筹兼顾的国家安全理念。坚持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首先必须牢固树立系统辩证、统筹兼顾的国家安全理念,运用系统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统揽国家安全的全局,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尤其要注意克服只重视个人或局部利益而忽视国家安全,只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环境,只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等短视行为,不断深化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觉,切实做好国家安全各项工作。
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目的就是要更好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就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安全体制机制,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协调各方面资源,实现各地区各部门各层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下好国家安全战略“一盘棋”,努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强大合力。
提高综合治理、有效应对的国家安全能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最终要落实到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上。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增强自己的综合实力。经济实力是最基础的实力,必须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使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科技实力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强有力支撑,必须大力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加快把知识和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国家武装力量是维护国家安全与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必须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断提高我军能打仗、打胜仗的能力。人民群众是国家安全的智慧和力量来源,必须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教育,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形成全体人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生动局面。